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贤士发牢骚的小诗,讽刺秦君养士待贤有始无终;也有研究者认为这是秦国没落贵族在叹息生活今不如昔的诗。
此诗两章结构相同,在反复咏叹中见“低徊无限”(吴闿生《诗义会通》引旧评)之情,感慨秦康公不能礼待贤者。诗首句即以慨叹发语,仿佛是一个酸不溜丢的人才两手一摊,仰天长叹,让听者有“不提倒也罢了,提起两眼泪汪汪”的心理预设,作者以下提及的今昔强烈对比就显得自然而不突兀。过去的日子里大碗吃饭、大碗吃肉,而如今是每顿供应的饭菜都非常简约,几乎到了吃不饱的程度,前后待遇悬殊,让人难以承受。其实,饮余上的一点变化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由此反映出的贤者在国君心目中的位置。
诗的前后两章虽然相近,但些微变化间显示出歌唱者前后待遇的落差之大,第一章里提及的变化还只是从大碗饭余到每余无余,到第二章里已经从“每余四簋”到“每余不饱”了,于是作者一唱三叹,“于嗟乎!不承权舆”,这嗟叹声中充满了失望和希望:对遭受冷遇的现实的失望和对康公恢复先王礼贤下士之风的希望。从诗中无法看到诗作者慨叹之后待遇能否得到改变,但从歌“长铗归来乎,余无鱼”(《战国策·齐策》)的战国齐孟尝君余客冯谖身上或可看到他的影子。
此诗第一章开头两句“我送舅氏,曰至渭阳”,在交待诗人和送别者的关系的同时,选择了一个极富美学意味和心理张力的场景:从秦都雍出发的诗人(秦康公)送舅氏重耳(晋文公)回国就国君之位,来到渭水之阳,即将分别。在这里有千言万语可说,但又无法尽说。单从送别路途之遥已可见舅甥情谊深厚,这深厚的情谊在临别的这一点上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泪眼凄迷是不合适的,这不仅仅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缘故,更因为重耳归国即位正是多年所望,是件大喜事儿,于是临别之时“何以赠之,路车乘黄”。这一辆大车四匹黄马大有深意,这里有送舅氏快快回国之意,也有无限祝福寄寓其间,更深一层的是,这表明了秦晋两国政治上的亲密关系。陈奂在《诗毛氏传疏》中说:“康公作诗时,穆公尚在。《坊记》: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此赠车马,何也?……然则康公亦白穆公而行欤?”这段考证说明,车马之赠是康公之意也是穆公所许,它将赠送路车乘黄所隐含的政治外交意义揭示无遗。
第二章由惜别之情转向念母之思。康公之母秦姬生前曾盼望着她的弟弟重耳能够及早返回晋国,但这愿望却未能实现;今天当希望成为现实的时候,秦姬已经离开人世,所以诗人在送舅氏归国之时,不能不由舅氏而念及其母,由希望实现时的高兴而转为怀念母亲的哀思。“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两句既完成了章法上和情绪上的前后转换,更为这一首短诗增加了丰厚的蕴含。甥舅之情本源于母,而念母之思更加深了甥舅情感,孔颖达《毛诗正义》言:“‘悠悠我思’,念母也。因送舅氏而念母,为念母而作诗。”既有此思,在考虑“何以赠之”的时候,便自然地想到“琼瑰玉佩”这些纯洁温润的玉器,这不仅是赞美舅氏的道德人品,也有愿舅舅不要忘记母亲曾有的深情厚意,当然也不要忘记秦国对他重返晋国即君位所作的诸多努力的更深一层非言语能尽的含义。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但章法变换、情绪转移都有可圈点处。在形式上,两章结构相同,用韵有别,诗歌的整体气氛由高昂至抑郁均可找到形式上的依据,可能是妙手偶得,也可能是刻意为之。
