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前两句诗人感叹十年的时间,人事屡经变迁,心境发生很大变化,过去曾经有过的种种梦想和想法都被时间慢慢地消磨直至淡忘,隐居的心事也已经徒然。三、四句中写诗人来到嵩山之后的情形,本想会会旧友叙叙旧情,可是遗憾的是仅有的几个挚友可能都遭遇变故,没有再见到。看着挺立眼前的嵩山三十六峰,诗人不由发出慨叹:青山依旧,故人难求。唯其如此,他才格外珍惜与杨山人的友情。
五、六两句点明了送别的具体时节、地点。开封二月,草长莺飞,阵阵春意令人流连忘返。春色使人欣喜,却也使人生出感伤,因为诗人就要在此时此地告别朋友。本来报春的流莺,现在却叫人感伤不已。这时的春色越迷人,越惹动离情,所谓“以乐景写哀”,更觉悲哀。诗人面对将要归嵩阳的故人,面对让人伤情的景致,离别之情难耐,不禁潸然泪下。
七、八句用了《击壤歌》的传说典故。这个传说原本是对尧安民之政的歌颂和赞扬,本诗则以“凿井耕田”、“忘帝力”等表示隐居生活。诗中说的“不我招”,体现出诗人欣羡杨山人过着超然世外的恬淡隐居生活。
最后两句描写别离。挚友别离,前路漫漫,离愁别绪总会涌上心头。诗人祝愿友人这一去前路顺利,申说别后必然相忆之情。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与友人的叙旧分别,诗人触景生情,以景写情,通过此诗抒发内心的依依惜别。诗写得婉转流畅,情深意切。
此诗首联两句从贬官一事说起,安慰朋友不要伤怀过度,并且说自己从前也曾去过闽中。中间两联承上,向朋友如实地介绍那里的荒僻而艰苦的环境。汉代苏武出使匈奴被扣留,匈奴王诈称苏武已死,汉朝乃托称苏武于雁足系书传至汉朝,匈奴王无法推托,只好放苏武回国,故后世又以“雁书”作为书信的代称。因此“大都秋雁少”一句亦含有地处偏远、消息闭塞之意。下句“只是夜猿多”一句暗用郦道元《水经注·三峡》中所引民谣“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之意。五六两句连读,言一路都是崇山峻岭,云雾缭绕莫要说起,而且还有山林中的毒气(瘴疠)时刻会侵蚀人身,危及生命。云山合,有云雾笼罩山间的意思。下句的“和”,本意是跟着唱。“瘴疠和”是说南方那种瘴疠之气也会跟着“云山合”的阴暗环境一起来助纣为虐,加倍地害人。
这首诗写了朋友的安慰、忠告、劝勉和祝愿之意。诗人担心友人郑姓侍御史的被贬而心中不平、不安,所以诗人在起首就提醒郑侍御对被谪放这件事不要产生恨意,并且以过来人的身分告诉闽中的环境特征;也告诉他复职的希望,所以只要注意旅途上的安全以及意在言外的其它风波外,其它不必耽心。诗人是一位重气节,疾恶如仇的人,若非友人有冤屈,他是不会这么劝的,他希望他的友人能够忍受下来,等待水落石出的一天,然后“自当逢雨露”,重返朝廷。大概贬谪之人最需雨露恩泽,因此诗人劝慰朋友,皇帝的恩泽一定会惠及远谪之人,劝勉朋友要珍重有为。这是至友的真关怀,颇有为友喊冤的意思在内。
浑将军祖先即汉代匈奴浑邪王。因此开始二句:“将军族贵兵且强,汉家已是浑邪王。”就从浑将军的祖先写起:远在汉代,他们就是归顺中原政权的部落首领,族贵兵强,屡建战功,高居王位。起调高远雄浑,豪气笼罩全篇。“子孙相承”以下四句,由“族贵兵强”生发开来,依次展示出浑将军家族传统的发扬光大:“子孙相承”,遍布朝野;“部曲”精锐,驰骋“燕支”。率擅长骑射的“阴山儿”箭无虚发;骑一日千里的“大宛马”所向披靡。开篇六句概括、勾勒浑氏家族显贵、英勇的雄壮气势,为下文造声势、作铺垫。
“银鞍玉勒绣蝥弧”以下四句,将焦点聚集到了浑将军身上。但,诗人并不正面直接刻画,而是以烘云托月的手法,渲染出浑将军的忠勇义烈和赫赫战功。“银鞍”一句,先以物写人。马具精良,军旗猎猎,显示出浑将军高昂的志气。后面三句,每句以一历史上的名将形象来烘托浑将军。“嫖姚”指汉代名将霍去病,曾任嫖姚校尉大破匈奴(此喻哥舒翰)。“骨都”指匈奴左右骨都使。句首用一“每”字,表明浑将军经常随哥舒翰出征,战功累累。此外,又以李广的体恤将士,身先士卒,卫青的不泥于古人兵法,以方略为贵,托出浑将军的优秀品质和用兵的灵活。以上十句可作为第一层,诗人从“族贵兵强”、战功卓著等方面,把浑将军的形象勾勒得高大雄武。
