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经晚了。(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窥视着屠夫担子上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缩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屠夫没办法了,于是他在心里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狼才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地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有个人在树上吊死的样子,(屠夫)大吃一惊。(他)小心地(在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刺穿了狼的上颚,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一样。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银子,屠夫的生活略微宽裕了。(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这真是可笑啊!
一个屠户傍晚回来,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屠户半路上遇到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感到害怕,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屠户再次扔骨头,较晚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之前获得骨头的狼又跟上来了。骨头已经没有了。
屠户感到处境危急,担心前面后面受到狼攻击。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里面,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眼瞪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蹲坐在那里的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连砍了几刀把狼杀死。他刚刚想离开上路,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挖洞,想要从柴草堆中打洞来从后面攻击屠户。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大腿,这只狼也被杀死了。他才领悟到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引敌人的。
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
(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
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么屠户的残忍,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
注释
货:出售、卖。
歘:忽然。
瞰:窥视。
垂暮:流口水,这里形容狼馋肉的样子。
诸:“之于”的意思。
昧爽:黎明。
逡巡:因有所顾虑而徘徊或后退。
腭:口腔的上膛。
昂:昂贵。
直:通“值”,价值。
罹:遭遇(祸患)。
屠:这里指屠户,宰杀牲畜卖肉的人。
晚:夜晚,晚上。
归:回家。
止:通“只”,翻译为仅,只。
缀行甚远:紧随着走了很远。缀,连接,紧跟。甚,很。
惧:害怕。
投以骨:倒装,就是“以骨投之”,意为把骨头扔给狼。以,把。
从:跟从,跟随。
复:又,再。
矣:语气词,相当于“了”。
两狼之并驱如故: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窘:困窘,处境危急,困迫为难。
恐:恐惧,担心。
敌:名词作动词,指攻击的意思。
顾:看,视。这里指往旁边看。
积薪:堆积柴草。积,堆积。薪,柴草。
苫蔽成丘:覆盖成小山一样。苫蔽,覆盖、遮盖。
乃:于是,就。
弛:解除、卸下。
眈眈相向:(狼)瞪着眼看着(屠户)。眈眈,注视的样子。相:表示偏指一方,指狼瞪屠户,非“相互”。
少时:一会儿。
犬坐于前: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犬,名词作状语,像狗一样。
久之:很久。之,音节助词,表示修饰前字,没有实在意义。
瞑:闭上眼睛。
意暇甚:神情很悠闲。意:这里指神情、态度。暇,悠闲、从容。
暴:突然。
毙:杀死。
洞其中:在柴草中打洞。洞。这里作动词。
遂入:从通道进入。隧:通道,这里用作状语,“从通道”的意思。
尻:屁股。
自:从。
股:大腿。
亦:也。
假寐:假装睡觉。寐:睡觉。
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这里有“原来是”的意思。
黠:狡猾。
顷刻:一会儿。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变诈,巧变诡诈。几何,多少,这里是“能有多少”的意思。哉,语气词,相当于“啊”。
止增笑耳: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暮:傍晚。
为:被。
伏: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
计:方法。
可以:可:可以 ;以:把。
死之:杀死它。死:杀死。
盈:满。
遂:于是就。
豕 :猪。
方:才。
则:就;那么。
如 :好像。
股:大腿。
屈:弯曲。
负:背。
乌:哪里,怎么。
要抵制诱惑,切莫贪图小便宜,否则就会因小失大,害了自己。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作者首先敏锐、直截地指出:“丞位高而逼”,唐代县令是正六品上,为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县丞是正八品上,为一县的副长官,以下又有主簿、所等。因为县丞的职位略低于县令,所以说“位高”,但他假如认真尽责地办事,又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县令的职权。由此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县丞必然遭到县令的顾忌。但作者对此并没有做直接描述,而是以县丞和县吏两个形象所表现的县丞签署公文的细节,形象地再现了县丞在任中的具体情形,同时或显或隐地凸显、隐示出县丞、县吏包括县令各等人的心理。当公文发行,吏员要拿成案请县丞签署的时候,吏将公文“卷其前,钳以左手,右手摘纸尾,雁鹜行以进,平立睨丞曰:‘当署’”而县丞不仅“署惟谨”,并“目吏,问可不可”,在取得吏员的首肯后,他才安心退下,对所签署的公文,却“不敢略省,漫不知何事”。在县丞面前,县吏半卷公文,鹅行鸭步,平立,斜看等一系列极具个性化的行为神情,无不显示出他对前者的轻视、蔑视和小人仗势欺人的心态;县丞的谨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也将其备受挟持的情状表现得历历在目。文中虽一字未及县令,但在这两人不同于常情的神态对比中,县令的骄横、个人权力范围的不容侵犯也就在无形的衬托中俨然而出。作者细致传神的笔触,使文字的摹形达意如同绘画中工笔与写意相结合,活绘出了一幅官场讽刺图。文章用近乎白描的手法通过刻画人物言行状貌展示人物的心理,以深刻的感性形象去揭示事物本质,叩击读者心弦,取得了鲜明而强烈的效果。
