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徒子”一向被作为好色之徒的代名词。便是从赋后始。其实此赋中登徒子,说他是一个谗巧小人还可,说其好色,则有些令人啼笑皆非。赋中写登徒子在楚王面前诋毁宋玉好色,宋玉则以东家邻女至美而其不动心为例说明他并不好色。又以登徒子妻其丑无比,登徒子却和她生了五个孩子,反驳说登徒子才好色。作者描写的登徒子妻岂止是丑,简直令人恶心,而登徒子“悦之”,若好色如登徒子,可称为“色盲”。其实,作者是根据《离骚》“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推而广之,目的是指斥嫉贤妒能的谗巧小人而已。同时,更是借章华大夫的“‘发乎情,止乎礼’来假以为辞,讽于淫也”(李善《文选》本赋注),曲折地表达讽谏楚王之意。
此赋写了三种对待男女关系的态度:登徒子是女人即爱;宋玉本人是矫情自高;秦章华大夫则好色而守德。作者以第二种自居,是为了反击登徒子之流,实则作者赞同的是第三种,即发乎情止乎礼,这种态度近于人性而又合乎礼制是我国古代文人大夫对待两性关系代表性的态度。和道学家或滥淫者比较,这确也是一种可取的态度。因此,古代文学作品中,时有反映。
此赋极尽刻画之形容,如:“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种方法,继承了前人,如《诗经·卫风·硕人》:“手如柔荑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只是此赋的描写更细腻更极尽刻画形容之能事。
这篇《登徒子好色赋》问世以后,登徒子便成了好色之徒的代称。然而只要细读此文,就不难发现,登徒子既不追逐美女,又从不见异思迁,始终不嫌弃他那位容貌丑陋的妻子,这实在非常难得。登徒子在夫妻生活方面感情如此专一,绝非好色之徒所能办得到的,因而有实事求是地加以澄清的必要。
宋玉此赋之所以影响巨大,主要是因为作者巧妙地运用烘托的手法描绘了一幅美女的肖像。文中有这么几句:“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段话不但一直被后世引用,而且还有人仿效其方法写作。如乐府民歌《陌上桑》在描写采桑女罗敷的美貌时,也采用了同样的手法。诗中写道:“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罗敷究竟有多么美丽,诗中并没有直接描写,只写出挑担子的人撂下担子,青年人脱下帽子,农夫忘记了犁地和锄草,甚至招来家人的怨怒,就因为观赏罗敷去了。这种描写美女的手法,一直沿用至今。号称“西部歌王”的王洛滨,在创作《在那遥远的地方》一歌时,也采用了此种手法。他在歌词中是这样描写那位美貌牧羊姑娘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身旁,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人们为什么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呢?就因为那位牧羊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了,乃至使作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愿变一只小羊,躺在她的身旁,每天让她用皮鞭轻轻地打在我的身上。”黄梅戏的《夫妻观灯》,也是同样。正月十五元宵夜,一对年轻夫妻去观花灯,看着看着,小伙子对周围观众不去看灯,而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漂亮的妻子看很是不满。用此种烘托的手法去描写美女,可说已经成了一种传统的表现手法,追本溯源,盖出于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
古时的春秋季节有两次例行的祭祀土神的日子,分别叫作春社和秋社。此诗写了鹅湖山下的一个村庄社日里的欢乐景象,描绘出一幅富庶、兴旺的江南农村风俗画。全诗虽没有一字正面描写社日的情景,却表达出了社日的热闹欢快,角度巧妙,匠心独运。
