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首同调的词,描绘了两幅江南美景。全词以“闲梦”起,以秋意收,用凄寒冷寂的秋景抒发作者孤苦怀思的悲情,缀笔不多而气氛浓郁,未见雕琢而含蕴深远,描摹生动,笔笔见情,足见才力。
第一首写春景。
“闲梦远,南国正芳春。”概括写出广大的江南地区,正是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春之名“芳”,使人如见百媚千娇的花容,如闻馥郁的花香。
“船上管弦江面渌,满城飞絮辊轻尘。弦杀看花人!”词人从三方面具体描写了这“芳春”美景。首先是春风拂面、水波荡漾的春江。“船上管弦江面绿”的“江”,当是流经南京城的长江支流秦淮河。春满金陵,石城生辉,秦淮河上绿波荡漾,画船游舫,来往穿梭,船上丝竹相和,飞扬出舷的乐声飘荡于水波之上,动人心魄。这里,词人仅在一句之中,就把有形之物、无形之声和鲜明之色集合调配绘制成一幅水上音乐会的画图。句末的“绿”,乃是春天的颜色,是生命力的象征,它既写水色,亦状春色。它与“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字一样,一下就将生机勃勃的江南春色概括无余。其次,词人又把目光转向陆地,抓住春风杨柳、飞絮满城的典型景色,进一步写出江南春景之美。“满城飞絮滚轻尘”,是实景的形象描写,同时还是对春风的暗写。词人并未直接写春风,但从那一“飞”一“滚”之中,却已使人觉得扑面的春风是无所不在了。“轻尘”翻滚,除春风吹拂的自然因素外,更主要的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春色美好,人人皆欲观赏,游人多了,自然也就践起轻尘滚滚,故“滚轻尘”乃借物写人,说明游人之多。只有这样,才能与下面的描写自然地衔接起来。“弦杀看花人”:春是百花盛开之时,观赏众芳,确是赏心悦目的快事,所以,写春是很难不写花的;但词人却不直接写群花如何美丽动人,而只说把看花人“弦杀”了。一个“弦杀”,则百花之美,看花人兴致之高,人之多,场面之大,尽在其中。
第二首写秋色。
“闲梦远,南国正清秋。”词人笔下的江南正是秋高气爽的时节,其总的特色是一个“清”字。“清”,兼有清澈明朗和清爽凉快之意,它概括出秋天的景色和气候两方面的特点。正因为“清”,词人才能将这秋景(无论是近、中、远景)看个清清楚楚,也才能将这秋景生动地描绘出来。
“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在总括秋色之“清”后,接着,也是从三方面对之加以具体描写。首先是远景,词人从大处着墨,给“千里江山”敷上一层“寒色”,勾画出一幅江山秋晚图。所谓“寒色”,乃清冷之色。“寒”与“清”,其义是可以合二而一的。“寒色远”的“远”,既说明是远景,又是对千里江山皆寒色的一个模糊的数的量度,它还与“闲梦远”的“远”在内容上有内在的联系,即以在一片“寒色”掩映之下的“千里江山”之“远”,来说明“闲梦”之“远”。其次是中景。“芦花深处泊孤舟”,既是写自然景物,也是写人的活动。“舟”之谓“孤”,除从数量上指舟乃独木一叶外,也暗点出舟中人的孤独,使人想象出其身世之漂泊凄苦,心情的酸楚悲凉;如再看这“孤舟”乃泊于芦花深处,则其孤独、凄苦,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它在情调上与前面的“清”“寒”是完全一致的。“笛在月明楼”,是说秋月当空,银光如泻,高楼之上,笛声忽起,那悠扬的笛声,忽高忽低,时断时续,它说明吹笛人的心灵在颤动,听笛人的心潮在激荡。古代诗人,大都以笛声写离别之思,表哀怨之情,故向秀思旧,有感于邻人吹笛之发声嘹亮,叹而赋日:“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唐人亦有“吹笛秋山风月清,谁家巧作断声?……故园杨柳今摇落,何得愁中却尽生”(杜甫《吹笛》)之句。由此可见,词人在这里所表达的也是一种思念故国的眷恋难舍之情。不过,它不像前面那样是由“清…寒…孤”等字予以点出,而是隐含于笛声之中。我们只有明了了这一点,才算把握住了此句内容的实质。