一个女子痴心地渴望着,等待着重新见到那位朝思暮想的“君子”,她望穿秋水,等得心碎神伤。其实那位“君子”,恐怕压根儿已将她忘个罄尽。这首诗的内容实有揶揄嘲弄这位“君子”“二三其德”的况味。
全诗三章,章六句。首章用鹯鸟归林起兴,也兼有赋的成分。鸟倦飞而知返,还会回到自己的窝里,而人却忘了家,不想回来。这位女子望得情深意切。起首两句,从眼前景切入心中情,又是暮色苍茫的黄昏,仍瞅不到意中的“君子”,心底不免忧伤苦涩。再细细思量,越想越怕。她想:怎么办呵怎么办?那人怕已忘了我!不假雕琢,明白如话的质朴语言,表达出真挚感情,使人如闻其声,如窥其心,这是《诗经》语言艺术的一大特色。从“忘我实多”可以揣测他们间有过许许多多花间月下、山盟海誓的情事,忘得多也就负得深,这位“君子”实在是无情无义的负心汉。不过诗意表达得相当蕴藉。
“山有……隰有……”是《诗经》常出现的起兴成句,用以比况物各得其宜。上古时代先民物质生活尚不丰富,四望多见山峦坑谷正是历史的必然。那颙望着的女子瞥见晨风鸟箭样掠过飞入北林后,余下所见就是山坡上有茂密栎树和洼地里有树皮青白相间的梓榆。三章则换了两种树:棣和檖。之所以换,其主要作用怕是在于换韵脚。万物各得其所,独有自己无所适从,那份惆怅和凄凉可想而知,心里自然不痛快。三章诗在表达“忧心”上是层层递进的。“钦钦”形容忧而不忘;“靡乐”,不再有往事和现实的欢乐;“如醉”,如痴如醉精神恍惚。再发展下去,也许就要精神崩溃了。全诗各章感情的递进轨迹相当清晰和真实可信。
诗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为三层来写。首二句用“交交黄鸟,止于棘”起兴,以黄鸟的悲鸣兴起子车奄息被殉之事。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解释,“棘”之言“急”,是语音相谐的双关语,给此诗渲染出一种紧迫、悲哀、凄苦的氛围,为全诗的主旨定下了哀伤的基调。中间四句,点明要以子车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当权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从而表现秦人对奄息遭殉的无比悼惜。
诗的后六句为第三层,写秦人为奄息临穴送殉的悲惨惶恐的情状。“惴惴其栗”一语,就充分描写了秦人目睹活埋惨象的惶恐情景。这惨绝人寰的景象,灭绝人性的行为,使目睹者发出愤怒的呼号,质问苍天为什么要“歼我良人”。这是对当权者的谴责,也是对时代的质询。“如果可以赎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见,秦人对“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针虎,重章叠句,结构与首章一样,只是更改数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个奴隶之死却只字未提,则此诗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恶习,春秋时代各国都有,相沿成习,不以为非。《墨子·节葬》篇即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不过到了秦穆公的时代,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殉制度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暴行为,《黄鸟》一诗,就是一个证据。尽管此诗作者仅为“三良”遭遇大鸣不平,但仍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关于这首诗作者身份的推测,前人有两种说法:其一,秦大夫所作。