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一个远在他乡服役的征人,想象他的父母兄长在家乡正在思念他,抒发了主人公思念家乡的情怀。全诗三章,皆为赋体。
全诗重章叠唱,每章开首两句直接抒发思亲之情。常言:远望可以当归,长歌可以当哭。人子行役,倘非思亲情急,不会登高望乡。此诗开篇,登高远望之旨便一意三复:登上山顶,远望父亲;登上山顶,远望母亲;登上山顶,远望兄长。言之不足而长言申意,思父思母又思念兄长。开首两句,便把远望当归之意、长歌当哭之情,抒发得痛切感人。
然而,诗的妙处和独创性,不在于开首的正面直写己之思亲之情,而在于接下来的从对面设想亲人之念己之心。抒情主人公进入了这样的一个幻境:在他登高思亲之时,家乡的亲人此时此刻也正登高念己,并在他耳旁响起了亲人们一声声体贴艰辛、提醒慎重、祝愿平安的嘱咐和叮咛。当然,这并非诗人主观的刻意造作,而是情至深处的自然表现。在这一声声亲人念己的设想语中,包含了多少嗟叹,多少叮咛,多少希冀,多少盼望,多少爱怜,多少慰藉。真所谓笔以曲而愈达,情以婉而愈深。千载下读之,仍足以令羁旅之人望白云而起思亲之念。
这种从对面设想的幻境,在艺术创造上有两个特点。其一,幻境的创造,是想像与怀忆的融会。汉唐的郑笺孔疏把“父曰”、“母曰”和“兄曰”,解释为征人望乡之时追忆当年临别时亲人的叮咛。此说初看可通,深究则不然;诗人造境不只是追忆,而是想像和怀忆的融合。钱锺书指出:“然窃意面语当曰:‘嗟女行役’;今乃曰:‘嗟予子(季、弟)行役’,词气不类临歧分手之嘱,而似远役者思亲,因想亲亦方思己之口吻尔。”(《管锥编》,下同)如古乐府《西洲曲》写男“下西洲”,拟想女在“江北”之念己望已:“单衫杏子黄”、“垂手明如玉”者,男心目中女之容饰;“君愁我亦愁”、“吹梦到西洲”者,男意计中女之情思。《西洲曲》这种“据实构虚,以想像与怀忆融会而造诗境,无异乎《陟岵》焉”。别具赏心的体会,也符合思乡人的心理规律,因而为历代思乡诗不断承袭。其二,亲人的念己之语,体现出鲜明的个性。毛传在各章后曾依次评曰:“父尚义”、“母尚恩”、“兄尚亲”。这虽带有经生气息,却已见出了人物语言的个性特点。从诗篇看,父亲的“犹来无止”,嘱咐他不要永远滞留他乡,这语气纯从儿子出发而不失父亲的旷达;母亲的“犹来无弃”,叮咛这位小儿子不要抛弃亲娘,这更多地从母亲这边出发,表现出难以割舍的母子之情,以及“娘怜少子”的深情;兄长的“犹来无死”,直言祈愿他不要尸骨埋他乡,这脱口而出的“犹来无死”,强烈表现了手足深情,表现了对青春生命的爱惜和珍视。在篇幅短小、语言简古的《诗经》中,写出人物的个性,极为不易,而能在从对面设想的幻境中,写出人物的特点,更为难能。这在后世同类抒情模式的思乡诗中,也并不多见。
这首诗语言极明白,表现的思想感情也很清楚,然而对诗人“忧”什么,时人为何不能理解他的“忧”,反认为他骄傲、反常,难以找到确切答案。同时他自称“士”,而“士”代表的身份实际并不确定,《诗经》中三十三篇有“士”字,共54个,仅毛传、郑笺就有多种解释,如:“士,事也”,指能治其事者;“士,卿士也”;“士者,男子成名之大号也”;“士者,男子之大号也”;“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士,军士也”;“他士,犹他人也”等,所以这个自称“士”的诗人是何等角色,很难认定。与之相应,对此篇的主旨就有了多种臆测:《毛诗序》谓“刺时”,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作实为“晋人忧献公宠二骊姬之子,将黜太子申生”;丰坊《诗说》说是“忧国而叹之”;季本《诗说解颐》以为是“贤人怀才而不得用”;牟庭《诗切》以为是“刺没入人田宅也”。今人或说“伤家室之无乐”,或说“叹息知己的难得”,或说“没落贵族忧贫畏饥”,或说“自悼身世飘零”,或说“反映了爱国思想”,不一而足。《诗经选注》说:“我们从诗本身分析,只能知道这位作者属于士阶层,他对所在的魏国不满,是因为那个社会没有人了解他,而且还指责他高傲和反覆无常,因此他在忧愤无法排遣的时候,只得长歌当哭,自慰自解。最后在无可奈何中,他表示‘聊以行国’,置一切不顾了。因此,从诗的内容和情调判断,属于怀才不遇的可能性极大。”故指此为“士大夫忧时伤己的诗”。
