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孤雁不饮啄,飞鸣声念群”唤出“孤雁”,“不饮啄”。写得孤雁有品骨。孤雁非常想念它的同伴。不单是想念,而且还拼命追寻,是一只情感热烈而执着的“孤雁”。“不饮啄”体现出孤雁的执着,不达目的绝不放弃的决心。寄寓诗人当时渴望与亲人朋友团聚的心情。
颔联“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云?”境界忽然开阔。高远浩茫的天空中,这小小的孤雁仅是“一片影”,它与雁群相失在“万重云”间,此时此际显得惶急、焦虑和迷茫。“一片”、“万重”对比,构成极大的反差,极言其“孤”。“谁怜”二字直抒胸臆,凝聚了诗人对孤雁的怜悯之情。形象地写出了路远雁孤、同伴难寻的凄苦之情。这一联以“谁怜”二字设问诗人与雁,“物我交融”,浑然一体了。诗人所思念的不单是兄弟,还包括他的亲密的朋友。经历了安史之乱,在那动荡不安的年月里,诗人流落他乡,亲朋离散,天各一方,可他无时不渴望骨肉团聚,无日不梦想知友重逢,这孤零零的雁儿,寄寓了诗人自己的影子。
颈联“望尽怜犹见,哀多如更闻。”联紧承上联,从心理方面刻画孤雁的鲜明个性。“怜”、“如”二字表现了未见而怜见,未闻而犹闻的幻觉。颈联通过对孤雁飞着叫着寻找同伴的描写,将孤雁的渴望、煎熬表现得淋漓尽致。它被思念缠绕着,被痛苦煎熬着,迫使它不停地飞鸣。它望尽天际,不停地望,仿佛那失去的雁群老在它眼前晃。它哀唤声声,不停地唤,怜乎那侣伴的鸣声老在它耳畔响。所以,它更要不停地追飞,不停地呼唤了。这两句血泪文字,情深意切,哀痛欲绝。从中体现出诗人流离失所,生活困苦,又没有亲人和朋友可以依靠的状态。“犹”和“更”道出了诗人心中的沉重的悲哀与伤痛。
尾联“野鸦无意绪,鸣噪自纷纷。”用了陪衬的笔法,表达了诗人的爱憎感情。用野鸦的无忧无虑、热闹非常来反衬孤雁的寂寞、愁苦,尾联进一步表现了孤雁渴望团聚的哀愁与奋力寻找的坚持不懈。孤雁念群之情那么迫切,它那么痛苦、劳累;而野鸦们是全然不懂的,它们纷纷然鸣噪不停,自得其乐。“无意绪”是孤雁对着野鸦时的心情,也是杜甫既不能与知己亲朋相见,却面对着一些俗客庸夫时厌恶无聊的心绪。
这是一篇念群之雁的赞歌,它表现的情感是浓挚的,悲中有壮的。孤雁那样孤单、困苦,同时却还要不断地呼号、追求,它那念友之情在胸中炽烈地燃烧,它甚至连吃喝都可抛弃,更不顾处境的安危;虽然命薄但是心高,宁愿飞翔在万重云里,未曾留意暮雨寒塘,诗情激切高昂,思想境界很高。就艺术技巧而论,全篇咏物传神,是大匠运斤,自然浑成,全无斧凿之痕。中间两联有情有景,一气呵成,而且景中有声有色,甚至还有光和影,能给读者以“立体感”。
全诗以孤雁象征自己。诗写的是孤雁,无一字涉及诗人自己。但通过这只不饮不啄、穿飞哀鸣、思寻伙伴的失群的孤雁间接暗示了诗人在战乱中只身颠沛流离、怀念亲朋的情怀。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唯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其实就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本诗一开头就用一个“好”字赞美“雨”。为什么好呢,因为它“知时节”。这里就是把雨拟人化,其中“知”字用得传神,简直把雨给写活了。春天是万物萌芽生长的季节,正需要下雨,雨就下起来了。它的确很“好”。
颔联进一步表现雨的“好”,其中“潜”、“润”、“细”等字生动地写出了雨“好”的特点。雨之所以“好”,好就好在适时,好在“润物”。“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仍然用的是拟人化手法。“潜入夜”和“细无声”相配合,不仅表明那雨是伴随和风而来的细雨,而且表明那雨有意“润物”,无意讨“好”。如果有意讨“好”,它就会在白天来,就会造一点声势,让人们看得见,听得清。惟其有意“润物”,无意讨“好”,它才选择了一个不妨碍人们工作和劳动的时间悄悄地来,在人们酣睡的夜晚无声地、细细地下。
紧接着颈联从视觉角度描写雨夜景色。在不太阴沉的夜间,小路比田野容易看得见,江面也比岸上容易辨得清。如今放眼四望,“野径风俱黑,江船火独明。”只有船上的灯火是明的。此外,连江面也看不见,小路也辨不清,天空里全是黑沉沉的风,地上也像风一样黑。看起来这雨准会下到天亮。这两句写出了夜雨的美丽景象,“黑”与“明”相互映衬,不仅点明了风厚雨足,而且给人以强烈的美感。
