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词,作于作者的诗友欲赴九华走马上任之际。九华:地名,在今安徽省。
词的上阕从送别时的天气、时节写起,借早春的残梅加以发挥,谓梅花不肯轻落,是有意要等待这位品格清逸的诗翁,为他送行。下阕借早春的杨柳抒发自己对友人的挽留惜别之情。河桥的杨柳尚未绽芽吐绿,所以不能留人,若以赠别,徒留伤心,只能等到对方归来之 时,长条千缕,方能留得住他。
“霭芳阴未解,乍天气,过元宵。讶客袖犹寒,吟窗易晓,春色无聊。”开头几句写词人与诗友吟诗至晓,时值送别,既伤感又无绪。词人开篇渲染送别时的清冷无绪,为下文梅的出现作好了铺垫。
“梅梢,尚留顾藉,滞东风,未肯雪轻飘。知道诗翁欲去,递香要送兰桡。”这几句由“春色无聊”骤然而写到“未肯雪轻飘”的早梅,给人以眼前一亮的感觉,并以梅的等待和相送,赞美了友人品格文采之高迈。
“清标,会上丛霄。千里阻,九华遥。料今朝别后,他时有梦,应梦今朝。”这几句先承赞颂之意,然后又抒发对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这几句直接抒怀,表达对朋友的敬重和对分别的伤感,对别后的设想则更细腻地抒发了自己对友谊的珍惜。
“河桥,柳愁未醒,赠行人,又恐越魂销。留取归来系马,翠长千缕柔条。”这几句借柳抒怀,表达对友人的惜别挽留之意。这几句表意细腻而委婉,充分利用“柳”和“留”的谐音,把一腔离情抒发得淋漓尽致而又耐人寻味。
在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中,梅花是品格的象征,柳枝是感情的象征。词人以梅花颂人,写残梅有心;以柳条送客,写早柳未发,故无法留住远行之人。既切合刚过元宵的早春时节,为送别实见之景,又巧妙地托物为喻,传达出自己的思想感情。总体来说,词人将一个送别的传统题材寄托于对梅柳的刻画中,可以说是别具一格,清雅脱俗。
这首送别短章,写得明白晓畅而又感情深挚,历来为人们所传诵。表达了送别友人时内心的沉重与伤感,也表达了设想别后而流露出的留恋、孤独和惆怅
“秋夜沉沉北送君,阴虫切切不堪闻”这两句写诗人在秋夜沉沉的晚上,听着蟋蟀(即“阴虫”。南朝宋颜延年《夏夜呈从兄散骑车长沙诗》:“夜蝉当夏急,阴虫先秋闻。”)切切的鸣叫声,想到自己明天就要与友人分别,心情异常沉重。
在写法上,这两句真切地写出了送别时那种黯然神伤的环境,通过环境的烘染,把即将离别的愁绪表达得婉转有致。“秋夜”,点出送别的时间。秋天气氛肃杀,特别是在秋天的晚上,本来就容易勾起对朋友的思念,而偏偏在此时,自己却要送好友离去。“北送君”三字,字字透出送别时的凄苦之情。“沉沉”二字,一方面从视觉着笔,写在船上看见四野茫茫,黑夜深深,无边无际,什么也看不清;另一方面写出了作者的心情相当沉重,可谓一箭双雕。同时,作者又从听觉着笔,写两岸草丛中蟋蟀的鸣叫,“切切”的叫声似在相互倾诉,又似在低低饮泣,这悲伤的秋声,使即将离别的人不忍卒闻。两句从视觉和听觉两个方面,选取了最能代表秋夜伤怀的景物,交叉描写,虽没有明说送别的愁苦,然而经过环境的渲染,这种愁苦具体形象,伸手可触,真正做到了“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语不涉难,已不堪忧”(司空图《二十四诗品》)。
“归舟明日毗陵道,回首姑苏是白云。”这两句作者以想象中的明天,与此时的秋夜作对比,进一步表达了离情别绪。作者想:今夜,虽然有离别的愁苦,但毕竟还没有分手,还可以在一起倾心叙谈。而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到明天,当我再在这只船中回望你所在的苏州时,那就见不到你了,唯见到满天的白云。到那时,凄然孤独之情,一定比今晚更深更浓。
这两句看似在写明日的白天,其实仍是在写今晚的秋夜,通过这样别出心裁的安排,更为深刻地表达出秋夜送别的难分难舍。
全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表现手法诗中的“实”是诗人送别友人时秋夜的环境,“虚”是诗人想象别后的明天,自己在归舟中回望苏州只见悠悠白云而不见友人;诗人借助想象,运用以虚写实的手法拓展了诗歌意境,深化了送别友人时的感情(留恋、孤寂和感伤)。
全诗结构巧妙,语虽平淡而意味深长。叠字的运用使诗读来琅琅上口,富于声情美。
第一段说明作者自己年轻时就不喜欢华靡,崇尚节俭;虽受世人讥笑,自己却不以为病。文章一开始,作者就先交代了自己的家世,说明勤俭持家是他们家一贯的作风,这就为结尾教训儿孙应当厉行节约,以保持优良家风作好了铺垫。接着列举三个事例说明自己不喜欢奢靡的性格与作风;一是从幼儿时起,就不喜欢穿着金银华美之服;二是考中进士,参性闻喜宴时,独不戴花,经同年规劝,乃簪一花;三是平生布衣蔬食,但求蔽寒果腹,在遭到别人的讥笑时,也不以此为缺陷。文章是写给儿辈看的,在文中列举自己的生平事迹,现身说法,亲切动人。
第二段慨叹近年风俗侈靡,与宋朝初年大不相同,然后说居高位的人不应随波逐流。作者开始就列举风俗奢靡的具体表现:一是衣着日尚华丽;二是饮食趋向精细丰腴,以宋初士大夫家宴客情况与近年士大夫家宴客情况来对比说明。衣食固已如此,其余自可想见。列举两点以赅其余,起到了举一反三的作用。最后以一个反诘句,对居高位者随波逐流的做法,委婉地进行了批评。
