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八十九。下面是中华诗词学会理事、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名誉会长刘逸生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这首诗是张说在校书郎任内出使西川时写的,虽只寥寥二十字,却颇能看出他写诗的技巧和才华。
一个接受任务到远地办事的人,总是怀着对亲人的眷恋,一到目的地,就掐指盘算着回归的日期,这种心情是很自然的。但张说能把这种幽隐的心情“发而为诗”,而且压缩在两句话里,却不简单。
“客心争日月,来往预期程。”“客心”是旅外游子之心,“争日月”,象同时间进行一场争夺战。这“争”字实在写得好,把处在这种地位的游子的心情充分表露出来了。“来往预期程”,是申说自己所以“争日月”的缘故。公府的事都有个时间规定,那就要事先进行准备,作出计划,所以说是“预”。十个字把诗人当时面临的客观情况,心里的筹划、掂量,都写进去了,简炼明白,手法很高明。
这十个字又是下文的伏笔。本来使蜀的日程安排是十分紧凑的,然而诗人回归之心更急切,他要力争按时回洛阳。他是洛阳人,在洛阳有家,预期回归,与家人团聚。
下文忽然来个大转折:“秋风不相待,先至洛阳城。”不料情况突变,原定秋前赶回洛阳的希望落空了。游子之心,当然怅惘。然而诗人却有意把人的感情隐去,绕开一笔,埋怨起秋风来了:这秋风呵,也是够无情的,它就不肯等我一等,径自先回洛阳城去了。
这一笔,妙在避开了率直无味的毛病,而且把人格化了的秋风形容为“无情的秋风”。这秋风先至,自然要引起许多烦恼。可以试想,秋风一至洛阳,亲人们必然要翘首企盼;而自己未能如约的苦衷就更不用说了。淡淡一笔,情致隽永深厚。
在这里,诗人到底是埋怨秋风,还是抒发心中的烦恼?诗中没有明说,颇费人寻绎,正是所谓“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欧阳修《六一诗话》)。不过可以想见,诗人对于这次情况的突然变化,确实感到意外,或有点不满,不过他用的是“含蓄”的语言罢了。
张说早些时就写过一首《被使在蜀》诗:“即今三伏尽,尚自在临邛。归途千里外,秋月定相逢。”归期定在秋月,即此诗所谓“预期程”。不料时届秋令,秋风已起,比诗人“先至洛阳城”,他却落后了,即诗题所谓“后期”。秋风本是按时而起,无所谓“先”;只因诗人归期“后”了,便显出秋风的“先”来。两首合看,于诗中的情味当有更深的体会。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
这首《嘲桃》讽刺桃花在春风中扬扬得意之态和忘恩负义的恶行。
桃花当然是美艳的,“无赖夭桃面,平明露井东”,可爱艳丽的小桃花在水井旁活泼地绽开着花蕊,那平静深碧的井水中也倒映出桃枝光彩洋溢的花影。井边一树桃花,这本身就是一幅生动的写意画,充满了诗意与色彩的明暗对比。桃花的美丽还在于它早开,桃李报春,得风气之先。那妖艳的花枝在和暖的春风中摇曳招展,风姿绰约,确是迷人。然而,就在桃花得意扬扬的时候,它忘了是谁将它催开。非但如此,它还一边炫耀它的美艳,一边却嘲笑它的恩人一一春风的无形无色。“春风为开了,却拟笑春风”,何等薄情,何其忘恩负义。美艳当然是值得骄傲的,但不可因此而自炫;美艳也不全是天生的,有时会得益于各种有利条件,所以,更不可因此而忘乎所以。“嘲桃”是一种比喻,愿人们以此诗中的夭桃为戒。
全诗采用讽谕的手法,表面嘲桃,实际嘲人。首句嘲桃之撒赖元行,次句嘲桃得意之早,三句嘲桃之无能耐,四句嘲桃以怨报德。从表到里,最终揭示了其卑劣无耻的本质,真是深入见骨。
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