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中作者以高大挺拔、不畏霜雪的青松形象为喻,歌颂了在黑暗、腐朽、反动势力强大压力之下,不肯同流合污、傲岸不屈的君子。而以只能在春光中“卖阳百”的桃李作比,讽刺和嘲笑了那些只会阿附权贵、随波逐流的历史小丑,指出他们虽能取媚炫赫于一时,但终究逃脱不了“碧叶成黄泥”的可悲下场,绝没有好结局。
诗分三层来写,每四句表达一层含义。“太华生长松,亭亭凌霜雪。天与百尺高,岂为微飙折。”首四句以青松之傲岸,喻君子之高风亮节。太华,指西岳华山。微飙,微风。这四句表面是说:西岳华山之上,生长着高大的青松。它巍然挺立,不畏风雪严寒。大自然赋予它百尺高的躯干,微风岂能将它吹弯吹折?实际意义则是,真正的正直之士,都是些在权贵面前傲岸不屈的人,面对腐朽势力的迫害毫不畏惧。他们耿介正直,与生俱来,永不更改,绝不动摇。诗人用“长”、“亭亭”、“百尺高”来描绘着青松的形象,显示出其生长于高峻雄伟的名山之上挺拔傲岸之姿。以此象喻君子坦荡的胸怀、正直的德行、耿介的性格、高远的志向和坚定的意志。而“岂为微飙折”一句,以反诘作颂语,顿挫有力,表现出诗人对丑恶势力充满蔑视的鲜明态度。
接下来四句,写与青松形象恰恰相反的桃李。“桃李卖阳百,路人行且迷。春光扫地尽,碧叶成黄泥。”桃李之花在阳光明媚、天气晴暖、春风和煦的日子里来卖弄自己鲜百的姿容和美色,走路由此经过的行人莫不被其迷惑。然而,本质使然,当春光逝去之后,花儿褪色、凋零,乃至秋风起,便连碧叶也飘落得荡然无存,全都化作尘泥了。这里,以桃李比喻那些趋炎附势、卖身投靠、钻营投机、取悦权贵而得逞一时的小人,他们虽然暂时占据春光,得意非凡,使人们一度为假象所迷惑,以为他们会永远春风得意。但是一旦“春光扫地尽”,小人们所依附的权贵犯科、倒台,他们所依仗的腐朽势力大势已去,那么,这些人也就会“树倒猢狲散”,随之彻底完蛋。最后只落得个“碧叶成黄泥”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可悲下场。
桃李和青松,诗人是以对照的方式来描绘的。以松树的挺直,衬托出了桃李的低矮、卑琐、弯曲;以松树的凌霜傲雪,衬托出了桃李的畏风畏雨;以桃李的卖弄阳百,来反衬松树的刚正不阿;以“花、叶成泥”,来映衬青松的四季不改其容、千载仍挺立、雪压霜摧不失其青翠本色的坚贞个性。这种对比的写法,通过相互映照、反衬,使形象更加鲜明、突出。从而不仅节省了许多笔墨,也言简意赅地逐层揭示了题旨,给人以非常深刻豹印象。是非曲直异常分明,使人一望而知,马上便会做出正确的判断。
最后,诗人奉劝黄裳:“愿君学长松,慎勿作桃李。受屈不改心,然后知君子。”希望他能够学习松树的高贵品质和精神风貌,而千万不要象桃李那样,靠着趋附时势而娇百一时。作为监察御使,更应坚持真理,即使受到打击和挫折,也决不改变志向。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意志坚强、有所作为的人。“受屈不改心”,这是李白在唐玄宗统治集团黑暗统治之下,坚持进步政治理想的决心,也是向打击、迫害他的腐朽权奸的勇敢挑战,对黄裳之流的讽刺与规劝。
这首诗政治针对性较强,立场鲜明坚定,讽喻辛辣而刺意直切,使人读之,对作者的观点一目了然。但是,因为较为直白,因而思想内涵不够丰富、浑厚、博大,认识的深度也略有欠缺。艺术上,首四句写青松,次四句写桃李,末四句为劝戒之语,形式整饬,结构完整,形象对比鲜明。吕居正《童蒙训》云:“学古人文字须得其短处,如杜子美诗颇近质野处……鲁直诗太尖新太巧处……”可见艺术欣赏不应专看其优点,也应知其不足。李白此诗也有不足之处,这就是此诗与他的那些想象丰富、笔力劲健、情感充沛的回肠荡气之作风格有异,在表达正确思想的同时,艺术感染力略显逊色。
该诗用梅花顶风冒雪开放、发出芳香,比喻经过艰苦摸索、禅机顿悟的境地,从而表达了诗人劝诫世人为人做事应有梅花这般品性的思想。
这是两句借梅花傲雪迎霜、凌寒独放的性格,勉励人克服困难、立志成就事业的格言诗。关于梅花,宋范成大《梅谱·前序》说:“梅,天下之尤物,无问智愚贤不肖,莫敢有异议。”“尤物”,这里指特别珍异的花卉,也就是说,梅是一种品质高出群芳的植物。可见,作者用梅花来象征一种精神,这象征本身已包含某种哲理;倘再就其经受的“彻骨寒”与最终获得的“扑鼻香”,予以因果上的提示,则作为喻体的“梅花”,更寄寓着另一层深刻的道理。
作者是佛门禅宗的一代高僧,他借此诗偈,表达对坚志修行得成果的决心,说出了人对待一切困难所应采取的正确态度。这也是这两句诗极为有名,屡屡被人引用,从禅宗诗偈成为世俗名言的主要原因。
