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姊妹篇,两篇赋都是写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爱情故事,但两篇赋的神女形象差别很大。
《高唐赋》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胆追求爱情的举动,所谓“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束缚的人性的直接张扬。这种随意放任的性关系并非宋玉的凭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是对于原始时代“自由”婚姻的朦胧回忆。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确实存在着无限制的随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关系。并且,原始社会结束后,这种状况还有延续。不要说更远,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经建立起来,配偶关系相对稳定的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性关系还是相当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如一些重大的节日,性关系更是随意而放任。古罗马的沙特恩节要举行群众性的盛宴和狂欢,同时“盛行性关系的自由”,沙特恩节因而也就成为纵情欢乐的代名词。中国古代也是如此,《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争讼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性关系也是相当自由的。《周礼》所记反映的大约是商周时代的事,是传统习俗的延续和发展,由此不难想像神话产生的原始时代性关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巫山神女“愿荐枕席”,主动寻求匹偶交欢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个时代(即神话时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为。
巫山神女神话特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她的神奇变化:“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巫山神女没有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即直接变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这种情况根本无法通过经验和理智去解释,而只能通过神话的逻辑——变形法则——去说明。在原始人看来,“在不同的生命领域之间绝没有特别的差异。没有什么东西具有一种限定不变的静止状态: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征的话,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轻而易举地越过决定事物性质的界限而显得丰富和大胆。
以上两个方面即追求爱情的方式和神奇变化,充分说明《高唐赋》中的神女是一个具有明显原始神话特征的神话式人物,一个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赋》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这是一个服饰华美、容貌姣丽、举止端庄、神态娴静的女性。宋玉除了强调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强调她的内在的精神和气质,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温柔和顺,安闲自得,骨法奇美,适于侍奉君上;一是贞谅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与原始神话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属于另一个时代。《高唐赋》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赋》不是一个形象。
关于《高唐赋》的主题思想,有学者认为高唐神女化为云雨是一种艺术想像,由于这种想像表现了男女交欢时那种像云一样飘忽,像雨一样空灵的感受,符合人们接受的心理基础,因而成为一种文学意象并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种艺术想像正是宋玉突发奇想的神来之笔,是宋玉对中国文学的重要贡献。这些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实际。