此诗两章复沓,前半六句只有八个字不同;后半六句则完全重复。两章首二句以所见园中桃树、枣树起兴,诗人有感于它们所结的果实尚可供人食用,味美又可饱腹,而自己却无所可用,不能把自己的“才”贡献出来,做一个有用之人。因而引起了诗人心中的郁愤不平,所以三、四句接着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他无法解脱心中忧闷,只得放声高歌,聊以自慰。《毛诗序》说:“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位正是因为歌之不足以泻忧,决定“聊以行国”,离开他生活的这个城市,到别处走一走,看一看。这只是为了排忧,还是想另谋出路,无法测知。但从诗的五六句看,他“行国”是要换一换这个不愉快的生活环境,则是可以肯定的。诗云:“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罔极)。”诗人的心态似乎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因为他的思想,他的忧虑,特别是他的行为,国人无法理解,因此不免误解,把他有时高歌,有时行游的放浪行动,视为“骄”,视为“罔极”,即反常。诗人感到非常委屈,他为无法表白自己的心迹而无可奈何,所以七、八两句问道:“彼人是哉?子曰何其?”意思是:他们说得对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这两句实际是自问自答,展现了他的内心无人理解的痛苦和矛盾。最后四句:“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诗人本以有识之士自居,自信所思虑与所作为是正确的,因而悲伤的只是世无知己而已,故一再申说“其谁知之”,表现了他深深的孤独感。他的期望值并不高,只是要求时人“理解”罢了,然而这一丁点的希望,在当时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只得以不去想来自慰自解。全诗给人以“欲说还休”的感觉,风格沉郁顿挫。
这首诗以四言为主,杂以三言、五言和六言,句法参差。押韵位置两章诗相同,前半六句韵脚在一、二、四、六句末;后半六句换韵,韵脚在七、八、十、十一、十二句末,并且十、十一两句重复,哀思绵延,确有“长歌当哭”的味道。
《魏风·汾沮洳》全诗共为三章,各以“彼汾沮洳,言采其莫”、“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彼汾一曲,言采其藚”起兴。这“沮洳”、“一方”、“一曲”词语的变换,不仅显示这位民间女子劳动内容的不同,还表示空间和时间的变换。也就是说,不论这位痴情女子干什么活儿,也不论是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她总是思念着自己的意中人,足见其一往钟情的程度了。把这位女子思慕情人的痴情之状描摹得栩栩如生。接着又用“彼其之子,美无度”、“彼其之子,美如英”、“彼其之子,美如玉”来赞美男子的仪容。“美无度”是“美极了”,“美得无法形容”之谓。“美如英”,是说男子美得像怒放的鲜花;“美如玉”,是说男子容光焕发,有美玉般的光彩。这些是关于男子美貌的描写。诗的最后。以“美无度,殊异乎公路”、“美如英,殊异乎公行”、“美如玉,殊异乎公族”作结。也就是说,这位女子的意中人,不仅只长相漂亮,而他的身份地位,连那些“公路”、“公行”、“公族”等达官贵人,也望尘莫及的。此诗女主人公不只是对勤劳男子良好形象的赞叹不已,更重要的在于他美得“殊异”乎公路、公行、公族。这个普通的劳动者,和那些高贵的官吏有着本质的区别。全诗结束,见不到女子所思之人的正面描写,但通过这种对比、烘托的艺术手法,却把这位未露面的男子描写得如见其人了。
这首诗在篇章结构上,是《诗经》中常见的叠句重章、反复吟咏的艺术形式。三章字句变化无多,而诗意却层层递进。“美无度”是对所思男子之美的概括描写;“美如英”是对所思男子的仪表之赞美;“美如玉”是对所思男子人品的赞美。而又以“公路”、“公行”、“公族”加以具体映衬,这就更加凸现了“彼其之子”的美的形象。