就诗论诗,此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此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这一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此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此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此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诗的三、四句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日日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日日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日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日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此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此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语言自然中节,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
这是一首咏叹人生的歌。唱人生而从园中葵起调,这在写法上被称作“托物起兴”,即“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园中葵在春天的早晨亭亭玉立,青青的叶片上滚动着露珠,在朝阳下闪着亮光,像一位充满青春活力的少年。诗人由园中葵的蓬勃生长推而广之,写到整个自然界,由于有春天的阳光、雨露,万物都在闪耀着生命的光辉,到处是生机盎然、欣欣向荣的景象。这四句,字面上是对春天的礼赞,实际上是借物比人,是对人生最宝贵的东西──青春的赞歌。人生充满青春活力的时代,正如一年四季中的春天一样美好。这样,在写法上它同时又有比喻的意义,即所谓“兴而比”。
自然界的时序不停交换,转眼春去秋来,园中葵及万物经历了春生、夏长,到了秋天,它们成熟了,昔日奕奕生辉的叶子变得焦黄枯萎,丧失了活力。人生也是如此,由青春勃发而长大,而老死,也要经历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这是一个不可移易的自然法则。诗人用“常恐秋节布”表达对“青春”稍纵即逝的珍惜,其中一个“恐”字,表现出人们对自然法则的无能为力,青春凋谢的不可避免。接着又从时序的更替联想到宇宙的无尽时间和无垠空间,时光像东逝的江河,一去不复返。由时间尺度来衡量人的生命也是老死以后不能复生。在这永恒的自然面前,人生就像叶上的朝露一见太阳就被晒干了,就像青青葵叶一遇秋风就枯黄凋谢了。
诗歌由对宇宙的探寻转入对人生价值的思考,终于推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一发聋振聩的结论,结束全诗。这个推理的过程,字面上没有写出来,但读者可循着诗人思维的轨迹,用自己的人生体验来补足:自然界的万物有一个春华秋实的过程;人生也有一个少年努力、老有所成的过程。自然界的万物只要有阳光雨露,秋天自能结实,人却不同;没有自身努力是不能成功的。万物经秋变衰,但却实现了生命的价值,因而不足伤悲;人则不然,因“少壮不努力”而老无所成,就等于空走世间一趟。调动读者思考,无疑比代替读者思考高明。正由于此,使这首诗避免了容易引人生厌的人生说教,使最后的警句显得浑厚有力,深沉含蓄,如洪钟长鸣一般,深深地打动了读者的心。句末中的“徒”字意味深长:一是说老大无成,人生等于虚度了;二是说老年时才醒悟将于事无补,徒叹奈何,意在强调必须及时努力。
此诗从“园中葵”说起,再用水流到海不复回打比方,说明光阴如流水,一去不再回。最后劝导人们,要珍惜青春年华,发奋努力,不要等老了再后悔。这首诗借物言理,首先以园中的葵菜作比喻。“青青”喻其生长茂盛。其实在整个春天的阳光雨露之下,万物都在争相努力地生长。因为它们都恐怕秋天很快地到来,深知秋风凋零百草的道理。大自然的生命节奏如此,人生也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不趁着大好时光而努力奋斗,让青春白白地浪费,等到年老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首诗由眼前青春美景想到人生易逝,鼓励青年人要珍惜时光,出言警策,催人奋起。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
