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叶轻笼豆颗均,胭脂浓抹蜡痕新”,写“未开海棠”的形态色泽。“豆颗”,豆子,此处借指花蕾。海棠花未开时,花瓣对合如豆状。像豆颗一样饱满的、小小的花蕾匀称地点缀在护惜着它们的翠叶之中。“轻笼”的“轻”,状写翠叶的欲笼未笼的情态,贯注了诗人对未开海棠的轻怜蜜爱。
“胭脂”,一种红色的颜料,常用来形容花的颜色。杜甫《曲江对雨》诗“林花著雨胭脂落”。此处以“胭脂浓抹”来形容海棠花蕾的红艳。恰如浓施胭脂的美人那样娇艳可爱,光采夺目。“蜡痕”,指海棠的花蒂,其状如蜡。梅尧臣《海棠》诗有“胭脂色欲滴,紫蜡蒂何长。”这里以“蜡痕新”来突出海棠花蒂的光泽,就像上过了蜡那样光泽闪烁。“轻笼”“浓抹”相对照,一写情,一描色,使未开海棠不仅有了人的感情,而且有了浓妆艳抹的美人的容颜。
“殷勤留著花梢露,滴下生红可惜春”,转而抒情。诗人殷勤地嘱咐新生的海棠一定要把花梢上的露珠留住。倘若把那美丽的红色滴下来,就真要为春天而感到可惜了。
“生红”,指花朵鲜活的红色。王安石《咏秘诗》“一撮生红慰不平”,元好问也常用“生红”来指代花,如“一树生红锦不如”,“生红点点弄娇妍”等。此处,以“生红”来呼应“胭脂”。诗人害怕晶莹欲滴的露水溶解了花上的胭脂,表现了诗人爱美的心情,同时把海棠花苞那红艳欲滴的景象写得十分生动传神。元好问还有一首《清平乐·杏花》说:“生红闹簇枯枝,只愁吹破胭脂。”和这首诗的用词相类,意旨相似。“殷勤”“可惜”,抒情色彩浓烈,充分表达了诗人珍爱美好事物,惟恐芳菲易尽,“惜春只恐春归去”的深挚情感。
这首诗用笔细腻独到,写景设色富有情韵;抒发了作者惜春的情怀,不仅包含着对含苞欲放的海棠花蕾的怜爱,更隐含着对岁月倏忽、青春易逝的人生感叹。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二百一。盛唐七律本来不多,明代后,“诗必盛唐”的旗帜下,对盛唐七律研究见多。岑嘉州以七古著称,七律只有十二首,其地位与王维、李颀、高适并称。
从渭城西郊这个地点看,此诗当作于作者两次任安西都护府下级文职之间,在长安的时候(公元752-753年之间,时作者38-40岁)。安西,唐初设置的都护府,统辖境内龟兹、疏勒、于阗、焉耆(一作碎叶)四镇(天山东西,幅员大约300万平方公里)及其余军城。
《首春渭城西郊呈蓝田张二主簿》,这个标题要读明白,首春是时间,渭城(古咸阳,在长安附近)西郊是地点,呈,自下而上递书,说明当时作者地位在此人之下。蓝田张二主簿,其人不详。蓝田,在陕西,当是郡望,古时称人郡望也是尊敬,如称孟浩然为孟襄阳。张是姓,二是排行,主簿是官衔。唐代流行称排行,是敬称,如称李白为李十二、杜甫为杜二、白居易为白二十二、元稹为元九。宋代这种称呼渐少,但也有,如称柳永为柳七、秦观为秦七、黄庭坚为黄九。主簿,在汉代地位很高,唐宋以后权力则削弱了。主簿在中央各官署、地方衙门,都有设置,其地位相当于今天的秘书长,是一个衙门里的最高幕僚。也和秘书长一样,主簿有大小,看是哪级衙门的主簿,比如今天的国务院秘书长、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秘书长、县政府秘书长,都叫秘书长,但级别却是相差悬殊。主簿也一样,有县衙主簿,八九品之间,有六部主簿,四五品之间,张二主簿当是中书、门下等某衙门主簿,当四五品,岑参此时只有八品左右,所以要呈了。
