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与僧的交往,为禅林平添了不少风流。此诗记述了诗人向一代高僧问禅访道的逸事。此诗的诗眼在于“无馀说”与“啸一声”。大道无言,故无余说,既无馀说,便于月下长啸,让一个人的身、心、声与大自然的峰、云、月完全融合为一体。诗中的“云在青(霄)天水在瓶”乃一名播千秋的绝句,引发了不少后世学人与禅子的褒赞。极有气势的当推宋僧北海心的吟偈:“云在青天水在瓶,平生肝胆向人倾。黄金自有黄金价,终不和沙卖与人。”好一句“黄金自有黄金价”,其豪情干天,可谓深得禅趣。
披云月下,崇冈长啸,一直是前人悟证天地至理而无法言说时所钟爱的一种抒怀方式。无论禅者还是道家亦或儒子,均明晓天人合一之大道,并从中得到法悦。元人叶颐有首诗便深具禅韵。诗中有小记,云:“七月望夕,予曳杖步月,直造峰顶,高吟朗咏,豁然长啸,兴尽而返。 明日山下居人,咸言闻清啸,惊醒尘梦者数十家。予因赋诗以纪其事云。”下面便是其诗:“藜杖策风轻,芒鞋步月明。鹤翻青径影,猿度翠岩声。草露沾衣冷,松泉漱石清。崇冈发长啸,尘世梦惊醒。”无独有偶,不仅东土的智者,便是大洋彼岸的觉者也深谙其中醍醐灌顶之妙。美国禅宗诗人加里斯·奈德(1930~),深得东方禅趣,他的一首《面对群山》用现代诗句诠释了他对中国古代高僧们的禅趣的向往:“他爬到泛着泡沫的小河边。他攀着峭壁而上。他把一根手指头伸进水里,一直探到水池的深处;接着把双手全部没入水中。他把一只脚伸进池子。他扔石子儿进池。他双手在水面拍击。他起身,昂首高呼,面对急流、群山,双手上举,狂啸三声。”如此筒笔白描却如此细腻入神,真可谓三昧之作。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