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有枢》通篇口语,可以将这首诗理解为一位友人的热心劝勉,他看到自己的朋友拥有财富却不知享用,也许是斟为节俭,抑或是因为生性吝啬,又或者是因为忙于事务没有时间,无法过上悠游安闲的生活,无法真正地享受人生,因此,不禁怒从中来,言语激烈,严厉警醒,一片赤诚。
第一涨中“山有……,隰有……”是起兴之语,与后文中所咏对象没有多少联系,只是即兴式的起兴。首章言友人有衣服车马,但没有用正确的方式使用,作者以为应该用“曳”、 “娄”、 “驱”、 “驰”的方式,尽情享用它们,否则自己死去之后,只能留给别人。这里的“曳”、“娄”,是一种非同一般的穿衣打扮方式,不同于日常, “驱”、 “驰”所指的也并不是寻常意义上的赶路,而是郊游等娱乐活动,代表一种安闲的生活方式。
第二章与第一章相似.只是把笔触转向房屋钟鼓,说它们需要“洒扫”、“鼓考”。可见主人并不是吝啬,而足节俭或太忙,因为越是吝啬的人,越会对自己的财物爱惜得无以复加,一定会把它们收拾得整齐干净,不会“弗洒弗扫” 再结合主人空有编钟大鼓,却从来都不敲不击,可以推测出主人真的灶忙。虽然家资殷富,但没有享乐的时间和闲心。
第三章是整个诗篇的重点,关键四句为“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且以喜乐,且以永日。”涛作三章都是口语,到这里突兀地出现了“喜乐”和“永日”两个内涵深远的词,显得不同寻常。关于“喜乐”的意思,有评论者提出是“诗意地栖居”、“诗意地生存”,“永日”为“延日”之意,即延长自己的生命,使生命变得美好而隽永。这两个词.将诗的意志和内涵提升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使得通篇口语和直接言死的粗俗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
由此,整篇文章的脉络和内涵变得清晰:作者和友人都是贵族阶级,家资殷富,但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尽相同,诗人的主张是,生命是短暂的,应该及时行乐,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喜乐,达到永乐。而那个侧面描写的友人,则主张努力工作,认真创造价值。这首诗作,就是在讨论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更加健康、更加有价值,诗意深刻之处正在于此。
这首小诗,前两句写“访”。诗说一条小路,沿着山崖,靠着青翠的山壁,直通向山的深处,山中寒云缭绕着山泉危石。诗极力铺写了隐者所居之地的环境,通过这幽深静阒的环境,突出隐居在这里的人的避世脱俗、高蹈绝尘的襟怀,未写人而人已呼之欲出。第一句的诗眼“踏”字下得很切,呼应诗题“访”字,使山景是作为诗人在来访途中所见,山路与山坳的两组景色也分出了先后层次,益显得山高幽深。如改成“近”、“贴”等类词,便成了单纯写景,跌入下乘。第二句的“抱”字,形象地刻绘出泉水蜿蜒、山石清秀、云气缭绕的景况,很见锤炼之工。
三、四句写隐者喝着自酿的酒,颓然醉倒,足不出户,门外落红满地,无人洒扫。这两句不直说隐者之高,只是通过他疏懒闲适、脱略形骸的生活,表现他与世无争、万事不关心的淡泊情怀,与宋邵雍《安乐窝》绝句中的后两句“拥衾侧卧未欲起,帘外落花撩乱飞”极为相近。诗即事达情,与上两句的景物描写合成一个整体,由此表达自己对隐者的崇敬。
在中国古代的诗歌中,出仕与归隐是一对矛盾。由于自身的抱负与向往在现实中得不到满足,便促使诗人们转而赞美自然,赞美返回自然的隐士。自从陶渊明热衷于“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归园田居》)的生活以来,不少诗人讴歌无忧无虑、沉湎自然的生活,要“独无外物牵,道此幽居情”(韦应物《幽居》)。发展到最后,把疲倦于现实生活的观念进一步变化成疲倦于一切,连日常的应酬、洒扫,朋友间的来往也不放在心上,以门外青苔、落花不扫、人迹不到为高,如贾岛诗所述“自从居此地,少有事相关。积雨荒邻圃,秋池照远山。砚中枯叶落,枕上断云闲”,就是这种心情的反映。郭祥正这首诗的三、四句,赞赏隐士闭门饮酒,门无人迹,落花狼藉,也是这种思想的延伸,可视作中国写隐士的诗的共同点。
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