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开篇,描写的是百花盛开、阳光明媚的春天景象:树木、小草披绿叶翠,郁郁葱葱;重重地垂挂在枝头的花朵,在微风的轻吻下摇摆不停;小蜜蜂贪婪地采集花蜜;婀娜多姿的鸟儿抖着美丽的衣裙,成双成对地在花丛中尽情飞舞,杜鹃鸟的歌声清凉动听,在树林里盘旋回荡。在富有诗情画意的春天里,人们领略到了鸟语花香的盎然春意。诗人在这里描绘的是斑斓多姿、美丽动人的春景,但细细品位不难发现这其中还用了两个比喻,一是用林以花暗喻“女人以色媚人”,一是用鸟以意哀来暗喻“男以情动人”。这里用的是暗喻的修辞手法,明写花香鸟语,暗写男女之情。
一位游春的少女在野外尽兴地玩耍,温柔的春风轻轻地撩开了少女的罗裙。这本是自然现象,但诗人却赋予春风以生命,仿佛它也有了人的感情。春风尚且多情,有情的男子又在哪里呢?这美丽景色倘有意中人相伴,那该别有一番情趣。诗人在这里表现了少女对爱情生活的热烈追求和无限向往,而这一切由明白晓畅的语言娓娓到来,犹如涓涓细流,润人心田,好似一支优美的乐曲,清新悦耳,回味无穷,使人得到美的享受。
这首诗的显著特点,便是写活了一个“春”字。前三句都以“春”字开头,又用“春林”、“春鸟”、“春风”将三句紧密钩连在一起,这种手法在古诗中称为“钩句”,从另一个角度看,三句诗反复使用一个相同的字“春”,这种现象叫做“重字”。在唐以前的古诗中,特别是南朝民歌中,“重字”是发挥强调、反复、回环作用的一种修辞手法。反复使用“春”字,起到了点题的作用,浓化了诗歌的意境,尽情地讴歌了春天。
这首诗写法含蓄,明写春景,实喻男欢女爱。全诗无一个描写爱情生活的词语,但却蕴寓着浓厚的爱情生活气息。诗人以鸟喻人,同时赋予春鸟、春风以多情恋人的性格特征,写来巧妙、委婉,富有极为动人的艺术感染力量。四句二十字,把一个少女春情萌动,热烈企盼恋爱的心理表现得精妙绝伦,淋漓尽致。
这首诗载于《全唐诗》卷二百零一,是一首即兴口占而颇为别致的送行小诗。首句似即景信口道来,点明刘判官赴行军的季候(“五月”)和所向。“火山”即今新疆吐鲁番的火焰山,海拔四、五百米,岩石多为第三纪砂岩,色红如火,气候炎热。尤其时当盛夏五月,那是“火云满山凝未开,鸟飞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的。鸟且不敢飞,无怪“行人少”了。所以此句还写出了火山赫赫炎威。而那里正是刘判官赴军必经之地。这里未写成行时,先出其路难行之悬念。
接着便写刘判官过人之勇。“看君马去疾如鸟”,使读者如睹这样景象:烈日炎炎,黄沙莽莽,在断绝人烟的原野上,一匹飞马掠野而过,向火山扑去。可见那骑者身手是何等矫健不凡。以鸟形容马,不仅写出其疾如飞,又通过其小,反衬出原野之壮阔。本是“鸟飞千里不敢来”的火山,现在竟飞来这样一只不避烈焰的勇敢的“鸟”,令人肃然起敬。这就形象地歌颂了刘判官一往无前的气概。全句以一个“看”字领起,赞叹啧啧声如闻。
“都护行营太白西。”初看第三句不过点明此行的目的地,说临时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这当然是极言其远的夸张。这样写却显得很威风,很有气派。细细品味,这主要是由于“都护行营”和“太白”二词能唤起庄严雄壮的感觉。它们与当前唐军高仙芝部的军事行动有关。“太白”,亦称金星,古人认为它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预示敌人的败亡(“其出西失行,外国败”,见《史记·天官书》)。明白这一点,末句含意自明。
“角声一动胡天晓”这最后一句真可谓一篇之警策。从字面解会,这是作者遥想军营之晨的情景。本来是拂晓到来军营便吹号角,然而在这位好奇诗人天真的心眼里,却是一声号角将胡天惊晓(犹如号角能将兵士惊醒一样)。这实在可与后来李贺“雄鸡一声天下白”的奇句媲美,显出唐军将士回旋天地的凌云壮志。联系上句“太白”出现所预兆的,这句之含蕴比字面意义远为深刻,它实际等于说:只要唐军一声号令,便可决胜,一扫如磐夜气,使西域重见光明。此句不但是赋,而且含有比兴、象征之意。正因为如此,这首送别诗才脱弃一般私谊范畴,而升华到更高的思想境界。
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之窠臼。它没有直接写惜别之情和直言对胜利的祝愿。而只就此地与彼地情景略加夸张与想象,叙述自然,比兴得体,颇能壮僚友之行色,惜别与祝捷之意也就见于言外,在送别诗中堪称独具一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