尾联是想象中的雨后情景,紧扣题中的“喜”字写想象中的雨后之晨锦官城的迷人景象。如此“好雨”下上一夜,万物就都得到润泽,发荣滋长起来了。万物之一的花,最能代表春色的花,也就带雨开放,红艳欲滴。诗人说:等到明天清早去看看吧,整个锦官城(成都)杂花生树,一片“红湿”,一朵朵红艳艳、沉甸甸,汇成花的海洋。“红湿”“花重”等字词的运用,充分说明诗人体物细腻。
诗人盼望这样的“好雨”,喜爱这们的“好雨”。所以题目中的那个“喜”字在诗里虽然没有露面,但“‘喜’意都从罅缝里迸透”(浦起龙《读杜心解》)。诗人正在盼望春雨“润物”的时候,雨下起来了,于是一上来就满心欢喜地叫“好”。第二联所写,是诗人听出来的。诗人倾耳细听,听出那雨在春夜里绵绵密密地下,只为“润物”,不求人知,自然“喜”得睡不着觉。由于那雨“润物细无声”,听不真切,生怕它停止了,所以出门去看。第三联所写,是诗人看见的。看见雨意正浓,就情不自禁地想象天明以后春色满城的美景。其无限喜悦的心情,表现得十分生动。中唐诗人李约有一首《观祈雨》:“桑条无叶土生烟,箫管迎龙水庙前。朱门几处看歌舞,犹恐春阴咽管弦。”和那些朱门里看歌舞的人相比,杜甫对春雨“润物”的喜悦之情自然也是一种很崇高的感情。
全文可以分为三段。第一段谈竹子的四种美德:建善不拔,中立不倚,应用虚受,砥砺名行,夷险一致;正因为有这些美德,君子们多将之作为“庭实”。第二段写自己与竹相知相处的经过。那是自己借居已故相国府宅东亭时,有感于原先种的竹已“枝叶殄瘁,无声无色”;经询方知其竹现状是与“他人假居”、无人爱惜竹子有关。于是乎,作者“乃芟翳荟,除粪壤,疏其间,封其下”,爱惜并护理竹子将近一整天时间,他旋即感到,竹子以清光朗韵回报自己,付出真情。第三段借竹子前后不同际遇,谈人才的遭遇。竹子“似于贤”得到人之爱惜和培植,对“真贤”的人又怎么得不到爱惜和培植。竹子与草木,就像贤才与一般人;竹子是不能自我张扬优点,而是靠人赏识它;贤才不能自我张扬才干,而是要各级领导使用贤才者,才能发现贤才们的才干,重用之。因此,贤才被各级领导掌握着命运。
文章以竹喻贤人,表达了作者仰慕贤者的高贵品质,决心坚定不移、正直无私、虚心体道、砥砺名行的志向,同时渴望当权者善于发现人才,爱惜人才,使他们得以施展才华,对于人才不被重视的现实流露了隐忧。文章描绘竹之形态,观察入微,抒发感慨,真挚动人;行文流畅,语言朴素,不事雕琢,意境新颖。文章风格与其诗歌一样,通俗平易,有为而作。
这篇文章充分表达了作者仰慕贤者的心情和盼望执政者善待贤才的意愿。通篇率真自然,不事雕琢,文字省净,意境清新。
《题李次云窗竹》是一首咏竹诗。
竹与松、梅并称为“岁寒三友”,又与梅、兰、菊并称为“四君子”,它象征着高尚、坚韧、虚心等美好品格。白居易的这首诗,是一首咏竹诗,借竹言志,对竹子赞誉的同时,也明确了自己的精神追求。
首二句,平淡无奇,不仅用词浅显,亦无深刻的寓意,只是交代了竹子一般的用途,但作者强调的是“不用”、“不须”,至于缘由,结尾两句予以点明。原来,前三句都是陪衬,是为了与末句构成对比的。诗人说,我不用把竹子制成笛子,也不把它用作钓鱼竿,要的是让竹子在千花百草凋零之后,在大雪纷飞之时,能够屹立在雪中,使我看到那一番凌雪傲霜的情调。
前两句实际上写的是竹子的功利实用性,末句则是竹子的精神“实用性”,而功利实用性是不被作者看重的,他看重的是竹子品格对人的影响。作者故意使之构成强烈的对比,对比之中,流露出作者对竹子的喜爱及对竹子品格的赞誉。“留向纷纷雪里看”,看什么?自然不是为了看竹子的青翠之姿,而是从雪里的孤竹中看到了竹的高洁本质,一种独立于世俗的孤傲。此诗托竹寓意,巧用对比,表达了作者对那种高洁孤傲、坚贞不屈精神的追求。
竹的生存环境,总是猗猗静谧幽雅,醉心在竹的世界里,可以弥补人的心理缺陷和远离凡尘的愉悦、超脱!可以获得暂时的心理平衡。
白居易的讽喻诗,善于运用变化万端的比兴手法,塑造各种真实的受迫害者的艺术形象,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统治者的暴政和不合理现象,因而这些诗不少成为反映现实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名篇,《李都尉古剑》就是其中一首十分出色的咏物诗。这首诗所运用的比兴手法是很高明的,通篇只光用一把李都尉古剑作为描写对象,但每一个字都是作者自身的写照,意思极为明确,虽然着墨不多,而出语却纡徐委婉,具有无穷转折之妙,耐人寻思。