“传有沙场千万骑”以下为第二层,形势急转。当敌人又气势汹汹地向边境发动了侵略战争,“羽书”飞至,形势危急时,浑将军又毅然奔赴疆场,奋战不息。塞外的生活艰苦清寂,时而传来几声哀厉高亢的画角声,更增添了几分凄严肃穆的气氛。而诗人却以“宝刀”切望为国杀敌而昼夜鸣叫这一兀傲奇警的夸张想象,再一次形象揭示出浑将军忠勇义烈的英雄本色。“意气”二句,诗笔又从正面直探心曲,传达出浑将军豪迈的“意气”:只要能为国杀敌,确保边疆,就是转战“万里”,“辛勤”经年,也算不了什么。继而诗人再以“黄云”连绵、衰草遍地的广漠边塞;“旌旗”朝飞、“刁斗”夜鸣的军旅生活;春风不度,杨柳绝迹的“关西”艰苦环境,反衬出众多“侠少年”藐视一切艰难困苦、勇赴国难的牺牲精神。这众多的英雄形象,如众星捧月一般,使浑将军叱咤风云、驰骋万里的风貌更加光彩照人。
最后四句为第三层,回应题目的“送”字,寄寓自己的殷切希望。“从军借问”二句用王粲《从军诗》之意,颂扬浑将军所从之主帅哥舒翰的“神武”。正因为如此,才不致久劳师于外,故麾下当“击剑酣歌”,以示庆幸。据《左传·文公十三年》,有晋人士会返晋,绕朝赠之以策的记载。“策”字这里语含双关,也有“策谋”之意,意思是希望浑将军不要忘记自己临行时所献的破敌之策。“仲宣诗”即王粲所作之《从军诗》,本颂扬曹操西征张鲁的胜利,此喻报捷之诗,期望浑将军早奏凯歌,建立功业。诗人连用两典,结语悠远。杜甫说高适“篇终接混茫”,这首诗就是一例。
在这首诗中,高适以高远雄浑的起调,整散相间的句式,不停转换的韵律,多角度、多侧面塑造了浑将军这样一个忠勇爱国的名将形象,使其诗歌具有雄壮豪放的鲜明艺术风格。
此首七言律诗,首联“黄鸟翩翩杨柳垂,春风送客使人愁”,诗人选取最能表现春天时令的“翩翩黄鸟”、低垂的杨柳、和煦的春风,勾勒一幅明丽的春景图。友人离别,凄楚可知,与知交分离在即,不能共同来享受这良辰美景,内心不能不倍感“悲”愁。而诗人却以明媚的春景来衬托这种内心的“悲愁”,更反衬出内心“愁”怨之深。情寓景,景异情,情景相对,富有艺术魅力。
三四句“怨别自惊千里外,论交却忆十年时。”写友人此别离,将远去“千里”,日后难得相见,由“惊”而“怨”。这是“愁”的原因之一;以友情来说,与李寀并非一年半载短暂之谊,而是有“十年”交往的深厚感情。此次分手,各奔东西,相距千里,不可能不“悲”伤。这是原因之二。高适在《邯郸少年行》里有:“君不见即今交态薄,黄金用尽还疏索”的;而他和李寀的交情,经过“十年”的考验,更显得纯洁无瑕,肝胆相照。在此临别之际,更觉珍贵,更值得回“忆”,同时也愈增添了离别的“悲”伤,将过去现在融于一联,突显出深厚交情和怨别愁怀。前四句中诗人运用反衬,以回顾曲折之妙笔,将临别之际内心的复杂感情描摹得深婉动人。
前四句侧重于临别前的复杂心理描写,三联则转入分别后的形象刻画:“云开汶水孤帆远,路绕梁山匹马迟。”云开日出,春光格外艳丽,但友人“远”去的一叶“孤帆”却飘然而逝,只剩下诗人匹马单骑,“绕梁山”而回返。一个“远”字,一个“迟”字,这两个字表象述意,十分精妙。所谓远者:表现了诗人目驰神往,极力眺望友人“孤帆”远去的神态,也曲折传达出此时此刻诗人内心的复杂心理活动:正因为山长水远,见面无由而产生的巨大怅惘和迷茫,从而在主观上产生一种遥远之感。而一个“迟”字,正是这种主观感受的形象写照。
尾联“此地从来可乘兴,留君不住益凄其”,再回应前文,直抒内心的凄然之情。第一句,先宕开一笔,春光明媚,正可乘其兴致,畅叙情谊。而友人去意已定,“留君不住”,自是倍感“凄其”。用典而不着痕迹,借其一端发挥出深长的诗意,正是高诗“篇终接混茫”(杜甫《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三十七长史参三十韵》)的本色。
此诗起句以景衬情,然后以“千里”、“十年”补足“悲”伤之由。继而写分别后的极度惆怅,最后再正面点出“凄其”之情。格调舒缓,语言流畅自然,使一腔“悲”“怨”之情如潺潺细流,曲折蜿蜒而出,凄楚缠绵,在以豪放著名的高适诗中确为别具一格之作。
