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辛辣的讽刺诗。在此诗作者眼中,高克带领的部队,战马披甲,不可谓不雄壮;战车插矛,不可谓不威武。可是清邑的士兵却不是在为抵御敌人随时可能的入侵而认真备战,却在河上逍遥游逛,耍弄刀枪;身为将帅的高克也闲来无事,只是以练武来消磨时光而已。此诗讽刺的对象是高克,而最终深深斥责的是郑文公的昏庸。
至于为什么说讽刺的矛头最终是对准郑文公,古代有一位论者分析得很有道理:“人君擅一国之名宠,生杀予夺,唯我所制耳。使高克不臣之罪已著,按而诛之可也。情状未明,黜而退之可也。爱惜其才,以礼驭之亦可也。乌可假以兵权,委诸竟上(边境),坐视其离散而莫之恤乎!《春秋》书曰:‘郑弃其师。’其责之深矣!”(朱熹《诗集传》引胡氏语)。总之,在抵御外敌之时,郑文公因讨厌高克反而派他带领清邑士兵去河边驻防的决策是完全错误的。
全诗共三章,写清邑士兵在黄河边上的彭地、消地、轴地驻防时的种种表现。表面上是在称颂他们,说他们的披甲战马如何强壮,奔驰起来又如何威风;战车上装饰着漂亮的矛,是如何的壮盛;军中的武士也好,主帅也好,武艺又是如何高强。而实际上他们却是在河上闲散游逛。每章的最后一句如画龙点睛,用“翱翔”、“逍遥”、“作好”等词来揭出本相,其讽刺的手法是较为含蓄的。从诗的章法上说,三个章节的结构和用词变化都不甚大,只有第三章与前两章不同处较多。作者采用反复咏叹的手法,以增强诗歌的气势和表现力,从而达到其讽刺的效果。
按照现代多数学者的说法,此诗的抒情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女子,她赞美的大约是自己的恋人,一位青年猎手。古人以伯、仲、叔、季作排行,叔本指老三。《郑风·萚兮》有“叔兮伯兮,倡(唱)予和女”之句,《郑风·将仲子》中提到“仲子”,则当时郑国女子对恋人也可称“伯”“仲”“叔”,大约相当于今日民歌中的“大哥”“二哥”“三哥”之类。诗中说这位青年打死如之后“献于公所”,可知他是随从郑伯去打猎的。
第一章“叔于田”直截了当点出要写叔的什么事。“乘乘马”表现出其随公畋猎时的气势。三、四句则描绘他驾车的姿态。驾车之马有四匹,四匹马的缰绳总收一起拿在手中,如绶带或织带时的经线,两面的骖马同服马谐调一致,像在舞蹈一样整齐。其得心应手的情况,就像马完全在按驾车人的意识行动。把叔驾车的动作写得同图画、音乐、舞蹈一样,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正像《淮南子·览冥》说的王良造父驾车的情形,“上车摄辔,马为整齐而敛谐,投足调均,劳逸若一,心怡气和,体便轻毕,安劳若进,驰骛若灭,左右若鞭,周旋若环”。然而在此诗中只用了八个字。下面“叔在薮,火烈具举”,将叔放在一个十分壮观的背景之中。周围大火熊熊燃烧,猛如被堵在深草之地,唯叔在其中与如较量。叔脱去了上衣,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和身,也照亮了将要拼死的困兽。其紧张的情况,同斗兽场中惊心动魂的搏斗一样。结果是“襢裼暴如,献于公所”。叔不但打死了猛如,而且扛起来献到了君王面前,像没有事一样。一个英雄勇士的形象活生生显示了出来。这十五个字的描写,可与《三国演义》中“温酒斩华雄”那一段精彩的叙述相媲美。诗人夸赞叔,为他而自豪,又替他担心,希望他不要掉以轻心,这个感情,是复杂的。
第二章写叔继续打猎的情形,说叔“善射”、“良御”,特别用了“磬控”一词,刻画最为传神。“控”即在马行进中骑手忽然将它勒住不使前进,这时马便会头朝后,前腿抬起;人则弯曲腰身如上古时的石磬。第三章写打猎结束时从容收了弓箭,以其在空手打如和追射之后的悠闲之态,显示了他的英雄风度。
全诗有张有弛,如一首乐曲,在高潮之后又是一段舒缓的抒情,成抑扬之势,富有情致。
在《诗经》三百篇中,《郑风·叔于田》并不是很引人注目的篇章,但若论其艺术成就,此诗当可与那些最优秀之作相颉颃。诗分三章,纯用赋法,但流畅谐美中有起伏转折,人物形象呼之欲出,则与假比兴曲笔描写者异曲同工,难分轩轾。它的成功之处,除了运用《诗经》中常见的章段复沓的布局外,还在于运用设问自答、对比、夸张的艺术手法。