事实上,把男女交欢与云雨联系起来并非宋玉的发明。有学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种联系实乃出于一种古老的宗教观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观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交相感应的,人的主观意念和行为可以影响客观事物的发展,巫术“相似律”原理认为,“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诱发降雨正是这种神秘的交感观念的反映。他们认为,行云降雨是天地阴阳交会的结果,所谓“天地相会,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辞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而云雨则是使万物化生的最重要条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种多样,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便成为他们比较常用和普遍的一种方式,有的民族还因此形成了有关的宗教仪式。
有了雨露滋润,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丰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进一步发展为可以促进丰收、富足乃至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闻一多先生在研究《诗经》婚俗诗时曾指出:“初民根据其感应魔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没有人的两性的真正结合,树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长繁殖的”。弗雷泽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亚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结论:“他们仍然有意识地采用两性交媾的手段来确保大地丰产”,并相信与传说中的神灵交媾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类似的观点在其他宗教文化学和人类文化学著作中也时有所见。
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产物,是多次发生过的“现实”,高唐神女与怀王交欢之后化为云雨的故事不过是它的神话反映而已,是宋玉对传统宗教和神话所做的比较忠实的记录。宋玉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大胆地吸收民间神话,巧妙地运用它为自己的立意构思服务:借助神话所固有的观念内涵和文化意蕴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这就是说,《高唐赋》正是在这则神话所固有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基础上的再创作。明确了《高唐赋》与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文化观念意蕴之间的关系,实际也就找到了认识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赋》由序和正文构成,实际写了三个内容:一、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所体现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观念。之所以在作品的开头先讲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观念意蕴统摄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伟壮丽,万物充满勃勃生机。这部分篇幅最长,是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形象表现。三、鼓励襄王往会神女,希望通过与神女交欢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福祉。这部分是全文的结尾,表明往会神女的目的。这个目的与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据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宋玉在赋文中鼓励襄王往会神女,与神女交欢,希望借此达到政治清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以及个人身心强健、延年益寿的目的。同时,由衷赞美山河大地的宏伟壮丽和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赞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给世界带来的生机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赋》的立意完全建立在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基础上,是按照古老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展开铺写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为统摄。