此诗虽然题为《葛屦》,实际上却是写了一个缝衣女奴为主人家缝制衣服所体现出的贫富不均。缝衣女因受女主人的虐待而生不满,故作此诗而加讽刺。旧说如《毛诗序》云:“《葛屦》,刺褊也。魏地陋隘,其民机巧趋利,其君俭啬褊急,而无德以将之。”朱熹《诗集传》云:“魏地陋隘,其俗俭啬而褊急,故以葛屦履霜起兴而刺其使女缝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方玉润《诗经原始》云:“夫履霜以葛屦,缝裳以女手,……以象揥之好人为而服之,则未免近于趋利,”“不惟啬而又褊矣,故可刺。”这些说法都没有抓住要害。
全诗共两章,前章先着力描写缝衣女之穷困:天气已转寒冷,但她脚上仍然穿着夏天的凉鞋;因平时女主人对她的虐待和吝啬,故她不仅受冻,而且挨饿,双手纤细,瘦弱无力。尽管如此,她还是必须为女主人缝制新衣。自己受冻,所做新衣非但不能穿身,还要服侍他人试穿,这非常凄惨。
因前章末尾有“好人服之”句,已引出“好人”,故后章作者笔锋一转,着力描写女主人之富有和傲慢。她穿上了缝衣女辛苦制成的新衣,连看都不看她一眼,还故作姿态地拿起簪子自顾梳妆打扮起来。这种举动自然是令缝衣女更为愤慨和难以容忍的。
至此,读者可以清楚地发现,此诗实际上用了一个很简单而又常见的手法,即对比。作者有意识地将缝衣女与女主人对照起来描写,两人的距离立刻拉开,一穷一富,一奴一主,马上形成鲜明的对照,给人留下了十分强烈而又深刻的印象。
除了对比,此诗在艺术上另一个重要的特征,便是细节的描写。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形象或揭示人物性格常能起大作用,小说中常有,诗歌中并不常用。由于此诗有两个女性人物在内,所以作者也进行了细节描写,如写缝衣女只写她的脚和手,脚穿凉鞋,极表其受冻之状;手儿瘦弱,极表其挨饿之状。这两个细节一经描摹,一个饥寒交迫的缝衣女形象便跃然纸上。再如写女主人,作者并没有描摹她的容貌,只是写了她试穿新衣时的傲慢神态和扭身动作,以及自顾佩簪梳妆的动态,便刻画出了一个自私吝啬、无情无义的女贵人形象。
最后要说的是此诗的点题作用。坦率地说,如果没有末尾“维是褊心,是以为刺”两句,仅以前面的描写和对比论,很难说出它有多少讽刺意义;只有当读者读至末二句,方知这诗具有讽刺意味,是一首讽刺诗。这便是点题的妙用。有此两句,全诗的题意便立刻加深;无此二句,全诗便显得平淡。当然,讽刺诗在末尾才进行点题,跌出真意,这是常有的,但读者不得不承认这实际上已成了此诗在艺术表现上的第三个重要特征。
这首诗以赞叹的口吻,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位少年射手的形象。此诗每章均以“猗嗟”发端。按“猗嗟”为叹美之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啊”或“啊呀”。用这种叹美词语开头的诗句,具有一种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提醒读者注意诗人所要赞美的人或事。它在描写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时,起到一种渲染烘托的作用。
在赞颂少年形象之美时,突出他身体强壮的特点。诗一开头就写道:“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昌”,粗壮结实之谓;“颀”和“长”乃高大之谓。这位长得高大、粗壮、结实的少年成为一名优秀射手,是毫不足怪的。
在赞颂少年形象时,还突出其面部特征,尤其眼睛的描写细致入微。赞美他“美目扬兮”“美目清兮”“清扬婉兮”,这三句诗中的“扬”“清”“婉”,都是刻画他目光明亮,炯炯有神。因为明亮的目光,是一位优秀射手所必不可少的生理条件。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还赞美他“巧趋跄兮”,步履矫健,走起路来速度甚快。还赞美他“舞则选兮”,身体灵活,动作优美。这些也是一位优秀射手不可缺少的身体素质。
诗中对形象的赞颂,是为赞美他的射箭技术服务的。假若这位少年没有以上所描写的身体素质,他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位优秀射手了。