诗的前两句以李白、杜甫的诗为例来说理:“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为了说明诗风代变的道理,诗人举出了诗歌史上的两位大家,唐代的李白与杜甫为例。李白、杜甫的诗歌万古流传,无人能与之相比。即使是李、杜这样的大诗人,他们的诗作因流传千年,播于众口,已经不再给人以新鲜感了。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各个时代都有其标领风骚的人物。可见,“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国家代代都有有才情的人出现,他们各自的影响也不过几百年而已。作者认为诗歌应随着时代不断发展,诗人在创作上应求变创新,而不要刻意模仿,跟在古人后面亦步亦趋。
此诗反映了作者诗歌创作贵在创新的主张。他认为诗歌随时代不断发展,诗人在创作的时候也应求新求变,并非只有古人的作品才是最好的,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风格的诗人。写出了后人继承前人。本诗虽语言直白,但寓意深刻。“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一句表达了文学创作随着时代变化发展的主题思想与中心。
赵翼论诗提倡创新,反对机械模式。他通过对诗家李白、杜甫成就的回顾,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各个时代都有其标领风骚的人物,不必为古人是从。诗歌也应随着时代不断发展。
首联是说:我以微薄的力量为国担当重任,早已感到疲惫。如果继续下去,再而衰,三而竭,无论自己衰弱的体质还是平庸的才干必定无法支持。这与孟浩然的“不才明主弃”、杜牧的“清时有味是无能”等诗句同一机杼,都是正话反说、反言见意之辞。
颔联若用现代语言表达,即“只要有利于国家,哪怕是死,我也要去做;哪能因为害怕灾祸而逃避呢。”此联已成为百余年来广为传颂的名句,也是全诗的思想精华之所在,它表现了林则徐刚正不阿的高尚品德和忠诚无私的爱国情操。“生死以”,语出《左传·昭公四年》:郑国大夫子产因改革军赋制度受到别人毁谤,他说:“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这里的“以”字原意是“为”、“做”或“从事”,准确地理解它的含义才能读懂全诗。
颈联从字面上看似乎心平气和、逆来顺受,其实心底却埋藏着巨痛,细细咀嚼,似有万丈波澜。“谪居”,意为罢官回乡或流放边远地区。按封建社会的惯例,大臣无论受到什么处分,只要未曾杀头,都得叩谢皇恩浩荡。这就像普希金笔下那个忠心耿耿而无端受责的俄国老奴对暴戾的主子说的话一样:“让我去放猪,那也是您的恩典。”接下来是说:“到边疆做一个多干体力活、少动脑子的‘戍卒’,对我正好是养拙之道。”“刚”,即“刚好”、“正好”。也就是说:“您这样处理一个罪臣再合适不过了。”
尾联从赵令《侯鲭录》中的一个故事生发而来:宋真宗时,访天下隐者,杞人杨朴奉召廷对,自言临行时其妻送诗一首云:“更休落魄贪杯酒,亦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杨朴借这首打油诗对宋真宗表示不愿入朝为官。林则徐巧用此典幽默地说:“我跟老伴开玩笑,这一回我也变成杨朴了,弄不好会送掉老命的。”言外之意,等于含蓄地对道光帝表示:“我也伺候够您了,还是让我安安生生当老百姓吧。”封建社会中的一位大忠臣,能说出这样的牢骚话来,也就达到极限了。我们认真体味这首七律,当能感觉出它和屈原的《离骚》一脉相通的心声。
对仗工稳而灵活,是此诗写作技巧上的一个特点。如,以“国家”对“祸福”,以“生死”对“避趋”,按词性来说,都是正对。“生死以”的“以”字作“为”解,是动词;而“之”字是虚词。作者既用“以”字的实词义表达思想内容,又借它的虚词义来与“之”字构成对仗,显示了驾驭文字的深厚动力。
苔藓自是低级植物,多寄生于阴暗潮湿之处,可它也有自己的生命本能和生活意向,并不会因为环境恶劣而丧失生发的勇气,诗人能看到这一点并歌而颂之,很有眼光!
