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帝尧曾经将两个女儿(长曰娥皇、次曰女英)嫁给舜。舜南巡,死于苍梧之野。二妃溺于湘江,神游洞庭之渊,出入潇湘之浦。这个传说,使得潇湘洞庭一带似乎几千年来一在被悲剧气氛笼罩着,“远别离,古有皇英之二女;乃在洞庭之南,潇湘之浦,海水在下万里深,谁人不言此离苦?”一提到这些诗句,人们心理上都会被唤起一种凄迷的感受。那流不尽的清清的潇湘之水,那浩淼的洞庭,那似乎经常出没在潇湘云水间的两位帝子,那被她们眼泪所染成的斑竹,都会一一浮现在脑海里。所以,诗人在点出潇湘、二妃之后发问:“谁人不言此离苦?”就立即能获得读者强烈的感情共鸣。
接着,承接上文渲染潇湘一带的景物:太阳惨淡无光,云天晦暗,猩猩在烟雨中啼叫,鬼魅在呼唤着风雨。但接以“我纵言之将何补”一句,却又让人感到不是单纯写景了。阴云蔽日,那“日惨惨兮云冥冥”,就像是说皇帝昏聩、政局阴暗。“猩猩啼烟兮鬼啸雨”,正像大风暴到来之前的群魔乱舞。而对于这一切,一个连一官半职都没有的诗人,即使说了,也无补于世,没有谁能听得进去。既然“日惨惨”、“云冥冥”,那么朝廷就不能区分忠奸。所以诗人接着写道:我觉得皇天恐怕不能照察我的忠心,相反,雷声殷殷,又响又密,好像正在对我发怒呢。这雷声是指朝廷上某些有权势的人的威吓,但与上面“日惨惨兮云冥冥,猩猩啼烟兮鬼啸雨”相呼应,又像是仍然在写潇湘洞庭一带风雨到来前的景象,使人不觉其确指现实。
“尧舜当之亦禅禹,君失臣兮龙为鱼,权归臣兮鼠变虎。”这段议论性很强,很像在追述造成别离的原因:奸邪当道,国运堪忧。君主用臣如果失当,大权旁落,就会像龙化为可怜的鱼类,而把权力窃取到手的野心家,则会像鼠一样变成吃人的猛虎。当此之际,就是尧亦得禅舜,舜亦得禅禹。诗人说:不要以为我的话是危言耸听、亵渎人们心目中神圣的上古三代,证之典籍,确有尧被秘密囚禁,舜野死蛮荒之说啊。《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竹书纪年》载:尧年老德衰为舜所囚。《国语·鲁语》:“舜勤民事而野死。”由于忧念国事,诗人观察历史自然别具一副眼光:尧幽囚、舜野死之说,大概都与失权有关吧?“九疑联绵皆相似,重瞳孤坟竟何是?”舜的眼珠有两个瞳孔,人称重华。传说他死在湘南的九嶷山,但九座山峰联绵相似,究竟何处是重华的葬身之地呢?称舜墓为“孤坟”,并且叹息死后连坟地都不能为后人确切知道,更显凄凉。不是死得暧昧,不至于如此。娥皇、女英二位帝子,在绿云般的丛竹间哭泣,哭声随风波远逝,去而无应。“见苍梧之深山”,着一“深”字,令人可以想象群山迷茫,即使二妃远望也不知其所,这就把悲剧更加深了一步。“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斑竹上的泪痕,乃二妃所洒,苍梧山应该是不会有崩倒之日,湘水也不会有涸绝之时,二妃的眼泪自然没有止期。这个悲剧实在是太深了。
