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遭到惨重失败的战役。杜甫不是客观主义地描写四泽唐军如何溃散,乃至横尸郊野,而是第一句就用了郑重的笔墨大书这一场悲剧事件的时间、牺牲者的籍贯和身份。这就显得庄严,使“十郡良家子”给人一种重于泰山的感觉。因而,第二句“血作陈陶泽中水”,便叫人痛心,乃至目不忍睹。这一开头,把唐军的死,写得很沉重。
至于下面“野旷天清无战声,四泽义军同日死”两句,不是说人死了,野外没有声息了,而是写诗人的主观感受。是说战罢以后,原野显得格外空旷,天空显得清虚,天地间肃穆得连一点声息也没有,好像天地也在沉重哀悼“四泽义军同日死”这样一个悲惨事件,渲染“天地同悲”的气氛和感受。
诗的后四句,从陈陶斜战场掉转笔来写长安。写了两种人,一是胡兵,一是长安人民。“群胡归来血洗箭,仍唱胡歌饮都市。”两句活现出叛军得志骄横之态。胡兵想靠血与火,把一切都置于其铁蹄之下,但这是怎么也办不到的,读者于无声处可以感到长安在震荡。人民抑制不住心底的悲伤,他们北向而哭,向着陈陶战场,向着肃宗所在的彭原方向啼哭,更加渴望官军收复长安。一“哭”一“望”,而且中间着一“更”字,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情绪。
陈陶之战伤亡是惨重的,但是杜甫从战士的牺牲中,从宇宙的沉默气氛中,从人民流泪的悼念,从他们悲哀的心底上仍然发现并写出了悲壮的美。它能给人们以力量,鼓舞人民为讨平叛乱而继续斗争。
从这首诗的写作,说明杜甫没有客观主义地展览伤痕,而是有正确的指导思想,他根据战争的正义性质,写出了人民的感情和愿望,表现出他在创作思想上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这一首诗里,诗人以戎装参加阅兵,符合他的志趣,故情主喜悦。但当时朝政腐败,军事废弛,阅兵场面无法过分铺张,喜悦之情只能以闲淡、冷静的笔触来描写。然而,阅兵事件触动了诗人的理想与愿望,所以闲淡中又着一联富有激情的雄壮笔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最终在喜悦中又不免带出感慨。
第一联写大阅的时令和环境。“千步球场”,写阅兵校场的阔大,这里在练兵讲武之余,也作踢球用,故以球场称之。诗不明点“秋”字,“爽气”二字写出秋季特征,即是点秋。“新”字既接“爽气”,写其新鲜;从第六句看,又兼写雨后,因为雨后的秋气尤其新鲜。第一句从近处写,第二句转写远处。“碧嶙峋”写出山势峻峭,山色青碧。这一联用笔轻淡,却已把大阅的时令、环境写得鲜妍可爱,烘托出诗人参加大阅的愉快心情,远近俱到,景中有情。
中间两联写大阅的情况。颔联承第二句向远处开拓。“令传雪岭蓬婆外”,似是写实,因为这一带地区当时名义上属四川制置使统辖,而又带有理想和愿望,因为实际上地为吐蕃所占据。长安是汉、唐故都,当时被金人占据。陆游于乾道八年(1172年)到南郑任四川宣抚使王炎的幕僚之后,时时向往于收复关中失地;同时他又认为收复长安与关中,是恢复中原的根本条件,愿望更为迫切。他诗中常提到这种愿望,如《山南行》:“会看金鼓从天下,却用关中作本根。”《送范舍人还朝》:“公归上前勉画策,先取关中次河北。”诗中的“声震秦川渭水滨”,是用夸张手法抒写理想与愿望,因为成都阅兵的号令之声,根本无法传到这些地区。这一联用理想与激情,渲染阅兵声势的盛大,笔调雄壮,气势一扬。颈联则转入写实,写风吹而旗影闪动,用“倚”字、“弄”字,见风势不大。“马蹄”能“不沾尘”,一是明指“经雨”之故,即雨后尘埃不扬;一是暗指士兵训练有素,驰马轻捷。这一联从动态中反映校场中的宁静、整齐、严肃的气氛,是对大阅的赞美,笔调精细、疏淡。
结联抒情。“属囊缚裤”,写自己身着军装;“毋多恨”,写乐意为此。乐意的原因是诗人久抱从戎壮志,恨“儒冠”的“误此身”,这一句乃化用杜甫《奉赠韦左丞丈》“儒冠多误身”句。这一联在喜悦中带有感慨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