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东风最无情,让那悦目的姹紫嫣红也暗淡失了本色,天色将晚,春的归处又在哪里呢?春光一去不回头,只留下满天飞絮。春天啊春天,你能否停下脚步为这失了颜色的房屋重新渲染上春色。
注释
浓絮:指柳絮。
黦:色败坏。
污迹。
五代韦庄《应天长》词:“想得此时情切,泪沾红袖黦。
”。
《国风·周南·关雎》这首短小的诗篇,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它是《诗经》的第一篇,而《诗经》是中国文学最古老的典籍。虽然从性质上判断,一些神话故事产生的年代应该还要早些,但作为书面记载,却是较迟的事情。所以差不多可以说,一翻开中国文学的历史,首先遇到的就是《关雎》。
通常认为是一首描写男女恋爱的情歌。此诗在艺术上巧妙地采用了“兴”的表现手法。首章以雎鸟相向合鸣,相依相恋,兴起淑女陪君子的联想。以下各章,又以采荇菜这一行为兴起主人公对女子疯狂地相思与追求。全诗语言优美,善于运用双声、叠韵和重叠词,增强了诗歌的音韵美和写人状物、拟声传情的生动性。
《关雎》的内容其实很单纯,是写一个“君子”对“淑女”的追求,写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十分清楚:“君子”在《诗经》的时代是对贵族的泛称,而且这位“君子”家备琴瑟钟鼓之乐,那是要有相当的地位的。以前常把这诗解释为“民间情歌”,恐怕不对头,它所描绘的应该是贵族阶层的生活。另外,说它是情爱诗当然不错,但恐怕也不是一般的爱情诗。这原来是一首婚礼上的歌曲,是男方家庭赞美新娘、祝颂婚姻美好的。《诗经·国风》中的很多歌谣,都是既具有一般的抒情意味、娱乐功能,又兼有礼仪上的实用性,只是有些诗原来派什么用处后人不清楚了,就仅当作普通的歌曲来看待。把《关雎》当作婚礼上的歌来看,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唱到“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也是喜气洋洋的,很合适的,
当然这首诗本身,还是以男子追求女子的情歌的形态出现的。之所以如此,大抵与在一般婚姻关系中男方是主动的一方有关。就是在现代,一个姑娘看上个小伙,也总要等他先开口,古人更是如此。娶个新娘回来,夸她是个美丽又贤淑的好姑娘,是君子的好配偶,说自己曾经想她想得害了相思病,必定很讨新娘的欢喜。然后在一片琴瑟钟鼓之乐中,彼此的感情相互靠近,美满的婚姻就从这里开了头。即使单从诗的情绪结构来说,从见关雎而思淑女,到结成琴瑟之好,中间一番周折也是必要的:得来不易的东西,才特别可贵,特别让人高兴。
这首诗可以被当作表现夫妇之德的典范,主要是由于有这些特点:
首先,它所写的爱情,一开始就有明确的婚姻目的,最终又归结于婚姻的美满,不是青年男女之间短暂的邂逅、一时的激情。这种明确指向婚姻、表示负责任的爱情,更为社会所赞同。
其次,它所写的男女双方,乃是“君子”和“淑女”,表明这是一种与美德相联系的结合。“君子”是兼有地位和德行双重意义的,而“窈窕淑女”,也是兼说体貌之美和德行之善。这里“君子”与“淑女”的结合,代表了一种婚姻理想。
再次,是诗歌所写恋爱行为的节制性。细读可以注意到,这诗虽是写男方对女方的追求,但丝毫没有涉及双方的直接接触。“淑女”固然没有什么动作表现出来,“君子”的相思,也只是独自在那里“辗转反侧”,什么攀墙折柳之类的事情,好像完全不曾想到,爱得很守规矩。这样一种恋爱,既有真实的颇为深厚的感情(这对情诗而言是很重要的),又表露得平和而有分寸,对于读者所产生的感动,也不致过于激烈。
以上种种特点,恐怕确实同此诗原来是贵族婚礼上的歌曲有关,那种场合,要求有一种与主人的身份地位相称的有节制的欢乐气氛。而孔子从中看到了一种具有广泛意义的中和之美,借以提倡他所尊奉的自我克制、重视道德修养的人生态度,《毛诗序》则把它推许为可以“风天下而正夫妇”的道德教材。这两者视角有些不同,但在根本上仍有一致之处。
古之儒者重视夫妇之德,有其很深的道理。
在第一层意义上说,家庭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在古代,这一基本单元的和谐稳定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意义至为重大。
在第二层意义上,所谓“夫妇之德”,实际兼指有关男女问题的一切方面。“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礼运》),孔子也知道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饮食之欲比较简单(当然首先要有饭吃),而男女之欲引起的情绪活动要复杂、活跃、强烈得多,它对生活规范、社会秩序的潜在危险也大得多,孔子也曾感叹:“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论语》)所以一切克制、一切修养,都首先要从男女之欲开始。这当然是必要的,但克制到什么程度为合适,却是复杂的问题,这里牵涉到社会物质生产水平、政治结构、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也牵涉到时代条件的变化。当一个社会试图对个人权利采取彻底否定态度时,在这方面首先会出现严厉禁制。相反,当一个社会处于变动时期、旧有道德规范遭到破坏时,也首先在这方面出现恣肆放流的情形。回到《关雎》,它所歌颂的,是一种感情克制、行为谨慎、以婚姻和谐为目标的爱情,所以儒者觉得这是很好的典范,是“正夫妇”并由此引导广泛的德行的教材。
