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片,写妻子王弗的美貌。“寒玉细凝肤”,描绘王弗的体态。“寒玉”,突出她玉般容貌之清秀。“细”,刻画她皮肤的柔润。“凝肤”,细状她肌体之洁白。“清歌一曲《倒金壶》”,描叙王弗之歌声。“清歌”,衬托歌喉之美。“一曲”,言歌唱得极少,可就是能叫人倾倒。“《倒金壶》”渲染歌后的效应“如醉如痴”。“冶叶倡条遍相识”,比喻王弗的动人舞姿。“冶叶倡条”,突现她身段的婀娜多姿。“遍相识”,引起广泛的轰动效应,如同老友问的久别重逢,一见如故。将上述三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获取与“寒玉细凝肤”句照应的动人印象:王弗整个精神的美就在于“净如,豆蔻花梢二月初”。它既点明王弗年龄,也有“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含意。“二月初”,新嫩、旺盛、活泼,宛如“二月春风似剪刀”。对于词人的婚姻观来说,他冲破了“父母包办”下的“安心顺从”的世俗,成全了笔下她那“美丽”、“亲密”、“融洽”的妻子形象。
下片,写难忘新婚夜的欢乐生活。“年少即须臾”,意即珍惜少年时光。“年少”点明年龄,“须臾”点明青春易逝,突出了生命诚可贵的特点。 “芳时偷得醉功夫”,夫妻二人正处于情爱的“芳时”——黄金岁月,哪怕是喝酒时间也要抓住尽情欢乐,得闲“偷得醉工夫”,亲热,醉酒,行乐,词人突出了“芳时”宝贵的特点。“罗帐细垂银烛背”,描绘新婚之夜的邂逅情趣。“罗帐细垂”,为新婚夜的象征物,“银烛背”,表明不能露之于外的新婚隐私生活。邂逅是命运对情侣的巨大恩赐,是深恋的显示,无疑,词人在这里突出了性爱情爱以“互爱为前提”的特点。“欢娱,豁得平生俊气无”,照应开头,写新婚之夜那种纵情的总感受。情爱是人类最崇高的感情之一,新婚之夜尽情倾泻,会获得“欢娱”的美感,以致“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是“豁得”,拿出平生之精力,但不英雄志短,儿女情长的话,那么,这种男女结合无异于动物的自然邂逅了。纵观整个下片,由年少——芳时——罗帐细垂——豁得,形象地组缀了一幅年轻夫妻新婚夜的璀璨夺目的情爱世界长卷。
全词虽然是集句的形式,但从句子与句子的连缀、组合来看,仍然真实地反映了词人年少时的美满婚姻生活,赋予了新意,表明了词人对唐代诗词的融会贯通,信手拈来的娴熟功夫。
上片首句“阳羡姑苏已买田”,是说词人与叶温叟志趣相同,二人各自已在阳羡和姑苏买了田地,准备致仕定居,脱离尘世而去。“相逢谁信是前缘”,是承前句买田致仕之相同志趣,而说二人在杭州相逢真是前世即有的缘份。“莫教便唱水如天”,用语含蓄蕴藉,使典自然。“水如天”,是化用唐朝赵嘏《江楼感旧》诗之“月光如水水如天”句,意谓千万不要教人唱起感叹故人分离的诗歌。
下片把与友人难舍难分之情化为永不离别的幻想:“我作洞霄君作守,白头相对故依然。”词人对叶温叟说:“让我去担任洞霄宫提举的职务,由您来作杭州太守之官。这样,咱们二人就可以白头相对,故旧依然了。”这是从反面表达词人内心的对故友难以抑制的分离之情。末句“西湖知有几同年”,则感叹人生知己实在太少了,尤其是同龄人的知己则更加稀少。
这首词没有太多的修饰,不堆砌辞藻,充分表达出词人对温叟的深情厚谊,也感叹了时光相催,当时同年今已满头白发,并将此升华到人生哲理的高度,耐人寻味。
此诗共两章,每章首句,毛传以为“兴也”,季本《诗说解颐》以为“赋也”,严虞惇《读诗质疑》又以为“比也”;除此还有“兴而赋”、“比而赋”等不同说法。这两句是含有象征意义的起兴:诗人早晨面对初升的旭日,或晚间仰望刚起的新月,都似乎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那艳丽而热烈的朝阳,皎洁而恬静的月光,多么像他那位艳美而温柔的情人(妻子)啊。她对他的追求是那样大胆热切,又充满着柔情蜜意,竟不顾一切自荐枕席,男欢女悦。两章的二、三两句承接自然。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说得好:“诗起于经过在沉静中回味的情绪。”(转引自朱光潜《诗论》)此篇作者正是有感于朝阳、明月而沉浸在甜蜜的“回味”中,由此激起了难以压抑的爱的狂潮,竟脱口而出透露了他与她洞房中的隐私:不仅说出了情人(妻子)在他的卧室内,还情不自禁地描述了他们亲昵的情景——“履我即兮”、“履我发兮”。从中可以体会到他的叙述是带着颇为得意的幸福感的,读者能触摸到他那颗被爱情撩拨得激烈跳荡的心。正因为如此,所以十句诗中竟有六句有“我”字,自我矜喜之情溢于言表。此诗格调粗犷而不轻薄,俏皮而不油滑,体现了古代情歌质朴的本色。
