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东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东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东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东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东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
这首诗是李煜为悼念幼子仲宣早夭而作。诗歌开头点明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特地渲染了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最后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全诗情感真挚,凄恻感人。
时值深秋,二十八岁的李煜几乎完全沉浸在丧子之痛中难以自拔同时丧妻之优也令他痛苦难耐。诗歌开头就点明“永念难消释,孤怀痛自嗟”,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雨深秋寂寞”是诗人特地渲染的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为“愁引病增加”做铺垫。为悼念早夭之子,哀吟至此,不禁让人为之泣下。茫茫的愁苦之海,李煜已经被淹没了,绝望之中,他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可惜的是宗教最终也没能挽救虔诚的李煜,他一生遭受所有苦痛时,包括最后殒命汴梁,“空王”都不在场。
本来在夫妻之间,痛失爱儿固然哀苦,如果可以相互地诉说,相互地抚慰,就能多少有所释放与缓解。然而妻子正在重病之中,李煜非但不可诉说,还得处处克制;这一重又一重的悲苦积郁在心,既是“永念难消释”的不能忘怀,又唯有“孤怀痛自嗟”而已,叫人如何承受?首联情感内涵十分沉重,后三联则顺此而下,一路述说。因为是“孤怀”,所以秋雨之中,分外寂寞;悲来无际,徒增病痛。因为是“孤怀”,风中的思念只能独自下咽,眼前的恍愧不过是泪水的幻想。这无人可以分担的哀伤,这无处可以诉说的悲痛,摧折肺腑,迷茫神智,绝望的诗人只能向虚妄中的佛陀去祈求救助:“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
马令《南唐书》卷三载录此诗时写道:“时昭惠病剧,后主恐重伤其意默坐饮泣,因为诗以写志,吟咏数四,左右为之泣下。”当李煜独坐垂泪,轻吟此诗以抒写悲伤之时,周边的侍从无不为他的悲哀所感染而落下泪来。
文章的宗旨是显下易见的,不是暴露“礼”的崩坏,下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人们:礼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曾参是以身护礼的典范。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以曾参为榜样,那是迂腐至极的。但抛开曾参所守“礼”的内容,他那种严于律己,知错必改的精神,也是令人感动的。“君子爱人以德,细人爱人以姑息”,将“德”的内容以新易旧,仍然是富有生命力的名言。
临终易箦,对于曾子来说,不过是其一生中最微乎其微的生活细节,下这个细节正是回光返照中一道耀眼的闪光。《礼记》的原创者,对于这个细节做了简洁下生动地描绘。虽用字不多,但侍疾的场景具体,人物的情态毕现。尤其是童子童言无忌,口无遮拦;曾参表态坚决,语重心长,都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曾子在病重之际还坚持要更换与自己身份和地位不符的床席,乃至在更换床席的过程中死去,表现了曾子恪守礼法的坚定信念,更体现儒家礼法至上的观念。这是一个极端的“克己服礼”的事例。
这首诗写的是非常浪漫而自由的爱情:良辰美景,邂逅丽人,一见钟情,便携手藏入芳林深处,恰如一对自由而欢乐的小鸟,一待关关相和,便双双比翼而飞。
率真的爱情,形诸牧歌的笔调,字字珠玉,如歌如画。诗分二章,重复叠咏。每章六句,两句一层,分写景、写人、抒情三个层次,而典型环境、典型人物与典型感情齐备,可谓出之无心而天然合作。
美好的环境和有着美丽眉目的姑娘,从小伙子的视角见出,楚楚有致,格外动人。“野有蔓草,零露漙兮”两句是兼赋的兴句,勾勒出一派春草青青、露水晶莹的良辰美景。春晨的郊野,春草葳蕤,枝叶蔓延,绿成一片;嫩绿的春草,缀满露珠,在初日的照耀下,明澈晶莹。在这清丽、幽静的春晨郊野,“有美一人,清扬婉兮”,意思是说,一位美丽的姑娘含情不语,飘然而至,那露水般晶莹的美目,秋波一转,顾盼流转,妩媚动人。这四句诗俨然是一幅春日丽人图,先写景,后写人,堪称是“诗中有画”(苏轼语),画中有人。而在修长的蔓草、晶莹的露珠与少女的形象之间,有着微妙的隐喻,能引发丰富的联想。“清扬婉兮”的点睛之笔,表现了姑娘惊人的美丽。小伙子见到这一切,爱悦之情怎能不喷涌而出。“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里,有对姑娘的惊叹,有对不期而遇的惊喜,更有对爱神突然降临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第一章与第二章之间的空白,可理解为姑娘小伙相对凝视之时,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静场;次章前五句的重叠复唱,可理解为小伙子心情略为平静后,向姑娘倾诉的爱慕之意和殷殷之情。然而,在这人性纯朴的时代,又值仲春欢会之时,无需絮絮长谈,更不必繁文缛节。“邂逅相遇,与子偕臧。”只要两情相愿,便结百年之好;毋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可永结同心。
德国美学家黑格尔说:“灵魂集中在眼睛里,灵魂不仅要通过眼睛去看事物,而且也要通过眼睛才被人看见”(《美学》第一卷)。其实,艺术描写的这一美学原则,二千多年前中国的民间诗人已心领神会,运用娴熟。从《卫风·硕人》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到《郑风·野有蔓草》的“清扬婉兮”“婉如清扬”,都是通过流盼婉美的眼睛,写姑娘的美丽。在短小的抒情篇章中,只有通过传神的“点睛”之笔,才可能写活人物;而在陌生男女邂逅相遇之时,四目注视,相对而望,也是最自然的表情。因而,这里的“点睛”之笔,可以说虽着力而极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