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词用赋的铺张扬厉之笔法极力铺叙京城清明时节的节序风光,粉饰出一片虚假的太平繁荣景象。词分上、中、下三片,上片写宫苑中的春景,由内及外;中片写郊外之游,具体描写莺歌燕舞、各色人物游冶欢乐的情形;下片写贵族宅院中的喜庆景象。
上片写春到京城,将优美的春景,归结为“朝野多欢”、“箫鼓”盈衢的“太平气象”。“见梨花初带夜月,海棠半含朝雨。”首二句写景,收入了梨花、海棠、夜月、朝雨这一系列意象,色彩清丽,并未沾染上多少宫廷的富贵气息。“内苑春”四句写春意由皇宫内苑延向民间,渲染出一片春意融融的景象。“东风静”四句,描写东风拂柳的春日景象和皇宫楼阙的巍峨,烘托出帝王之家的祥和与高贵。东风和煦闲静,细柳静静地垂拂着金黄色的柳丝,远远望去,皇宫楼阙金碧辉煌,朦朦缥缈,却非烟非雾。“好时代”四句全是颂扬之词,粉饰出一片虚假的太平景象。
中片写市井之繁华热闹。流莺宛转,燕子去来,近水台榭映秋千,成双游女戏斗草。卖场携酒,踏青祭扫,游人往返不绝,犹有留情于“夭桃朱户”人家者。仍归结为贵族子弟纵马豪饮的游冶逸兴。“乍莺儿百啭断续,燕子飞来飞去。”这二句写莺歌燕舞,既是对景物的描绘,也象征着太平盛世的祥和安宁。“近绿水”四句描写了荡秋千和斗百草两种游戏场面,姑娘们的嬉耍在无形之中为春天增添了不少美色。“饧香更”四句描写了踏青路上的热闹景象,暗示了这也正是青年男女们恋爱的季节。“向晚骤、宝马雕鞍,醉襟惹、乱花飞絮。”中片歇拍二句描写了富贵子弟的狂饮醉归,暗衬出一派醉生梦死的承平景象。
下片借寒食清明习俗禁火,宫中以蜡烛分赐近臣,及弛禁开门,住宣休务等事,写皇上降恩,与百僚同乐,以此颂圣。“正轻寒轻暖漏永,半阴半晴云暮。”这二句交待了天气和节候特征,暗示天下风调雨顺,人心舒畅。“禁火天”描写了民间“试新妆”的喜气,呈现出一派万象更新的可喜气象。“清明看”四句,描写了宫廷传蜡烛“燃薪火”的盛况,进一步渲染了万象更新的盛世气象。“敛兵卫”四句描写了节日里皇宫朝廷的安宁气象,“敛兵卫”而洞开宫廷大门,具体印证了前面的“太平”;“又还休务”则是对“朝野多欢”的一个总的收束。全词也在这样一片太平祥和的氛围中戛然而止。
统观全篇,是一种竭力罗列铺陈的赋体写法。比之于出自真情实感的抒情词作来,其文与价值或要逊色得多,但就当时文学现象中不可缺少的一种诗词体式“应制体”来看,也还是写得比较成功的,故得到一些评词者的赞许。全词铺叙勾勒,脉络清晰,层次分明,处处照应;语言雅洁富丽,修饰精工自然,既具音律美,又具意境美。
这篇文章作者先写关中风土人情、名胜古迹,向往之情溢于言表。接着写弱冠之时,无暇欣赏关中之美,长大后想象与友人结庐南山,闭门读书,伸眉高谈,脱屣世事;如今友人归秦,而自己未能同行,遗憾之情,跃然纸上。最后作者对追名逐利的世俗之人进行了讽刺,表达来春与友人相聚秦中的美好愿望。文章质朴恬淡,潇洒自然。