从结构上看,这首诗可分三个层次。从开始至“ 秋水澄不流”八句主要是表现古剑外表的不同凡俗。首句写“古剑寒黯黯,铸来几千秋”,是用“寒黯黯”三字描绘古剑寒光闪闪,灼烁不定的形态,刻画剑的不凡,不从剑的锋利入手,而仅表现其剑光闪。
烁不定,正是该诗的高明之处,未睹剑先见其寒光凛凛,足以说明这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宝剑。“几千秋”上承“古剑”的“古”字,古而且利,则此剑为至宝就毫无疑问了。为了进一步渲染这柄宝剑,诗人进一步写道:“白光纳日月,紫气排斗牛。”据王嘉《拾遗记》载,越王勾践曾以白牛白马祀昆吾山神,采金铸之,以成八剑。其一名为掩日,用其指日,日光尽暗。其三曰转魄,指月则蟾兔为之倒转。诗人光用这个典故,极力夸张表现宝剑的非同凡俗之处。这四句是从诗人的角度描绘宝剑的不凡,为了印证自己的看法,下面四句又用旁观者的评价加以证实。客人看到宝剑“湛然玉匣中,秋水澄不流”。东汉袁康《越绝书》:“太阿剑,视之如秋水。”用秋水形容剑光,由来已久。诗歌继描绘古剑“寒黯黯,可以“纳日月”、“ 排斗牛”之后,又以“湛然秋水”形容,更进一步表现古剑的威光四射,非同一般。因此客人有观之者,即使很喜欢它,也不得不自叹是凡夫俗子,不敢奢望得到它,还是让这把古剑去完成其应有的使命吧。
接下来则是描写古剑的卓越品质。它不仅剑光闪烁,锋利无比,具有华美的外表,而且品质端正,也非平常刀剑可比。“至宝有本性,精刚无与俦”说明它的纯度和硬度都是无与伦比的。这并非夸张,因为它“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宝剑乃百炼成钢,其刚强之性,不能使它变成软弱,犹如士之可杀而不可辱,极力表现其质地坚硬。西晋诗人刘琨《重赠卢谌》诗:“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这里是反用其意,表现出古剑刚硬,不能化柔,不屈从外力的品质。但是,一旦有用武之地,它也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拼杀。正所谓“愿快直士心,将斩佞臣头”,它愿意刚直之士高兴,去斩断奸臣的头颅。它愿意充当杀伐谄佞的先锋,为国为民除掉奸邪。这几句诗乃以咏物而喻志,表现了诗人当时的刚直之性、浩然之气及欲为朝廷荡涤污秽、铲除奸邪的抱负,铿锵有力,正气凛然。“不愿报小怨,夜半刺私仇”,至于区区个人恩怨就不是宝剑所乐于效命的了,它不屑于做那些需要半夜行动,见不得人的丑事。这一段从宝剑的精纯无比和愿斩佞臣两方面揭示出宝剑的内在品质,它比漂亮的外表,凛凛的寒光更重要,更能展现出古剑之所以为至宝的本质所在。
最后两句点明此诗的主旨,也是白居易“卒章显其志”方法成功的运用。“劝君慎所用,无作神兵羞”的意思是说:这样锋利的兵器,应该使用在最恰当的地方,不要玷辱了我“神兵”的光辉称号。
这也就是告诫包括自己在内的谏官们,应该不怕得罪权贵,去弹奏国家大事;而不应该只议论一些无关重要的小事,来敷衍塞责。
此诗是通过表现一把宝剑的不同凡俗及其优秀品质,光以塑造一个刚正不阿、以国家大局为重,不计个人恩怨的重臣和谏官的形象。此时诗人身为左拾遗,自然也有表明自己作为谏官的正直态度之意。然而,诗的主旨并没有明白直接地说出来,而是紧紧扣住宝剑的特征来表现,全诗没有一句话不是围绕着这把古剑写的,每一句都从不同的角度刻画古剑的超凡和刚直不阿。咏剑与赞人,自然融合为一。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赞屈原说:“其志洁,故其称物也芳。”反之,人们也形成这样一种心理,即因其称物芳,故其志洁。
比喻新颖,精用典故,妥帖自然,不着痕迹,也是这首诗的鲜明特点。诸如“白光纳日月,紫气排斗牛”、“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愿快直士心,将斩佞臣头”都有化用前人诗语之处。这些典故,加强了诗的形象性,使诗句内涵更深刻、丰富。