也正是因为如此,从文中对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赞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的踪影。这样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种说法导致的“两回事”的缺欠,并可以从神话故事本身得到进一步的印证:《渚宫旧事》之三引《襄阳耆旧传》写怀王游高唐梦神女与之交欢,神女临别时说:“妾处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灵,幸妾之搴。将抚君苗裔,藩乎江汉之间。”原文可能有脱误,大致意思是:“蒙你不弃我的陋质,爱幸于我,我将保佑你的子孙使他们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汉水之间。”神话故事本身就说明与神女交欢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兴旺。这对于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很有启发。
《神女赋》接着《高唐赋》而来。《高唐赋》的迟回荡漾之笔,似乎在牵惹楚襄王乃致读者对巫山神女的怀想之情,只是到了《神女赋》,这位隐身云烟、姗姗不临的美丽女神才终于在作者笔下翩然现形。但作者并没有因让她与早就心驰神往的楚襄王相遇,却幽幽显现在他的侍臣宋玉“梦”中,这是颇耐人寻味的。
此赋序文叙说的是宋玉和神女相遇。开笔写的格外迷离。先以宋玉的神情恍惚、纷纷扰扰为神女降临造境,未入梦已扰人心神,然后才是女神现身,仍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朦胧感觉,继写宋玉梦境又历历如画地重现。这一节叙说文字扑朔变化,一波三折,显示出作者行文上的腾挪纵收之妙。
这段序文,由于版本不同,“王”“玉”互讹,梦遇神女的究竟是宋玉还是楚王,自宋以来一直存有争议。这里暂依清人胡克家《文选考异》之说,考订为宋玉梦遇神女。
序文大意是说:宋玉跟着楚襄王游云梦,宋玉给楚襄王讲了巫山神女的故事,并为他作了《高唐赋》之后,当夜宋玉果然梦见神女了。第二天他把他梦见的神女的形象描述给楚襄王听,楚襄王叫宋玉用赋的形式把他梦中的情景描写一番,宋玉照办了。和《高唐赋》一样,这段散文小序也非常精彩。它描写宋玉作梦的情景说:“晡夕之后,精神悦忽,若有所喜,纷纷扰扰,未知何意,目色仿佛,若有所喜”了,这恰如今天人们开玩笑所说的“第六感觉”。宋玉对楚王描述神女的形态说:“其始来也,耀乎若白日初出照屋梁;其少进也,皎若明月舒其光。须臾之间,美貌横生。晔兮如华,温乎如莹。五色并驰,不可殚形。详而视之,夺人目精。”这里突出地描写了神女的精神气质,她是那样地神采焕发,摄人魂魄。她作用于人们的,不仅是视觉的痴迷,而是整个灵魂的震颤。接着楚王又描写神女的装束与身段说:“其盛饰也,则罗纨绮缋盛文章,极服妙采照万方。振绣衣,被袿裳,秾不短,纤不长,步裔裔兮曜殿堂。忽兮改容,婉若游龙乘云翔。”这里不仅形象描写得生动传神。而且句法错落,韵节浏亮,读起来有一种音乐美。其中“白日初出照屋梁”、“皎若明月舒其光”、“罗纨绮缋盛文章”、“极服妙采照万言”、“婉若游龙乘云翔”诸句,形式新颖,被人称为“后来七言之祖。”
后面赋的部分大约说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是描写神女的容貌情态。作品先是总体的说她“其象无双,其美无极。毛嫱障袂,不足程序;西施掩面,比之无色。”接着又分别的说了她的面貌、眼睛、眉毛、嘴唇、身段等等如何美。这段描写虽也颇费工夫,但实际并不动人。第二层是描写神女想和楚王亲近,但由于某种原因,也许就是“圣贤”们所产的“以礼自持”吧,忽然又拿捏起来了。作品说:“望余帷而延视兮,若流波之将澜。奋长袖以正衽兮,立踯躅而不安。澹清静其愔嫕兮,性沉详而不烦。时容与以微动兮,志未可乎得原。意似近而既远兮,若将来而复旋。褰余帱而请御兮,愿尽心之惓。怀贞亮之洁清兮,卒与我乎相难。陈嘉辞而云对兮,吐芬芳其若兰。精交接以来往兮,心凯康以乐欢。神独亨而未结兮,魂茕茕以无端。含然诺其不分兮,喟扬音而哀叹。頩薄怒以自持兮,曾不可乎犯干。”这段描写神女的心理情态非常细致生动。她想:你去找楚王是为了什么呢?不就是为了和他相爱吗?可是等到见面之后,当两情相通,互相爱悦,意津津而将要不能自持的时候,神女忽然变卦了,她“扬音哀叹”,甚至还带出一层薄薄的怒容。她要保持自己“贞亮之洁清”,她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于是就和《西厢记》里崔莺莺第一次邀请张生私会一样的不欢而散了。但神女毕竟是爱楚王的,她虽然没有和楚王同床共枕,但她的心却是毫无保留地给了楚王,因此她们的离别是异常痛苦的。作品对此描写说:“于是摇佩饰,鸣玉鸾,整衣服,敛容颜。顾女师,命太傅。欢情未接,将辞而去。迁延引身,不可亲附。似逝未行,中若相首。目略微眄,精采相授。志态横出,不可胜记。”这就是后一部分中的第三层意思。无情的离别无所谓,有情的离别是痛苦的,更何况仙凡相隔,后会无因,“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说的就是这种终生难忘的遗憾。
整个后一部分是用骚体句和四言句结构成的,它用词浅显,贯通流畅。诸如“其状峨峨,何可极言。貌丰盈以庄姝兮,苞温润之玉颜。眸子炯其精朗兮,瞭多美而可观。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读起来唇吻调利,与《高唐赋》后一部分的侈意铺排景物、堆砌辞藻大不相同。
