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中心思想是人自叹不如草木快乐。如果只着眼文本,就诗论诗,其内容并不复杂隐微,甚至可以说是较简明直露,诗中反复表达的,无非是羡慕羊桃生机盎然,无思虑、无室家之累,意明语晰,无可争议。至于诗人为何产生这一奇特的心理,则是见仁见智不一:或说是赋税苛重,或说是社会乱离,或说是遭遇悲惨,或说嗟老伤生,但谁也无法坐实其事。不过,从此诗企羡草木无知无室的内容观之,诗人必然有着重大的不幸,受着痛苦折磨,才会有“人不如草木”之感。
全诗三章,每章二、四句各换一字,重复诉述着一个意思,这是其感念之深的反映。第一章从羊桃的枝条说起,羡慕其无知而又无忧之乐。首两句起兴,先从客观外物入笔,“隰有苌楚”即是说宽广的沼泽地带长满了羊桃呈现一片繁盛的景象。然后彼而此起,从羊桃而联系人的思想。人在乱离时期,受尽生活的折磨,感到生无乐趣,而看到羊桃的“猗傩其枝”,总不免产生羡慕之情。而羊桃似乎又有意挑逗,将枝条长得“夭之沃沃”,以炫耀其美丽,因为植物是见其乐美而不见其忧愁,而人在“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乐记》)的时候,就会深感其乐并“乐子之无知”。这是因为植物只有生长之灵魂而人却有理性之灵魂,两者所差异,形成如此的结果。
第二章是从羊桃的花说起,羡慕其无家而无累之乐。花草无知,只是尽情开放,人生有情,不免受到家室之累。困而人见花草而羡其无拘无束,自是顺理成章之事。这章说“乐子之无家”,反而兴起人有家而不乐,与前章句式相同,只是“花”与”家”之别,其意思则更深入一层。面对羊桃花的欣欣向荣,自不殆而生羡意,其厌世思想,尤为深沉。那种“龙种自与常人殊”的特权思想,也随之一扫而净。
第三章是从羊桃的果实说起,羡慕其无室而无忧之乐。“家”与“室”义同,此章是从前章的“家”而来,进一层说明“豺狼在邑龙在野”的时候,那些贵族子弟“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杜甫《哀王孙》),更是感到家室之累为苦。此章乐苌楚之无室,反兴人以有室而不乐,亦显示了亡国之音的沉痛至极。桧国失国,贵族反受家室之景,见羊桃兴盛而生悲愁,自是人之常情。植物没有感情,不为痛苦所困,没有家室之愁,实在是值得羡慕。这是无可奈何的想法,表现了贵族阶级在国破家亡之际的强烈不满与无限怨愤。
此诗作者因为不能从忧患中解脱出来,便觉得草木的无知无觉,无家无室是值得羡慕的。在写法上,此诗是采用衬托对比,用羊桃“夭之沃沃”之乐,来衬人的无室无家之苦。诗人更不必说自家的痛苦,只是羡慕苌楚之乐,苦与乐同时对比,尤显苦者越苦,乐者越乐。诗人让自己的内心感受,用艺术外化寓深情于诗外,不说一句苦,而苦自深。凡苦之不可言者,自是苦已不堪,这是给人从诗外去体会的弦外音、言外旨与诗外味。诗中说的贵族亡国之愁,而受尽奴隶主贵族的压迫与剥削,生活倍受困苦的奴隶,其苦自不堪言,连一棵羊桃也不如。这也是从诗外所得的体会,把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揭露得更深刻,更显艺术的感染力量。
这篇文章采用问答的形式对“元年,春,王正月”进行逐层的剖析,阐释了经文中所蕴含的尊周大一统的思想。文章通过“隐公摄政不即位”的这一历史事实,阐明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宗法制度和正名思想。文章跌宕起伏,全无说教之沉闷。
按惯例,《春秋》记述鲁君即位,都有在其即位的首年书“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九字,但记隐公即位,却只有“元年,春,王正月”六字。本篇旨在解释这种书法体例及其原因。前半部分讲体例时,先释“元年”,次释“春”,最后释“王正月”,重点在揭示“王正月”三字所含的尊周大一统的意义后半部分解释不书“公即位”的原因:
一是为了成全隐公的本意,因隐公摄政,并无当国君之意,只是想借此把鲁国治理好,当桓公长大后便把政权交还予他。