初降的霜轻轻的附着在瓦上,芭蕉和荷花无法耐住严寒,或折断,或歪斜,惟有那东边篱笆附近的菊花,在寒冷中傲然而立,金粟般的花蕊初开让清晨更多了一丝清香。
夜里寒霜袭来,本来就残破的芭蕉和和残荷看起来更加不堪。只有篱笆边的菊花,金黄色的花朵在清晨的阳光下看起来更加艳丽。用霜降之时,芭蕉的新折和荷叶的残败来反衬东篱菊的清绝耐寒。此诗赞赏菊花凌寒的品格。
整诗是借咏菊之耐寒傲冷逸清香亮霜景,自况言志的。
这是一首写景寓意诗,前两句写景,极写柳树的美态,诗人所抓的着眼点是柳条,写出了动态、形态和色泽显出它的材质之美。后两句写的是诗人对柳树遭遇及自己的评价,因为柳树所生之地不得其位,而不能得到人的欣赏,寓意怀才不遇而鸣不平,含蓄地抨击了当时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相关政府官员。
此诗前两句写柳的风姿可爱,后两句抒发感慨,是一首咏物言志的七绝。
诗中写的是春日的垂柳。最能表现垂柳特色的,是它的枝条,此诗亦即于此着笔。首句写枝条之盛,舞姿之美。“春风千万枝”,是说春风吹拂,千丝万缕的柳枝,随风起舞。一树而千万枝,可见柳之繁茂。次句极写柳枝之秀色夺目,柔嫩多姿。春风和煦,柳枝绽出细叶嫩芽,望去一片嫩黄;细长的柳枝,随风飘荡,比丝缕还要柔软。“金色”、“丝”,比譬形象,写尽早春新柳又嫩又软之娇态。此句上承春风,写的仍是风中情景,风中之柳,才更能显出枝条之软。句中叠用两个“于”字,接连比况,更加突出了“软”和“嫩”,而且使节奏轻快流动,与诗中欣喜赞美之情非常协调。这两句把垂柳之生机横溢,秀色照人,轻盈袅娜,写得极生动。《唐宋诗醇》称此诗“风致翩翩”,确是中肯之论。
这样美好的一株垂柳,照理应当受到人们的赞赏,为人珍爱;但诗人笔锋一转,写的却是它荒凉冷落的处境。
诗于第三句才交代垂柳生长之地,有意给人以突兀之感,在诗意转折处加重特写,强调垂柳之不得其地。“西角”为背阳阴寒之地,“荒园”为无人所到之处,生长在这样的场所,垂柳再好,又有谁来一顾呢?只好终日寂寞了。反过来说,那些不如此柳的,因为生得其地,却备受称赞,为人爱惜。诗人对垂柳表达了深深的惋惜。这里的孤寂落寞,同前两句所写的动人风姿,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对比越是鲜明,越是突出了感叹的强烈。
这首咏物诗,抒发了对永丰柳的痛惜之情,实际上就是对当时政治腐败、人才埋没的感慨。白居易生活的时期,由于朋党斗争激烈,不少有才能的人都受到排挤。诗人自己,也为避朋党倾轧,自请外放,长期远离京城。此诗所写,亦当含有诗人自己的身世感慨在内。
此诗将咏物和寓意熔在一起,不着一丝痕迹。全诗明白晓畅,有如民歌,加以描写生动传神,当时就“遍流京都”。后来苏轼写《洞仙歌》词咏柳,有“永丰坊那畔,尽日无人,谁见金丝弄晴昼”之句,隐括此诗,读来仍然令人有无限低回之感,足见其艺术力量感人至深了。
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原上草或有所指,但喻意并无确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却作为一种“韧劲”而有口皆碑,传诵千古。
诗的首句“离离原上草”,紧紧扣住题目“古原草”三字,并用叠字“离离”描写春草的茂盛。第二句“一岁一枯荣”,进而写出原上野草秋枯春荣,岁岁循环,生生不已的规律。
第三、四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句写“枯”,一句写“荣”,是“枯荣”二字意思的发挥。不管烈火怎样无情地焚烧,只要春风一吹,又是遍地青青的野草,极为形象生动地表现了野草顽强的生命力。第五、六句“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用“侵”和“接”刻画春草蔓延,绿野广阔的景象,“古道”“荒城”又点出友人即将经历的处所。最后两句“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点明送别的本意。用绵绵不尽的萋萋春草比喻充塞胸臆、弥漫原野的惜别之情,真正达到了情景交融,韵味无穷。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是何等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这首诗为试帖诗,命题“古原草送别”。草与别情,似从古代的骚人写出“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楚辞·招隐士》)的名句以来。此诗写出了“古原草”的特色而兼关送别之意,还写出了新意。