由于《关雎》既承认男女之爱是自然而正常的感情,又要求对这种感情加以克制,使其符合于社会的美德,后世之人往往各取所需的一端,加以引申发挥,而反抗封建礼教的非人性压迫的人们,也常打着《关雎》的权威旗帜,来伸张满足个人情感的权利。所谓“诗无达诂”,于《关雎》则可见一斑。
勤政楼西的一株柳树,是唐玄宗开元年间(注:开元年间为713年-741年)所种,至822年(唐穆宗长庆二年)已在百龄上下,当时白居易已五十一岁。以垂暮之年对半朽之树,诗人自然会怆然动怀。东晋桓温北征途中,看到他昔日手种的柳树都已经有十围那么粗了,曾感慨地说:“木犹如此,人何以堪!”对树伤情,自古以来就是这样。难怪诗人要良久立马,凝望出神了。树“半朽”,人也“半朽”;人“多情”,而树在诗人眼中,也是物情同人情。宋代辛弃疾就曾写过“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贺新郎·甚矣吾衰矣》)这样情趣盎然的词句。白居易看到这株临风老柳就好像是出于同病相怜,为了牵挽他这位萍水相逢的老人,才摆弄它那多情的长条。
诗的开始两句,把读者带到了一个物我交融、物我合一的妙境。树就是诗人,诗人就是树,既可以说多情之人是半朽的,也可以说半朽之树是多情的。“半朽”和“多情”,归根到底都是诗人的自画像,“树”和“人”都是诗人自指。这两句情景交融,彼此补充,相互渗透。寥寥十字,韵味悠长。
如果说,前两句用优美的画笔,那么,后两句则是用纯粹的史笔,作为前两句的补笔,不仅补叙了柳树的年龄和诗人自己的岁数,更重要的是,把百年历史变迁、自然变化和人世沧桑隐含在内,这是诗人的大手笔。它像画上的题款出现在画卷的一端那样,使这样一幅充满感情而又具有纪念意义的生活小照,显得格外新颖别致。
杜鹃,在蜀也是常见的暮春而鸣。它又名杜宇、子规、鹈鴂,古人曾赋予它很多意义,蜀人更把它编成了一个哀凄动人的故事。(《成都记》:“望帝死,其魂化为鸟,名曰杜鹃。”)因此,这种鸟的啼鸣常引起人们的许多联想,住在蜀地的文士关于杜鹃的吟咏当然就更多,杜甫入蜀就有不少这样的作品。陆游在成都时的心情本来就不大好,再加上他“夜闻杜鹃”,自然会惊动敏感的心弦而思绪万千了。
上片描述杜鹃夜啼的情景。词人从景物写起:“茅檐人静,蓬窗灯暗,春晚连江风雨。”“茅檐”、“蓬窗”指其简陋的寓所。当然,陆游住所未必如此,这样写无非是形容客居的萧条,读者不必拘执。在这样的寓所里,“晻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坐在昏黄的灯下,他该是多么寂寥。同时作者想象出“连江风雨”、“萧萧暗雨打窗声”。其愁绪便跃然纸上。“林莺巢燕总无声,但月夜、常啼杜宇。”这时他听到了鹃啼,但又不直接写,而是先反衬一笔:莺燕无声使得鹃啼显得分外清晰、刺耳;莺燕在早春显得特别活跃,一到晚春便“燕懒莺残”、悄然无声了,对这“无声”的怨悱,就是对“有声”的厌烦。“总”字传达出了那种怨责、无奈的情味。接着再泛写一笔:“但月夜、常啼杜宇。”“月夜”自然不是这个风雨之夜,月夜的鹃啼是很凄楚的—— “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李白《蜀道难》)—— 何况是此时此境呢! “常啼”显出这刺激不是一天两天,这样写是为了加强此夜闻鹃的感受。
下片是写夜闻鹃鸣的环境,着重于气氛的渲染。杜鹃,又名杜宇,这种传说中古代蜀帝灵魂的鸟,常在夜间啼叫,其声凄厉悲凉,往往触发旅人思乡之情。杜鹃这种“悲鸟”,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啼鸣,更加使人感到愁苦不堪。接着下片就写愁苦情状及内心痛楚。
“催成清泪,惊残孤梦,又拣深枝飞去。”这杜鹃竟然可以在发出鸣叫,催成词人几行清泪,惊残他一枕孤梦之后,又拣深枝飞去。“孤梦”点明:客中无聊,寄之于梦,偏又被“惊残”。“催成清泪”,因啼声一声紧似一声,故曰“催”。就这样还不停息,“又拣深枝飞去”,继续它的哀鸣。“又”,表明作者对鹃夜啼的无可奈何。杜甫《子规》写道:“客愁那听此,故作傍人低!”—— 客中愁闷时那能听这啼声,可是那杜鹃却似故意追着人飞!这里写的也是这种情况。鹃啼除了在总体上给人一种悲凄之感、一种心理重负之外,还由于它的象征意义引起人们的种种联想。比如它在暮春啼鸣,使人觉得春天似乎是被它送走的,它的啼鸣常引起人们时序倏忽之感,如《离骚》“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同时,这种鸟的鸣声好似说“不如归去”,因此又常引起人们的羁愁。所以作者在下面写道:“故山犹自不堪听,况半世、飘然羁旅!”“故山”,故乡。“半世”,陆游至成都已是四十九岁,故说半世。这结尾的两句进一步表明处境,生发感慨,把他此时闻鹃内心深层的意念揭示出来了。在故乡听鹃当然引不起羁愁,之所以“不堪听”,就是因为打动了岁月如流、志业未遂的心绪,而此时作客他乡更增加了一重羁愁,这里的“犹自……况”就是表示这种递进。
纵观全词,作者先绘景,渲染气氛,再用对比托出杜鹃夜啼,接着写啼声引发的感受,最后通过联想,表达人生的感慨。可谓结构细密,层次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