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回江宁为父亲和长兄王安仁扫墓,不觉悲思万缕,泪若江潮,白发先出,朱颜早凋,因而发出了轩冕不足乐、终欲老渔樵的感慨。大概是从父兄虽然学问卓越、志节高尚,却穷老仕途、英年早逝的惨淡经历受到触动,引发了他潜藏于心中的归老田园、渔樵为生的意愿。然而他也只能借诗抒怀,不能付诸于实际。
此诗一方面是表达了作者在扫墓时对父亲的沉痛哀悼之情,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推行新法时的艰难处境作了一番慨叹。
作者用“雪”与“朱”两个颇具色彩的字极其生动而且形象地描述了自己头发与容颜因操劳过度而出现的未老先衰的状况。当时王安石只有三十二岁,本该是黑发朱颜,但现在是“白发争出”“朱颜早凋”,显然是想表达自己内心的一种感慨:自己虽然身居官位,却丝毫没享受到当官本该有的乐趣,一心想推行新法,又遇到重重阻力,自己呕心沥血、殚精竭虑,以至于才过而立之年就华发早生、苍颜毕现,世事实在是太艰难了。“雪”与“朱”相对,产生强烈的色彩对比,隐含着诗人对过早衰老的感叹之情。这种悲叹与全诗抒发的客思之愁,寒食之哀以及为官不快的情绪融合在一起,使诗人关于衰老的感叹更为深沉。整首诗把思乡之愁、哀悼之痛、早衰之叹、为官之苦有机地串联,并用“雪”与“朱”这两个字把王安石内心的感慨与苦楚更加深沉地表达了出来。
王安石早年入仕,主要是为了养家孝亲,并非乐意官场,汲汲富贵。由于家中无田园以托一日之命,一家上下几十口人赖其官禄,他根本就没有条件依照自己的意志生活。在他早年的诗歌中,就表达了“收功无路去无田”的无奈,既然“人间未有归耕处”,他只得“窃食穷城”、任职地方,但这并非他的本愿,在《壬辰寒食》一诗中就表达了他的感慨。
这首《好了歌注》是对《好了歌》所表达的思想进一步具体、生动的阐发。它形象地刻画出封建统治崩溃前夕的种种衰败景象:满床的朝笏玉板不见了,只剩下空荡零落的厅堂;歌舞场长满了衰草枯杨;画栋雕杨结满了蜘蛛网;公子变成了乞丐,小姐流落为妓女;达官贵人扛上了枷锁,酸儒新贵反倒穿上了紫蟒。这个下台那个又登场,真是可笑而又荒唐。这就是所谓“‘了’(断绝俗缘)便是‘好’(得到解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地主阶级的好景已到末日,统治者之间一切争权夺利,钩心斗角,正面临着经济上的崩溃,政治上的没落,道德上的败坏,一代不如一代,后继无人的严峻现实。作者用“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嘲讽这一阶级在垂死前权势利欲争夺的可笑。作者在歌中所揭露的封建统治阶级在政治、经济、道德等方面和种种危机,以及他对统治者内部的权力斗争所持的否定态度,都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曹雪芹所处的时代的局限,他无法找到现实的出路,所以这里所宣扬的“‘好’便是‘了’”,“‘了’便是‘好’”,就包含有浓厚的虚无厌世和宗教色彩,我们对它要有正确的认识。这些消极因素曾被新、旧红学家所扩大渲染,用以否定《红楼梦》的反封建意义,这也是应该避免的。
旧时有蜀国国王化身杜鹃悲啼的传说。这可能是前人因为听得杜鹃鸣声凄苦,臆想出来的故事。此篇咏写子规,就从这个故事落笔,设想杜鹃鸟离去繁华的国土,年复一年地四处飘荡。这个悲剧性的经历,正为下面抒写悲慨之情作了铺垫。
由于哀啼声切,加上鸟嘴呈现红色,旧时又有杜鹃泣血的传闻。诗人借取这个传闻发挥想象,把原野上的红花说成杜鹃口中的鲜血染成,使用了夸张的手法,增强了形象的感染力。可是,这样悲鸣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故国春来,依然是一片草木荣生,青葱拂郁,含烟吐雾,丝毫也不因子规的伤心而减损其生机。“草似烟”是运用了比喻的修辞,形象生动。这里借春草作反衬,把它们欣欣自如的神态视为对子规啼叫漠然无情的表现,想象之奇特,更胜过前面的泣花成血。第二联中,“他山”与“旧苑”对举,一热一冷,映照鲜明,更突出了杜鹃鸟孤身飘荡、哀告无门的悲惨命运。
后半篇继续多方面地展开对子规啼声的描绘。不同的地方,持续的鸣叫,它就是这样不停地悲啼,不停地倾诉自己内心的伤痛,从晴日至阴雨,从夜晚到天明。这一声声哀厉而又执著的呼叫,在江边日暮时分传入船上行人耳中,不能不触动人们的旅思乡愁和各种不堪回忆的往事,叫人黯然魂消、伤心欲泣。
从诗篇末尾的“湘江”看,这首诗写在今湖南一带。作者罢官,流寓荆南,这首诗反映了他仕途失意而又远离故乡的痛苦心情。诗歌借咏物托意,通篇扣住杜鹃鸟啼声凄切这一特点,反复着墨渲染,但又不陷于单调、死板地勾形摹状,而能将所咏对象融入多样化的情景与联想中,正写侧写、虚笔实笔巧妙地结合使用,达到“状物而得其神”的艺术效果。这是对写作咏物诗的有益启示。
此诗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大雅·生民》为“尊祖也”,解第二篇《大雅·行苇》为“忠厚也”,解第三篇《大雅·既醉》为“大平也”之后,解此篇为“守成也”,云:“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此诗分五章,,每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为六言外,其余均为四言句。其结构有如音乐中的装饰变奏曲:将一个结构完整的主题进行一系列的变奏,而保持主题的旋律。就诗而言,此歌主题旋律便是:野鸭沙鸥在水泽畔欢快地嬉戏觅食,公尸来到宗庙接受宾尸之礼就像野鸭沙鸥自得其所那样恬适愉悦,人们答谢公尸,献给公尸的酒清醇甘甜,献给公尸的食香酥鲜美,希望公尸沟通献祭的人们与受祭的神灵,并祈求神灵赐福。
此诗首句的“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其实都是在水边。《郑笺》分别解释为“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尸也”,“潨,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亹之言门也,燕七祀之尸于门户之外,故以喻焉”,虽对每章以“凫鹥”起兴而带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却误将装饰变奏看作主题变奏,其说不免穿凿附会。每章的章首比兴,只是喻公尸在适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宾尸之礼而已,用词的变换,只是音节上的修饰,别无深意。以下写酒之美,用了“清”“多”“湑”“欣欣”等词,写肴之美,用了“馨”“嘉”“芬芬”等词,从不同角度强化祭品的品质优良,借物寄意,由物见人,充分显示出主人宴请的虔诚。正因为主人虔诚,所以公尸也显得特别高兴,诗中反覆渲染公尸“来燕来宁”“来燕来宜”“来燕来处”“来燕来宗”“来止熏熏”,正说明了这一点,语异而义同,多次装饰变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为公尸高兴,神灵也会不断降福给主人,这就是诗中反覆强调的“福禄来成”“福禄来为”“福禄来下”“福禄攸降”“福禄来崇”。只有诗的末句“无有后艰”,虽是祝词,却提出了预防灾害祸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前引《毛诗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的发挥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须思危,这一点至今能给人以很大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