章段复沓,是《诗经》中最重要的结构特点。《郑风·叔于田》三章句式结构全同,与其他采用复沓结构的《诗经》篇章一样,有一种回环往复的音响效果,同时也因为复沓而起到了一种加深印象的效果。而这种复沓是有变化的复沓,各章各句替换几个字,既保持韵律感,又深化了主题。实际上,拿现代音乐术语来解说,此诗正是一首分节歌,而“不如叔也”一句则是唯一的一句副歌歌词。
章句复沓,自然算不上是《郑风·叔于田》一诗的专利,但设问自答、对比夸张则是其独具个性的特色。各章第二句“巷无居人”“巷无饮酒”“巷无服马”,第三句“岂无居人”“岂无饮酒”“岂无服马”,第四句“不如叔也”,第五句“洵美且仁”“洵美且好”“洵美且武”,相互间有这样的逻辑关系:第二句否定,第三句反诘,第四句作答,第五句述因,通过自问自答,将“洵美……”“不如……”“巷无……”(真的既英俊又……,人们都不如他,因此巷里没有人……)这样的正常顺序作一转换,顿觉奇峰突起,余味曲包。吴闿生《诗义会通》说:“案,故撰奇句而自解释之,文章家之逸致也。”对此妙笔青眼有加。这一设问自答的手法,实际上源出周人对商人占卜贞问的甲骨刻辞的着意摹仿。在甲骨卜辞中,因求问神灵需将正反两种结果都记刻于龟甲上,请决于神判,便产生了此类句法的滥觞。此诗中,一正一反,直陈与疑问并举,主要就在于以“突奇峭快”(陈震语)的笔墨引出下文“不如叔也”,这一结论。而“巷无居人”、“巷无饮酒”、“巷无服马”的夸张描写,则将众人“不如叔也”的平庸与“叔”“洵美且仁”(“且好”、“且武”)的超卓两者间的反差强调到极致。而通过居里、喝酒、骑马这样的生活细节来表现“叔”的美好形象,也很有人情味,有较强的煽情作用。诗的末句在“不如叔也”一句已将主要内容交代完毕之后逸出一笔,不仅使主题更为充实,也使对“叔”的夸张描写显得有据可信。
《郑风·将仲子》所表现的,便正是一位青年女子在春秋时期社会舆论压迫下的畏惧、矛盾心理。首章开口即是突兀而发的呼告之语:“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这呼告初听令人摸不着头脑,细细品味又不免莞尔而笑:诗行中分明透露着,有一对青年男女正要私下相会。热恋中的男子(仲子)大约有点情急,竞提出了要翻墙过园前来相会的方案。这可把女子吓坏了,须知“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是要遭父母、国人轻贱和斥骂的;她想:“倘若心上人也如此鲁莽,可教我把脸儿往哪里搁?”于是便有了开章那三句的突发呼告。这呼告是温婉的,一个“将”(愿)字,正传达着女子心间的几多情意;但它又是坚决的,那两个“无”(不要)字,简直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读者读得再深入些,当还能想见女主人公此刻因惶急而变得苍白的面容,还有“仲子”那因被拒绝而失望的神情。
这失望也为女主人公感觉到了,诗中由此跳出了一节绝妙的内心表白:“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前一句反问问得蹊跷,正显出了女主人公的细心处,她唯恐“无折我树杞”的求告,会被心上人误会,故又赶紧声明:“岂敢爱之?畏我父母。”——我不是吝惜杞树,我只是怕我父母知道;因此虽然爱着你,却不能让你翻墙折杞前来,我实在是迫不得已啊。这番对心上人作解释的自白,一个“畏”字,吐露着她对父母的斥责,竟是如何的胆战心惊。这样一来,仲子却也不是完全绝望。“仲可怀也”三句表明,可怜的女主人公在担心之余,毕竟又给了心上人以温言软语的安慰:“我实在是天天想着你呀,只是父母的斥骂,也实在让我害怕呀……”话语絮絮、口角传情,似乎是安慰,又似乎是求助,活脱脱画出了热恋中少女那既痴情、又担忧的情态。
第二、三两章初看只是对首章的重复,其实却是情意抒写上的层层递进。从女主人公呼告的“无逾我里”,到“无逾我墙”、“无逾我园”,可推测她那热恋中的“仲子”,已怎样不顾一切地翻墙逾园、越来越近。但男子可以鲁莽行动,女子却受不了为人轻贱的闲话。所以女主人公的畏惧也随之扩展,由“畏我父母”至于“畏我诸兄”,最后“畏”到左邻右舍的“人之多言”。让人觉得那似乎是一张无形的大网,从家庭一直布向社会,谁也无法挣得脱它。这就是不准青年男女恋爱、私会的礼法之网,它经了“父母”、“诸兄”和“人之多言”的重重围裹,已变得多么森严和可怕。由此品味女主人公的呼告之语,也难怪一次比一次显得急切和焦灼了——她实在孤立无助,难于面对这众口嚣嚣的舆论压力。
