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亲身经历过国破政亡,山河易主的大劫难,为修订两朝文献已把自己熬成老翁。
入元不仕,有如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的气节,时常忧心故国的文献像楚人失弓一样遗毁。
幽兰轩宫殿悲凉的夜里,闪烁着荧荧鬼火,故都燕京的乔木在瑟瑟秋风中如泣如诉。
国家的不幸却成了诗人的幸事,在饱经沧桑后,诗句也变得工整,富有深蕴的情感。
注释
身阅兴亡:言元好问曾经历金元易代之变。
浩劫空:大灾难,破坏严重。佛家谓世界由成、住到坏、空为四劫,空指世界毁灭。后遂以“劫”指灾难。
衰翁:老翁。
周粟:周武王灭商后,殷商贵族伯夷、叔齐隐居首阳山,采薇而食,不食周粟,最后饿死。后多指有气节者所不能接受的新朝的俸禄。
楚弓:这里以“楚弓”喻金代文献。
行殿:行宫,指金之南京汴梁。
夜火:鬼火。故都:指金中都燕京。金迁汴梁前之京都。乔木:高大树木,多用以喻故国、故里。
赋:吟咏、描写。
沧桑:沧海桑田之省文,此指金之易代。
这首词开头的“江上春山远,山下暮云长”二句,选用江、山、云这些巨幅背景入词,同时用“远”字、“长”字预示行人辽远的去向,用“春”字、“暮”字勾勒出最叫人伤神的时令。因此,起首十字在点明“相留相送”之前,就已饱含了惜别的全部情绪。这首词的开头纯用景语,由于一二句意境高远,所以词篇刚一开始就将离别的愁绪,渲染得分外的浓烈,接着就有“相留相送”一句,似乎感情的即将汹涌而出了。谁知刚说完了这四个字,作者却突然打住,来了句“时见双燕语风樯”。“相留相送”的心情如何?作者反而欲说还休,这种写法既写出情之切,难以表达,同时又使文势跌宕,于一张一弛之中显出了作者炼句谋篇的功夫。“双燕语风樯”是借物写人,从侧面补叙“相留相送”中的情意。“满目”以下三句分别将别时所见、分手远去、别后独处三个环节写了出来。
词篇写别离,但离别情绪却没有用一个字来正面点染,只用当时所见的江、山、云、双燕、飞花烘托离人的辛酸,这在古人诗词中已属少见;至于将别去的速度写得那么迅疾,近乎是叠用由言别到分手到孤单的一个个镜头,则无疑又是抒写离人凄苦最有效的手段。用“千里”明提两地遥远的距离,用“沃”反衬愁肠回绕的痛楚,都极有分量。“回雁峰前路”是设想中的来日前程。回雁峰为衡山七十二峰之首,相传秋雁南飞,至此而返。但是作者到了那里,返得了还是返不了呢?“烟树正苍苍”便暗示:那里渺茫难测,何从预料归期!可知,前途中山、水正多,词中独写“回雁峰”是有讲究的。
下半阕,作者用三个字的短句,选取漏、灯、马三种事物表现行人单调的旅途生涯。其中,写漏声用“残”,写灯焰用“短”,是在暗示作者经历着一个不眠之夜。“马蹄香”是用马蹄尚有踏花余香,来说明主人公驻足不久。然而漏残焰短,天亮在即,新的跋涉又将开始。“浮云飞絮,一身将影向潇湘”写的是未来的旅程。词用“浮云飞絮”比喻旅人,是古人诗文中较为常见的;而“一身将影”用上“将”字,把“形只影单”的意思予以翻新,就开始露出逋峭之势;至“向潇湘”三字虽只引入地名,但潇湘为湘江的别称,位置在衡山之,连系上半阕中“回雁峰前路”一句,将词人心中的留连眷念之情刻画了出来。
“多少”以下三句写“一身将影向潇湘”时的情绪,其中“多少风前月下”即叙述自己的孤独,又比照往日风前月下的幸福与团聚,在对比中写尽思念,写透凄切。“迤逦天涯海角”从回雁峰、潇湘再往极远推开,并从“多少风前月下”的美好回忆中惊醒,于是自然吐出了“魂梦亦凄凉”这一撕裂肝肺的呼声。以“又是春将暮”结尾,既呼应“江上春山远”,又挽住不尽的跋涉:“无语对斜阳”既呼应“山下暮云长”,又挽住无穷的凄凉。有了这两句,就能总揽全篇大旨,使词作首尾连贯,浑然一体。此外,结处出现“无语对斜阳”的人形象,将所有的情思全凝聚在他那深沉的眼神里,也极耐寻味。
葛长庚有云游四方和道士生活的薰陶,因而他的作品清隽飘逸。这阕词赋离愁,从“春山”、“暮云”以下,选用一连串最能叫人愁绝的景物,间用比兴与直接抒写之法,多方面渲染个人情绪,写得愁肠百转,深沉郁结。然而词篇从“相留相送”写起,一气经过回雁峰、潇湘,直至天涯海角,又似江河流注,虽千回百转,却能一往直前。气脉贯通,气韵生动,实是词中珍品。
词前十八句为第一段。首四句以议论开头,说明只要统帅神武,从军就无苦有乐。接着“相公征关右”以下六句,以曹操用兵的神武予以证明。诗中以“震天威”、“俯拾遗”、“一举”、“再举”等夸张之笔,写曹操用兵所向无敌的神武之态;以“军中多饫饶,人马皆溢肥”,“拓地三千里,往返速若飞”写曹军的兵强马壮、轻捷矫健;接着八句,以“陈赏越丘山,酒肉逾川坻”,“徒行兼乘还,空出有余资”写军中饮食宴乐之盛和俘获物资之多。
“歌舞入邺城”以下十四句为第二段,写班师凯旋,并述厉节入仕协理朝政的怡然自得。
全诗语言明快,感情豪壮,专写从军之乐,极尽铺张扬厉,比喻夸张,与其它“愀怆之辞”(钟嵘《诗品》)迥然不同。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