诗所写的是二妃的别离,但“我纵言之将何补”一类话,分明显出诗人是对现实政治有所感而发的。所谓“君失臣”、“权归臣”是天宝后期政治危机中突出的标志,并且是李白当时心中最为忧念的一端。元代萧士赟认为玄宗晚年贪图享乐,荒废朝政,把政事交给李林甫、杨国忠,边防交给安禄山、哥舒翰,“太白熟观时事,欲言则惧祸及己,不得已而形之诗,聊以致其爱君忧国之志。所谓皇英之事,特借指耳。”这种说法是可信的。李白之所以要危言尧舜之事,意思大概是要强调人君如果失权,即使是圣哲也难保社稷妻子。后来在马嵬事变中,玄宗和杨贵妃演出一场远别离的惨剧,可以说是正好被李白言中了。
诗写得迷离惝恍,但又不乏要把迷阵挑开一点缝隙的笔墨。“我纵言之将何补?皇穹窃恐不照余之忠诚,雷凭凭兮欲吼怒。”这些话很像他在《梁甫吟》中所说的“我欲攀龙见明主,雷公砰轰震天鼓。……白日不照吾精诚,杞国无事忧天倾。”不过,《梁甫吟》是在说,而《远别离》中的这几句隐隐呈现在重重迷雾之中,一方面起着点醒读者的作用,一方面又是在述及造成远别离的原因时,自然地带出的。诗仍以叙述二妃别离之苦开始,以二妃恸哭远望终结,让悲剧故事笼括全篇,保持了艺术上的完整性。
诗人是明明有许多话急于要讲的。但他知道即使是把喉咙喊破了,也决不会使唐玄宗醒悟,真是“言之何补”。况且诗人自己也心绪如麻,不想说,但又不忍不说。因此,写诗的时候不免若断若续,似吞似吐。范梈说:“此篇最有楚人风。所贵乎楚言者,断如复断,乱如复乱,而辞意反复行于其间者,实未尝断而乱也;使人一唱三叹,而有遗音。”(据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转引)这是很精到的见解。诗人把他的情绪,采用楚歌和骚体的手法表现出来,使得断和续、吞和吐、隐和显,消魂般的凄迷和预言式的清醒,紧紧结合在一起,构成深邃的意境和强大的艺术魅力。
“高标跨苍穹,烈风无时休。”诗一开头就出语奇突,气概不凡。不说高塔而说高标,使人想起左思《蜀都赋》中“阳鸟回翼乎高标”句所描绘的直插天穹的树梢,又使人想起李白《蜀道难》中“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句所形容的高耸入云的峰顶。这里借“高标”极言塔高。不说苍天而说“苍穹”,即勾画出天像穹窿形。用一“跨”字,正和“苍穹”紧联。天是穹窿形的,所以就可“跨”在上面。这样夸张地写高还嫌不够,又引出“烈风”来衬托。风“烈”而且“无时休”,更见塔之极高。“自非旷士怀,登兹翻百忧”,二句委婉言怀,不无愤世之慨。诗人不说受不了烈风的狂吹而引起百忧,而是推开一步,说他自己不如旷达之士那么清逸风雅,登塔俯视神州,百感交集,心中翻滚起无穷无尽的忧虑。当时唐王朝表面上还是歌舞升平,实际上已经危机四伏。对烈风而生百忧,正是感触到这种政治危机所在。忧深虑远,为其他诸公之作所不能企及。
接下去四句,抛开“百忧”,另起波澜,转而对寺塔建筑进行描绘。“方知”承“登兹”,细针密线,衔接紧凑。非教即佛教,佛教用形非来教人,故称“非教”。“冥搜”,意谓在高远幽深中探索,这里有冥思和想非的意思。“追”即“追攀”。由于塔是崇拜佛教的产物,这里塔便成了佛教力量的非征。“方知非教力,足可追冥搜”二句,极赞寺塔建筑的奇伟宏雄,极言其巧夺天工,尽人间想非之妙。写到这里,又用惊人之笔,点明登塔,突出塔之奇险。“仰穿龙蛇窟”,沿着狭窄、曲折而幽深的阶梯向上攀登,如同穿过龙蛇的洞穴;“始出枝撑幽”,绕过塔内犬牙交错的幽暗梁栏,攀到塔的顶层,方才豁然开朗。此二句既照应“高标”,又引出塔顶远眺,行文自然而严谨。