总之,这两首词的写法是基本相同的,即都是先对景色的特点作总的概括,然后再从三个不同方面加以具体描写;所不同者,是它们的色调和情调,即前者色暖,后者色寒,前者欢快,后者凄清,由此造成的意境也有所不同。
第一首诗描绘登通潮阁所见情景,闲雅的笔触中隐然透出羁旅愁绪。首句“倦客愁闻归路遥”,开门见山地点明诗人的心境和处境。“倦”字令人想见诗人旅途颠沛、神情困顿之态;而“归路”之“遥”,则暗示出漂泊之远,一怀愁绪由此而起。“愁闻”二字下得平淡,却将思乡盼归的心曲表达得十分真切,不管诗人是有所问而“闻”,还是他人无意之言而诗人有心而“闻”,都使人意会到身处偏远之地的诗人内心的落寞、孤寂。他暗自期望:此处离故乡会近一点了吧?但是留心打听,方知归路依然遥远,这给他这个旅客增添了许多倦意和愁绪。
诗人怀着思乡的愁闷心情独自行走,突然眼前一亮:前面有一座飞檐四张的高阁,凌空而起,俯视着跨水长桥。“眼明飞阁俯长桥”点出“通潮阁”之题。“眼明”二字极其准确地写出诗人对突兀而起的通潮阁的主观感受,而且使诗歌的情调由低抑转为豁朗。两句之间的起落变化,显示了诗人开阖自如的大手笔,也表现了诗人对人生磨难所持的乐观态度。正像他在另一首诗中所说:“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六月二十日夜渡海》)把远贬海南视为难得的经历一样,在这里他也不肯让自己的精神就此委顿,而是竭力振作,将内心的愁苦化解开去。眼前这座凌空而起的通潮阁正是以其宏伟之势、阔大之景吸引了诗人的注意力。
诗歌很自然地由抒情转到写景:“贪看白鹭横秋浦,不觉青长没晚潮。”正因为“贪看”,全副身心被自然景色所吸引,故而不觉时光流逝。写得意气悠然闲适,大有与物同化之趣。有意思的是,诗人写白鹭,不用“飞”或“翔”,却着一“横”字,而这“横”字正是诗人匠心独运之所在。首先,“横”字带出一股雄健之势,如同一团浓墨重重地抹在画面上,其气势,其力度,是“飞”或“翔”所不具备的。其次,这一“横”字中,点染了诗人的主观情感,传达出诗人的神情意态:诗人凭栏远眺,“贪看”一队白鹭在秋浦上飞翔,视线久久地追随着白鹭移动,故而有“横”的感觉。若用“飞”或“翔”,则见不出诗人久眺的身影。更妙的是,白鹭“横”于秋浦之上,化动为静。这种“静态”完全是诗人的主观感受,它既与人们观察展现于开阔背景上的运动时所获得的感受一致,暗示出秋浦水天一色,空寥清旷;同时,也是诗人心境之“静”的外现。最后一句用一个“没”字写晚潮,虽然是动态,却也是无声无息,令人不觉其“动”。正是在这至宁至静的境界中,时光悄然消逝,晚潮悄然而退,只有一片青葱的树长映着最后一抹斜辉。而从诗人倚轩凝然不动的身影中,表现出深切的寂寞和一丝莫明的惆怅。
第二首诗着意抒发思乡盼归的心情。诗人从绍圣元年(1094年)被贬出京师,六七年间一直漂泊在惠州、海南等地,北归无期,鬓发染霜,此时悲从中来,发出“余生欲老海南村”的叹息,他说,看来只得在这天涯海角之地度过残生了。然而,这自悲自悯的情感却不能淹没诗人心中执着的期望,他内心深处依然盼望有朝一日遇赦北还,因此第二句写道:“帝遣巫阳招我魂。”诗人在这里巧妙地化用《楚辞·招魂》之意,借上帝以指朝廷,借招魂以指奉旨内迁。诗人就像一个漂泊无依的游魂,苦苦地盼望朝廷将他召还。无望已使人痛苦,而无望中的期望,更煎熬着诗人的心。这两句诗中翻腾着一种深沉炽热的情感,分外感人。
怀着强烈的思乡之情,诗人翘首北望,只见“杳杳天低鹘没处,青山一发是中原。”杳杳,形容极远。极目北眺,广漠的天空与苍莽原野相接,高飞远去的鹘鸟正消逝在天际;地平线上连绵起伏的青山犹如一丝纤发,那里,正是中原故乡。这两句以远渺之景抒写对故乡的怀念之情。“天低鹘没”,笔触洗炼,气韵清朗,极具情致。而“青山一发”,用头发丝来比喻天际的青山,更是新鲜别致。黄庭坚曾称赞苏轼的诗“气吞五湖三江”,而此句也显示了苏轼诗特有的磅礴气势。只不过它不是以恢弘之景表现出来,如“峨嵋翠扫空”,而是将壮观之景“化”小,运于股掌之间——“青山一发”。另一方面,“青山一发”又是实写之景。如此雄伟壮观的青山仅仅在地平线上露出一丝起伏的远影,可见青山之遥远,中原之遥远。而这正表明了诗人遐思的悠长。青山在天际时隐时现,宛如发丝若有若无,它牵动着诗人思乡的情愫,勾起诗人执着的期望。
