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叙述的是少女临出嫁前庄重严肃地准备祭品和祭祀的情况,详实地记载了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反映了当时的风尚习俗。
根据文献可以知道,在古代,贵族之女出嫁前必须到宗庙去祭祀祖先,同时学习婚后的有关礼节。这时,奴隶们为其主人采办祭品、整治祭具、设置祭坛,奔走终日、劳碌不堪,这首诗就是描写她们劳动过程的。全诗三章,每章四句。首章两问两答,点出采蘋、采藻的地点,次章两问两答,点出盛放、烹煮祭品的器皿,末章两问两答,点出祭地和主祭之人。
俗话说:“上供神吃,心到佛知。”这些普普通通的祭品和繁琐的礼仪,却蕴积着人们的寄托和希冀,因而围绕祭祀的一切活动都无比虔诚、圣洁、庄重,正如《左传·隐公三年》所说:“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因此,诗人不厌其烦,不惜笔墨,层次井然地叙写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将繁重而又枯燥的劳动过程描写得绘声绘色。
这首诗的艺术魅力主要源于问答体的章法,而其主要构成因素就是五个“于以”的运用。全诗节奏迅捷奔放,气势雄伟,而五个“于以”的具体含意又不完全雷同,连绵起伏,摇曳多姿,文末“谁其尸之,有齐季女”戛然收束,奇绝卓特,烘云托月般地将季女的美好形象展现给读者。
这是一首妻子思念丈夫的诗歌,和《周南·卷耳》一样,也有想象的意境。全诗三章,每章七句。第一章写思妇秋天怀人的情景,第二、三章分别叙写来年春天、夏天怀人的情景。全诗表现了跨度很长的相思苦。
首章将思妇置于秋天的背景下,头两句以草虫鸣叫、阜螽相随蹦跳起兴,这是她耳闻目睹的,说是赋亦无不可。画面之内如此,画面之外可以猜想,她此时也许还感受到秋风的凉意,见到衰败的秋草,枯黄的树叶,大自然所呈露的无不是秋天的氛围。“悲哉秋之为气也”,秋景最易勾起离情别绪,怎奈得还有那秋虫和鸣相随的撩拨,诗人埋在心底的相思之情一下子被触动了,激起了心中无限的愁思:“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此诗构思的巧妙,就在于以下并没有循着“忧心忡忡”写去,而是打破了常规,完全撇开离情别绪,诸如自己孤处的凄凉、强烈的思念,竟不着一字,而却改用拟想,假设所思者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将会是如何的情景。诗云,“亦既见之,亦既觏之,我心则降。”见,说的是会面;觏,《易》曰:“男女觏精,万物化生。”故郑笺谓“既觏”是已婚的意思,可见“觏”当指男女情事而言。降,下的意思,指精神得到安慰,一切愁苦不安皆已消失。古人质直,即使是女诗人也不作掩饰。这里以“既见”、“既觏”与“未见”相对照,情感变化鲜明,欢愉之情可掬。运用以虚衬实,较之直说如何如何痛苦,既新颖、具体,又情味更浓。方玉润说:“本说‘未见’,却想及既见情景,此透过一层法。”(《诗经原始》)所谓“透过一层法”,指的就是虚实相衬法。
第二、三章虽是重叠,与第一章相比,不仅转换了时空,拓宽了内容,情感也有发展。登高才能望远,诗人“陟彼南山”,为的是瞻望“君子”。然而从山颠望去,所见最显眼的就是蕨和薇的嫩苗,诗人无聊之极,随手无心采着。采蕨、采薇暗示经秋冬而今已是来年的春夏之交,换句话说,诗人“未见君子”不觉又多了一年,其相思之情自然也是与时俱增,“惙惙”表明心情凝重,几至气促;“伤悲”更是悲痛无语,无以复加。与此相应的,则是与君子“见”、“觏”的渴求也更为迫切,她的整个精神依托、全部生活欲望、唯一欢乐所在,几乎全系于此:“我心则说(悦)”、“我心则夷”,多么大胆而率真的感情,感人至深。
此诗虽是重章结构,押韵却有变化,首章一、二、四、七句用韵;而二、三章则是二、四、七用韵。另外王力《诗经韵读》认为各章第三句“子”与第五、六句“止”亦是韵脚。