诗的第一章以“射则臧兮”一句总括他的射技之精。第二章则以“终日射侯”一语,赞美少年的勤学苦练精神;以“不出正兮”一语赞美他的射则必中的技艺。第三章以“射则贯兮”赞美他的连射技术。这种连射不是两箭、三箭的重复入孔,而是“四矢反兮”,连续四矢射中一的,是一位百发百中的射手了。至此,这位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均描写得栩栩如生了。具有这种高超射技的少年,自然是国家的栋梁之材。“以御乱兮”一语,是全诗的结束,也是对他的总体评价。
诗中不仅描写了射手身体强壮、仪表俊美,特别之处是用“美目扬兮”“美目清兮”“清扬婉兮”这样婉约的词汇来形容射手顾盼流动的目光,致使这个人物活生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此诗成为描写男性美的杰出之作。
夫人之疾驱夕发以如齐者,果谁为乎?为襄公也。夫人为襄公而如齐,则刺夫人即以刺襄公,又何必如旧说‘公盛车服与文姜播淫于万民’而后谓之刺乎?”讲得很有道理。据《春秋》记载,文姜在公元前692年(鲁庄公二年)、公元前690年、公元前689年、公元前687年都曾与齐襄公相会,说明文姜在其夫鲁桓公死后仍不顾其子鲁庄公的颜面而与齐襄公保持不正当的关系,鲁庄公竞也无能加以制止,因此人们赋此诗加以讥刺。
此诗最引人注意的是用了许多二字字音相同的联绵形容词,如第一章用“薄薄”来描述在大路上疾驰的豪华马车,字里行间透露出那高踞在车厢里的主人公是那样地趾高气扬却又急切无耻。再加上第二章以“济济”形容四匹纯黑的骏马高大雄壮,以“濔濔”描写上下有节律地晃动着的柔韧缰绳,更衬托出乘车者的身份非同一般。三四两章用河水的“汤汤”、“滔滔”与行人的“彭彭”、“儦儦”相呼应,借水之滔滔不绝说明大路上行人的熙熙攘攘,往来不断,他们都对文姜的马车驻足而观,侧目而视,从而反衬出文姜的胆大妄为,目中无人。这一系列的联绵词在烘托诗中人与物的形、神、声方面起了很关键的作用。另外,多用联绵词,对加强诗歌的音乐性、节奏感也有帮助,可起到便于人们反覆咏叹吟诵的功能。
从诗的技巧上看,陈震《读诗识小录》的评析很有见地,他说:“(全诗)只就车说,只就人看车说,只就车中人说,露一‘发’字,而不说破发向何处,但以‘鲁道’、‘齐子’四字,在暗中埋针伏线,亦所谓《春秋》之法,微而显也。”因此虽然此诗纯用赋体而没有比兴成分,却仍是婉而多讽,韵味浓厚。
此诗三章内容基本相同,为了协韵,也为了逐层意思有所递进,各章置换了少数几个字眼,这是典型的一唱三叹的《诗经》章法。
“敝笱在梁”作为各章的起兴,意味实在很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才能治理好一个国家。要捕鱼也需有严密的渔具。鱼篓摆在鱼梁上,本意是要捕鱼,可是篓是如此地敝破,小鱼、大鱼,各种各样的鱼都能轻松自如游过,那形同虚设的“敝笱”就没有什么价值。这一比兴的运用,除了讽刺鲁桓公的无能无用外,也形象地揭示了鲁国礼制、法纪的敝坏,不落俗套而又耐人寻味。另外,“鱼”在《诗经》中常隐射两性关系,“敝笱”对制止鱼儿自由来往无能为力,也是兼指“其子”即文姜的不守礼法。
文姜作为鲁国的国母,地位显赫尊贵,她要回娘家其国探亲,本来也在情理之中。而她却在其国伤风败俗,与其兄乱伦丢丑,自然引起人们的憎恶唾弃。可是,这种厌恶之情,在诗中并未直接表露,而仅仅描写了她出行场面的宏大,随从众多“如云”“如雨”“如水”。写得她风光旖旎,万众瞩目。如果她贤惠,这种描写就有褒扬意味。反之,她就是招摇过市,因而这种风光、排场、声势越描写得铺张扬厉,在读者想像中与她的丑行挂上钩,地位的崇高与行为的卑污立即形成强烈反差,讽刺与揭露也就越加入木三分。从亮色中、光环中揭露大人物的丑恶灵魂,是古今中外艺术创作中一条成功门径。杜甫诗《丽人行》也正承袭了这一传统的艺术手法而取得极大成功。
“如云”“如雨”“如水”这三个比喻是递进的因果关系,逐层深入,次序不能颠倒,也可理解为感情抒发的逐步增强。在这盛大随从的描写中,还另具深意。方玉润独具只眼,透过字面看出诗中还有鲁桓公在。不仅文姜有过,鲁桓公疏于防闲,软弱无能,也有相当可“笑”之处。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