此诗格律为平起式首句入韵格,韵合八齐。平仄规范,对仗工稳。
首联交代地点和时令,写景有比兴,兼抒情。“回风度雨渭城西,细草新花踏作泥。”回风度雨,字面写初春风雨,寓意仕途蹉跎。细草新花踏作泥,字面写景,而言外有寓意。细草新花,表面写春天刚刚萌芽的花草,实际上也含蓄指自己才华待展而地位卑贱,踏作泥,含蓄指不得赏识。
颔联展开景色,“秦女峰头云未尽,胡公陂上日初低”,是写景,也是抒情,写景的意思明白,不论,此处重点分析所含之情;云雾缭绕于山头,有依附、依恋之意,未尽,不忍离去,依依不舍,是说虽然仕途不顺利,但依然不忍放弃。日初低,太阳开始西沉了,暗指作者年龄将要老了,40岁,对古人来说,尤其是仍然在做下层官吏的人来说是老了。给颈联留下了铺垫。
颈联抒情:“愁窥白发羞微禄,悔别青山忆旧溪。”对着镜子一看,白发见多,而自己还是一个七八品的小官,令人十分惭愧。岑参出身仕宦家庭,曾祖、祖父、伯祖父、伯父,都官至宰相,父亲也做过两任刺史,无颜面对祖先啊。早知道这样没出息,还不如干脆隐居,不出来做官呢。所以“悔别青山忆旧溪”。
尾联言志。辋川,在陕西,蓝田南。这是张二主簿的故乡。那里名胜多,风景美,适合隐居。王维就在那里有别业。“闻道辋川多胜事,玉壶春酒正堪携”,意思是说:听说辋川是个隐居的好地方,渭西的美景适合隐居,若能提着酒去和友人一起享受隐居的生活,心中不禁产生了羡慕(或欣喜)之情。
岑参最终以嘉州刺史致仕,从他的前中期仕途走向看,嘉州是个下等州,刺史最多四品,无论如何,总算没有辱没祖先。然而,他从30岁中进士,20多年间,主要经历在下层,对世事之艰难,体会是很深的。当年在边塞的建功立业雄心壮志,在蹉跎岁月中逐渐消磨殆尽。
这首诗章法严整,起承转合脉络紧密连贯,句法错落多变,语言多比兴,用形象说话,不发议论,修辞手法变换而不觉生硬,情深意挚。这首诗明清以来评价很高。明代主张诗必盛唐,主要指以李颀、王维、高适、岑参为正格,而把杜甫七律视为变格。
人们常常把呜叫声当作动物的语言,所以听到反复不断的声音,就自然想象到那是在不断地诉说着什么,或要求着什么,把它想象成无休止的倾诉。杜甫在秦州的几个月,正是促织活动的时候。傍晚,清晨,特别是不眠之夜,大约都是在促织的鸣叫声中度过的。诗人久客在外,心情本来就很凄凉,被促织声一激,往往不禁泪下。这首诗,就是诗人当时忧伤感情的真实写照。
起句正面点明促织,以“甚细微”与第二句的“何动人”构成对比,衬托哀音的不同寻常。
三、四句和五、六句,在修辞上构成两对‘‘互文”。就是说:促织在野外草根里、在屋内床底下,总是鸣声不断;而不论在什么地方呜叫,总和不得意的诗人心情是互相接近的。听到它的叫声,长期客居外乡的人不得不流泪,再也无法安睡到天明;被遗弃的妇女或寡妇也在半夜里被哀鸣之声惊醒,陪着促织洒下泪水。这种“互文”格式的使用,用表面上的两层意思抒写了交互着的四层意思,能收到言简意缘的效果,是古代诗词中常用的修辞手法。
最后两句以“悲丝”、“急管”同促织的啼叫相比较,而以促织叫声“天真”、不受礼俗影响作结,把促织的哀音放在任何乐器的演奏无法达到的效果之上,把“哀音何动人”写到了极点,更加烘托出诗人的思乡愁苦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