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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 古同“喧”,大声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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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 古同“讼”,诉讼。
吅【丑集上】【口部】 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况袁切,音萱。《說文》驚虖也,讀若讙。《徐鉉曰》今俗別作喧,非。《玉篇》囂也,與讙通。《廣韻》喚聲。
又《集韻》荀緣切,音宣。義同。
又《集韻》訟古作吅。註詳言部四畫。
又《字彙補》與鄰同。《漢隸衡立》《孫根》俱有吅字。《釋文》卽鄰字。《吹景錄》鄰厸吅三字,一字也。
吅【卷二】【吅部】
驚嘑也。从二口。凡吅之屬皆从吅。讀若讙。況袁切〖注〗臣鉉等曰:或通用讙,今俗別作喧,非是。文 重
(吅)驚嘑也。玉篇云。吅與讙通。按言部讙譁二字互訓。與驚嘑義別。从二口。凡吅之屬皆从吅。讀若讙。況袁切。十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