《诗序》以为“(襄公)能取周地,始为诸侯,受显服,大夫美之故作是诗,以戒劝之”。其二,周遗民所作。方玉润《诗经原始》云:“此必周之耆旧,初见秦君抚有西土,皆膺天子命以治其民,而无如何,于是作此。”其最有力的推断即是“其君也哉”一句。严粲《诗缉》云:“‘其’者,将然之辞。‘哉’者,疑而未定之意。”此句意为:“这个人将成为我们的君主吗?”方玉润说:“秦臣颂君,何至作疑而未定之辞,曰‘其君也哉’,此必不然之事也。”理由较充足,可信为周遗民之作。现代有的研究者认为是终南山的姑娘,对进山的青年表示爱慕之心而作,亦别开生面,可备参考。 又关于此诗究竟是“美”还是“戒”,前人亦意见不一。朱熹《诗集传》主“此秦人美其君之词”,姚际恒亦肯定“有美无戒”。而《诗序》的总体评价是:“《终南》,戒襄公也。”方玉润则以为此诗“美中寓戒,非专颂祷”。从诗的实际情况来看,方氏所见较为平允。
诗的“美”,最主要是赞颂秦公的容颜、服饰和仪态。两章诗都对“君子”的来到表示出敬仰和赞叹的态度。那君子的脸红润丰泽,大有福相。那诸侯的礼服,内里狐白裘,外罩织锦衣,还有青白相间斧形上装和五次斑斓的下裳,无不显得精美华贵,熠熠生辉。诗中对秦公的衣着有着一种新鲜感,不像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感觉,秦公也像是在炫耀华服似的,在在证明这确是秦襄公被始封为诸侯而穿上显服的情景。《史记·秦本纪》:“(周)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歧以西之地。其子文公,遂收周遗民有之。”诗大约就作于那时期。除了服装外,诗还写到了饰物的佩声锵锵,那身上琳琅的美玉挂件叮当作响,音韵悦耳。这就见出诗所描摹的形象是动态的,行进中的,仿佛让人感觉到秦公步履雍容来到终南山祭祀行礼。诗通过视觉、听觉形象的勾勒,至少在外观上透出富贵气派和令人敬仰感。
至于作者所代表的周遗民的内心感受是怎样的,似乎不像外在敬意那样简单,两章末尾各有一句耐人寻味的结语。第一句是“其君也哉”,从那惊疑不定的揣测口吻中,显出忐忑不安忧喜参半的复杂心情。新君降临一方,旧地遗民自有前途未卜的紧张心理,这很真实自然。第二句是“寿考不忘”,意谓:秦君哪,你富贵寿考,但最终不要忘记这里曾是周王的土地和百姓呵!将祝福、叮咛、告诫、期望种种难以直言的心境委婉托出。辨味这两句,诗确实是意存劝戒,希望秦君是明君,而不是暴君。至于为什么那么含蓄婉曲,汪中《述学·释三九》说:“周人尚文,君子之于言不径而致也,是以有曲焉。”倒是较为圆通的。不过,最主要的恐怕还是不便直说。
最后看看两章诗的起兴有何意味。首先,周民搬出引以为豪的周地名山起兴,显示了王都之民的身分和某种程度的优越感,也可使初来乍到的秦公不至小觑他们。就此意义而言,或有借当地名胜以壮胆撑门面的虚荣心理吧。其次,更为重要的是,终南山又名中南山,巍峨险峻,为万众仰慕。《尚书·禹贡》:“终南悖物。”《左传·昭公四年》:“荆山、中南,九州之险。”皆指此山。终南山有丰富的物产,尤以根深叶茂的林木为代表。还有宽衍险奥气象万千的山势。这些表面物象,明眼人都不难看清。那么作者何以要如数家珍不惜饶舌呢?一层意思是以隆崇的终南山,暗寓对秦公尊严身分的褒扬,有以伟物兴伟人的奉承之意。另一层意思是让秦公好好思忖一下:你真的能像终南山一样的受人尊崇吗?你只有修德爱民,不负众望,才能与名山的地位相媲美。正如后世曹操《短歌行》诗所云:“山不厌高,水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其寓戒于颂一石两鸟的用意非常含蓄巧妙。