序文和赋辞两部分中都有对宋玉与神女梦遇景象的描摹,似乎重复,实际却各有侧重。序文中对话部分的描摹,侧重在传写神女初临时给宋玉带来的印象,妙在从虚处落笔。才思横溢的宋玉竟然也因神女的显现而陷入失态和拙于言辞的境地,正有力的烘托出神女的惊世骇俗之美,给读者以非同寻常的审美感受。赋辞部分侧重在对神女的容貌、情态作精工细雕的刻画。肖像的勾勒中特别注重其生气、神情的活现。静态的描摹之后是动态和心理的传写,展现出神女美丽多情,但又洁清守身,非礼难近,似乎向世人表明她的心早已交付给长眠幽冥的先王。赋辞尾部又刻划了神女脉脉含情和依依不舍的一瞥,读来令人更加令人回肠荡气和思致绵远。
数百年后,“建安之杰”的曹植受到此赋的激发,以青出于蓝的高妙彩笔创造出同样神情美丽的洛神形象,才使巫山神女在北国有了一位冰清玉洁的神女姐妹遥遥与之辉映千古。
1935年,闻一多先生曾写过一篇《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他认为巫山神女是楚民族的第一位母亲,就和北方中原地区的女娲等人相同。巫山神女掌管着行云布雨,也是一位造福于农业社会的精灵。同时巫山神女也掌管着男女之事,就如同《牡丹·惊梦》一场中牵合杜丽娘与柳梦梅并助其欢会的花神一样。这在原始社会本来是一位神圣、高洁而又极其富有人情味的形象。但流传到封建社会,尤其是到了受封建礼教束缚的文人士大夫笔下,原有的巫山神女的形象也就渐渐地起了变化。即以此文中的神女而论,她竟然也讲究起“怀贞亮之洁清”来了,她最后竟然完全违背个人意愿扼制了内心的冲动,吞下了人生的苦果,而符合了“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先王”的教导。这纯粹是宋玉意识的自我表现。果然这点受到后人的称赞了,清代何焯说:“‘不可犯干’,守礼之正,所以抑流荡之邪心也。”男女爱情本来是一种极其自然的事,但在封建社会里被人看成是一种“邪恶”,因此巫山神女以及描写巫山神女的作品也就连带着被诋为“诲淫”了。
但人性是任何封建礼教所扼杀不了的,只要有男女,就会有爱情,巫山神女也就会受到人们的喜爱与崇敬。三峡中巫山神女的形象高耸入云,吸引着古往今来的过客们翘首仰观;巫山神女的传说遍布中外,家喻户晓,与日俱新;有关高唐神女的文学作品,诗词曲赋,戏剧小说,层出不穷;类似曹植的《洛神赋》这种作品就更是模拟着《神女赋》写出来的。在这些地方读者都可以体会到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具有着极大的生命力,以及它们对后世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刘勰在《文心雕龙·诠赋》中说:“宋发巧谈,实始淫丽。”似乎有些贬意。这是与屈原作品的功利主义相对而言的。倘若从文学发展、从艺术审美的角度看,则宋玉的“巧谈”与“淫丽”正自不可缺少,正应该大提倡。
再补充一下版本争议问题。前面说过,《神女赋》中的一些文字,从宋代以来一直存有争议。如“其夜玉寝”,《文选》作“其夜王寝”,历代文人多因《文选》而作楚王梦遇神女。其实,文选版《神女赋》有很多讲不通的地方。首先看《高唐赋》,在那里是宋玉给楚王讲故事,楚王听着高兴,叫宋玉再给他“赋”一回。而到了《神女赋》中,却成了楚王作梦,楚王给宋玉讲梦,讲完后又让宋玉给他“赋”一回。两篇作品的结构不一致。再看《神女赋》中的写法,是楚王给宋玉描写神女的形象说:“茂矣美矣,诸好备矣”,一直到“性和适,宜侍旁,顺序卑,调心肠”云云一大段,而后又是“王曰:‘若此盛矣,试为寡人赋之。’”两段相连都是“王曰”,从内容上看从逻辑上看都有问题。因此人们认为这是由于作品在传抄流传中产生讹误造成的。《神女赋》序中的“王寝”、“王异之”、“王曰晡夕之后”、“王曰茂矣美矣”四句中的“王”字皆应作“玉”;而“明日以白玉”、“玉曰其梦若何”、“玉曰状何如也”三句中的“玉”字皆应作“王”。这样一来,就成了宋玉作梦、宋玉给楚王讲梦,楚王听后心里高兴,于是叫宋玉再给他“赋”一回。这样,一切矛盾就都解决了。这个说法是可以成立的。但是由于这篇作品流传日久,以讹传讹,楚襄王会神女的故事已经广泛地传播于口头,记载于简书,今天恐怕也只能是任其考订归考订,流传归流传了。
这首诗可谓古代最早的一首抒发亡国之恨的抒情诗,作者就是勾践的妻子,越国战败后沦为吴国奴婢,境遇悲惨,更加显得字字血泪,发人深思。
其历史背景是: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派兵攻打越国,但被越国击败,阖闾也伤重身亡。两年后阖闾的儿子夫差率兵击败越国,越王勾践被押送到吴国做奴隶,勾践忍辱负重伺候吴王三年后,夫差才对他消除戒心并把他送回越国。
这首诗的可取之处有三:
一是运用了比拟手法,将入侵的敌军比作凶恶的猛禽,以猛禽的种种动作比喻占领军横征暴敛,肆意掠夺的狂妄气焰,十分贴切形象。
二是尽情抒发了作为国王和王后亡国,并沦为人臣奴婢的极度悲愤,和对故国家乡的无尽思念,读来催人泪下。
三是作品的思想性。作者在诗中反复诘问自己何罪之有,到死也想不通一个相夫教子的妇道人家无辜受累的道理。数千年来,亡国奴的境遇都是极为凄惨的,无论是尊贵国王还是不参与政事的王后王妃,形同砧板之肉,集人宰割,甚至成为敌国宴席上名副其实的美餐。这种株连无辜的史实司空见惯,毫无争辩余地,似乎无需深思。而勾践夫人却质问苍天自己何罪之有?为何无辜遭到天谴?为何被逼离乡背井,无辜受尽人间苦难?作者的反复诘问反映出朴素的人道主义思想,难能可贵。南唐后主李煜写过很多抒发亡国之恨的名篇词作,汉末女学者蔡文姬也有过类似经历,她的《胡笳十八拍》和《悲愤诗》都未显示出勾践夫人如此朦胧的人道主义思想。作为一个弱女子,即使是贵为王后,对于历史的急剧变化,终究是无能为力的,也不可能提出更为深刻的思想体系,但是勾践夫人的历史悲哀是数千年来亡国女人的悲剧缩影,千古悲愤,呼唤千年,不失为一种超越时代的意识,震撼心灵的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