讞
⒈ 见“谳”。
to decide, judge; a verdict, decision
讞【酉集上】【言部】 康熙筆画:27画,部外筆画:2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魚列切,音孼。議罪也。評獄也。《禮·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于公。《疏》言白也。《註》議也。《前漢·景帝紀》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師古註》讞,平議也。《後漢·斐楷傳》州郡翫習,欲避請讞之煩。《註》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宋史·選舉志》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
又《廣韻》魚蹇切《集韻》《韻會》語蹇切。孼上聲。
又《集韻》魚戰切《韻會》疑戰切《正韻》倪甸切,音彥。義同。《正韻》俗作谳。
【卷十一】【水部】
議辠也。从水獻。與法同意。魚列切
()議辠也。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於公。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其㓝罪。則曰某之罪在小辟。鄭曰。成、平也。讞、言白也。按今本注作讞之言白也。之字衍。以徐邈云言也、正義云言白也正之。當是本作言也、白也。正義省一也字耳。言與讞雙聲曡韵。王制。百官各以其成質於三官。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質於天子。此云以成讞於公、猶以成質於天子也。故其字从水獻。其議如水之平而獻於上也。所質旣下爲受質。所讞不當而上更議之亦爲讞。葢本下獻上之詞、又轉爲上平下之詞矣。漢書云諸獄疑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是。从水獻。與灋同意。灋以三體會意。以二體會意。灋下云。平之如水。从水。之从水同也。以會意包形聲。灋則專會意。魚列切。十四十五部之合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