这两首七绝抒写羁旅思乡的愁怀,但前一首以景写趣,韵调清雅悠闲,意趣隽永;而后一首以景写情,笔墨洒脱飘逸,情感炽热绵长。虽写悲伤之怀,却不流于颓唐委顿;画面疏朗,笔力雄放。前人称苏轼诗“清雄”,这两首诗即是。
这是一首应制的七言歌行,记述武后访问龙门之事。史载:武后游龙门,命群官赋诗,先成者赐以锦袍。左史东方虬诗成,拜赐坐未安;之问诗后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称善,乃就夺锦袍衣之。
此诗的几个词语需要解释。“黄道”是太阳的轨道,因此也就是帝王之道。“鼎”是王朝正统的象征。“瑶池”是周穆王与西王母欢宴的地方,这里暗示过度奢侈或纵欲的要求。
宋之问赞美武后的出游,用了许多较早的京城歌行的技巧,但他将夸张的描写诗句连接成近于叙述的形式,显得更加复杂。七世纪七十年代的京城诗人从京城赋中借来结构,以某种讽喻或否定的反应修饰他们对声色之美的赞扬。这种结尾在这里是不合适的,甚至是危险的。可是,诗人仍然需要以某种道德评论结束诗篇,所以宋之问在结尾赞美了武周政权的正统性及道德力量。
这首诗不时出现宫廷宴会诗的惯例。最先出现的两句七言诗(第五、六句)不对偶,但是随着诗人开始描写风景,各联诗就完美地相配了。诗人也未放弃宴会结束的长段描写,落日和淹留的快乐都写得与宴会诗一样得体。这种华美的描写风格一定曾经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当杜甫在安禄山叛乱后,回忆唐朝失去的繁盛时,常常哀伤地模仿这种宫廷描写风格。
在“绍兴和议”之前这场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深刻的政治斗争中,胡铨站在民族和人民的立场上,真理在握,义正辞严;但作为一个奏本,为了使赵构比较容易接受,又必须讲究斗争艺术。义正辞严和讲究策略的高度统一,构成了此文的基本特色。
这首先体现为以弹劾奸臣为线索,以反对和议为灵魂的总体构思。胡铨上书的根本目的是反对和议,因而鼓吹和议的秦桧之流理所当然地成为弹劾的对象。如果弹劾成功,反对和议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再者,主张和议的总后台是赵构,作者不便道明,就把矛头指向佞臣奸相,驳斥他们主张议和的谬论,揭露其险恶用心。这样,批判起来就可以痛快淋漓,无所顾忌,实际上起到指着和尚骂贼秃的效果,使赵构不便发作,也为赵构接受抗金派的意见准备了一个台阶。加上在弹劾奸臣时,不断暗讽明谏,时时提醒赵构不要听信奸臣误了国家大事。在开始弹劾王伦时,作者以刘豫为例,揭穿金国的狼子野心。奏本说:“商鉴不远,而伦又欲陛下效之。”并非陛下欲效之,而是伦欲陛下效之,陛下可不能上当,这是暗谏。接着,又以童子作比,三尺童子虽无知之至,仍不肯下拜仇敌,“而陛下忍为之耶”?这是婉谏。在批驳王伦谬论时,作者先指出,主和议的人都是这样“说啖陛下”,然而卒无一验,应该清醒了,“而陛下尚不觉悟”,即令敌决可和,尽如王伦所说,“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这已是明谏了。在弹劾秦桧时也是这样,“陛下有尧舜之资,桧不能致陛下如唐虞,而欲导陛下如石晋”。胡铨弹劾奸臣不忘进谏皇上,直言极谏而又注意分寸,始终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上。
在弹劾奸臣时,胡铨先弹劾王伦,后弹劾秦桧、孙近,而且在弹劾王伦时花了大量的篇幅,把批主和派的主要内容,都放在弹劾王伦这一部分。这也是服从于文章的总体构思的。王伦是一个狎邪小人,市井无赖,只是主和派的一名走卒而已,而且数犯法,有前科,臭名昭著。胡铨弹劾他,人人称快,赵构也容易接受。因而胡铨把要批主和派的话都放在这儿说,放纵笔墨,大加挞伐,厉言正色,毫不留情,“不斩王伦,国之存亡未可知也”。但是,胡铨弹劾的主要对象是秦桧,这也是显而易见的。秦桧是当朝宰相,是赵构的心腹,胡铨需要讲究一些策略。他在弹劾王伦时,开头就说“顷缘宰相无识”,“无识”二字看起来责之不重,实际上已把王伦的罪过,一古脑都转到秦桧名下。弹劾王伦结束后,又写道:“虽然,伦不足道也,秦桧以心腹大臣而亦为之。”看似一个过渡句,但在全文分量很重。说王伦不值一提,言下之意,秦桧才是真正的元凶。一个“虽然”,就把秦桧垫上去了。心腹大臣本应忠贞不二,“而亦为之”,一个“而”,一个“亦”,把秦桧从心腹大臣的地位推到王伦的行列之中,又从王伦那儿提出来,属于更不能容忍之列。王伦已立斩犹迟,秦桧就更不在话下了。