二是隐公之所以接受诸大夫的拥戴,自有其良苦用心:桓幼而贵,自己虽长而卑,这种情况国人是不太清楚的,一旦自己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如果立桓公,则又恐诸大夫不能拥戴幼君,所以他之立,实为桓而立。既是为桓而立,当然不宜书“公即位”了。
三是说明为什么隐长而贤却不宜立,原来按宗法制的规定,立嫡子只以长而不以贤,立庶子则凭借其母亲地位的贵贱而定。桓公当立是因其母贵,而隐不宜立则是因其母贱,所谓“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以上两部分所作的解释实际上反映了儒家尊周大一统的思想以及亲亲贵贵的封建观念。
文章在写法上是先引《春秋》经文,然后逐句作问答式的解释,一问接着一问,流淌着一股穷追不舍的气势,直至把所要发掘的所谓微言大义揭示出来为止。其设问的形式也灵活多变,有“者何”“孰谓”“曷为”“何言乎”“何以”等各式疑问词的组合。但由于过分追求所谓的微言大义,就难免生出牵强附会、词繁意复等瑕疵。如解释为什么不书“公即位”三字,《左传》只用了“不书即位,摄也”,以一“摄”字来说明,文简而意明,也符合《春秋》作者原意;而此篇则衍生出了许多文字,且未必皆是《春秋》作者之意,这也是读者应注意的一点。
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帝尧曾经将两个女儿(长曰娥皇、次曰女英)嫁给舜。舜南巡,死于苍梧之野。二妃溺于湘江,神游洞庭之渊,出入潇湘之浦。这个传说,使得潇湘洞庭一带似乎几千年来一在被悲剧气氛笼罩着,“远别离,古有皇英之二女;乃在洞庭之南,潇湘之浦,海水在下万里深,谁人不言此离苦?”一提到这些诗句,人们心理上都会被唤起一种凄迷的感受。那流不尽的清清的潇湘之水,那浩淼的洞庭,那似乎经常出没在潇湘云水间的两位帝子,那被她们眼泪所染成的斑竹,都会一一浮现在脑海里。所以,诗人在点出潇湘、二妃之后发问:“谁人不言此离苦?”就立即能获得读者强烈的感情共鸣。
接着,承接上文渲染潇湘一带的景物:太阳惨淡无光,云天晦暗,猩猩在烟雨中啼叫,鬼魅在呼唤着风雨。但接以“我纵言之将何补”一句,却又让人感到不是单纯写景了。阴云蔽日,那“日惨惨兮云冥冥”,就像是说皇帝昏聩、政局阴暗。“猩猩啼烟兮鬼啸雨”,正像大风暴到来之前的群魔乱舞。而对于这一切,一个连一官半职都没有的诗人,即使说了,也无补于世,没有谁能听得进去。既然“日惨惨”、“云冥冥”,那么朝廷就不能区分忠奸。所以诗人接着写道:我觉得皇天恐怕不能照察我的忠心,相反,雷声殷殷,又响又密,好像正在对我发怒呢。这雷声是指朝廷上某些有权势的人的威吓,但与上面“日惨惨兮云冥冥,猩猩啼烟兮鬼啸雨”相呼应,又像是仍然在写潇湘洞庭一带风雨到来前的景象,使人不觉其确指现实。
“尧舜当之亦禅禹,君失臣兮龙为鱼,权归臣兮鼠变虎。”这段议论性很强,很像在追述造成别离的原因:奸邪当道,国运堪忧。君主用臣如果失当,大权旁落,就会像龙化为可怜的鱼类,而把权力窃取到手的野心家,则会像鼠一样变成吃人的猛虎。当此之际,就是尧亦得禅舜,舜亦得禅禹。诗人说:不要以为我的话是危言耸听、亵渎人们心目中神圣的上古三代,证之典籍,确有尧被秘密囚禁,舜野死蛮荒之说啊。《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竹书纪年》载:尧年老德衰为舜所囚。《国语·鲁语》:“舜勤民事而野死。”由于忧念国事,诗人观察历史自然别具一副眼光:尧幽囚、舜野死之说,大概都与失权有关吧?“九疑联绵皆相似,重瞳孤坟竟何是?”舜的眼珠有两个瞳孔,人称重华。传说他死在湘南的九嶷山,但九座山峰联绵相似,究竟何处是重华的葬身之地呢?称舜墓为“孤坟”,并且叹息死后连坟地都不能为后人确切知道,更显凄凉。不是死得暧昧,不至于如此。娥皇、女英二位帝子,在绿云般的丛竹间哭泣,哭声随风波远逝,去而无应。“见苍梧之深山”,着一“深”字,令人可以想象群山迷茫,即使二妃远望也不知其所,这就把悲剧更加深了一步。“苍梧山崩湘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斑竹上的泪痕,乃二妃所洒,苍梧山应该是不会有崩倒之日,湘水也不会有涸绝之时,二妃的眼泪自然没有止期。这个悲剧实在是太深了。