而另一解,诗只是对主君的赞扬。纵观秦风各部与其他各师不同不是大多言色,如果按本诗前文到最后的意思承接来看只是对秦君的赞扬,参照朱熹《诗集传》主“此秦人美其君之词”,姚际恒亦肯定“有美无戒”,可以解释为第二种。
按照现代多数学者的观点,这是一首妻子怀念征夫的诗。秦师出征时,家人必往送行,征人之妻当在其中。事后,她回忆起当时丈夫出征时的壮观场面,进而联想到丈夫离家后的情景,回味丈夫给她留下的美好形象,希望他建功立业,博得好名声,光荣凯旋。字里行间,充满着仰慕之心和思念之情。
这首诗体现了“秦风”的特点。在秦国,习武成风,男儿从军参战,为国效劳,成为时尚。正像此诗夸耀秦师如何强大,装备如何精良,阵容如何壮观那样,举国崇尚军事,炫耀武力,正是“秦风”一大特点。诗中描写的那位女子,眼中所见,心中所想,都带有“秦风”的烙印。在她心目中,其夫是个英俊勇敢的男子汉,他驾着战车,征讨西戎,为国出力,受到国人的称赞,她为有这样一位丈夫而感到荣耀。她思念从军在外的丈夫,但她并没有拖丈夫的后腿,也没有流露出类似“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陈陶《陇西行》)那样的哀怨情绪,即如今人朱守亮所说,“不肯作此败兴语”(《诗经评释》)。
此诗采用了先实后虚的写法,即先写女子所见,后写女子所想。秦师出征那天,她前往送行,看见出征队伍的阵容,十分壮观:战车列阵,兵强马壮,兵器精良,其夫执鞭驾车,整装待发,仿佛一幅古代战车兵阵图。队伍出发后的情景是女子的联想,其中既有对征夫在外情景的设想,又有自己对征夫的思念。
在章法结构上,作者对全诗作了精心安排。诗共三章,每章十句,每句四字。每章的前六句赞美秦师兵车阵容的壮观,后四句抒发女子思君情意。前六句状物,重在客观事物的描述;后四句阴情,重在个人情感的抒发。从各章所写的具体内容看,各有侧重,少有雷同。先看各章的前六句:第一章写车制,第二章写驾车,第三章写兵器。再看各章的后四句,虽然都有“阴念君子”之意,但在表情达意方面仍有变化。如写女子对征夫的印象:第一章是“温其如玉”,形容其夫的性情犹如美玉一般温润;第二章是“温其在邑”,阴其征夫为人温厚,从军边防;第三章是“厌厌良人”,阴其征夫安静柔和。又如写女子的思念心理,第一章是“乱我心曲”,意思是:想他时使我心烦意乱。第二章是“方何为期”,问他何时才能归来,盼夫归来的心情非常迫切。第三章是“载寝载兴”,辗转难眠,忽睡忽起,表明她日夜思念之情难以排除。作者这样安排内容,既不雷同,又能一气贯通。格式虽同,内涵有别。状物阴情,各尽其妙。这就使得全诗的章法结构井然有序,又不显呆板。
古代帝王狩猎场面极其宏伟,司马相如《子虚赋》《上林赋》都极尽铺叙描摹之能事,对此作了生动反映。从扬雄《长杨赋》中“今年猎长杨,……罗千乘于林莽,列万骑于山嵎”也可窥见其规模之一斑。而《秦风·驷驖》之妙却全在以简驭繁,以少胜多,仅三章十二句四十八字即已写尽狩猎全过程,却同样使人觉得威武雄壮,韵味无穷。
首章写将猎。取景从四匹高头大马切入,严整肃穆,蓄势待发,充满凝重的力度感。四马端端正正站着,只待一声令下,便拔蹄飞驰。镜头接着由马转移至控制着六根马缰绳的人。“六辔在手”,显得那样胸有成竹,从容不迫,充满自信。这是赶车人,也即下句所谓的“媚子”之一,即秦襄公的宠臣。他还不是主角,只是“从公于狩”的一个陪衬。真正发号施令的是秦襄公。他带领一大批“媚子”,大规模出猎。此章虽只撷取一辆狩猎车的情景,而声势浩大又纪律严明的场面已可联想得之。驭马与驭天下,其理一贯,如后世白居易《授韦贯之工部尚书制》所云:“善御者,齐六辔;善理者,正六官。”所以此章通过层层反衬,暗写秦襄公治军治国有方。
