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
本文是作者所作的三篇一组的寓言,包括《临江之麋》、《黔之驴》和《永某氏之鼠》。作者通过麋、驴、鼠这三种动物形象,借题发挥,揭露了当时一些达官贵人、得意小人的丑态,并预言其必然灭亡的命运。文章语言简洁凝练,以小见大,耐人寻味,具有强烈的现实讽刺意义。
《临江之麋》一篇以揶揄的口吻讽喻了社会上“依势以干非其类”的人。“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当它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轻而易举地就被外犬“共杀食之”。更加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原因。古往今来,行事不知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还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
《黔之驴》是这三篇中最广为流传的一篇。它深刻地批判了无才无能却又惯于逞能炫耀的“叫驴”式人物。结合柳宗元当时的遭遇,可见他是针对政敌而写,讽刺了当时统治集团中官高位显、仗势欺人而无才无德、外强中干的某些上层人物。柳宗元通过想象、夸张的手法,抓住了驴、虎之物类的特征,刻画社会中某些人“出技以怒强”的行径,生动形象。同时,这篇寓言也为后人留下“庞然大物”、“黔驴技穷”两个成语。
《永某氏之鼠》嘲讽了社会上“窃时以肆暴”的一类人。这类人抓住侥幸得到的机会肆意胡作非为,以为能够“饱食无祸为可恒”,让人深恶痛绝。这则寓言,深刻有力地讽刺了纵恶逞凶的官僚和猖獗一时的丑类,巧妙地批判了封建社会丑恶的人情世态。
这三篇寓言在艺术表现上有一些共同特点:
第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临江之麋》写主人抱幼麋归家,一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八个字活画出群犬一拥而上,急欲啖食之态。下文写麋与犬狎戏,说“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写犬畏主人,一面与麋周旋,一面垂涎三尺之状,也十分传神。《永某氏之鼠》写在主人放纵下,群鼠猖獗之状说:“某氏室无完器,橇无完衣,饮食大率鼠之余也。昼累累与人兼行,夜则窃啮斗暴,其声万状,不可以寝”,可谓淋漓尽致,穷形尽相。
第二,虽属寓言,状写动物,叙写却入情入理。见出作者体味物情之细,文字叙述之工。如《临江之麋》写麇与犬相熟过程,开始入门,群犬垂涎,所以主人叱喝。之后,主人抱麋与犬习熟,由开始之不动,渐至与犬戏耍。进一步写麋渐大,与犬已熟,随意戏闹,竟忘了己之为麋,这个发展过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黔之驴》中对虎的心理描写也极其细腻逼真。开始“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所以“蔽林间窥之”。次后,“稍出近之”,然而“愁愁然莫相知”。下面写初听驴呜,大骇远遁,以为要吃自己。及至往来观察,终觉其似乎没有什么突出本事,于是做各种试探。到了摸清底细,乃跳踉大咽,尽食其肉而去。一笔笔写来,自然而真实。
第三,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读者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临江之麋》末尾只一句收束,“麇至死不悟。”寓意深沉。《永某氏之鼠》结尾:“呜呼!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也是意味深长,只有《黔之驴》结尾议论较透一些。