“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诗的一开始不写“社日”的题面,却从村居风光写起。鹅湖山这地名本身很诱人,湖的名字使人想到鹅鸭成群,鱼虾满塘,一派山明水秀的南方农村风光。春社时属仲春,田里庄稼丰收在望,村外风光如此迷人,而村内到处是一片富裕的景象,猪满圈,鸡栖埘,联系第一句描写,描绘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景象。只字未提作社的事,先就写出了节日的喜庆气氛。
这两句也没有写到村居的人,“半掩扉”三字暗示村民都不在家,门儿都半掩着。古人常用“夜不闭户”表示环境的太平安宁,“半掩”而不上锁,可见民风淳厚,丰年富足,这个细节描写是极有表现力的。同时,它又暗示出村民家家参加社日,巧妙地将诗意向后联过渡。
后两句写“社日”正题。诗人没有就作社表演热闹场面着笔,却写社散后的景象。“桑柘影斜”,夕阳西下,树影在地越来越长,说明天色将晚。古代习惯,祭社之处必植树。所谓“故园乔木”,即指社树,它象征乡里,故受人崇拜。其中桑、梓二木即古人常用为社树的树种。此诗的“桑柘”紧扣社日,即此之谓,可见笔无旁鹜。同时,村里植有“桑柘”,说明养蚕也搞得不错。遣词用语体现出诗人的艺术匠心。
春社散后,人声渐少,到处都可以看到喝得醉醺醺的村民,被家人邻里搀扶着回家。“家家”是夸张说法,说明醉倒情形之普遍。诗未写社日的热闹与欢乐场面,却选取高潮之后渐归宁静的这样一个尾声来表现它,是颇为别致的。它的暗示性很强,读者通过这个尾声,会自然联想到作社、观社的全过程。“醉人”这个细节可以使人联想到村民观社的兴高采烈,畅怀大饮,而这种欣喜之情又是与丰收分不开的。
此诗不写正面写侧面,通过富有典型意义和形象暗示作用的生活细节写社日景象,笔墨极省,反映的内容却极为丰富。这种含蓄的表现手法,与绝句短小体裁极为适应,使人读后不觉其短,回味深长。当然,在封建社会,农民的生活一般不可能像此诗所写的那样好,诗人把田家生活作了“桃花源”式的美化。但也应看到,在自然灾害减少、农业丰收的情况下,农民过节时显得快活,也是很自然的。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乡村农民的赞赏与热爱之情。
据柳宗元的《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构法华寺西亭》、以及《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等文 章,可以看出该文应写于元和四年。《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曰:“间岁,元克己由柱下史亦谪焉而来。无几何,以文从余者多萃焉。是夜,会兹亭者凡八人。既醉,克己欲志是会以贻于后,咸命为诗,而授余序。”元克己于元和四年谪永,柳宗元于元和五年五月移居愚溪侧旁。因此,该诗与《序》作于元和四年无疑。
柳宗元何以能逃逸出昔日的苦闷心境,进而步入一种少有的旷达境界呢?我想大概有几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至元和四年前后,柳宗元对江南的梅雨湿热气候有所适应,身体有所好转,不再是“百病所集,痞结伏积,不食自饱,或时寒热,水火互至,内消肌骨”的那种初来永州的感觉。其二,相继被贬谪来永的官员与慕名求教的学子的不断增多,使柳宗元的心里也渐渐淡化了初来永州时的那种被抛弃、被荒废、被折磨、被摧残的孤愤心态。其三,母、妻病亡的惨痛,王叔文之死的阴影也随时间的流逝而渐趋平缓,压抑、苦闷的心理有所缓解。从而,眼界骤然开阔起来:昔日的南蛮之地,奄忽间在那郁闷的胸中生出些许美来,并不断激发其观游的欲望与创作的快感。如在《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中欣然写道:“丛莽下颓,万类皆出,旷焉茫焉,天为之益高,地为之加辟,丘陵山谷之峻,江湖池泽之大,咸若有增广之者。夫其地之奇,必以遗乎后,不可旷也。”
从总体上看,《法华寺西亭夜饮》在柳宗元诗歌中可以算得上是一首堪与《江雪》《渔翁》相并提的脍炙人口的佳作。在这首诗中赋与比、象与兴应用得如同羚羊挂角,天衣无缝。在其平淡而简朴的文字里,隐藏的却是他那翻滚的思绪和那难以平静的激情。正如钟嵘于《诗品》中所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诗先从“法华寺西亭”写起,用“释迦往舍卫国说法时暂居之处,即祗树给孤独园”来喻法华寺,其意有二,一是指出了西亭在夕阳下的幽静;二是道出了他们这些贬谪之士南来永州,如同释迦讲法于舍卫国一般,属于生命的一种过程。于是,相互勉励道:人生于世,得抛开一切烦恼,举杯把盏,开怀畅饮。因此,“共倾三昧酒”短短5字,可谓是畅快洒脱,仿若将贬谪之痛、前途之忧置之九霄云外,淡忘得个干净,全然一股李白式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豪迈。