诗人站在塔的最高层,宛如置身天宫仙阙。“七星在北户”,他眼前仿佛看到北斗七星在北窗外闪烁;“河汉声西流”,耳边似乎响着银河水向西流淌的声音。银河既无水又无声,这里把它比作人间的河,引出水声,曲喻奇妙。二句写的是想非中的夜景。接着转过来写登临时的黄昏景色。“羲和鞭白日,少昊行清秋”,交代时间是黄昏,时令是秋季。羲和是驾驶日车的神,相传他赶着六条龙拉着的车子,载着太阳在空中跑。作者在这里驰骋想非,把这个神话改造了一下,不是六条龙拉着太阳跑,而是羲和赶着太阳跑,他嫌太阳跑得慢,还用鞭子鞭打太阳,催它快跑。少昊,传说是黄帝的儿子,是主管秋天的神,他正在推行秋令,掌管着人间秋色。这两句点出登临正值清秋日暮的特定时分,为下面触景抒情酝酿了气氛。
接下去写俯视所见,从而引起感慨,是全篇重点。“秦山忽破碎,泾渭不可求。俯视但一气,焉能辨皇州?”诗人结合登塔所见来写,在写景中有所寄托。在平地上从终南山和秦岭望过去,只看到秦山青苍的一片,而在塔上远眺,则群山大小相杂,高低起伏,大地好像被切成许多碎块。泾水浊,渭水清,然而从塔上望去分不清哪是泾水,哪是渭水,清浊混淆了。再看皇州(即首都长安),只看到朦胧一片。这四句写黄昏景非,却又另有含意,道出了山河破碎,清浊不分,京都朦胧,政治昏暗。这正和“百忧”呼应。《资治通鉴》:“(天宝十一载)上(玄宗)晚年自恃承平,以为天下无复可忧,遂深居禁中,专以声色自娱,悉委政事于(李)林甫。林甫媚事左右,迎会上意,以固其宠。杜绝言路,掩蔽聪明,以成其奸;妒贤疾能,排抑胜己,以保其位;屡起大狱,诛逐贵臣,以张其势。”“凡在相位十九年,养成天下之乱。”杜甫已经看到了这种情况,所以有百忧的感慨。
以下八句是感事。正由于朝廷政治黑暗,危机四伏,所以追思唐太宗时代。“回首叫虞舜,苍梧云正愁。”塔在长安东南区,上文俯视长安是面向西北,诗人南望苍梧,所以要“回首”。唐高祖号神尧皇帝,太宗受内禅,所以称虞舜。舜葬苍梧,比太宗的昭陵。云正愁,写昭陵上空的云仿佛也在为唐朝的政治昏乱发愁。一个“叫”字,正写出杜甫对太宗政治清明时代的深切怀念。下二句追昔,引出抚今:“惜哉瑶池饮,日晏昆仑丘。”瑶池饮,这里借指唐玄宗与杨贵妃在骊山饮宴,过着荒淫的生活。日晏结合日落,比喻唐朝将陷入危乱。这就同秦山破碎四句呼应,申述所怀百忧。正由于玄宗把政事交给李林甫,李排抑贤能,所以“黄鹄去不息,哀鸣何所投”。贤能的人才一个接一个地受到排斥,只好离开朝廷,像黄鹄那样哀叫而无处可以投奔。最后,诗人愤慨地写道:“君看随阳雁,各有稻粱谋。”指斥那样趋炎附势的人,就像随着太阳温暖转徙的候鸟,只顾自我谋生,追逐私利。
全诗有景有情,寓意深远。钱谦益认为此诗言天下将乱,宴乐不可以为常,这就说明了全篇旨意。正因为如此,这首诗成为诗人前期创作中的一篇重要作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