此诗主人公采蘩者的身份,历来有很多说法。《毛诗序》曰:“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是以为此乃贵族夫人自咏之辞,说的是尽职“奉祭祀”之事。朱熹《诗集传》则曰:“南国被文王之化,诸侯夫人能尽诚敬以奉祭祀,而其家人叙其事以美之也。”定主人公为“家人”,这是对毛序的一大修正。不过以为那辛勤“采蘩”、“夙夜在公”的还是“诸侯夫人”,公诗意未免仍有隔膜。
诚然,古代贵族夫人也确有主管宗庙祭祀的职责,但并不直接从事采摘、洗煮等劳作。《周礼·春官宗伯》称:“世妇,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贾公彦疏谓“女宫”乃指有罪“从坐”、“没入县官”而供“役使”之女,又称“刑女”。凡宫中祭祀涉及的“濯摡及粢盛之爨”,均由“女宫”担任。而此诗中的主人公,既称“夙夜在公”,又直指其所忙碌的地方为“公侯之宫”,则其口吻显示的身份,自是供“役使”的“女宫”之类无疑。因此,把这首诗定为是一首反映宫女们为祭祀而劳作的诗,更为合理。
诗之开篇,出现的正是这样一些忙公“采蘩”的女宫人。她们往来公池沼、山涧之间,采够了祭祀所需的白蒿,就急急忙忙送去“公侯之宫”。诗中采用的是短促的问答之语:“哪里采的白蒿?”“水洲中、池塘边。”“采来作什么?”“公侯之家祭祀用”答问之简洁,显出采蘩之女劳作之繁忙,似乎只在往来的路途中,对询问者的匆匆一语之答。答过前一问,女宫人的身影早已过去;再追上后一问,那“公侯之事”的应答已传自远处。这便是首章透露的氛圈。再加上第二章的复叠,便愈加显得忙碌无暇,简直可以从中读出穿梭而过的女宫人的匆匆身影,读出那从池沼、山涧飘来,又急促飘往“公侯之宫”的匆匆步履。
第三章是一个跳跃,从繁忙的野外采摘,跳向了忙碌的宗庙供祭。据上引《周礼》“世妇”注疏,在祭祀“前三日”,女宫人便得夜夜“宿”公宫中,以从事洗涤祭器、蒸煮“粢盛”等杂务。由公干的是供祭事务,还得打扮得漂漂亮亮,戴上光洁黑亮的发饰。这样一种“夙夜在公”的劳作,把女宫人折腾得不成样子。诗中妙在不作铺陈,只从她们发饰“僮僮”(光洁)向“祁祁”(松散)的变化上着墨,便入木三分地画下了女宫人劳累操作而无暇自顾的情状。那曳着松散的发辫行走在回家路上的女宫人,此刻带几分庆幸、几分辛酸,似乎已不必再加细辨——“薄言还归”的结句,已化作长长的喟叹之声,对此作了无言的回答。
如此看来,以《采蘩》为诸侯夫人自咏,固属附会;而认其为“家人”赞美夫人之作,亦属穿凿。穿行公诗中的,其实是夙夜劳瘁的女宫人而已:短促的同答,透露着她们为贵族祭祀采蘩的苦辛;发饰的变化,记录着她们“夙夜在公”的悲凉。古代的祭祀排场,原本就为鬼神“降福”贵族而设,卑贱的下人除了付出劳辛,没有幸福可言。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一首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的山歌,是奴仆们在服劳役休息时闲唱的。山歌中第一、二段是互相问答,问答内容为采蘩的地点和目的。第三段则是奴仆们不满的牢骚怨言,因为王公贵族的祭祀,连小小的僮仆也要服劳役,更不要说是成年男女了。歌中所表现出的不满和无奈,在最后一句里发挥得淋漓尽致。人们夙夜在公侯家,昼夜服役,连想回家的话都不敢说,表现出封建王公贵族的残酷。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这本是召南地区的一种风俗习惯,但是,在以往的服劳役中,没有哪一次像这次一样劳累,所以这次的服劳役便以山歌的形式留传下来了。
此诗为三章叠咏,而其主要特色在公前两章以一问一答出之。末章写采蘩者的仪容,用“僮僮”、“祁祁”,言语虽简,而人物之仪态神情可现。而一问一答的形式,明显地受了原始民歌的影响。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