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旅途思家的古诗。这首诗描写了诗人归家途中遇雪、独居旅店时的情形,表达了想念家人、盼望回家的迫切心情。全诗质朴无华,情感真挚。
该诗第一句是环境描写。“雪屋”“灯青”“枕孤”,从纸面上就透出了寒冷凄清,渲染了诗人的心境。“雪屋”一词显得很重,可以想见雪大、雪厚,以至道路阻隔,为后面三句作了铺垫。越是路途阻隔,诗人想念家人、盼望回家的心情越是急切,以至于幻化出一幅幅清晰生动、视觉可见的场面。
“ 了了”二字,写出了诗人的目光似乎真的透过了沉沉夜幕、纷纷大雪,清楚地看见了归家的道路和家中儿女盼望父亲的脸庞。最后一句“十月初旬得到无”,通过儿女们的天真发问,表现了诗人屈指计算归程的急迫。
这是一首咏物诗。古人咏菊之作很多,但此诗为作者一念触发,灵感倏至而作。
头二句写作诗缘起,乡居野处的百姓出于对隐居的英雄的敬佩,相赠菊花。首句“战罢秋风笑物华”,起势不凡,一个“战”字,一个“笑”字,使横戈疆场而又乐观坚贞的民族英雄形象跃然纸上。次句“乡人偏自献菊花”,是对抗清英雄的崇高礼赞。诗的一、二句创造了赏菊的感情环境。
后两句则笔势急转,“已看铁骨经霜老,莫遣金心带雨斜”是全诗最铿锵有力、动人心魄的诗句。诗人由对自身的抒写转入对菊花的描绘。野菊挺秀的枝茎和灿然如火的黄花激发许多联想。花茎虽已经霜,仍不失挺拨咄咄之势;“铁骨”一词拟化出不畏风霜的菊花的伟岸不群的品格。诗人以怜惜的笔调写出对不畏风雨的菊花的爱护。后二句虽然字面上全为咏叹菊花的字句,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野菊经霜不老的傲岸实为诗人自身凛凛正气的象征。无疑,后两句仍是在抒写诗人自己的豪情气概。
前两句是叙述,叙述中充满诗情,后两句借景抒情。“骨”与“心”都将菊花拟人化,赋予菊以人的性格。“骨”用“铁”字修饰,“心”用“金”字限定,既写出了菊花的凌霜贞姿,又写出了诗人的英雄品格。全诗写菊,又是写人,是写景,又是抒情,菊与人,景与情,洽合无间,融为一体。
此诗严格说来,不是纯粹的咏物诗,因为诗人的感情、精神时时介入其间,不过借菊花象征而已。但野菊的自然情态处处与涌荡于诗人胸中的奔逸之情相合,所以诗人才得以借菊花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实质而言.作者描绘菊花的诗句已创造出一种艺术形式,从而将主体感情固着其中,菊花成为诗人情感的一个对等物。
这首诗是借题“於潜僧绿筠轩”歌颂风雅高节,批判物欲俗骨。诗以议论为主,但写得很有风采。
据《晋书·王徽之传》记载,王羲之的儿子王徽之,为人高雅,生性喜竹。有一次,他寄居在一座空宅中,便马上令人种竹。有人问其原故,他不予正面解释,“但啸咏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这“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便是借此典而颂于潜僧。因为典故中有着那样一位风采卓异的形象,诗入又用了“可”、“不可”这样的选择而肯定的语气,一位超然不俗的高僧形象便立刻跃然纸上。
“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是对“不可使居无竹”的进一步发挥。它富哲理,有情韵,写出了物质与精神、美德与美食在比较中的价值;食无甘味,充其量不过是“令人瘦”而已;人无松竹之节,无雅尚之好,那就会“令人俗”。这既是对于潜僧风节的赞颂之语,也是对缺乏风节之辈的示警。接着用“人瘦尚可肥,俗士不可医”申足此意,就更鞭辟入里。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思想品格和精神境界。只要有了高尚的情操,就会有松柏的孤直,梅竹的清芬,不畏强暴,直道而行,卓然为人;反之,就会汲汲于名利,计较于得失,随权势而俯仰,视风向而转移,俗态媚骨,丑行毕现。这种人,往往自视高明,自以为得计,听不进奉劝,改不了秉性,所以诗人说这种“俗士不可医”——医之无效。
以上为第一段。这一段的特点是:出语精警,议论精辟,发人深省。
文似看山不喜平。上面全是诗人议论,虽出语不凡,但若直由诗人议论下去,便有平直之嫌,说教之讥。因而下段重开波澜,另转新意。由那种“不可医”的“俗士”站出来作自我表演,这就是修辞学中的“示现”之法:“旁人笑此言:‘似高还似痴’”这个“旁人”,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种“俗士”。他听了诗人的议论,大不以为然;他虽然认为“不可使居无竹”是十足的迂阔之论,腐儒之见,但在口头上却将此论说成“似高、似痴”,从这模棱两可的语气里,显示了这种人世故、圆滑的特点;他绝不肯在论辩中作决绝之语而树敌。
下面是诗人对俗士的调侃和反诘:“若对此君仍大嚼,世间那有扬州鹤!”诗意谓:又想种竹而得清高之名,又要面竹而大嚼甘味,人间何处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这等美事。名节高的人难得厚富,厚富的人难得名高;做官的人无暇学仙,得道的人无暇做官;食肉的人无高节,高节的人不食肉;两种好处都不能兼得,多种好处就更不能兼得了。
这首诗以五言为主,以议论为主。但由于适当采用了散文化的句式(如“不可使居无竹”、“若对此君仍大嚼”等)以及赋的某些表现手法(如以对白方式发议论等),因而能于议论中见风采,议论中有波澜,议论中寓形象。苏轼极善于借题发挥,有丰富的联想力,能于平凡的题目中别出新意,吐语不凡,此诗即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