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这是一篇政治抒情诗 。《唐诗鼓吹评注》谓 :此诗“指孙揆败于沙陀之事”。沙陀,以族名代称藩镇李克用 。唐昭宗大顺元年(890),李克用占据邢 、洛、 磁三州。昭宗不顾多数大臣的反对,采用了宰相张浚等人发兵讨李的主张。由于对形势估计不足,结果三战三败。张浚的副手孙揆,就在这年九月李克用破潞州(今山西长治西南)时被杀。李克用的军队乘胜纵兵夺掠晋、绛、河中一带 。百姓家破人亡 ,赤地千里 。大顺二年春正月 ,昭宗被迫罢了张浚等人的官,二月又为李克用加官晋爵 。 诗人吴融时在潞州金桥,有感于此,写下此诗。
首联“太行和雪叠晴空,二月郊原尚朔风。”的意思是:皑皑白雪覆盖着巍巍太行,重峦叠嶂,高耸在晴朗的天空。红日、白雪、蓝天,色彩鲜明,宛若浮雕。时令已是早春二月,莽莽郊原依然是北风狂舞,寒意料峭。一个“尚”字,用得极妙,写出了诗人的心境和感触。目之所见,体之所感,丝毫没有春意。景色之美,气候之寒,更衬出诗人心中的悲凉。两句为下面的“感事”,渲染了气氛。
颔、颈两联,一连串用了四个历史典故,委婉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对当时政治形势的认识和感叹。用典,是古典诗中常用的一种形象化的手法。一首诗中过多地用典,往往会弄得诗意晦涩难明。《金桥感事》虽连用数典,却不觉难懂。诗人正是在曲折变化中,贴切地表达了难以直言之隐旨,把抽象的感情变得形象化、具体化了,题旨亦因之更为突出、鲜明。“饮马”,是用《左传》故事。公元前579年,晋楚战争中,楚军骄横狂妄,扬言“饮马于河(黄河)而归”。这里比喻李克用有“饮马于河”的军事野心。因为李克用的军队,早在公元883年(中和三年)与黄巢作战时,就已打进过帝都长安,故说“饮马早闻临渭北”。“射雕”,用了北齐斛律光射落雕鸟的故事。“雕”是一种鸷鸟,猛健善飞,不易射得。这里用斛律光的英勇善射,暗喻实力强大的李克用将要采取大规模军事行动。“山东”指太行山以东地区。这句是说李军正蓄谋打过太行山。
“百年徒有伊川叹,五利宁无魏绛功?”笔锋一转,由述古喻今进而抒感言怀。诗人没有直抒胸臆,仍然是借用典故来表达。“百年”句用了周朝辛有的故事。周平王迁都洛阳时,大夫辛有在伊水附近看到一个披发的人在野外祭祀。披发是戎族的风俗习惯,辛有据此预言这地方必将沦为戎人居住。辛有死后,戎人果然迁居于伊水之滨。诗人在藩镇割据的混战中,预感到唐王朝必将灭亡。他不可能直陈其事,但又不能不说,所以用辛有的典故,巧妙地抒发了对国家命运的忧虑。辛有的预言生前无人理睬,死后却备受赞叹,这根本没有作用。肺腑之言,泻于毫端。尽管个人不能挽狂澜于既倒,但诗人仍希望皇上采用古时魏绛的方法,以期收到“五利”之功。魏绛是春秋时晋悼公的大夫。晋国所在地的山西,是个汉、戎杂居的地方,民族间经常发生战争。魏绛曾建议用“和戎”方式解决矛盾,他认为“和戎”有“五利”,晋悼公采用了魏绛的主张,因此收到“修民事,田以时”的政治效果。这句,通过肯定魏绛,婉转地批判了唐王朝这次对李克用的用兵。
“日暮长亭正愁绝,哀笳一曲戍烟中”中以情景交融之笔结束全诗。夕阳西沉,长亭遥对,哀笳一曲,戍烟四起,在这般战乱凄凉的环境中,一位“惊时感事俱无奈”(见其《重阳日荆州作》)的诗人,独自忧愁、感伤。胡笳,是一种乐器,可以表达喜怒哀乐等不同的感情。这里用一“哀”字状胡笳声,不仅把客观世界的声音同诗人主观世界的感情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且暗示着这次战争的失败,必将给百姓带来更大的灾难。“戍烟”,戍楼的烽烟,与在太平时节的缭绕炊烟全然不同,给人一种动乱不安的感觉。二句十四字,把情、景、事,声、色、形,熔铸于一炉,真是极尽精炼概括之能事。
全诗情感激越,悲愤凄怆,诗人的忧思愁绪,在诗中层层推进,千回百折,读来让人荡气回肠,心潮起伏。
这首诗分入山和出山两个片断来写,而以访惠勤、惠思贯穿连缀。
首起点出时间地点。二僧结庐孤山,孤山在西湖边,所以诗从西湖展开,说自己在一个昏沉欲雪的日子出行,见到西湖上空满积着阴云,低低地压着湖面,西湖边上的楼台与重重叠叠的青山,笼罩在烟雾之中,若有若有。这样,抓住气候特点,略加点染,展现了一幅光线黯淡的水墨图,朦朦胧胧。接着,诗人眼光从远处拉回,写近处山中,水流清浅,人迹不到,只有鸟儿啁哳宛啭。虽是近景,因为极静,又显出了山的幽深。同时水清、有人,又与节令、气候相关。