首句即破题面“古原草”三字。“离离原上草”,抓住“春草”生命力旺盛的特征,可说是从“春草生兮萋萋”脱化而不着迹,为后文开出很好的思路。就“古原草”而言,也可开作“秋来深径里”(僧古怀《原是秋草》),那通篇就将是另一种气象了。野草是一年生植物,春荣秋枯,岁岁循环不已。“一岁一枯荣”意思似不过如此。然而写作“枯──荣”,与作“荣──枯”就大不一样。如作后者,便是秋草,便不能生发出三、四的好句来。两个“一”字复叠,形成咏叹,又先状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情味,三、四句就水到渠成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枯荣”二字的发展,由概念一变而为形象的画面。古原草的特性就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是斩不尽锄不绝的,只要残存一点根须,来年会更青更长,很快蔓延原野。作者抓住这一特点,不说“斩不尽锄不绝”,而写作“野火烧不尽”,便造就一种壮烈的意境。野火燎原,烈焰可畏,瞬息间,大片枯草被烧得精光。而强调毁灭的力量,毁灭的痛苦,是为着强调再生的力量,再生的欢乐。烈火是能把野草连茎带叶统统“烧尽”的,然而作者偏说它“烧不尽”,大有意味。因为烈火再猛,也无奈那深藏地底的根须,一旦春风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猛的长势,重新铺盖大地,回答火的凌虐。那“离离原上草”,就像是绿色的胜利旗帜。“春风吹又生”,语言朴实有力,“又生”二字下语三分而含意十分。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说此两句“不若刘长卿‘春入烧痕青’语简而意尽”,实未见得。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如果说这两句是承“古原草”而重在写“草”,那么五、六句则继续写“古原草”而将重点落到“古原”,以引出“送别”题意,故是一转。上一联用流水对,妙在自然;而此联为的对,妙在精工,颇觉变化有致。“远芳”“晴翠”都写草,而比“原上草”意象更具体、生动。芳曰“远”,古原上清香弥漫可嗅;翠曰“晴”,则绿草沐浴着阳光,秀色如见。“侵”“接”二字继“又生”,更写出一种蔓延扩展之势,再一次突出那生存竞争之强者野草的形象。“古道”“荒城”则扣题面“古原”极切。虽然道古城荒,青草的滋生却使古原恢复了青春。比较“乱蛩鸣古堑,残日照荒台”(僧古怀《原居早秋》)的秋原,就显得生气勃勃。
作者并非为写“古原”而写古原,同时又安排一个送别的典型环境:大地春回,芳草芊芊的古原景象如此迷人,而送别在这样的背景上发生,该是多么令人惆怅,同时又是多么富于诗意呵。“王孙”二字借自楚辞成句。“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说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怀思行游未归的人。而这里却变其意而用之,写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增送别的愁情,似乎每一片草叶都饱含别情,那真是“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别来春半》)。这结尾意味深长。诗到此点明“送别”,结清题意,关合全篇,“古原”“草”“送别”打成一片,意境极浑成。
全诗措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虽是命题作诗,却能融入深切的生活感受,故字字含真情,语语有余味,不但得体,而且别具一格,故能在“赋得体”中称为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