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作一开始,以赋笔展示了诗人的登高赋诗。这里的“蒹葭”出自《诗经·蒹葭》,诗人借此透露出他对“潇湘一涯”的深深怀念。至于“云麓”、“岸峰”,则以优美的笔调,工整而又对仗地写出诗人对眼前景色的感观。乍一看它是顺“南望”而展开,其实在它的背后,包含着一层更深的含义。从历史上看,自从南京弘光倾覆之后,明“唐王”在黄道周、郑成功父子的拥戴下,于福州继皇帝位,改元隆武。明“鲁王”在张国维等的拥戴下,也在浙江绍兴“监国”。在东南一隅,同时出现了两个明朝皇帝,这也就是诗的颈联所说的“双飞日月”。显然,诗人“南望”而浮现在眼前的,更是一种情绪、一种感觉,一种对隐藏在海雾、丹崖背后的那两个抗清政府的深深眷恋。明白了上述含义,“双飞日月”、“半缺山河”也显得容易理解了。在“神骏”、“女娲”的背后,分明寄托着诗人最良好的愿望和深深的祝愿。
诗的尾联,则是抒发深深的感慨。曾几何时,面对清人“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暴行,陈子龙等“复社”中坚,曾揭竿而起,领导、发动了一场声势浩荡的江南抗清起义。可是,由于起义缺乏统一的指挥,各地义军先后被清军击破。曾经飘扬过抗清旗帜的松江城。最后也终于陷落。诗人虽侥幸逃脱,面对亲朋好友纷纷遇难、面对敌人烧杀掳掠,他的心情,自也可以想象。诗中“屠龙”,正是流露出这样一种情绪。诗人借助《庄子》中的典故,把自己曾费尽心血,学会了“屠龙”本领,可是到头来,面对血雨腥风却一筹莫展的那种失望,表现了出来。当然,尽管如此,诗人并不就此消沉。结句的“剑锋腾踏”,诗人借助自己手中的宝剑所表现的那份躁动与闪闪寒光,披露出他急于重新投入战斗的决心。
总之,这是一支英雄的悲歌。它是诗人面对惨淡的局势,而发出的出自内心的呼唤。字时行间,流露出他对南方小朝廷的深深祝福,同时也表现出壮志难酬、壮心不已的那种慷慨与悲凉。
该诗虚实结合,所谓“实”,即诗人从登楼所见写起,“樽酒赋诗”“望潇湘”,见“青海雾”“赤城霞”等,都是写眼前人事与景物,都是实写;所谓“虚”,作者亟待女娲补天之手来力挽狂澜,以及他回想自己空有屠龙之术难以施展,但仍然要拔剑起舞等,都是虚写。
这首七律《蜀相》,抒发了诗人对诸葛亮才智品德的崇敬和功业未遂的感慨。全诗熔情、景、议于一炉,既有对历史的评说,又有现实的寓托,在历代咏赞诸葛亮的诗篇中,堪称绝唱。
“丞相祠堂”,今称武侯祠,在成都市南郊。成都是三国时期汉国的都城,诸葛亮在这里主持国政二十余年,立下了勋业。晋代李雄在成都称王时为他建立了祠堂。后来桓温平蜀,成都遭到了很大的破坏,只有武侯祠完整无损。“锦官城”,是古代成都的别称。成都产蜀锦,古代曾经设有专门的官员管理,他们住在成都的少城(成都旧有大城、少城),所以又称成都为锦官城、锦城或锦里。另一种说法是因为成都地近锦江,这里山川明丽,美如绣锦,因而得名。“森森”,是形容柏树长得高大而茂密。据《儒林公议》、《太平寰宇记》等书记载,武侯祠前有大柏树,相传是诸葛亮亲手栽种。
这首联两句,前一句“丞相祠堂何处寻”是自问。这里不称“蜀相”,而用“丞相”二字,使人感到非常亲切。特别是其中的“寻”字,表明此行是有目的的专程来访,而不是漫不经心地信步由之;又因杜甫初到成都,地理不熟,环境生疏,所以才下了这样一个“寻”字。这个寻字有着丰富的含义,它还有力地表现出杜甫对诸葛亮的强烈景仰和缅怀之情,并因人而及物,同时也表明丞相祠堂是诗人渴望已久、很想瞻仰的地方。后一句“锦官城外柏森森”自答。这是诗人望中所得的景象,写的是丞相祠堂的外景,点明祠堂的所在地,用来呼应前一句。“柏森森”三个字还渲染了一种安谧、肃穆的气氛。这两句直承“蜀相”的诗题,起得很得势,用的是记叙兼描述的笔墨。
