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第一章开头两句“我送舅氏,曰至渭阳”,在交待诗人和送别者的关系的同时,选择了一个极富美学意味和心理张力的场景:从秦都雍出发的诗人(秦康公)送舅氏重耳(晋文公)回国就国君之位,来到渭水之阳,即将分别。在这里有千言万语可说,但又无法尽说。单从送别路途之遥已可见舅甥情谊深厚,这深厚的情谊在临别的这一点上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泪眼凄迷是不合适的,这不仅仅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缘故,更因为重耳归国即位正是多年所望,是件大喜事儿,于是临别之时“何以赠之,路车乘黄”。这一辆大车四匹黄马大有深意,这里有送舅氏快快回国之意,也有无限祝福寄寓其间,更深一层的是,这表明了秦晋两国政治上的亲密关系。陈奂在《诗毛氏传疏》中说:“康公作诗时,穆公尚在。《坊记》: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此赠车马,何也?……然则康公亦白穆公而行欤?”这段考证说明,车马之赠是康公之意也是穆公所许,它将赠送路车乘黄所隐含的政治外交意义揭示无遗。
第二章由惜别之情转向念母之思。康公之母秦姬生前曾盼望着她的弟弟重耳能够及早返回晋国,但这愿望却未能实现;今天当希望成为现实的时候,秦姬已经离开人世,所以诗人在送舅氏归国之时,不能不由舅氏而念及其母,由希望实现时的高兴而转为怀念母亲的哀思。“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两句既完成了章法上和情绪上的前后转换,更为这一首短诗增加了丰厚的蕴含。甥舅之情本源于母,而念母之思更加深了甥舅情感,孔颖达《毛诗正义》言:“‘悠悠我思’,念母也。因送舅氏而念母,为念母而作诗。”既有此思,在考虑“何以赠之”的时候,便自然地想到“琼瑰玉佩”这些纯洁温润的玉器,这不仅是赞美舅氏的道德人品,也有愿舅舅不要忘记母亲曾有的深情厚意,当然也不要忘记秦国对他重返晋国即君位所作的诸多努力的更深一层非言语能尽的含义。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但章法变换、情绪转移都有可圈点处。在形式上,两章结构相同,用韵有别,诗歌的整体气氛由高昂至抑郁均可找到形式上的依据,可能是妙手偶得,也可能是刻意为之。
首句“客心”,指离乡在外的心情,通常说来,免不了一个“愁”字。然而作者并不直接将“客心”等同于“愁”,而是在“客心”与“愁”之间,阑入“水”的意象,连用两“如”字绾结三者,使“客心”与“愁”产生距离,仿佛两事原本了不相干,只是因为都与水有相类之处,所以经由水偶然牵合在一起似的。起手故为曲折,用笔摇曳而蕴藉。
但阑入“水”的意象,主要意图还不在此,而在于带出次句。看到次句,读者方才恍悟,“水”字实有所指,不是虚设的譬喻。它指运送作者舟行还乡的河流。河水流速迅疾,使归舟走得很快。急流是因,在前,归舟容易是果,在后,且“容易”按正常语序,又该放在“归帆”之后,修饰后者。可是这里却句法倒装,把“容易”置于最前面,突出了作者最强烈的感受。
而这句反过来,对上句也起到了定向的作用。以水喻愁,古人诗中其例甚多,喻义不止一端:或以水喻愁绪的深,如唐彦谦《留别》:“龙潭千尺水,不似别情深”;或以水喻愁绪的长,如李白《金陵酒肆留别》:“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或以水喻愁绪的百转千回,如温庭筠《锦城曲》:“巴水漾情情不尽,文君织得春机红”,等等。叶燮的喻义又是什么?通过次句可以确认,他是用水流之急比拟愁绪之浩荡,并且这愁绪同水一样,均是指向他的家乡。
后两句顺着“容易”而来。何以见得舟行容易?即从不知不觉间已近故乡见出。叶燮乃江苏吴江人,乍闻吴语,自然倍感亲切。第三句的“忽讶”,点出舟行速度快得出乎意料。这一句原作“忽讶推篷吴语是”,今本为叶氏门生沈德潜所改。细细吟味,改句确是胜过原句。原句推篷而闻吴语,是作者主动行为在先;改句语声送入窗内,作者完全是被动的,意外的味道更其浓厚。复以声律而论,原句是“平仄平平平仄仄”,正对下句的“仄平仄仄仄平平”;改句变作“平仄平平仄平仄”,第五、六字平仄易位,自拗自救,令人一上口便稍觉惊异,同要表达的意外之感恰相匹配,声、情相得益彰。这句改动,艺术上是绝对站得住的(“船”字重出,强调所写均系船中所感,不是疏忽)。叶燮的推篷闻声当为写实,沈德潜的隔窗闻声则为诗人的加工,这就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分野所在了。写诗有时候是不可拘泥实情的。贾岛《题李凝幽居》“僧敲月下门”句,“推”、“敲”两字怎生取舍,迟迟未能定夺。倘使一切照实交代,何来犹疑?犹疑是因为这里的一切考量,目的都在构造意境而不在还原事实。这件事本身大概也属子虚乌有,但久成美谈,则是因为它确乎道出了一些诗艺的真谛。当然,虚构得有个分寸,它是为表达作者所要表达的东西服务的,应该锦上添花,不宜喧宾夺主。若像张枢那样,赋[惜花春]词,“琐窗深”句末字为求声韵优美,改“深”为“幽”,继又改“幽”为“明”(事见张炎《词源》卷下《音谱》),不悟“明”字与他要表达的深幽之境,意义背道而驰,就不免虚构得失去分寸感,未足效法了。
回到叶燮这首诗上来。末句由听觉拓展至视觉。此时故山尚未在望,然而作者藉由明月,先点出故乡近了。月光原是遐迩普照的,照着故山的月光也照着我的船头,这是正常现象,殊不足以证明我离故乡之近。然而这句诗明明传达出一个讯息:故乡已经不远。这不是一个理性的证明,而是一个艺术的证明。叶燮论诗,尝指出诗与寻常文字不同,可用以表现“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若以俗儒之眼观之,以言乎理,理于何通?以言乎事,事于何有?所谓言语道断,思维路绝。然其中之理,至虚而实,至渺而近,灼然心目之间,殆如鸢飞鱼跃之昭著也”(《原诗》内篇下)。这句诗无理而有理,正践行了他自己的观点。
统观全诗,逆推其构思过程,实际上后半所写才是触发灵感的契机。作者由闻乡音,而觉出舟行之速,于是有了第二句。为什么舟行如此之速呢?水流之急是个“真”的解释,由此推进到一个“美”的解释,那就是客心似水,沛然莫之能御,加快了作者的返程速度,于是有了第一句。诗尽管自客心之愁起笔,但在构思之初,此愁已然因故乡在即而消散,所以作者写愁方能写得如此轻盈,也方有余裕在诗艺上从容打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