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多佳日,而“山亭水榭”的风光当分外迷人,但词人却以极冷漠的笔调作出此词,因为“良辰美景奈何天”,消除不了“凤帏”中之“寂寞”——独处无郎,便没有什么赏心乐事可言。“凤帏”句使人联想到李商隐《无题》诗中的名句:“重帏深下莫愁堂,卧后清宵细细长”。有意味的是,词人使“愁闷”与“颦眉”分属于“新”“旧”二字。“旧”字以见女主人公愁情之久长“新”字则表现其愁情之与日俱增。一愁未去,一愁又生 ,这是“新”;而所有的愁都与相思有关,这又是“旧”。“新”“旧”二字相映成趣,更觉情深。
辗转反侧,失眠多时,于是乃有“起来”而“临绣户 ”似乎是在期待心上人的到来。然而户外所见,只不过“时有疏萤度”而已,其人望来终不来。此时,女主人公空虚寂寞的情怀,是难以排遣的。在这关键处,词人又却又写出了一丝安慰,也算是自慰吧!词人给她一点安慰,一轮缺月,高挂中天,并赋予它人情味,说它因怜悯闺中人的孤栖,不忍独圆。“多谢”二字,痴极妙极。同是写孤独情怀,苏东坡在圆月上做文章 :“不应有恨 ,何事长向别时圆”;朱淑真则在缺月上做文章“ 多谢月相怜,今宵不忍圆。”移情于物,怨谢由我,真有异曲同工同妙。此词最有兴味之所在正是结尾两句。
这首诗是作者赠与好友许寿裳。诗的首联写作者所处环境之艰险,恐怖之惊人;颔联言心情之抑郁,国事之蜩螗;颈联状生死之无地,心境之寒栗;尾联虽言“闻鸡起舞”而不能,一但终见北斗阑干,曙色冉冉。全诗风格沉郁,感情深沉,意境宏远,对仗工整,词句凝练。
首联“曾惊秋肃临天下,敢遣春温上笔端。”一语双关,既概括了节令和时局的肃杀、严峻气氛,又表露出忧郁的情怀。这和鲁迅一贯不媚悦权势,正视现实黑暗,以“枭鸣”报告“大不吉利的事”的态度是一致的。首句“曾惊”一词,含有不自今年始的意思,他曾写过“中夜鸡鸣风雨集,起然烟卷觉新凉”等“惊秋”诗句。
中间四句具体写“残秋”情景。
颔联“尘海苍茫沈百感,金风萧瑟走千官。”此联半是抒情半是叙事。诗句中的“沈百感”,与杜甫“抚事煎百虑”的诗意相近。“金风”句愤怒指斥了南京政府将几十万中央军撤离河北的罪行。其中“走千官”一语,是反其意活用唐朝诗人岑参的诗句“玉阶仙仗拥千官”;岑诗是赞群臣早朝的盛况,鲁迅将“拥千官”改换一字,讽刺意味十足。
颈联“老归大泽菰蒲尽,梦坠空云齿发寒。”进一步抒发心境之忧。此联驰骋想像,以上下求索而不可得,比喻时局极为艰险。这是鲁迅所写诗句‘‘泽畔有人吟不得,秋波渺渺失离骚”、“深宵沉醉起,无处觅菰蒲”等寓意的相承和发展。
尾联“竦听荒鸡偏阒寂,起看星斗正阑干。”首句是反其意用晋朝人祖逖“闻鸡起舞”的典故,形容国统区万马齐喑的状况。这是鲁迅的亲身感受:“周围像死一般寂静”,“邻人十去其六七,入夜阒寂,如居乡村。”与去年“中夜鸡鸣”的气氛和心境不同。次句忽转“亮色”,表现了作者鲁迅对中国前景的乐观预见,因为他深信在中国共产党身上“寄托着人类和中国的将来”。
这首诗即充满对国破民艰的忧郁,又含有对未来的希望,可喻为现代“离骚”。其艺术技巧也十分精湛,如:诗题与诗意的绝妙契合;比喻、借代、对仗等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用字的精当传神,“惊”、“沉”、“走”、“尽”、“偏”等词,都是富有情采的“诗眼”。此外,平仄既守格律又不拘泥格律。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