此诗押韵有其特色,每章皆是一、三、四、五句押韵,并且都与“兮”字组成“富韵”,三句与四句又是重复的,音节舒缓而绵延,有着流连咏叹的情味。全诗八个“兮”字韵脚,《正韵》称为“联章韵”。
这篇文章通过作者少年在书房中读书的事情,告诉人们:一个人是很容易适应外物的,适应了外物,也就由不习惯变为习惯。而习惯养成之后,对外物是否合理,对外物的是非优劣,往往也就不加详察,不予追究了。这篇文章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于日常琐事中寄寓哲理,于平淡质朴中透出思想力度。
“俯而读,仰而思;思有弗得,辄起绕室以旋。”这一描述,就生动地勾勒了一个善于思考的读书人的形象。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不善于思考,就很难说学有所获,更谈不上什么有独到的见解。文章以“思”为经,贯穿始末。因“思”而“绕室以旋”,从“旋”而极其自然地引渡到主题的阐发。总之,这都是善于思考的结果。
书房里有一块洼地,愈来愈向外扩展。在这块地上踱来踱去,当然很不自在。可是时间久了,却习以为常了。等到填平这块洼地,却又感到“蹶然以惊,如土忽隆起者”,经过一段时间,这才恢复到正常的感觉。洼地踩惯了如履平地,一旦填平,反而感到不适应。这是什么缘故呢?作者深有感触地说:“习之中人甚矣哉!”这是一篇之警策,撮辞举要,统摄全文。习惯成自然,这是一个很朴素的真理。由此推论,如何培养良好的习惯,乃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文章最后的结论是:“故君子之学,贵乎慎始。”意即治学一开始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有了良好的习惯,就有了良好的开端。这一体会,不仅对育才树人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做好一切事情,都有着普遍的借鉴作用。
诗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为三层来写。首二句用“交交黄鸟,止于棘”起兴,以黄鸟的悲鸣兴起子车奄息被殉之事。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解释,“棘”之言“急”,是语音相谐的双关语,给此诗渲染出一种紧迫、悲哀、凄苦的氛围,为全诗的主旨定下了哀伤的基调。中间四句,点明要以子车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当权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从而表现秦人对奄息遭殉的无比悼惜。
诗的后六句为第三层,写秦人为奄息临穴送殉的悲惨惶恐的情状。“惴惴其栗”一语,就充分描写了秦人目睹活埋惨象的惶恐情景。这惨绝人寰的景象,灭绝人性的行为,使目睹者发出愤怒的呼号,质问苍天为什么要“歼我良人”。这是对当权者的谴责,也是对时代的质询。“如果可以赎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见,秦人对“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针虎,重章叠句,结构与首章一样,只是更改数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个奴隶之死却只字未提,则此诗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恶习,春秋时代各国都有,相沿成习,不以为非。《墨子·节葬》篇即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不过到了秦穆公的时代,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殉制度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暴行为,《黄鸟》一诗,就是一个证据。尽管此诗作者仅为“三良”遭遇大鸣不平,但仍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