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写好友老年时离别伤情的诗,是一首别具一格的送别诗。
写送别,既不写送别的时间和地点,又不通过写景抒情达意,而是从年轻时的分别写起,用一“易”字,说年轻时不把离别当成一回事,总觉得再会是很容易的。这里既是对从前分别的追忆,又是对过去把离别不当成一回事的追悔。
“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起句自然,平平叙来,而眼前依依不舍的感情隐含其间。“黯然伤魂者,唯别而已矣。”离别,毕竟是人生中伤痛的事情。“及尔同衰暮,非复别离时。”年轻时不在乎,因为来日方长,而年老时就不一样了,因为所剩日子无多,不能再轻易离别了。作者把老年时对待别离的感情和态度与年轻时相比,不但使诗意深入一层,而且把一别之后难得再见的痛苦而沉重的心情,充分表达出来。
“勿言”二句起承转作用,是从离别写到别时的酒宴。说明此次饯别,不同以往,眼前的一杯薄酒,不要再以为不算什么,因为到明日分别以后,恐怕再难于一起把杯共饮了。“一樽酒",形容其少。“难重持”,很难再一同共饮,而且是“明日”,就在眼前。这是多么令人心酸而又遗憾的事情。小小一杯酒,寄托了依依难舍之情以及极可珍惜的知己的无限情意,语调低沉,伤感不已。
最后,作者则驰骋丰富的想象,想到古人梦中寻友的动人事迹,他想模仿古人,在与范安成分别后,梦里去寻他以慰相思之苦。但是,梦中要迷失道路,好友是寻不见的,因而相思之苦仍消除不了。作者用了“何以慰相思”进行反问,把真挚的友情,“相见时难别亦难’’的酸楚的心理状态,精细地刻划了出来。这两句诗,把深厚的友情表达无余,把不忍离别之情推向高潮,是感情的升华,是痛苦的倾诉,含蓄蕴藉,有画龙点睛之妙。
这首诗在沈约的诗作中很有特色,不但句句言别,句句言友情、别情,气脉贯注,波澜起伏,而且通篇率尔直言,语言通畅流利,说话的语气,情感的表达均突出了老年人分别时的心理状态,依依留恋的深情厚意以及凄怆酸楚的痛苦心情。而感情的抒发,来自内心深处,毫无造作之感。另外,诗的风格朴素,气骨道劲,不事雕凿,不用对仗句子,有平易亲切之感。
此文是苏辙19岁时写给韩琦的信。选自《栾城集》卷二十二。枢密韩太尉(即韩琦),当时任枢密使(掌管军事大权)。“太尉”,秦、汉时官名,掌兵权。枢密使相当于太尉,所以称韩琦为太尉。 作者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得到韩琦的接见。一个是刚刚考取进士的青年,一个是掌管全国军权的大官,怎么开口下笔呢?
首先是称谓问题。为了表示尊重,不直呼对方,而称“太尉执事”。“执事”,左右的人。这是表示谦谨的说法。
正文分为四段。
第一段,先从作文当有养气之功谈起,明确提出:“以为文者,气之所形”,文章是“气”的表现。气,指人的修养、气质、精神力量。接着提出总领全文的“养气”说。“气可以养而致”:“气”,可以通过加强修养而得到。在具体阐述“养气”说的时候,作者引古人事例作了说明。一是孟子的“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即博大刚正之气。作者认为,孟子的文章,内容宽厚宏博,并且充溢在天地之中,正是跟他的“气”的大小相称。这实际上强调的是内在修养问题。二是司马迁。作者认为司马迁遍游天下,知多见广,所以他的文章风格疏放潇洒,跌宕多姿,颇有奇气。这实际上是强调外在阅历问题。最后,作者总结道,孟子、司马迁二人的文章,都不是学出来的,而是因为“气”充满在他们心中。这段论述很周严。
第二段,就自身经历进一步对“养气”说展开论述。作者有前后不同的两种学习经历。第一种是交游不广、见闻不博,只学古人陈旧过时的东西。第二种是“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作者在谈到第二种学习经历时,列举了四个事实:一是经过秦汉故都,尽情观赏;二是眺望黄河,想像着古时的英雄人物;三是到了京城,饱览一切,知道了天地的广阔、美丽;四是谒见了欧阳公,知道天下的好文章都汇集在这里。归纳起来,实际上是游览天下名山大川 ,广交天下的文人学士。而这两样,实际上说的都是外在的阅历,可见,苏辙是更重视外在的阅历的。
写信的目的是想要求韩琦接见,文章至此,却还只字未提。
第三段:由上文欧阳公,自然引出韩琦。这一段主要是颂扬韩琦。表明欲见之意。“才略冠天下”,才能谋略位居天下第一。“入则周公、召公,出则方叔、召虎”,是说韩琦在内政方面有如周、召二公之贤,在领兵方面就像方叔、召虎那样能干。“不志其大”:志,有志于。这段最后“故愿得观贤人之光耀,闻一言以自壮,然后可以尽天下之大观而无憾者矣”,明确求见之意。
第四段,再次自明志气,再次表明求见之意。“益治”:进一步钻研。“且学为政”,并且学习治理政事。“辱教”,屈尊指教。这一段特别申明入京师“非有取于斗升之禄”,可见其志向宏大。
最后对此文谈几点意见:
1.“养气说”有值得借鉴处。作者在论述“气可以养而致”的时候,特别强调了客观阅历的重要,这实际上是强调了生活体验对一个作家的重要作用。今天看来,这个观点也是正确的。但文中所说“文不可以学而能”的观点,是有片面性的。同“气可以养而致”也相矛盾。郭绍虞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对这句话也有微词。他说:“……子由上不能如子瞻之入化境,而下又不敢有作文之意,不欲求工于言语句读以为奇,此所以谓‘文不可以学而能’。”
2.写作手法上比较新颖、巧妙。先离开主旨,纵论其他,到了第三段“太尉以才略冠天下”,笔意才收拢来,扣紧题目,读来不但没有离题万里之感,而且仔细体味,前面所述,正是烘托下文。特别是第四段,从另一角度申述非求“斗升之禄”,而以“益治其文”为其志,来进一步说明求见韩琦的原因。这样的文章,在构思上是需要功力的。
3.即使从写法上看,也不能说没有作态的意味。信中流露出的当时社会所流行的浮夸阿谀的风气,更是不能效法。
此诗感物起兴。前二句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视听并置,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后二句分别承接前二句,一句三顿,表现了诗人深切的故乡之念。全诗通篇对仗,结构上前呼后应,浑然一体,运用多种修辞手法,达到情景交融的效果。尤其是后二句,“一”与“三”三次反复,按理在近体诗中是禁忌的,但诗人却写得神韵天然,足见诗人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两句是写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两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这首小诗,前两句写“访”。诗说一条小路,沿着山崖,靠着青翠的山壁,直通向山的深处,山中寒云缭绕着山泉危石。诗极力铺写了隐者所居之地的环境,通过这幽深静阒的环境,突出隐居在这里的人的避世脱俗、高蹈绝尘的襟怀,未写人而人已呼之欲出。第一句的诗眼“踏”字下得很切,呼应诗题“访”字,使山景是作为诗人在来访途中所见,山路与山坳的两组景色也分出了先后层次,益显得山高幽深。如改成“近”、“贴”等类词,便成了单纯写景,跌入下乘。第二句的“抱”字,形象地刻绘出泉水蜿蜒、山石清秀、云气缭绕的景况,很见锤炼之工。
三、四句写隐者喝着自酿的酒,颓然醉倒,足不出户,门外落红满地,无人洒扫。这两句不直说隐者之高,只是通过他疏懒闲适、脱略形骸的生活,表现他与世无争、万事不关心的淡泊情怀,与宋邵雍《安乐窝》绝句中的后两句“拥衾侧卧未欲起,帘外落花撩乱飞”极为相近。诗即事达情,与上两句的景物描写合成一个整体,由此表达自己对隐者的崇敬。
在中国古代的诗歌中,出仕与归隐是一对矛盾。由于自身的抱负与向往在现实中得不到满足,便促使诗人们转而赞美自然,赞美返回自然的隐士。自从陶渊明热衷于“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归园田居》)的生活以来,不少诗人讴歌无忧无虑、沉湎自然的生活,要“独无外物牵,道此幽居情”(韦应物《幽居》)。发展到最后,把疲倦于现实生活的观念进一步变化成疲倦于一切,连日常的应酬、洒扫,朋友间的来往也不放在心上,以门外青苔、落花不扫、人迹不到为高,如贾岛诗所述“自从居此地,少有事相关。积雨荒邻圃,秋池照远山。砚中枯叶落,枕上断云闲”,就是这种心情的反映。郭祥正这首诗的三、四句,赞赏隐士闭门饮酒,门无人迹,落花狼藉,也是这种思想的延伸,可视作中国写隐士的诗的共同点。
此诗借美人遭嫉,埋没胡沙,丑女受宠,立为后妃媸妍颠倒的现象,喻有才之士遭嫉贬斥,无能之辈反被重用。
全诗可分两段。前六句叙事,用铺垫的手法写明妃的美貌。后四句议论,指出媸妍颠倒的不合理现象,为太白自叹遭谗被斥。
诗人以极深的爱慕之情赞扬了王昭君之美丽:以人比花,花人相似;以汉地、胡地对比,则“胡中美女多羞死”,“胡中无花可方比”。“胡中美女多羞死”及“胡中无花可方比”两句反映了诗人思想上的偏见,但这里为的是强调昭君之美,且诗的落脚点不在这里,而是在下文:即象王昭君这样一位如花似玉的美女,本应让她去其相称的去处,可是事情恰恰相反,却被恶人陷害,“埋没胡沙”,像战国时齐国无盐地方的丑女(名钟离春)那样丑陋,竟至“翻在深宫”。所以诗人又以极为愤怒之情,谴责了妍丑不分、黑白倒置那种极不公平的社会现象。黑白倒置、有才华的人受气,诗人对此是有深刻体会的。因此,诗中所鸣的不平,在极大程度上也是诗人个人怀抱的抒发。
当时宦官、军阀以及朋党,无不是一手遮天,认钱认势不认人,他们毫无人格,毫无人性,排斥异己,压制有才能的人。诗人李白就是被排挤、被压制的一个。诗末“自古妒蛾眉,胡沙埋皓齿”两句,集中地表现了作者对人才埋没的强烈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