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首联开门见山,点出本诗基调:无法参禅得道,心中的不平亦不能自抑。一个“只”字仿佛自嘲,实是发泄对这个世界的不平。仙佛茫茫两未成,只知独夜不平鸣。不平鸣,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言也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自己成仙成佛的道路渺茫,都无法成功,只能在深夜独自作诗,抒发心中的不平。
风中飞蓬飘尽悲歌之气,一片禅心却只换得薄幸之名。宋道潜诗有云:“禅心已作沾泥絮,不逐春风上下狂。”如此清妙之音被作者如此化用,倒成了牢骚满腹的出气筒。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沾平薄幸名。风蓬,蓬草随风飘转,比喻人被命运拨弄,踪迹不定。泥絮,被泥水沾湿的柳絮,比喻不会再轻狂。薄幸,对女子负心。飘泊不定的落魄生活,把诗人诗歌中慷概激昂之气消磨而尽。万念俱寂、对女子已经没有轻狂之念的人,却得到负心汉的名声。
颈联更是狂放愤慨:世上的人十之八九只配让人用白眼去看,好似当年阮籍的做派;“百无一用是书生”更是道出了后平书生的酸涩心事,此句既是自嘲,亦是醒世。
尾联说不要因为诗多说愁,成了谶语,春鸟与秋虫一样要作声。不是只能作春鸟欢愉,秋虫愁苦一样是一种自然。此句传承以上愤慨之气,再次将作者心中的不平推至高潮。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
黄景仁短暂的一生,大都是在贫病愁苦中度过的。他所作诗歌,除了抒发穷愁不遇、寂寞凄苦的情怀,也常常发出不平的感慨。七言律诗《杂感》就是这样的一首诗。
这首诗此诗塑造了一个剑术高超、纵横江湖的少年侠士形象,表达了作者怀才不遇的郁闷不平以及渴望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显示了作者的豪侠气质。全诗情感愤恨激越,形象鲜明生动,风格扬厉雄健。
开首写少年所骑骏马的神骏与装饰之豪华,“平明”写少年在白天骑马相互驱驰,在洛门东结交朋友。接着,“少年”两句写其剑术超过传说中的白猿公,突出其剑术之高超。
接下来八句写其纵横江湖之勇猛形象。特别是“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两句,写尽了少年的豪侠形象。最后几句借荆轲刺秦事抒发内心的情感。与一般的咏叹荆轲刺秦的诗不一样的是,全诗没有出现荆轲的名字,但“缺场”的荆轲事实上是诗中的主角——诗人自己。诗人批评谋划行刺秦始皇失败的燕太子丹,是因为他没有给荆轲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展身手的条件,反倒找来一个进入秦宫就面如死灰的秦舞阳,帮了倒忙,给剑客造成干正事的掣肘。
这种批评正好表现出诗人渴盼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这首诗虽然有郁闷与不平,但依旧是那种扬厉雄健的风格,很好地表现了诗人的豪侠气质。
诗写梅道士邀饮过程,抒发隐逸情趣。诗人以隐士身份而宴于梅道士山房,因而借用了“金灶”、“仙桃”、“驻颜”、“流霞”等仙道术语和运用“青鸟”、“赤松子”等典故,描述了道士山房的景物,赋予游仙韵味,流露了向道之意。
《山有枢》通篇口语,可以将这首诗理解为一位友人的热心劝勉,他看到自己的朋友拥有财富却不知享用,也许是斟为节俭,抑或是因为生性吝啬,又或者是因为忙于事务没有时间,无法过上悠游安闲的生活,无法真正地享受人生,因此,不禁怒从中来,言语激烈,严厉警醒,一片赤诚。
第一涨中“山有……,隰有……”是起兴之语,与后文中所咏对象没有多少联系,只是即兴式的起兴。首章言友人有衣服车马,但没有用正确的方式使用,作者以为应该用“曳”、 “娄”、 “驱”、 “驰”的方式,尽情享用它们,否则自己死去之后,只能留给别人。这里的“曳”、“娄”,是一种非同一般的穿衣打扮方式,不同于日常, “驱”、 “驰”所指的也并不是寻常意义上的赶路,而是郊游等娱乐活动,代表一种安闲的生活方式。
第二章与第一章相似.只是把笔触转向房屋钟鼓,说它们需要“洒扫”、“鼓考”。可见主人并不是吝啬,而足节俭或太忙,因为越是吝啬的人,越会对自己的财物爱惜得无以复加,一定会把它们收拾得整齐干净,不会“弗洒弗扫” 再结合主人空有编钟大鼓,却从来都不敲不击,可以推测出主人真的灶忙。虽然家资殷富,但没有享乐的时间和闲心。
第三章是整个诗篇的重点,关键四句为“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且以喜乐,且以永日。”涛作三章都是口语,到这里突兀地出现了“喜乐”和“永日”两个内涵深远的词,显得不同寻常。关于“喜乐”的意思,有评论者提出是“诗意地栖居”、“诗意地生存”,“永日”为“延日”之意,即延长自己的生命,使生命变得美好而隽永。这两个词.将诗的意志和内涵提升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使得通篇口语和直接言死的粗俗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
由此,整篇文章的脉络和内涵变得清晰:作者和友人都是贵族阶级,家资殷富,但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尽相同,诗人的主张是,生命是短暂的,应该及时行乐,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喜乐,达到永乐。而那个侧面描写的友人,则主张努力工作,认真创造价值。这首诗作,就是在讨论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更加健康、更加有价值,诗意深刻之处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