此诗前十二句,写诗人闯荡京师、客游梁宋、落拓失意的真实经历。那时他年纪轻轻,自负文才武略,以为取得卿相是指日可待的事。三言两语,写出了诗人聪明、天真、自负的性格特征。但现实遭遇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他理想中的君主,沉醉在“太平盛世”的安乐窝里。“国风冲融迈三五,朝廷礼乐弥寰宇”,说国家风教鼎盛,超过了三皇五帝,朝廷礼乐遍及四海之内。这两句,貌似颂扬,实含讽意;下两句“白璧皆言赐近臣,布衣不得干明主”,就是似褒实贬的注脚。干谒“明主”不成,只好离开京师。但不能回家,因为“归来洛阳无负郭”,家中根本没有多少产业。故诗人不得不带全家到河南商丘一带谋生,“兔苑为农岁不登,雁池垂钓心长苦”。汉代梁孝王曾在商丘一带筑兔苑,开雁池,作为歌舞游冶之所,诗中借古迹代地名,是说自己在这里种田捕鱼,生计艰难。不说“捕鱼”而说“垂钓”,暗用姜太公“渭水垂钓”故事,说明自己苦闷地等待着朝廷的任用。
后十句是写与韦参军的离别,生动地描写了他们之间的深挚友谊和难舍之情。“世人遇我同众人,唯君于我最相亲”,这两句,看似寻常,其中暗含了作者的辛酸遭遇和对韦参军的感激之情。“且喜百年见交态,未尝一日辞家贫”,说他们的友谊经过长期考验,韦参军经常接济自己,从未以“家贫”为辞借口推却过。“弹棋击筑白日晚,纵酒高歌杨柳春。”“白日晚”见其日夕相处:“杨柳春”见其既游且歌。这样的友情,的确舍不得分开。“欢娱未尽分散去,使我惆怅惊心神。”“惊心神”三字,写出了与朋友相别时的痛楚之状。但为事业、前程计,又不得不别,因而劝慰朋友:“丈夫不作儿女别,临歧涕泪沾衣巾。”
这首诗写得肝胆刻露,字字情真。一般写诗要求语忌直出,脉忌外露。但这绝不是否定率直的抒情。“忌直”是为了“深化”感情,率直是为了将实情写得更“真”,二者似迥异而实相通。高适此作直吐深情,写苦不见颓靡之态,惜别仍发豪放之情,快人快语,肝胆相照,表现出主人公鲜明的个性特征,因而能以情动人,具有很大的感染力。此诗基本上采取了长篇独白的方式,“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诗中又多用偶句和对比,讲究音韵,读来音情顿挫,雄浑奔放,具有流美婉转的韵致。
首联写馆舍夜宴。首句点高馆张灯夜宴,酒清香洌,见待客之殷勤,次句连用“夜钟”“残月”“雁归声”三个与夜间及别离相关的意象,既显示时间之推移与宴席时间之长,又渲染浓郁的别离气氛。三种意象,或诉之视觉,或诉之听觉,但都带有凄清、寂寥的色彩韵味。
次联明点送别。上句用典,“啼鸟堪求侣”,是说庆幸自己能够结识韦司士这样的才士为新交。“啼鸟”虽非实写,却关合春天的季候,与下句“春风”,一虚一实,正成对应。下句实指韦司士在这美好的春天将要离此继续前行。不说朋辈送别,而言“春风欲送行”,将“春风”人格化,写出了朋友送别的温煦情意,设想新颖,诗味浓郁。妙在上下两句的开头,分别用“只言”“无那”两个虚词相勾连,既突出渲染了“乐莫乐兮新相知”的喜悦和乍会旋别的无奈,又构成了一气旋折的意致韵味,在流利俊逸的语调中蕴含着浓郁的人情味。吟诵品味这行云流水般的诗联,眼前会鲜明地浮现出诗人风流俊赏、神采清逸的自我形象。
腹联是对韦司士行程所经的想象。唐时滑州州治白马城在黄河南岸。韦司士离此北去,头一站便是黄河岸边的白马津渡,故别后行程首先便写到“黄河曲”“白马津”。这一联写景,只用淡笔轻点,不施浓墨重彩,不加渲染刻画,但却显现出一种天然的风韵。评家或讥其景中无情,实则诗人此处并没有着意寓情于景,他只是要通过轻描淡写来构成一种摇曳生姿的情致。黄培芳说它是“盛唐高调”,倒是比较准确地道出了它的浑成自然而不刻露的韵致。
尾联是对被送对象前路的祝愿,反结“别”字。“他乡暂离别”、“到处有逢迎”,说明韦司士此次在滑州是途中暂时停留,前路尚有逢迎与离别,就像在滑州有短暂的聚会与别离一样。但诗人却以体贴对方感情的口吻说:“希望韦司士不要因他乡的这次暂别而怨怅,因为前路方长,我深知你的为人和才名,你到处都会受到当地主人的热情接待与欢迎。”这就不但将伤别化解为对前路处处有逢迎的热情祝愿和乐观展望,而且对韦司士的为人作了热情的赞颂。这样的结尾,充满了乐观的情调,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气息。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