对这首诗主旨的看法分岐很大,比较流行的旧说有:刺齐襄公(《毛序》:“大夫刺襄公也,劳礼义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诸侯,志大心劳,所以求者非其道也。”)、刺齐景公(丰坊《诗说》:“齐景公急于图霸,大夫讽之。”)、刺鲁庄公(何楷《诗经世本古义》:“庄公生而蒙非种之讥,及已即位,而有不能防闲其母之诮,且与其母更道入于齐国,……诗人代为之愧……”)、刺奇童劳成(牟庭《诗切》:“诗人有所识童子美质者,已而离远不相见,常思念之,……及长而复见之,则庸人矣,故悔思之也。”)、戒厌小务大(朱熹《诗集传》:“田甫田而力不给,则草盛矣;思远人而人不至,则心劳矣。以戒时人厌小而务大;忽近而图远,将徒劳而劳功也。”)、戒学者及时进修(刘沅《诗经恒解》:“盖当时有少年,志大躐等求功,不知循序渐进者,故诗人戒之。”),今人新说则有:初耕种时的祷神歌、劝慰离人不须徒劳多思的诗、妇人思念征夫之词、少女恋慕少男的诗,等等。各家之说都有其理由,不过比较各家之说,相对而言,写妻子对远方丈夫的思念之说,较为符合诗篇的文本意义。
这首诗头两章是写实,采用重叠形式,只换了四个字,表达的意思完全相同:首两句直赋其事,意在引出下两句。因丈夫去了远方,家中没有劳力,耕作粗放,本来长着绿油油庄稼的大田,如今全长着深深的野草,见不着一棵小苗,诗人面对如此荒芜的大田,忧心忡忡,感慨万千,不觉脱口说出“劳田甫田,维莠骄骄(桀桀)”。目有所见,心有所感,自伤自怜,自怨自艾,引出一腔怨气,不禁讲出了气话:“劳思远人,劳心忉忉(怛怛)!”实际这不过是思极的反语、伤心语,说“劳思”,恰是刻骨相思。正因为她劳法摆脱相思的痛苦,第三章出现了幻觉,由实转虚,诗人似乎觉得丈夫突然归来,想像他见到离家时还是扎着丫角的小儿子,忽然间已经长大成人了,他惊喜不已:“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这一自我构造的虚幻境界,既是对丈夫早日平安归来的渴望,又是对孩子快快长大的期盼。此诗的含蓄美尽在这一虚境之中。清陈震《读诗识小录》评末章前两句云:“换笔顿挫,与上二章形不接而神接”,评后两句云:“奇文妙义,与上四‘劳’字神回气合。”
此诗第一、第二章是隔句交错押韵,即田、人属上古真部韵,骄、忉属上古宵部韵,桀、怛属上古月部韵。第三章四句连韵,属上古元部韵,并皆有“兮”字收尾。译文尽量保留原诗韵式及叠词的运用。
作者开篇描写雄狐对伴侣的渴望,用意在于影射齐襄公对文姜的觊觎之心。作者以南山和雄狐起兴,展示出一种高远深邃的画面:山高树茂,急切的雄狐四处穿梭,叫声连连。不仅把诗的背景拉得极其宏大,让人感到诗作肯定包含丰富的所指,又将齐襄公渴切的思想状态描摹殆尽,让其丑恶嘴脸暴露无遗。章末,又用反问进行了讽刺:“既然已经出嫁了,为什么还对那段私情念念不忘呢?”即是在问文姜,也是在问齐襄公,一箭双雕,意味深长。
第二章还是诉说前事,但在表达上更进一步。作者影射齐襄公和文姜乱伦的无耻行为时,从寻常事物人手,描述鞋子、帽带都必须搭配成双,借以说明世人都各有明确的配偶,所指明确而又表达隐晦,既达到讽刺对象的效果,又显得不露端倪一后半部分与第一章相似,使情感力度得到更深一步加强。
第三、四章转换角度,发表对鲁桓公的议论:作者成功运用“兴”的手法,以种麻前先整理田地、砍柴前要先准备刀斧这些日常劳动中的必然性,来说明娶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进一层针砭实际,说明桓公既已明媒正娶了文姜,而又无法做文姜的主。放任她回娘家私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被搁浅、践踏,显得庸弱无能,文姜的无视礼法、胡作非为也跃然于纸上。
这首诗的风格同《诗经》十五国风中的绝大部分作品一样,是一首群众创作的民歌,其特点也是每一章节除少数词语略作更换外,基本的语词句法都是相同的,特别是每章的最后二句,句法语气完全一样,只有一二个字的变化,其含义也相似或相近。这正是便于反覆咏唱,易于记忆吟诵,寓意比较单纯的民歌式作品。此外,从这首诗里,也反映了男女婚姻必须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封建礼教,早在二三千年以前就已经深入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