文章在后半部分又以崔斯立任蓝田县丞的事迹经历对题旨加以具体佐证。被黜官降至县丞职位的崔斯立,从最初的认为官职无尊卑, “顾材不足塞职”的踌躇满志,到后来“余不负丞,而丞负余”的痛心长叹,给读者提供了充分的想象空间。一个有才能、有抱负的人是怎样在官场倾轧中被磨去棱角、萎靡心志的心路历程,不言而喻地被展现了出来。最后崔斯立虽重修壁记,但人却如赋闲般日日吟哦于松林间,并冠冕堂皇地躲避过问公事。一句“余方有公事,子姑去”,使作品对唐朝这类政治现状的深刻嘲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厅壁记本是一种记叙前后任为政履历的官样文章,但作者写来,却一点也不板滞。它一反旧例,具体描绘县丞在文书上签字的情景,只用寥寥数语,就把县吏仗势欺人、县丞逆来顺受的神态刻画得栩栩如生,酷似一篇文笔洗练而生动的微型小说,而县丞有职无权、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也就昭然若揭了。这样充满着辛辣的讽刺意味的文章,在厅壁记中真可谓别具一格。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
词题说这是一首拟古之作,其所拟之《决绝词》本是古诗中的一种,是以女子的口吻控诉男子的薄情,从而表态与之决绝。如古辞《白头吟》、唐元稹《古决绝词三首》等。纳兰性德的这首拟作是借用汉唐典故而抒发“闺怨”之情。
用“决绝”这个标题,很可能就是写与初恋情人的绝交这样一个场景的。这首词确实也是模拟被抛弃的女性的口吻来写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与意中人的相处也应像初见那般甜蜜温馨,深情快乐,可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何事秋风悲画扇”一句用汉朝班婕妤被弃的典故。扇子是夏天用来驱走炎热,到了秋天就没人理睬了,古典诗词多用扇子的来比喻被冷落的女性。这里是说本应当相亲相爱,但却成了相离相弃。又将词情从美好的回忆一下子拽到了残酷的现实当中。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二句:因为此词是模拟女性的口吻写的,所以从这两句写出了主人公深深地自责与悔恨。纳兰不是一个负心汉,只是当时十多岁的少年还没主宰自己的命运。其实像李隆基这样的大唐皇帝都保不住心爱的恋人,更何况是纳兰。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这一句来自于唐明皇和杨贵妃的典故,《太真外传》中记载,唐明皇与杨玉环曾于七月七日夜,在骊山华清宫长生殿里盟誓,愿世世为夫妻。白居易《长恨歌》中的“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作连理枝。”更是对此作了生动的描写,当时这二人的感情被传为佳话。后安史乱起,明皇入蜀,在马嵬坡无奈处死杨玉环。杨玉环死前云:“妾诚负国恩,死无恨矣。明皇后来在途中听到雨声、铃声而悲伤,遂作《雨霖铃》曲以寄哀思。这里借用此典说即使是最后作决绝之别,也不生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这里化用唐李商隐《马嵬》“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的句意。女子将二人比作明皇与贵妃,可是你又怎么比得上当年的唐明皇呢,他总还是与杨玉环有过比翼鸟、连理枝的誓愿!意思是纵死而分离,也还是刻骨地念念不忘旧情。整首诗到这里就结束了,但女子的哀怨之情却持久的缠绵在读者心中,久久不曾消退。
这首词以一个女子的口吻,抒写了被丈夫抛弃的幽怨之情。词情哀怨凄婉,屈曲缠绵。“秋风悲画扇”即是悲叹自己遭弃的命运,“骊山”之语暗指原来浓情蜜意的时刻,“夜雨霖铃”写像唐玄宗和杨贵妃那样的亲密爱人也最终肠断马嵬坡,“比翼连枝”出自《长恨歌》诗句,写曾经的爱情誓言已成为遥远的过去。而这“闺怨”的背后,似乎更有着深层的痛楚,“闺怨”只是一种假托。故有人认为此篇别有隐情,词人是用男女间的爱情为喻,说明与朋友也应该始终如一,生死不渝。
这首诗非常注意抓住江上特有的景物,从视觉和听觉两个角度,扣住“秋天”这特定的节令特点,描绘江上的秋色,情景交融,寄寓深沉,表达出作者对亲人的思念之情。
此诗一、二句两写景,其目的并不在要再现什么秋声秋色,而是旨在以比兴手法,用景衬情:猎猎的西风带来秋的消息,令人心生愁绪,绵绵的江水长流不息,让人顿时产生感触,晚开的花儿飘落,正所谓落红无数,也让人郁郁寡欢。这些景物,都带上了浓浓的感情色彩,使人愁肠百结。
三、四两句,则题旨非常鲜明地凸现出来:“离情被横笛,吹过乱山东。”特定的季节、特定的景物,触动了诗人的离情别绪:是自己远离故乡、孤身在外,涌起了桑梓之思,或者是亲人在外飘泊、时世动乱,勾起了眷怀之恋。整首诗,景为情出,情因景生,情景交融,寄寓深沉,深隽的诗韵诗味。
对于离情让横笛吹送的问题,古文学者刘逸生先生有这样详尽的解释:诗人刚和亲人分手,坐上向远方而去的船,看着江上的风光,秋意甚浓,也使满怀离情的诗人更添伤感,忽地不知何处传来笛声,呜呜咽咽的,听的更是心情沉重,而笛声一直没停,让诗人更感折磨,不过,蓦然抬头,原来船已转到乱山的东边,适才与亲人分别的渡口,都已望不到了。这是一种奇特的化虚为实的手法。
江水浩淼无边,江畔红花朵朵,而到了秋季,西风劲吹,水面则起波浪,荡漾连绵,江花也渐次凋谢,脱下了红妆,那岸边或水上的小舟传来横笛声,也就使景色带上了浓浓的秋意,勾起作者的思绪。江水江花、西风横笛,这些特有时令的特定景物,就构成了一幅色彩浓烈的“江上秋意图”,具有鲜明的特色。
诗到宋代,很讲究炼字炼句。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泊船瓜洲》)是个著名的例子。从这首诗看,也是如此。因笛声而引起离情,李白就写过他的《春夜洛城闻笛》说:“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仿佛是随口而成,自然明畅;但王安石就不愿追随这种风格,他一定要把“离情”写成是一种“异化之物”,是能够让风吹着走的。这正是注意了锻炼,让句子显出不寻常的曲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