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交代了舜庙的位置,对这位“逊尧”“禅禹”的圣君给予了高度评价。
颔联写景。舜建都的事和长眠地都随着河水流逝、时间的逝去不可追。
颈联紧承上联:舜的塑像看似寂寥的存在,但舜的精神永存,舜的德泽已遍布天下。
尾联:风吹柏树之声,仿佛《南风歌》的韵律,言外之意,虞舜解民忧、富民财的为政思想余韵不息。 全诗通过对舜和他高尚品德的怀念,表达了对舜高尚节操的赞美。同时期待像舜那样“逊尧”“禅禹”人物的出世赖力挽狂澜,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
词的上阕,重在描绘时序和场景。时当秋深,芙蓉院里,秋容已老,一派衰败之象。庭中小草也已枯黄老死,上面凝聚着颗颗霜花。“匀似剪”,谓草上朵朵霜花,十分均匀,好似剪裁而成。此句盖化用李贺《北中寒》诗:“霜花草上大如钱,挥刀不入迷蒙天。”接下来两句,交待场景。仕途蹭蹬、宦海沉浮的词人,在被贬到这蛮荒之地时,竟受到热爱其词的义妓母女的尊重,引他上西楼,还盛情相待,迫近而座,清歌侑酒,使词人内心获得了片刻的安慰,所以,在当时楼上众多的物象中,惟有那“风压绣帘香不卷”最令敏感的词人动心,最为他所注意——这清歌妙吟的西楼,成了他疲惫身心的避风港。
下阕由景及人,着笔描写为他弹琴哦词的义妓。由于敬慕词人,对其所作“得一篇,辄手笔口哦不置”,所以这位义妓在与心中的偶像相聚一处时,当然会尽其所能为词人吟唱,所以,词中重点描绘了义妓弹唱时的动作神态。 “玉纤”两句,对仗十分工稳,恰到好处地传达出当时义妓表演时态度的认真。“玉纤”跟“红袖”相对,“银筝”与“金鸭”相衬,极富色彩感,一副装束,显得华贵而高雅。“慵整”和“时笼”的动作和神态,又刻画出这位义妓的娇美可爱。末尾两句,画龙点睛,描绘她脸部的神采。酒逢知己干杯少,在词人自己“酒杯深”的同时,义妓也在“慵整”和“时笼”中不知不觉饮酒过多,以至于双颊绯红。这里,“岁华一任委西风”一句,含意相当深刻,不可轻易放过。西风即秋风,西风一起,表明秋季已到,万物都将衰老枯萎。词人说醉红双颊的义妓将岁华委于西风,暗示此妓花容已老。将这种感触跟她因为酒醉而泛起的春红相映衬,寓有美人迟暮之感。而且,透过作者的词笔,似乎还传达出他隐约的身世之悲。只是,这种情绪被处理成一个义妓的神态,以一种艳思弱化掉了那一声长叹。身世之感,打并人艳情之中,大概指的就是这种手法。
整首词直叙词人眼中所见,感情平稳深敛,心绪的起伏被潜置于词所描绘的景象人物背后。但是,从词人所撷取的物象,所营造的气氛中,读者可以隐约感受到被贬的词人内心的愁绪。面对眼前的红颜知己,听她吟唱着自己所填的妙词,作者没有表现出一丝兴奋和激动,而是平静的心情观察着这一切。是他心中没有痛苦,还是他暂时忘却了痛苦?都不是,是他在用眼前的平静在掩饰着内心的痛苦。词的末尾两句,隐约透露出词人内心的波澜:那一任岁华委西风的放旷,那醉脸上的春红,是那位红颜知己,也是作者本身!芙蓉院妓能与她仰慕的词人相见,歌彼之词,献己之技,对她而言,当然是一件幸事。被盛情相邀,殷勤相侑的词人,在“洒杯深”之后,当然也会春红满脸。那歌,那酒,此时成了沟通彼此情感的桥梁,而秋容老尽的芙蓉院妓的处境,又怎能不引起词人对自己的身世、地位的联想!所以说,词的末尾两句,看似写对方兴之所至时的忘情,实际上已经暗含着词人自己悲苦的内心感受。《词则·闲情集》卷一中评此词:“顽艳中有及时行乐之感。”可谓一语中的。
唐朝诗人自居易被贬浔阳巧偶琵琶女时作“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慨在秦观的这首词中也同样存在着,只不过秦观将这种感情融人到了情景描写和渲染之中,将白居易那直白显豁的情感抒发,化成了一种含而不露的情绪,萦绕词中却又不说透,使人有所悟又有所迷。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