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是原则性与策略性统一的一个表现。秦桧位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势显赫,孙近、王伦也是宠臣,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要弹劾他们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策略的。作者弹劾王伦列举骗官、卖国、欺君之罪,并提出王伦典型的卖国言论加以批判;弹劾秦桧则先指出他是王伦的后台,随后引出曾开与秦桧之争为证。曾开针对秦桧向金人求和,对秦桧说:“公当强兵富国,尊主庇民,奈何自卑辱至此!”又引用一些古语责备他,秦桧大怒说:“侍郎知故事,我独不知!”依然我行我素。文章直接征引了秦桧原话。从字面看,是要证明秦桧坚持错误,一意孤行,实际上是抓住了秦桧卖国的又一个证据。作者弹劾孙近,主要抓住他处处附和秦桧,同时引出自己与孙近的一段应答为证,论证他完全是取悦上级,空占官位。王伦的卖国言论,秦桧对曾开的责斥,孙近敷衍作者的答辞,这些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都是奸臣卖国、误国的铁证。作者以此为据弹劾他们,理直气壮,不容辩驳。文章反复论述不能与金和议,用亡国之仇不可忘、祖宗天下不可让的基本道理,劝赵构不要轻信奸臣妄说。从敌人无厌之求的本质和变诈百出的伎俩,从刘豫降敌而父子为虏的可悲下场,推论与金和议决没有好的结果。从国势、人心、士气、最近战事胜负的形势,推论对金用兵未必为金所败。前提正确,推论科学,具有不可置疑的逻辑力量。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一一都为胡铨所言中。绍兴九年,秦桧接受和议,但金言而无信,仅一年时间,又大举南下。岳家军在人民的支持下,节节胜利,打出了一派大好形势,如果岳飞不被害死,金兵决不能轻易得手。
原则性和策略性的统一,还体现在语言上,特别是排比句和反问句的运用上。全文大量运用排比句,并且经常间用表示决断的感叹句,气势磅礴,一往无前,节调铿锵,咄咄逼人,表现了作者一身正气,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英勇气概。驳斥王伦谬论一段,义正辞严,表现得尤其突出。文中反问句使用频率也很高。反问句多少带有测度的语气、商量的口吻,却又决不可作否定的解释。如“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为之耶?”“自变故以来,主和议者,谁不以此说啖陛下哉?”“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倘不得已而遂至于用兵,则我岂遽出虏人下哉?”几个发问都给赵构留下了认真思考的余地,引导赵构自己作出正确的决策。这就既坚持了原则立场,又考虑到斗争的策略。
胡铨说:“凡文皆生于不得已。”(《灞陵文集序》)《戊午上高宗封事》正是一个富有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的有识之士,在国家和民族生死危亡的关头,不得已拍案而起所作的战斗檄文,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人民的呼声,尽管没有被赵构采纳,但是它鼓舞了抗金军民的斗志,使“勇者服,怯者奋”(周必大《胡忠简公神道碑》),打击了投降派的气焰,“当日奸谀皆胆落”(王庭珪《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