字面上只见女主人公的告求和疑惧,诗行中却历历可见“仲子”的神情音容:那试图逾墙来会的鲁莽,那被劝止引发的不快,以及唯恐惊动父母、兄弟、邻居的犹豫,连同女主人公既爱又怕的情态,俱可于诗中得之。中国古代诗论,特别推重诗的“情中景”“景中情”,《将仲子》所创造的,正是这种情中见景的高妙诗境。
郑风·缁子》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子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子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子。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子),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子,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子,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子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子,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
此诗的意思简明直截。如果按照主人公是男子的说法,就是小伙子要求与姑娘私奔,并指天发誓,一定要和姑娘结合,生不能同床,死也要同穴。爱情的强烈、坚定、至死不渝,大概总可以感动姑娘了。
这首诗把环境气氛与主人公心情结合起来,相互烘托促进,是一个特色。第一章写小伙子赶着盖有青色车篷的大车奔驰,在隆隆的车声里,小伙子心潮澎湃:“岂不尔思,畏子不敢。”意思是说:姑娘,你到底敢不敢与我相爱相恋呢?小伙子的冲动,与姑娘的犹疑,制造了恋爱中的痛苦。第二章以沉重的车轮声,衬托小伙子内心的苦恼。这时候,小伙子终于明白了:姑娘的犹疑是因为她家里不同意这段恋情。因此,摆在面前的是:姑娘敢不敢、能不能不经父母许可就和小伙子私奔,结成夫妻。这是姑娘的终身大事,不能不慎重考虑。因为一旦遇人不淑,又背叛了父母,那么自己的前途就十分悲惨了。第二章既回溯了第一章姑娘犹疑的原因,又提出私奔有无后顾之忧的考虑。诗歌是由小伙子口中唱出来的,表示小伙子已经明白姑娘的处境和心思了。于是,自然地引出第三章:小伙子指天发誓,永远忠于爱情,即使生不能同床,死后也要同穴。古人指天发誓是十分慎重的行为,这是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时代极为庄严的仪式。因为他们相信,违反了诺言要受到天谴的。小伙子慎重的发誓,从意蕴而言,已是圆满地解释了姑娘的疑虑,使姑娘放心大胆地投向恋人的怀抱。从情节而言,诗歌却不再描述其最后结局了。人们可以从诗意延续中推想:这一对恋人,一定高高兴兴地驾着大车,奔向相爱相伴的幸福生活了。
这首诗,将环境气氛与人物心情相结合相衬托,把故事按情节发展而安排诗章,以心理推想取代完整故事结局,都有特色。
这是一首思念情人的小诗。采葛为织布,采萧为祭祀,采艾为治病。都是女子在辛勤劳动。男子思念起自己的情人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月、年)。说一天会像三个月,三个季节,甚至三年那样长,这当然是物理时间和心理时间的区别所在。用这种有悖常理的写法,无非是为了极言其思念之切,之深而已。
热恋中情人无不希望朝夕厮守,耳鬓相磨,分离对他们是极大的痛苦,所谓“乐哉新相知,忧哉生别离”,即使是短暂的分别,在他或她的感觉中也似乎时光很漫长,以至于难以忍耐。此诗三章正是抓住这一人人都能理解的最普通而又最折磨人的情感,反复吟诵,重叠中只换了几个字,就把怀念情人愈来愈强烈的情感生动地展现出来了。第二章用“秋”而不用“春”“夏”“冬”来代表季节,是因为秋天草木摇落,秋风萧瑟,易生离别情绪,引发感慨之情,与全诗意境相吻合。
