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借用西汉文帝时缇萦上书的事迹,表达了对诸子不肖使自己受到牵累的哀伤与无奈, 同时也流露出能够因圣主明君发动恻隐之心而获得宽宥的微茫期许。该诗叙事凝练,语言质朴;全诗中遣字用韵融入声韵理论,偶句押韵,一韵到底,全押平声。该用韵方式为后人写古诗效法,也接近唐律诗用韵方式。
全诗可分为三部分。开首两句,是第一部分。简短捷说。追叙肉刑起始,以引出太仓令将受肉刑一事。这两句,类似全诗的“引子”,却暗含着对肉刑的谴责。意思是说,夏禹、商汤、周文王等三王的仁德之治,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被淡薄了,后来就使用起了肉刑。赞“三王”之道用“德”,那么“用肉刑”者自是不德。作者对残暴肉刑的谴责,对仁德之政的向往,就尽在这两句中了。
由“太仓令有罪”至“恻然感至情”,是第二部分。这部分是叙述缇萦之父获罪,缇萦上书救父,汉文帝深受感动的历史故事。
在这部分中,诗人先用四句,来写齐太仓令淳于意获罪,将被递解长安受刑,以及他自恨没有男儿,到危急之时深感孤独无援的悲痛。再用四句,来写幼女缇萦伤于父亲“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指危急时无可用之人)”的话,伤于父亲的命运,想到古歌《鸡鸣》中那“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的诗句,于是随父至京,“诣阙下(即到宫阙之下)”上书朝廷,“愿入苍为官婢,以赎父刑罪”。接下来两句“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是渲染缇萦的为父心忧和上书之言,足以使天地折裂,晨风为之传颂。其悲壮之言行,足以感天动地。果然,连皇帝也被感动了。这两部分的末两句,“圣汉孝文帝,侧然感至情”,就是写汉文帝被他那孝父至情所感动,顿生恻隐怜悯之情。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载,“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缇萦,苍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弱女子,竟敢伏阙上书,甘愿没苍为婢以赎父罪,并且希望废止肉刑而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情可悯,其见甚明,其行亦悲壮矣。
因而,诗人在最后一部分,用两句,将她的言行与男子作比道:“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以“百男”与一女作比,本苍已见出高下之势:百男竟“不如”一女,则更见出此女子的不同凡俗。作者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强比,将他对这奇女子的敬佩和盛赞之情,以及对“百男”的轻蔑之意,充分地表达出来了。
该诗有两点需要说及。一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班固能以“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态度,来歌颂一个奇女子,已属难能可贵。二是,此诗虽仅老实叙事,缺乏文采和形象性,但它毕竟是有文献可考的第一首文人五言诗,那种初学者的质朴和幼稚是情有可原的,而作者那种敢于实践新诗体的精神,也是可贵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禹、汤和周文王以文德治国的美德已经越来越淡薄,随之实行残酷的肉刑。
太仓令(淳于意)被诬有罪,押解到长安城。
只悔恨没生儿子,困苦危难时才孤立无援。
小女(淳于缇萦)听父亲这么说心痛不已,她想人死了哪还能复生。
她到皇宫门前给汉文帝上书,并在宫门前吟唱《鸡鸣》诗。
缇萦号哭阙下、伤心断肠,而见不到君王更忧心如焚。
圣明的孝文帝,终于被至诚所感动。
天下男儿为什么那么愚笨无能,竞比不上弱女子缇萦。
注释
三王:当指夏商周三代的开国君主禹、汤和周文王。
德:文德。
弥:副词,益,越来越。
薄:衰减,淡薄。传说三代圣王以文德治天下,故“刑错而兵寝”(刑罚不用,兵器也收藏起来)。其后则文德日渐衰微,各种各样的刑罚也就多起来。
惟:语气词。
肉刑:古时切断肢体、割裂肌肤的刑罚,包括墨刑、劓(yì)刑、剕(fèi)刑、宫刑、大辟等。
太仓令:官名,管理太仓(汉代政府储粮之仓)的行政长官。缇萦之父淳于意曾担任齐之太仓令。
就递:递解。“递”,《文选》作“逮”。
身:自身,自己。
困急:危急关头。
茕茕:孤独之状。
诣:到。
阙下:阙谓宫阙,阙下代指朝廷。
摧折裂:谓断裂。
晨风:《诗经·秦风·晨风》。
圣:圣明。
孝文帝:汉文帝刘恒,汉高祖刘邦之子,公元前179年至前156年在位。在位期间提倡农耕、轻徭薄赋,国富民强,与其子汉景帝统治时代并成为“文景之治”。恻然:悲悯之状。至情:至真至纯之情。
愦愦:昏愚。
东汉永元元年(89),大将军窦宪伐匈奴,征班固为中护军。后窦宪败,班固坐免官,又因为诸子不尊法度、得罪洛阳令种竞而被捕,于永元四年(92)卒于狱中。这首诗大约是班固晚年在狱中所作。
该诗借用西汉文帝时缇萦上书的事迹,表达了对诸子不肖使自己受到牵累的哀伤与无奈, 同时也流露出能够因圣主明君发动恻隐之心而获得宽宥的微茫期许。该诗叙事凝练,语言质朴;全诗中遣字用韵融入声韵理论,偶句押韵,一韵到底,全押平声。该用韵方式为后人写古诗效法,也接近唐律诗用韵方式。
全诗可分为三部分。开首两句,是第一部分。简短捷说。追叙肉刑起始,以引出太仓令将受肉刑一事。这两句,类似全诗的“引子”,却暗含着对肉刑的谴责。意思是说,夏禹、商汤、周文王等三王的仁德之治,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被淡薄了,后来就使用起了肉刑。赞“三王”之道用“德”,那么“用肉刑”者自是不德。作者对残暴肉刑的谴责,对仁德之政的向往,就尽在这两句中了。