次章写正猎。管山林苑囿的狩猎官,接到开猎的命令后,急忙打开牢圈樊笼,将一群群养得肥肥的专供王家狩猎作靶子用的时令兽驱出,于是乎轰轰烈烈的围猎场面就自然映现在读者脑海。这虽然只是个铺垫,但角度很巧妙,令人从被猎对象想像狩猎盛况,避实就虚,别具一格。至于为什么单单驱出“牡”兽,那是因为当时祭祀用的牺牲以牡为贵,不用牝兽。在纷纭的围场中,诗作的镜头紧紧跟随着秦襄公,只见他吆喝一声:“射左边的那一只!”果然那肥兽应弦而倒。这足见秦襄公武艺不俗。当然,他狩猎的对象只是驯养的野兽,这与《郑风·大叔于田》中“襢裼暴虎”(赤膊空拳打老虎)的公子相比,不免有点虚浮和滑稽。但以王侯之尊,让他真正到深山老林与虎豹猛兽直接较量,那是不现实的。因此,此诗的描写非常切合主人公的身份地位。诗只举秦襄公一隅,可谓抓住了牛鼻子,其余留下一片空白,让读者去自行想像补充。对于秦襄公,也只是摄取了一个刹那间的特写镜头,而略去其他枝节,叙事中有描写,笔法老练简洁。
末章写猎后。猎后情景可写的很多,如猎物的丰盛,猎者的欣悦等,但都未免落入寻常窠臼。此诗的猎后视角独特,大有王者风范。诗写猎后即游于“北园”,按常理推测那北园与猎场应该是相通连同在一区的,并非要绕道另去一处游息。故首句既是场景的转换,突出了王家苑囿之广大,也是氛围的转折,由张而弛。一个“游”字意脉直贯篇末。前“狩”后“游”,互为补充,整个过程相当完整。次句又着眼于“驷驖”,与首章相呼应,而神态则迥异,此处的驷驖不再是筋脉怒张,高度紧张,而是马蹄得得,轻松悠闲。一个“闲”字语意双关,马是如此,人也如此。后两句又对“闲”字着意渲染。輶车是一种轻便车。《周礼·校人》:“田猎则帅驱逆之车。”驱逆之车即是輶车,其作用在于围驱猎物,供猎者缩小包围。猎后的輶车已不用急驶飞赶,因而马嚼上铃儿叮当,声韵悠扬,从听觉上给人悠闲愉悦之感。最妙的是末句的特写,那些猎时奋勇追捕猎物的各种猎狗都乘在輶车上休其足力。这一宠物受宠的镜头很有情趣,也很耐人寻绎,将先前的紧张与现时的休闲形成鲜明对照,使末章的“闲”趣表现得淋漓尽致。
全诗叙事取景高度浓缩,突出典型场景和人物,抓住富于表现力的瞬间和细节,因而虽只窥豹一斑,却能使人想见全豹,其艺术概括力很值得借鉴。《诗经》中写狩猎的名篇有二,即《郑风·大叔于田》与此篇,前者反复铺张,以繁见长,后者精要简约,以简著称,而这恰恰代表了中国文学的两大传统手法。
此诗首章从主人公拜会友人途中写起。一个处在上升时斯的新兴贵族,率领着众多仆从乘坐着戴星马拉的华车,去见朋友。车子跑起来,车声“邻邻”,如音乐一般好听,他仿佛在欣赏着一支美妙的曲子。正因为他有好心情,才觉得车声特别悦耳。最叫他得意的还是拉车的马,额头间长着清一色白毛,好似堆着一团白雪。白额的马,旧名戴星马,俗称玉顶马,是古代珍贵的名马之一。他特地点明马“白额”的特征,当然是要突出它的珍贵,更重要的则是借此衬托自己的尊贵。因而从开头两句叙述中,可以察觉到主人公的自豪与欢愉的情怀。紧接着三、四句便说自己已安抵朋友之家——这是一个贵族人家,非一般平民小户可比,未见主人之前,必须等待侍者的通报、传令。主人公如此说,无非是要突出友人门第高贵,突出友人的高贵,目的则在暗示自己也是有身份的。首章后两句是“言在此而意在彼”,自我标榜,可谓含而不露。
第二、三章意思相同,说主人公受到朋友的热情款待。头两句借当时民歌中常用的“阪(或山)有×,隰(或泽)有×”的句式起兴,以引出下文,在意义上没有必然的联系。“并坐”表示亲热,他们是一对情投意合的朋友,一见面,就在一起弹奏吹打,亲密无间。主人一再劝告着:今日会面要尽情欢乐,转眼间我们就会衰老,说不定哪一天会死去。这里所表现的及时行乐的思想,与东汉《古诗十九首》中说的“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的话很相似,它们之间也许有着相承的关系。此诗“今者”两句尽管情调有点消极,但放在朋友间相互劝乐的场合,坦露襟怀,以诚待友,在酒席上流露出的人生短促的感伤,本可以理解,不必非要斥之以“腐朽”“没落”不可。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如果把诗中的“伊人”认定为情人、恋人,那么,这首诗就是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对美好爱情的执著追求和追求不得的惆怅心情。精神是可贵的,感情是真挚的,但结果是渺茫的,处境是可悲的。
