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画面优美、引人入胜的小诗。它描绘了一幅生动的画面:一座幽静无人的园林,在蒙蒙丝雨的笼罩下,有露出水面的菱叶、铺满池中的浮萍,有穿叶弄花的鸣莺、花枝离披的蔷薇,还有双双相对的浴水鸳鸯。诗人把这些生机盎然、杂呈眼底的景物,加以剪裁,组合成诗,向读者展示了一幅清幽而妍丽的画图。诗的首句“菱透浮萍绿锦池”和末句“鸳鸯相对浴红衣”,描画的都是池面景,点明题中的“后池”。次句“夏莺千啭弄蔷薇”,描画的是岸边景。这是池面景的陪衬,而从这幅池塘夏色图的布局来看,又是必不可少的。至于第三句“尽日无人看微雨”,虽然淡淡写来,却是极为关键的一句,它为整幅画染上一层幽寂、迷朦的色彩。句中的“看”字,则暗暗托出观景之人。四句诗安排得错落有致,而又融会为一个整体,具有悦目赏心的美感。
这首诗之使人产生美感,还因为它的设色多彩而又协调。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篇》中指出“摛表五色,贵在时见”,并举“《雅》咏棠华,或黄或白,《骚》述秋兰,绿叶紫茎”为例。这首绝句在色彩的点染上,交错使用了明笔与暗笔。“绿锦池”、“浴红衣”,明点绿、红两色:“菱”、“浮萍”、“莺”、“蔷薇”,则通过物体暗示绿、黄两色。出水的菱叶和水面的浮萍都是翠绿色,夏莺的羽毛是嫩黄色,而初夏开放的蔷薇花也多半是黄色。就整个画面的配色来看,第一句在池面重叠覆盖上菱叶和浮萍,好似织成了一片绿锦。第二句则为这片绿锦绣上了黄鸟、黄花。不过,这样的色彩配合也许素净有余而明艳不足,因此,诗的末句特以鸳鸯的红衣为画面增添光泽,从而使画面更为醒目。
这首诗还运用了以动表静、以声响显示幽寂的手法。它所要表现的本是一个极其静寂的环境,但诗中不仅有禽鸟浴水、弄花的动景,而且还让蔷薇丛中传出一片莺声。这样写,并没有破坏环境的静寂,反而显得更静寂。这是因为,动与静、声与寂,看似相反,其实相成。王籍《入若耶溪》诗“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一句,正道破了这一奥秘。
这首诗通篇写景,但并不是一首单纯的写景诗,景中自有人在,自有情在。三、四两句是全篇关目。第三句不仅展示一个“尽日无人”的环境,而且隐然还有一位尽日看雨之人,其百无聊赖的情状是可以想见的。句中说“看微雨”,其实,丝雨纷纷,无可寓目,可寓目的应是菱叶、浮萍、池水、鸣莺、蔷薇。而其人最后心目所注却是池面鸳鸯的相对戏水。这对鸳鸯更映衬出看雨人的孤独必然使他见景生情,生发许多联想、遐想。可与这首诗参读的有焦循《秋江曲》:“早看鸳鸯飞,暮看鸳鸯宿。鸳鸯有时飞,鸳鸯有时宿。”两诗妙处都在不道破注视鸳鸯的人此时所想何事,所怀何情,而篇外之意却不言自见。对照两诗,杜牧的这首诗可能更空灵含蓄,更有若即若离之妙。
王维中年奉佛,诗多禅意。这诗题曰“秋夜独坐”,就像僧徒坐禅。而诗中写时迈人老,感慨人生,斥神仙虚妄,悟佛义根本,是诗人现身说法的禅意哲理之作,情理都无可取,但在艺术表现上较为真切细微,传神如化,历来受到赞赏。
前二联写沉思和悲哀。这是一个秋天雨夜,更深人寂,诗人独坐在空堂上,潜心默想。这情境仿佛就是佛徒坐禅,然而诗人却是陷于人生的悲哀。他看到自己两鬓花白,人一天天老了,不能长生;此夜又将二更,时光一点点消逝,无法挽留。一个人就是这样地在岁月无情流逝中走向老病去世。这冷酷的事实使他自觉无力而陷于深刻的悲哀。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越发感到孤独空虚,需要同情勉励,启发诱导。然而除了诗人自己,堂上只有灯烛,屋外听见雨声。于是他从雨声想到了山里成熟的野果,好像看见它们正被秋雨摧落;从灯烛的一线光亮中得到启发,注意到秋夜草野里的鸣虫也躲进堂屋来叫了。诗人的沉思,从人生转到草木昆虫的生存,虽属异类,却获同情,但更觉得悲哀,发现这无知的草木昆虫同有知的人一样,都在无情的时光、岁月的消逝中零落哀鸣。诗人由此得到启发诱导,自以为觉悟了。
后二联便是写觉悟和学佛。诗人觉悟到的真理是万物有生必有灭,大自然是永存的,而人及万物都是短暂的。人,从出生到老死的过程不可改变。诗人从自己嗟老的忧伤,想到了宣扬神仙长生不老的道教。诗人感叹“黄金不可成”,就是否定神仙方术之事,指明炼丹服药祈求长生的虚妄,而认为只有信奉佛教,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生的悲哀,解脱生老病死的痛苦。佛教讲灭寂,要求人从心灵中清除七情六欲,是谓“无生”。倘使果真如此,当然不仅根除老病的痛苦,一切人生苦恼也都不再觉得了。诗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去皈依佛门的。
整首诗写出一个思想觉悟即禅悟的过程。从情入理,以情证理。诗的前半篇表现诗人沉思而悲哀的神情和意境,形象生动,感受真切,情思细微,艺术上是颇为出色的;而后半篇则纯属说教,归纳推理,枯燥无味,缺陷也是比较明显的。
“阑干”两句,写出词人的心情。此言自己是一个四处飘泊的天涯孤客,如今独倚在栏干旁,面对着深秋中的凄风凋叶,那么心中的阴影就会显得更加浓厚,寂寞之情也会显得更深。此即情与景合也。所谓“离人心上秋”,秋景增愁情矣。“千山”两句,景中显情。绵绵群山在秋雨淅沥之中泛出了青光,此是指雨中山上的常青树林;而在天空中词人(天涯客)却见到,有一只离群的孤雁在暮色苍茫中随着迅飞的流云在拼力地挣扎着奋飞。这既是写实景,也是词人(天涯客)对所处的恶劣环境与自身的悲苦命运的一种写照。上片借景寄情。
“霜花”两句,叹时光迅逝。“霜花”,指秋菊,黄巢《咏菊》诗中即有“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披黄金甲。”此处是说:秋终冬近之时,百花凋零,惟有那秋菊逞强,一枝傲霜,显示出了春天般的缤纷色彩。然韶华易逝,我们(指词人与吴见山)也已临近了暮年,但却犹各自为了生计而奔波在名利场中。因此让我们且为这已经消逝的美好年华而举杯凭吊,浮一大白吧。“海烟”两句,写景寄情。此言暮天夕阳返照天空,显出来半截美丽的彩虹(南人俗名为“冲”)。词人见之更把它联想成是:大海中的鲛人用泪水一梭梭编织而成的七彩鲛绡化成的景象。此既是写景,也有一种“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感叹在。下片也是托物寄情。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