全诗既没有卿卿我我一类爱的呓语,更无具体的爱的内容叙述,只是直露地表白自己思念的情绪,然而却能流传千古,后人并将这一情感浓缩为“一日三秋”的成语。关于此诗艺术感染力的奥妙,蒋立甫《风诗含蓄美论析》曾剖析说:“妙在语言悖理。”其意是说:从科学时间概念衡量,三个月、三个季节、三个年头与“一日”等同,当是悖理的,然而从诗抒情看却是合理的艺术夸张,合理在热恋中情人对时间的心理体验,一日之别,逐渐在他或她的心理上延长为三月、三秋、三岁,这种对自然时间的心理错觉,真实地映照出他们如胶似漆、难分难舍的恋情。这一悖理的“心理时间”由于融进了他们无以复加的恋情,所以看似痴语、疯话,却能妙达离人心曲,唤起不同时代读者的情感共鸣。
旧说以为此诗乃东周初年姬姓贵族所作,旨在讥刺平王弃宗族而不顾。《毛诗序》:“《葛藟》,刺平王也。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毛氏说诗多牵强附会,常把表现人之常情的诗作拉扯到政教、美刺上去。宋人说诗较为通达,朱熹《诗集传》云:“世衰民散,有去其乡里家族,而流离失所者,作此诗以自叹。”得其旨矣。
诗凡三章,章六句。首章“緜緜”二句写眼前景物。诗人流落到黄河边上,见到河边葛藤茂盛,绵绵不断,不禁触景伤情,联系到自己远离兄弟、飘泊异乡的身世,感到人不如物。他流落他乡,六亲无靠,生活无着,不得不乞求于人,甚至覥颜“谓他人父”。处境之艰难,地位之卑下,可见一斑。但是即便如此,也未博得人家的一丝怜悯。“谓他人父,亦莫我顾”,直书其事,包含许多屈辱,许多痛楚,正如朱熹所叹:“则其穷也甚矣!”(同上)第二、第三章诗意略同首章,仅二、四、五、六句句尾更换一字,丰富了诗的内涵,反覆咏叹中稍有变化。此诗两句表达一层意思,六句有三层意思,两层转折。由绵绵不绝的葛藟对照兄弟的离散,是一折,由“谓他人父”、“谓他人母”、“谓他人昆”而竟不获怜悯,又是一折。每一转折,均含无限酸楚。诗人直抒情事,语句简质,却很感人,表现了飘零的凄苦和世情的冷漠。牛运震《诗志》评曰:“乞儿声,孤儿泪,不可多读。”方玉润《诗经原始》评曰:“沉痛语,不忍卒读。”都对诗中表现出的流离之苦深为致慨,相信这也是每一位读此诗者的共同感受。
这是一首伤时感事的诗。《毛诗序》说:“《兔爰》,闵周也。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其生焉。”这是依《左传》立说,有史实根据,因此《毛诗序》说此诗主题不误。但意谓作于桓王时,与诗中所写有出入。崔述《读风偶识》说:“其人当生于宣王之末年,王室未骚,是以谓之‘无为’。既而幽王昏暴,戎狄侵陵,平王播迁,室家飘荡,是以谓之‘逢此百罹’。故朱子云:‘为此诗者盖犹及见西周之盛。’(见朱熹《诗集传》)可谓得其旨矣。若以为在桓王之时,则其人当生于平王之世,仳离迁徙之余,岂得反谓之为‘无为’?而诸侯之不朝,亦不始于桓王,惟郑于桓王世始不朝耳。其于王室初无所大加损,岂得遂谓之为‘百罹’、‘百凶’也哉?窃谓此三篇者(按:指《中谷有蓷》、《葛藟》及此篇)皆迁洛者所作。”
诗共三章,各章首二句都以兔、雉作比。兔性狡猾,用来比喻小人;雉性耿介,用以比喻君子。罗、罦、罿,都是捕鸟兽的网,既可以捕雉,也可以捉兔。但诗中只说网雉纵兔,意在指小人可以逍遥自在,而君子无故遭难。通过这一形象而贴切的比喻,揭示出当时社会的黑暗。
各章中间四句,是以“我生之初”与“我生之后”作对比,表现出对过去的怀恋和对现在的厌恶:在过去,没有徭役(“无为”),没有劳役(“无造”),没有兵役(“无庸”),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而现在,遇到各种灾凶(“百罹”“百忧”“百凶”),让人烦忧。从这一对比中可以体会出时代变迁中人民的深重苦难。这一句式后来在传为东汉蔡琰所作的著名长篇骚体诗《胡笳十八拍》中被沿用,“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那悲怆的诗句,是脱胎于《兔爰》一诗。
各章最后一句,诗人发出沉重的哀叹:生活在这样的年代里,不如长睡不醒。愤慨之情溢于言表。方玉润说:“‘无吪’、‘无觉’、‘无聪’者,亦不过不欲言、不欲见、不欲闻已耳”(《诗经原始》),这也是《毛诗序》中所点出的君子“不乐其生”的主题。
全诗三章风格悲凉,反覆吟唱诗人的忧思,也正是《王风》中的黍离之悲,属乱世之音、亡国之音,方玉润评云:“词意凄怆,声情激越,(三国魏)阮步兵(籍)专学此种。”(《诗经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