以下诗入题,写访僧。先写未见僧人所居时,说明自己腊日不和妻子儿女团聚,特地入山访僧,是为了陶冶性情,自我娱乐。僧人住在山中,山路盘曲纡回,正是自己想去的地方。“纸窗”二句,写见到僧人所居后。僧人所居只是纸窗竹屋,僧人则拥褐而坐。轻轻点染,写出景物的幽旷与僧人淡泊的生活,揭示了僧人高尚的品藻;诗人访僧的经过,与僧人的交谈,就隐藏在会心之处,不写而写了出来;同时,自己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也是不言而喻的了。
“天寒”句起写回程。天寒路远,所以天未晚就回家。不说是自己要回去,而说是由于僮仆相催,又点出自己与二僧谈得很投机,依依不舍。出山一看,只见云木回合,野鹘盘旋在佛塔之上。云木合,说雪意更浓,垂暮光线更昏暗,树木隐在迷雾之中;野鹘盘空,又在迷离之中点染一二清晰之景,使画面饶有深趣。这一景色,与起首四句相呼应而不重复。
结末四句,写到家后的感受。“欢有余”应接前“实自娱”而来,说明不虚此行,游之乐及游之情都表达了出来,自己的人生观及僧人的清净有为也得到了再次肯定。而火急作诗,更加深了自己的欢快感。“作诗火急追亡逋,清景一失后难摹”,不仅写了自己的心情,也是苏轼文学创作观形象的表达。苏轼作诗强调敏捷的观察力及翔实的表达能力,善于捕捉一瞬间的情感与景物,这首诗也正体现出他的创作特色,从各个角度描绘出景与情所具有的独特的诗情画意。
此诗的用韵也显示了苏轼诗娴熟的技巧。诗除了少数几句隔句用韵外,通首一韵到底,音节畅美自然。清纪昀批说:“忽叠韵,忽隔句韵,音节之妙,动合天然,不容凑拍,其源出于古乐府。”其中“孥”、“遽”等字都是险韵,尤为难得。
首句“谈月疏星绕建章”描绘出仙境般的宫殿外观:淡淡的月光清冽,寥寥的寒星闪烁,巍峨的宫殿在它们的环绕下,恍若天上宫阙,缥缈犹如仙境,照映着雄伟的建章宫。月谓“淡”,星谓“疏”,有两重含义。一是实写正月十五特有的景象。十五月圆,群星自然隐烁稀疏,不可能繁星满天。而时值冬末春初,月光寒淡,不会像八月十五皓月当空,清光四溢。所以暗示了时令;二是要使月和星与建章(宫殿)构成一组完整意象。诗人用了个“绕”字点明宫为主,星月为宾的关系,为全诗定下了飘飘若仙的基调。同时,也以宫殿与星月的关系来暗示君臣关系,从而为诗的最后两句实写埋下伏笔。
次句“仙风吹下御炉香”承上而来,将上句创造的气氛坐实为仙境。写宫殿内景:似是天上宫阙,阵阵仙界之风吹过,吹送着御炉前的袅袅香烟,使偌大的皇宫清香流荡。诗人以馥郁香气的到来,暗示了皇帝即将驾临。
三句“侍臣鹄立通明殿”,照应诗题“侍宴”。写侍宴的群臣像鸿鹄一样,引颈肃立,宫殿满堂生辉,气氛庄严而祥和。此时,群臣们静立恭候皇帝驾临,但诗人此时已犹如置身仙境、浮想联翩。“鹄”,一说指天鹅,一说为鹤。这里应理解为鹤。因为不仅鹤立与鹄立是同义词,而且更重要的是释成鹤更增强了仙界的气氛。鹤在古人看来是仙鸟,称为仙鹤,认为它们是神仙的座骑。在诗人眼中,此时群臣们像仙鹤一样引颈挺立,静待主人的骑乘。“通明殿”,表面上指举行宴会的宫殿灯火通明,金碧辉煌,而实际双关天上玉帝的宫殿。“上帝升金殿,殿之光明照于帝身,身之光明照于金殿,光明透彻,故为通明殿。” (宋代王十朋注引《敦误明星保留传》)典故的妙用,更增添了仙界气氛。
末尾“一朵红云捧五星”突出画面的主题:像朵朵红云烘托朝阳一样,身着红袍的侍臣们簇拥着皇帝,场面热烈壮观。这本是指皇帝驾临筵席,但诗人夸张地写成在玉阶紫殿上,红霞千朵,金光万道,簇拥着天上至高统治者玉皇大帝出现。可见,诗人早已感到置身于仙境,水到渠成地产生了这种幻象。
此诗写作上有两个突出特点:
第一,层层铺垫,节节拔高,使仙界气氛越来越强。表现在与仙境直接相关的字眼越来越多。首句的淡月疏星与建章都是实写,但只用了一个“绕”字,便创造出了仙界的气氛。二句用了“仙风”两字。三句用了“鹄立通明殿”五字。而第四句则是七字。这样,层层叠加铺垫,让仙境更加美妙空幻。
第二,实景虚写,虚景实写。首句本是实写所见之景,但用了“疏”、“淡”、“绕”等形象不具体的飘忽的字眼,所以造成了一种虚幻缥缈的境界。而尾句写诗人对皇帝出现场面的幻觉联想,是个虚景,但用了范围明确如“一朵”,色彩鲜明如“红”、 “玉”等字眼,反倒显得很具体可感。
此诗虽写颂扬皇家之辞,但十分得体,有君臣之仪,无阿谀之意。全诗设境肃穆隆重,明朗壮美,语言自然而形象,如身临其境,见到了宋王朝升平时期的一次皇家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