然而这首诗最有价值意义、最令人共鸣的东西,不是抒情主人公的追求和失落,而是他所创造的“在水一方”可望难即这一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意境。好诗都能创造意境。意境是一种格局、一种结构,它具有含容一切具备相似格局、类同结构的异质事物的性能。“在水一方”的结构是:追寻者——河水——伊人。由于诗中的“伊人”没有具体所指,而河水的意义又在于阻隔,所以凡世间一切因受阻而难以达到的种种追求,都可以在这里发生同构共振和同情共鸣。
由此看来,不妨把《蒹葭》的诗意理解为一种象征,把“在水一方”看作是表达社会人生中一切可望难即情境的一个艺术范型。这里的“伊人”,可以是贤才、友人、情人,可以是功业、理想、前途,甚至可以是福地、圣境、仙界;这里的“河水”,可以是高山、深堑,可以是宗法、礼教,也可以是现实人生中可能遇到的其他任何障碍。只要有追求、有阻隔、有失落,就都是它的再现和表现天地。如此说来,古人把蒹葭解为劝人遵循周礼、招贤、怀人,今人把它视作爱情诗,乃至有人把它看作是上古之人的水神祭祖仪式,恐怕都有一定道理,似不宜固执其一而否决其他,因为它们都包蕴在“在水一方”的象征意义之中。
自然,当我们处在与“在水一方”类似的境遇时,应当欣赏的是它的锐意追求,而不是它的悲观失望。这首诗以水、芦苇、霜、露等意象营造了一种朦胧、清新又神秘的意境。早晨的薄雾笼罩着一切,晶莹的露珠已凝成冰霜。一位羞涩的少女缓缓而行。诗中水的意象正代表了女性,体现出女性的美,而薄薄的雾就像是少女蒙上的纱。她一会出现在水边,一会又出现在水之洲。寻找不到,急切而又无奈的心情正如蚂蚁爬一般痒,又如刀绞一般痛。就像我们常说的“距离产生美感”,这种美感因距离变得朦胧,模糊,不清晰。主人公和伊人的身份、面目、空间位置都是模糊的,给人以雾里看花、若隐若现、朦胧缥缈之感。蒹葭、白露、伊人、秋水,越发显得难以捉摸,构成了一幅朦胧淡雅的水彩画。诗的每章开头都采用了赋中见兴的笔法。通过对眼前真景的描写与赞叹,绘画出一个空灵缥缈的意境,笼罩全篇。诗人抓住秋色独有的特征,不惜用浓墨重彩反复进行描绘、渲染深秋空寂悲凉的氛围,以抒写诗人怅然若失而又热烈企慕的心境。诗每章的头两句都是以秋景起兴,引出正文。它既点明了季节与时间,又渲染了蒹苍露白的凄清气氛,烘托了人物怅惘的心情,达到了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艺术境地。“蒹葭”、“水”和“伊人”的形象交相辉映,浑然一体,用作起兴的事物与所要描绘的对象形成一个完整的艺术世界。开头写秋天水边芦苇丛生的景象,这正是“托象以明义”,具有“起情”的作用。因为芦苇丛生,又在天光水色的映照之下,必然会呈现出一种迷茫的境界,这就从一个侧面显示了诗的主人公心中的那个“朦胧的爱”的境界。王夫之《姜斋诗话》说:“关情者景,自与情相为珀芥也。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蒹葭》这首诗就是把暮秋特有景色与人物委婉惆怅的相思感情浇铸在一起,从而渲染了全诗的气氛,创造了一个扑朔迷离、情景交融的意境,正是“一切景语皆情语”的体现。总之,《蒹葭》诗的丰富美感,不论是从欣赏的角度,还是从创作的角度,颇值得我们重视和予以认真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