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小令,抒写的是作者游宴后邀朋乘舟晚归时的情景,是作者描写自然风光、表现闲适放逸生活情调的代表作。小令前五句写景,以浓墨重彩由远及近、由面及点、由实及虚地描绘了一幅色彩斑斓、境界恢宏的秋江晚霞图;最后两句是写人,通过作者与友人的对话表现其归隐生活的惬意。全曲语言通俗而不乏文采,笔调轻松而富于情韵。
首二句“铺水面辉辉晚霞,点船头细细芦花”,形象地写出了时间、地点。芦花在秋天开放,这是一个霞光明丽的秋天的傍晚。“水面”“船头”“芦花”三者组合在一起,表现了江南水乡的地方色彩。这二句字面没有写人,然而抒情主人公已在其中,他的目光由远而近,在船头停住,所以说:“铺水面辉辉晚霞,点船头细细芦花。”“辉辉”“细细”是仔细观察体会的结果,因为细,所以芦花下垂,所以会点着船头,他看得那么细,那么有味,可见其心绪之恬静悠逸。
次三句“缸中酒似绳,天外山如画,占秋江一片鸥沙”,再由近而远,描绘山水。这三句也没有写人,而又句句写人,——原来这位抒情主人公正坐在船中喝酒,所以有这时间、这心情去欣赏远近景物。“酒似渑”,极言酒之多,还够他慢慢喝的,他就由远及近、由近及远地观赏景物。他看了水面晚霞、船头芦花之后,便放目望去,远山隐约可见,在宽阔的江面上有一片栖息水鸥的沙渚。山水如此淡雅闲静,这是把抒情主人公的心态物化了。远近上下的景物全由“我”将其连缀组合成一个整体画面,并且是物“我”交融的。
最后二句“若问谁家是俺家,红树里柴门那搭”以自问自答作结。这“红树”“柴门”所在的地方,从抒情主人公的视线看,当是在鸥沙附近的秋江之畔,而且也只有这样画面才完整,色调浓淡相衬而又和谐,与首二句相应而圆合。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至此才直写人物,自道府第,看来他也有点憋不住了,饶有趣味。
因陈铎作曲,化用前人的较多,故常被论家指斥,或谓其“曲多蹈袭(《曲苑·雨村曲话》),或说他“所为散套,既多抄袭,亦少才情”(何良俊《四友斋曲说》),而对他精通声韵协律合乐的制曲艺艺术却是一致公认的。即便批评他“多抄袭”的何良俊也不得不肯定他在声韵艺术方面的成就:“字句流丽,可入弦索。《三弄梅花》一阕,颇称作家。”(《四友斋曲说》)顾启元则更为概括地对此作了肯定:“陈铎为指挥,善词曲,又善谑。”(《客座曲话》)这二“善”当然仅是从制曲艺术而言的,并完全扣住了曲的特点和陈铎的独到之处。陈铎确实是善谑的,如上举诸曲,都具有程度不同的谑味,而在《滑稽余韵》集中更是比比皆是,真可谓竭尽揶揄调侃之能事。
总之,尽管陈铎有“蹈袭”之病,而作为讲究声韵必须合律的散曲艺术而言,人以“能手”“乐王”称之,适得其所,而广泛而又生动地反映明弘治正德间社会生活面貌的《滑稽余韵》集更属他人所无,前人都充分肯定了他所作出的贡献。汪廷讷曰:“曲虽小技乎,摹写人情,藻绘物采,实为有声之画……金元作者尚矣。于昭代,独北面陈大声氏。……其韵严,其响和,其节。词秀而易晰,音谐而易按。言言蒜酪,更复擅场,借使骚雅属耳,击节赏音。里人闻之,亦且心醉。”(《刻陈大声全集序》)曹学佺曰:“其所著有《梨云》《可雪》《月香》《纳锦郎》诸稿,而《滑稽余韵》……则又妙极俳谐,令人绝倒。大都流丽清圆,丰藻绵密,事尽而思不乏趣,言浅而情弥刺骨。”(《汪昌朝精订陈大声集序》)
这首王举之写给胡存善的曲子,充满对胡存善才华和人品的赞美。首句以问语提起,以下皆答话。“蛤蜊风致”,正是对胡作及散曲风格的总结;二、三句赞其天资与学问;四至六句鼎足对,赞其人品与作品,以“轻盈”概之;七至九句赞其作品语言自然,俗中有雅;末二句赞其名气。全曲词语清丽,笔墨简洁,情感真挚。
“问蛤蜊风致何如”作者在此以“蛤蜊风致”喻指胡存善散曲的风格。首句以问语提起,既显得生动活泼,轻松亲切,也暗含作者对胡存善的散曲风格表示赞赏。
“秀出乾坤,功在诗书”两句是作者对胡存善的学识和曲风进行赞美。“秀出乾坤”是指胡存善天资聪慧,出类拔萃,吸收天地乾坤之灵气,涵养颇高。而他拥有如此好素质的原因是“功在诗书”。“功在诗书”不仅体现出胡存善的满腹经纶,而且也暗示了他十分勤奋。
“云叶轻盈,灵华纤腻,人在清癯”这几句作者重在夸赞胡存善的散曲风格。作者把胡的元曲比作树上的叶子、美妙的花朵、清癯的人在。这三句作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比喻胡存善的散曲风格,形象而又生动。当然,这几句也并不仅仅是指胡存善的散曲风格,也是其人格的表现。在作者看来,胡存善脱俗,有灵气,精神干练。
“采燕赵天然丽语,拾姚卢肘后明珠,绝妙功夫”这几句写胡存善善于吸收大家们的精华,学习各地散曲的特点,集各家之所长。这里提到“燕赵”“姚卢”,把散曲兴盛之地和散曲之名家与胡存善相提并论,也是赞扬胡存善学习他人的精华长处,所以才有了现在能写大俗大雅这样不同散曲风格的“绝妙功夫”。
紧接上句而来,胡存善“家住西湖,名播东都”。他住处在西湖,却盛名远扬。这里暗用了“洛阳纸贵”的典故,作者在此化用典故,是为了突出赞美胡存善的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