诗所写的是二妃的别离,但“我纵言之将何补”一类话,分明显出诗人是对现实政治有所感而发的。所谓“君失臣”、“权归臣”是天宝后期政治危机中突出的标志,并且是李白当时心中最为忧念的一端。元代萧士赟认为玄宗晚年贪图享乐,荒废朝政,把政事交给李林甫、杨国忠,边防交给安禄山、哥舒翰,“太白熟观时事,欲言则惧祸及己,不得已而形之诗,聊以致其爱君忧国之志。所谓皇英之事,特借指耳。”这种说法是可信的。李白之所以要危言尧舜之事,意思大概是要强调人君如果失权,即使是圣哲也难保社稷妻子。后来在马嵬事变中,玄宗和杨贵妃演出一场远别离的惨剧,可以说是正好被李白言中了。
诗写得迷离惝恍,但又不乏要把迷阵挑开一点缝隙的笔墨。“我纵言之将何补?皇穹窃恐不照余之忠诚,雷凭凭兮欲吼怒。”这些话很像他在《梁甫吟》中所说的“我欲攀龙见明主,雷公砰轰震天鼓。……白日不照吾精诚,杞国无事忧天倾。”不过,《梁甫吟》是在说,而《远别离》中的这几句隐隐呈现在重重迷雾之中,一方面起着点醒读者的作用,一方面又是在述及造成远别离的原因时,自然地带出的。诗仍以叙述二妃别离之苦开始,以二妃恸哭远望终结,让悲剧故事笼括全篇,保持了艺术上的完整性。
诗人是明明有许多话急于要讲的。但他知道即使是把喉咙喊破了,也决不会使唐玄宗醒悟,真是“言之何补”。况且诗人自己也心绪如麻,不想说,但又不忍不说。因此,写诗的时候不免若断若续,似吞似吐。范梈说:“此篇最有楚人风。所贵乎楚言者,断如复断,乱如复乱,而辞意反复行于其间者,实未尝断而乱也;使人一唱三叹,而有遗音。”(据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转引)这是很精到的见解。诗人把他的情绪,采用楚歌和骚体的手法表现出来,使得断和续、吞和吐、隐和显,消魂般的凄迷和预言式的清醒,紧紧结合在一起,构成深邃的意境和强大的艺术魅力。
一天,诗人骑着马在东流的驿道上行进。只见四周山高林密,绿色屏障连绵起伏,初升的太阳被遮得严严实实。直到早饭时分,依然雾气迷蒙。诗人策马走过两所邮舍(宋代的邮舍彼此相隔十至二十里)之后,路边的人家才相继打开竹编的门。渐渐地,一切都苏醒了,活闹了。路边的冬青树散发出缕缕清香,惹得野蜂成群而来,上下飞舞;园里的春荞麦有的已经结实,馋嘴的山雀不时前来啄食。置身子这个宁谧幽静而又生机勃发的环境里,倍感身心酣畅,真是难得的享受。诗人转而想到明天就要乘船离去,大江滚滚,天风吹衣,自是气势非凡,然而,“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离开自己的家乡兴国愈来愈远,离开自己熟悉依恋的山区景物愈来愈远,那孤凄惆怅的情怀便会与日俱增。诗的末联语极豪放,但结句“万里天风吹客衣”,着“客”字,顿呈回环跌宕之势,隐隐透露出游子的哀伤,与前六句意脉相连,浑然一体。
朴素、真切是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开头从山区的常态落笔,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但读来倍感亲切,有如身临其境。原因之一是:它真实地展示了山区早晨(严格地说是上午大部分时间)所特有的环境气氛,不加修饰而境界顿出。原因之二是:诗人善于用虚字勾连烘托,使之前后关照,而又承转自然,不着痕迹。如次旬的“且”字除强调雾露稠密,久不消散这一山区特有的景象外,还和第三句的“已”、第四句的“渐”相互映照,起了浓化情境、突出题旨的作用。
作者王质常以苏轼自况,他的诗放旷不羁,也确乎有点苏轼的气派。以这首为例,脚韵全然合律(除首句押“支”韵,余皆押“微”韵。宋人诗首句常邻韵通押,故不可视为出韵),中间两联对仗也很考究,当是律诗无疑。但平仄的安排不合律处甚多,如首句第二字“高”,四句第二字“家”,当用仄声处却用了平声,纯是拗体,读来自有一种挺拔瘦硬之感,与情韵悠长的唐调不同。
前三联都是描述“东流道中”景物的笔墨,没有大的起伏跳荡,末联落笔于时空的现场之外,风波突起,境界大异。诗人借助于自己的联想能力和腾挪功夫,使作品显得豪气横生,充分体现了宋诗风格。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