第三段举出宋朝初年李、鲁、张三人崇尚节俭的言行性以表扬,赞叹大贤的深谋远虑,非庸人所能及。作者在指出近年风俗侈靡以后,又举出宋初大贤的节俭事例来反衬近年与宋初风俗习惯的不同。宰相李沆居第厅事前仅容旋马,他并不以为太隘,反而认为这里作为太祝祭祀和奉礼司仪的地方已经很宽了。参政鲁宗道,由于家贫无肴果,只好宴客于酒家。张知自从当了宰相以后,生活享受仍和在河阳作节度判官时一样。这这三个人都身居高位而能励行节约,保持勤俭作风。这样的深谋远虑,深为作者叹服。
第四段引用御孙的话性以解说,从道理上阐明俭和侈必致的后果。上述以近年风俗的侈靡与宋初大贤的节俭对比,从正反两面来突出近年风俗侈靡的程度。在这个基础上,作者引用了春秋时鲁国大夫御孙的话,指出节俭是有德之人所共同具有的行为。人们生活俭朴了那么私心杂念也就少了。人们生活奢侈了,私心杂念也就多了。所以,他们做官时就必然受贿,在乡间为民时,就必然盗窃他人的财物。这就从道理上阐明了节俭和奢侈必然导致的后果。俭和侈的利害关系,也就不言而喻了。
第五段再以正反两面的事实为证,连举六个古人和当代人的事迹,说明俭能立名,侈必自败。最后以训词收束全篇。
文章先叙述自己素来以节俭朴素为美德,对别人的讥笑不以为然,并说自己并非故作不同流俗而沽名钓誉,乃顺应自己的性情;又追忆天圣年间士大夫往来宴聚普遍尚俭的旧事,慨叹近日愈趋侈靡的风气;接着以本朝有识之士的俭朴美德为例,说明“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再引述古人的遗训,分析“俭”与“侈”的得失利弊;最后以古人俭、奢的历史事实,阐明俭能列名得福,奢必招祸自败,勉励子孙行俭戒奢,保持家风。所论虽是为子孙后代保全身家性命着想,但于后世颇具教益。全文平实自然,明白如话,广征博引,说理透彻。虽是告诫后人,却不板着严肃面孔正面训诫,而是以老人回首往事、今昔对比的亲切语调信笔写来,未经心组织而自然成理。
这首诗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达了诗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也隐含着诗人对理想侠士的渴念。开头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三四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五六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结尾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全诗用典贴切生动,意蕴曲折幽微。
首联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夸说武器的锋利,实是吹嘘技艺的高超,自诩利刃天下无双,犹言自负绝艺天下难敌。
颔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襄阳走马客”,此句并非实指,而是借襄阳历史名人来喻写所谓的侠客。襄阳历史上与骑马相关的名人,一是晋代镇南将军山简,他驻守襄阳时,经常醉后策马狂奔,自比中原健儿;另一个是梁武帝萧衍,他做襄阳守将时,积极备兵秣马,准备进击立都扬州的齐东昏侯。两个襄阳名人,一个醉后纵马,骄狂放荡,一个备马盘缰,立意杀人,确与骄狂无忌、渴望杀人的市井豪侠有几分相像,故喻之为 “襄阳走马客”。
颈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他急切地想杀人立威,嫌日子过得太慢、太无聊。朝、暮,既有自朝至暮的意思,也有朝朝复暮暮之意。两句诗都表达同一个意思,以重复的笔法铺写其百无聊赖。这种嫌恨似是未曾杀过人者对于挺阳杀人的盲目向往,大言惑众,并非职业杀手未得新雇主时的恼恨。如果已杀过人,未必会如此张扬。李白《侠客行》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可见报仇杀人者,定会隐身远遁,不会喋喋不休地向人夸说自己有“辞乡” 的利阳,渴望锋刃饮血。
尾联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这与开头两句遥相呼应,开头是“豪侠”的自我吹嘘,结尾是对“豪侠”的当头棒喝。言外之意是说,自称能仗阳杀人的侠客,未必真有过人的本领,恐怕多半是言过其实的市井少年,连照看自身都未必能做到。
此诗的主旨是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而在失望之中,实隐含着对于理想侠士的渴念。这后一层意思,透露出凄苦落寞而又激愤不平的身世之感。诗中曲折幽微的意蕴,非潜心涵咏,难以索解。
此诗另有一说,认为李贺亦用“阳”这意象表达了作者对自己的高度自诩和自信。诗人是用阳之锋利喻自己才能之卓异,谓志士有四方之意,怀抱利器,只知为人,不知为己,却终不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