貋
⒈ 古同“豻”。
貋【酉集中】【豸部】 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侯旰切,音翰。《集韻》犬名。《玉篇》猛獸。《集韻》或作豻。
豻【卷九】【豸部】
胡地野狗。从豸干聲。犴,豻或从犬。《詩》曰:“宐犴宐獄。”五旰切
(豻)胡地野狗。禮記玉藻、周禮巾車注皆云。豻、胡犬也。正義皆云。胡當作狐。與犬合所生。按犬有名狼、名狐者。見廣雅。但此注胡犬。證以說文、高誘淮南注、熊安生禮記正義云胡地野狗。則其字不當作狐宷矣。从豸。干聲。五旰切。十四部。
(犴)豻或从犬。詩曰。冝犴冝獄。小雅小宛文。毛詩作岸。釋文曰。韓詩作犴。云鄉亭之繫曰犴。朝廷曰獄。李善文注亦引韓詩。按毛詩傳曰。岸、訟也。此謂岸爲犴之假借也。獄从二犬。故犴與獄同意。皇矣箋亦曰。岸、訟也。本小宛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