「白日不到处」,是如此一个不宜生命成长的地方,可是苔藓却长出绿意来,展现出自己的青春,而这青春从何而来?「恰自来」,嗯,并不从何处来,而是生命力旺盛的苔藓自己创造出来的!它就是凭着坚强的活力,突破环境的重重窒碍,焕发青春的光采。
苔也会开花的,当然,怪可怜的,花如米粒般细小,但难道小的就不是花吗?只要能够开放,结出种子,繁衍后代,便是生命的胜利。所以,「也学牡丹开」,既是谦虚,也是骄傲!对的,苔花如此细小低微,自不能跟国色天香的牡丹相比,可是牡丹是受人玩赏而受悉心栽培的,而苔花却是靠自己生命的力量自强,争得和花一样开放的权利——这世道并非仅为少数天才和英雄而存在的!
这首诗着力表现了竹子那顽强而又执着的品质 。是一首赞美岩竹的题画诗,也是一首咏物诗。
开头用“咬定”二字,把岩竹拟人化,已传达出它的神韵和它顽强的生命力;后两句进一步写岩竹的品格,它经过了无数次的磨难,才长就了一身英俊挺拔的身姿,而且从来不畏惧来自东西南北的狂风的击打。郑燮不但写咏竹诗美,而且画出的竹子也栩栩如生,在他笔下的竹子竹竿很细,竹叶着色不多,却青翠欲滴,并全用水墨,更显得高标挺立,特立独行。所以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竹,实际上是写人,写作者自己那种正直、刚正不阿、坚强不屈的性格,决不向任何邪恶势力低头的高风傲骨。同时,这首诗也能给我们以生命的感动,曲折恶劣的环境中,战胜困难,面对现实,像在石缝中的竹子一样刚强勇敢,体现了爱国者的情怀。
这首诗里竹有个特点,它不是孤立的竹,也不是静止的竹,而是岩竹,是风竹。在作者郑板桥的诗画中,竹往往是高尚品行和顽强意志的象征,而风则往往是恶势力的代表。诗人用”千”、“万”两字写出了竹子那种坚韧无畏、从容自信的神态,可以说全诗的意境至此顿然而出。这时挺立在我们面前的已不再是几杆普通的竹子了,我们感受到的已是一种顽强不息的生命力,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而这一切又都蕴涵在那萧萧风竹之中。
这首诗的语言简易明快,却又执著有力,具体生动地描述了竹子生在恶劣环境下,长在危难中,而又自由自在、坚定乐观的性格。竹子在破碎的岩石中扎根,经受风吹雨打,但它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一个“咬”字,写出了竹子顽强的生命力和坚定的信念。最后一句中的一个“任”字,又写出了竹子无所畏惧、慷慨潇洒、积极乐观的精神风貌。总体描写了竹子以及作者的高风亮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