作者借麋、驴、鼠三种动物的可悲结局,对社会上那些倚仗人势、色厉内荏、擅威作福的人进行辛辣的讽刺,在当时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普遍意义。三篇寓言主题统一而又各自独立,形象生动而叉寓意深刻,篇幅短小,语言简练而又刻画细致、传神,在艺术上达到了比较高的境界。
词作当写于宣和三年(1121)秋天,时赵明诚为莱州守,李清照从青州赴莱州途中宿昌乐县驿馆时寄给其家乡姊妹的。它通过词人自青州赴莱州途中的感受,表达她希望姐妹寄书东莱、互相联系的深厚感情。
眼泪湿了衣服,脸上胭脂妆容化开。词开头作者便直接表露出了难分难舍的情感。四叠阳关唱了几千遍但是还不足以形容自己内心对妹妹的万种离情。“千千遍”则以夸张手法,极力渲染离别场面之难堪。“人道山长山又断,萧萧微雨闻孤馆”,妹妹此行路途遥远,而自己已经到了“山断”之处,离妹妹更加遥远了,加上又有潇潇微雨,自己又是独处孤馆,更是愁上加愁。
“惜别伤离方寸乱,忘了临行,酒盏深和浅”,自己在临别之际,由于极度伤感,心绪不宁,以致在饯别宴席上喝了多少杯酒,酒杯的深浅也没有印象。词人以这一细节,真切形象地展现了当时难别的心境。“好把音书凭过雁,东莱不似蓬莱远。”词人告慰姊妹们,东莱并不象蓬莱那么遥远,只要鱼雁频传,音讯常通,姊妹们还是如同在一起。至此,已不仅仅表现的是离情别绪,更表现了词人深挚感人的骨肉手足之情。
李清照是婉约派代表人物,通过这一诗词,看出李清照词细腻生动,而又不乏姿放的特点。
在大自然众多的景物中,雪可谓得天独厚。她以冰清玉洁的天赋丽质,装点关山的神奇本领,赢得古往今来无数诗人的赞美。在卷帙浩繁的咏雪篇章中,白居易这首《夜雪》,既没有色彩的刻画,也不作姿态的描摹,初看简直毫不起眼,但细细品味,就会发现它凝重古朴,清新淡雅。
这首诗新颖别致,立意不俗。咏雪诗中写夜雪的不多,因为雪无声无味,只能从颜色、形状、姿态见出分别,而在沉沉夜色里,人的视觉全然失去作用,雪的形象自然无从捕捉。然而,富于创新的白居易正是从这一特殊情况出发,跳出人们通常使用的正面描写的窠臼,全用侧面烘托,从而生动传神地再现出一场夜雪来。
“已讶衾枕冷”先从人的感觉写起,通过“冷”不仅点雪的存在,而且暗示雪大,因为初落雪时,空中的寒气全被水汽吸收以凝成雪花,气温不会骤降,待到雪大,才会加重空气中的严寒。这里已感衾冷,足见落雪已多时。不仅“冷”是写雪,“讶”也是在写雪,人之所以起初浑然不觉,待寒冷袭来才忽然醒悟,皆因雪落地无声,这就于“寒”之外见出雪的又一特点。此句扣题很紧,感到“衾枕冷”说明夜来人已拥衾而卧,从而说明是“夜雪”。“复见窗户明”,从视觉的角度进一步写夜雪。夜深却见窗明,正表明雪下得大、积得深,积雪的强烈反光给暗夜带来了亮光。以上全用侧面烘托,句句写人,却处处见出夜雪。
“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这里仍用侧面描写,却转换角度从听觉写出。传来的积雪压折竹枝的声音,可知雪势有增无减。诗人有意选取“折竹”这一细节,托出“重”字,别有情致。“折竹声”于“ 夜深”而“时闻”,显示了冬夜的寂静,更主要的是表明了诗人的彻夜无眠;这不只为了“衾枕冷”而已,同时也传达出诗人谪居江州时心情的孤寂。由于诗人是怀着真情实感抒写自己独特的感受,才使得这首《夜雪》独具一格,诗意含蓄,韵味悠长。
全诗布局井然,层层推进,从触觉、视觉、听觉三个层次叙写,一波数折,曲尽其貌其势、其情其状。结尾句以有声衬托无声,使全诗的画面静中有动、隽永清新,真切地呈现出一个万籁俱寂、银装素裹的清宁世界,诗人彻夜无眠的孤寂也表露无遗。这首小诗充分体现了诗人通俗易懂、明白晓畅的语言特色。全诗诗境平易,浑成熨贴,无一点安排痕迹也不假纤巧雕琢,这正体现白居易诗歌一贯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