由“太仓令有罪”至“恻然感至情”,是第二部分。这部分是叙述缇萦之父获罪,缇萦上书救父,汉文帝深受感动的历史故事。
在这部分中,诗人先用四句,来写齐太仓令淳于意获罪,将被递解长安受刑,以及他自恨没有男儿,到危急之时深感孤独无援的悲痛。再用四句,来写幼女缇萦伤于父亲“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指危急时无可用之人)”的话,伤于父亲的命运,想到古歌《鸡鸣》中那“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的诗句,于是随父至京,“诣阙下(即到宫阙之下)”上书朝廷,“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接下来两句“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是渲染缇萦的为父心忧和上书之言,足以使天地折裂,晨风为之传颂。其悲壮之言行,足以感天动地。果然,连皇帝也被感动了。这两部分的末两句,“圣汉孝文帝,侧然感至情”,就是写汉文帝被他那孝父至情所感动,顿生恻隐怜悯之情。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载,“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缇萦,身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弱女子,竟敢伏阙上书,甘愿没身为婢以赎父罪,并且希望废止肉刑而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情可悯,其见甚明,其行亦悲壮矣。
因而,诗人在最后一部分,用两句,将她的言行与男子作比道:“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以“百男”与一女作比,本身已见出高下之势:百男竟“不如”一女,则更见出此女子的不同凡俗。作者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强比,将他对这奇女子的敬佩和盛赞之情,以及对“百男”的轻蔑之意,充分地表达出来了。
该诗有两点需要说及。一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班固能以“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态度,来歌颂一个奇女子,已属难能可贵。二是,此诗虽仅老实叙事,缺乏文采和形象性,但它毕竟是有文献可考的第一首文人五言诗,那种初学者的质朴和幼稚是情有可原的,而作者那种敢于实践新诗体的精神,也是可贵的。
初秋时节,诗人独自凭倚着高高城楼的堞墙,眺望塞外风光,不由自主萌发了一股独客异乡的感情。
诗人马戴,曾从军大同军幕,独在异乡,面对荒凉的塞外,翻腾着感情波澜,这是十分自然的。全诗似乎是前后两联抒情,中间两联写景,但细细读来四联诗又浑然一体,情景互生。
“聊凭”、“暗起”这两句诗把读者带进了诗人复杂的内心世界里去。诗人面对当前处境,既无可奈何,又无法排遣心中的郁闷。这样,就从诗人的内心开始展现诗人的自我形象。
颔联、颈联承首联之“望”,写望中所见;也承首联“异乡情”,写出了“异乡情”暗起的环境。严霜凝结,蒹葭一片惨白,使人感受到一阵寒意;远山昏暗,雾霭在山林中升腾而起,弥漫于山峦峰壑。这是一幅远景,画面中突出了萧索的气氛。紧接着,诗人又呈现一幅近景。胡天的雁群垂下了翅膀,落在荒凉的河滩上;一阵阵动人心魄的鼙鼓之声,从军营里传出。这幅近景,加强了全诗画面凄冷萧瑟的悲凉之感。诗人望中所见,是如此萧条、冷落,又具有鲜明的异乡情调,自然会引起万千思绪,回应了异乡情暗起的缘由。诗人选取了富有特色、富有感情色彩的意象来构成望中所见的境界,引发了读者无限的情思。
诗人的情绪也随着所写步步激荡。末联里“独”树,“残”“秋色”,层层递进,把诗人的情绪“逼” 向了高潮。在孤零零的一棵树上,几片黄叶残留枝头,萧瑟的秋色、萧飒的秋风之中,诗人在树下徬徨,继而狂歌、号泣,泪水如雨,洒落衣襟。这样,诗人就完成了对自我形象的刻画。
从独自一人无可奈何地在城楼凭堞而望,到眼前凄清、悲凉的秋景,到情绪的爆发而狂歌号泣,从叙述、描绘到抒情,从外在动作形态,进入到情绪的深处,很有层次感地完成了诗人自我形象的刻画。这一形象的塑造,动作性鲜明,感情浓烈,可谓形神兼备,给人留下极深刻的印象。严羽《沧浪诗话》曾说:“马戴在晚唐诸人之上。”在某方面说来,这一评价是有一定依据的。
这是一首久享盛名的佳作。
李商隐所处的时代是国运将尽的晚唐,尽管他有抱负,但是无法施展,很不得志。这首诗就反映了他的伤感情绪。
前两句“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是说:傍晚时分我心情悒郁,驾着车登上古老的郊原。“向晚”指天色快黑了,“不适”指不悦。诗人心情忧郁,为了解闷,就驾着车子外出眺望风景。“古原”就是乐游原,在长安城南,地势较高,是唐代的游览胜地。这两句,点明登古原的时间和原因。后两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是说:夕阳下的景色无限美好,只可惜已接近黄昏。“无限好”是对夕阳下的景象热烈赞美。然而“只是”二字,笔锋一转,转到深深的哀伤之中。这是诗人无力挽留美好事物所发出深长的慨叹。这两句近于格言式的慨叹涵义是十分深的,它不仅对夕阳下的自然景象而发,也是对自己,对时代所发出的感叹。其中也富有爱惜光阴的积极意义。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