第二联“映阶碧草自春色,隔柏黄鹂空好音”所描绘的这些景物,色彩鲜明,音韵浏亮,静动相衬,恬淡自然,无限美妙地表现出武侯祠内那春意盎然的景象。然而,自然界的春天来了,祖国中兴的希望却非常渺茫。想到这里,诗人不免又产生了一种哀愁惆怅的感觉,因此说是“自春色”、“空好音”。“自”和“空”互文,刻画出一种静态和静境。诗人将自己的主观情意渗进了客观景物之中,使景中生意,把自己内心的忧伤从景物描写中传达出来,反映出诗人忧国忧民的爱国精神。透过这种爱国思想的折射,诗人眼中的诸葛亮形象就更加光彩照人。
“三顾”,这里指诸葛亮在南阳隐居时,刘备三次登门拜访的事。诸葛亮《出师表》上说:“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频烦”,多次地烦劳。另一说见清代汪师韩的《诗学纂闻》,汪师韩认为“频烦”是唐代俗语,意思与“郑重”差不多。“天下计”,是指统一天下的谋略。具体地说,这里指诸葛亮所制定的以荆州、益州为基地,整饬内政,东联孙权,北拒曹操,而后统一天下的策略。“两朝”,指蜀先主刘备和后主刘禅两代。“开济”,“开”指帮助刘备开创基业;“济”是指辅佐刘禅匡济艰危。“济”,有完成的意思,也可以解释为守成、成了事业。“老臣心”,指诸葛亮尽忠蜀汉,不遗余力,死而后已的精神。
这颈联两句写得格外厚重,含义十分丰富,既生动地表达出诸葛武侯的雄才大略、报国苦衷和生平业绩,也生动地表现出他忠贞不渝、坚毅不拔的精神品格。同时还郑重地道出诗人所以景仰诸葛武侯的缘由。因为这一联是全首诗的重点和核心,所以诗人从开篇起便暗运斧斤,不断蓄势,一路盘旋,到此才着力点明,并用了浓重的笔墨。这也正合乎律诗中间二联“宜乎一浓一淡”的写作法则。这一联同时还是杜甫以议论入诗的范例。本来,以抒情为主是诗歌的显著特征,一般并不夹有议论。但是杜甫在这方面却打破了常规,而常以议论入诗,这不仅使他的诗歌内容有了特色,还体现了杜诗的一种技巧。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出师”句指的是诸葛亮为了伐魏,曾经六出祁山的事。蜀汉后主建兴十二年(234年),他统率大军,后出斜谷,占据了五丈原,与司马懿隔着渭水相持了一百多天。八月,病死在军中。“英雄”,这里泛指,包括诗人自己在内的追怀诸葛亮的有志之士。这尾联两句承接着五、六句,表现出诗人对诸葛亮献身精神的崇高景仰和对他事业未竟的痛惜心情。
这首诗分两部分,前四句凭吊丞相祠堂,从景物描写中感怀现实,透露出诗人忧国忧民之心;后四句咏叹丞相才德,从历史追忆中缅怀先贤,又蕴含着诗人对祖国命运的许多期盼与憧憬。全诗蕴藉深厚,寄托遥深,造成深沉悲凉的意境。概言之,这首七律话语奇简,但容量颇大,具有高度的概括力,短短五十六字,诉尽诸葛亮生平,将名垂千古的诸葛亮展现在读者面前。后代的爱国志士及普通读者一吟诵这首诗时,对诸葛亮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特别是一读到“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二句时,不禁黯然泪下。
在艺术表现上,设问自答,以实写虚,情景交融,叙议结合,结构起承转合、层次波澜,又有炼字琢句、音调和谐的语言魅力,使人一唱三叹,余味不绝。人称杜诗“沉郁顿挫”,《蜀相》就是典型代表。
本诗借游览古迹,表达了对诸葛亮雄才大略,忠心报国的赞颂,以及对他出师未捷而身先死的惋惜。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