人常言:酒逢知己饮,话向故人说。柳宗元与元克己这样一群落难异乡而不得志的文人墨客,有缘相聚在这幽静的西亭,酒成了他们唯一排遣郁闷麻醉神经的最佳言语。其实,在人类文化史上,无论中外,酒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营造氛围的物品。因此,古往今来,借酒浇愁的文学作品,可谓是船装车载,难以尽数。最耐人寻味的有曹操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有刘伶的《酒德颂》:“兀然而醉,怳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见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若江海之载浮萍”。
柳宗元与元克己等人对酒当歌,不觉天色渐暗,月上梢头,醉态朦胧中从西亭望去,只见那暮色中的池水漫上西亭的台阶;皎洁的月光在窗上投下美丽的花影。于是,柳宗元笔锋一转,像电影画面一样地由室内的叙谈与把盏切换到了对窗外景色的描摹:“雾暗水连阶,月明花覆牖。”通过两组特写镜头将朦胧的暮色与漫涨的池水、皎洁的明月与窗外的花影这些远近大小不同的景物联系在一起,构筑成了一幅鲜活生动、幽静典雅、清丽柔美的画卷。置身于这样仙境般的画卷中,还有何愁可言?何有不快之念?此时,作者已从逃逸规避的心态上升到了与自然融合的境界。
距离上由远而近,时间上由昼而夜,最后在阑珊的灯火下,相互对视,发现依然青丝满头、风华正茂,于是,不期然地得出该诗中的最蕴深意的旷达之句:“莫厌樽前醉,相看未白首”。
“莫厌樽前醉”中的“莫厌”二字,用得厚重而富有张力,它不仅与首联的“共倾三昧酒”遥相呼应,抒发了一种内心深处的豪气,也为结句“相看未白首”作了恰如十分的铺垫,使全诗浑然一体,豪气云霄。此外,“相看未白首”之句,隐约地指出了前途的光明与希望的存在,说明了柳宗元并没有沉湮在悲愤哀怨的泥潭之中,而是在以旷达之情正视着当下的处境。
于此,有的学者认为该诗的尾联写得甚为凄婉。因为在“未白首”的年龄,本正是为国为民贡献青春与作为的大好时机,而在这样的时机却沉迷于樽中之酒而致使光阴虚度,对大智的柳宗元而言,显然是一种无奈的悲愤,是一种痛苦的挣扎,是一种无声的哭泣。诚然,作为一说,这种理解也无可厚非。
但是,阅读这首诗时,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就是在柳宗元所处的中唐时代,五言、七言的律诗绝句都已相当成熟,而柳宗元在此为何没有遵守律诗绝句的规则?贸然以六句成诗,较之绝句多了两句,较之律诗则少了一联,像这样的非绝非律类诗,在柳宗元诗集中共有4篇,即《独觉》、《雨后晓行独至愚溪北池》、《渔翁》、《法华寺西亭夜饮》(《杨白花》虽然只有5句,但它已表现出了词曲的风味)。原因为何?许多人为之莫解。其实,这是柳宗元文风中一以贯之的一种对当下主流文化的反叛与背离,对古体诗歌文体的一种光大。因为在柳宗元的4首六句诗中,皆以仄声字入韵,明显地带有古体诗的风味,而在古体诗中是没有句式句数的限制与约束的。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柳宗元对古文运动的执著与文学样式的创新。
其实,人是有多面性的。生活之苦尽管无法规避,但也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永远在痛苦之中。婉约中有旷达,旷达中有哀婉,这才能构成一个完整而真实地个体。因此,我们在欣赏某个人的作品时,不能一股脑儿地将其归之为某一个派别,譬如手执铜板铁琶高唱“大江东去”的苏东坡可谓是一个彻底的豪放派诗人,但其“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之句则写得让人读而泪落,吟而声咽,其婉约之调并不在易安柳永之下。于此,柳宗元的心态也是一样,痛苦之余不乏旷达,悲婉之后不失豪放,晦涩之中亦有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