文章开篇落笔,便直写秦中风土民情之美,并以“天下莫与为比”的赞语和“有四方之志者,多乐居焉”的事实加以突现。接着是作者回忆秦中往事。随着阅历增多,元好问由“沉涵酒间,知有游观之美而不暇”,以至于每闻谈及秦中风物“则喜色津津然动于颜间”。然后引出送别之人,言昔日常相约在终南山“寻一牛田,营五亩之宅”,“脱屣世事”,过游山访古的自在日子。只可惜“家在嵩前”,终难如愿,不禁为“二三君之便于归”慨叹不已。若是一般送别文字,到此当可收煞。然而作者笔锋陡转,另起一端,锐意讽刺那些沽名钓誉、迫名逐利的仕途小人,表达自己对朴素、恬淡的田园生活的神往。显然,作者巧妙地以送别为名写秦中之美,其最后归向是表白自己洁身自好、愤世嫉俗之心,故冲淡了离情,而由归去之乐占据上风。
文章以浓墨重彩极写山川之胜,人情之美,且皆从大处着手,虚处落笔。如介绍秦中奇观天下为尊,一概粗略勾勒,在整体上给人大致印象。虽提及周汉都邑、蓝田、鄂、杜,却又似蜻蜓点水,不作深入细致描写,仅以作者对秦中由来已久的切身体会来着意渲染,字里行间真情洋溢。同时,写秦中诸人,以“二三君多秦人,与余游,道相合而意相得也”一笔带过,然后补叙闲居南山的旧约。“二三”乃虚数,实为几人不得而知,其余就更是无可奉告了。虚写秦中秀色,易激发读者好奇心,探寻关中究竟美在何处,于是就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引人神往;“二三君”不明其人,可作“质直尚义”的关中人物代表。作者与之志同道合,反衬出秦中人情之醇美古朴,民风的慷慨耿介。作者此笔,虚实相映,于空灵中见深意。同时,人情美与自然美的融合,使读者从整体上把握秦中之美。而这种浑然一体的美,又恰好与后文作者所竭力鞭挞的“众人所必争”、“造物者之所甚靳”的“美食大官、高赀华屋”相比较,关中自成了净土和归宿。
缘情而化,跌宕成韵,显示了文章的语言风格。“关中风土完厚,人质直而尚义,风声习气,歌谣慷慨,且有秦汉之旧。至于山川之胜,游观之富,天下莫与为比。”皆四六句相间,整饬精巧而又流转活脱,胸中情致随之直泻而出;抒写“二十许时”、“长大来”对关中的不同感受,则又笔法酣畅悠忽、疾徐有致,“津津然”喜气溢于言表;提及闲居之乐,则不乏桃源之风,至于澹泊清纯,语言也近乎典雅,往往使人想起终南山、“五亩之宅”(《孟子·梁惠王下》)、“伸眉”高谈(司马迁《报任安书》)等掌故;指斥世俗污浊,歌咏“方之外者”(《庄子·大宗师》引孔子语),顿然浩气充溢。文风沉稳而峭拔,句式不求工巧,唯在气魄。篇末以呼告式语句“行矣诸君,明年春风,待我于辋川之上矣”结束,又与前之“清秋扬鞭,先我就道,矫首西望,长吁青云”一气贯通,文人才子潇洒飘逸、倜傥风流之态,呼之欲出。
鬓发已白的夫妇,活泼天真的孩子;似雪的梨花,朦胧的柳树;还有荆门上的犬吠,茅茨上的燕语,一幅天然的没有任何雕饰的美丽画卷:人与人和谐,物与物相融,各安其位,自然和谐。更有意思的是那桑柘树上荡着秋千的孩子,梳着发髻,插着花枝,闲适、快乐,却被我这路人吸引,她好奇的顾盼,眸子里的疑问,只因我在摇头晃脑地吟诗。江山一片秀,温暖在心头。这是作者眼中的美,不仅美在景,更是美在一片和谐的人间之情。作者用清丽的笔法、温和的色彩,表现出曲中人陶然忘机的情怀和一片生机盎然的农家生活情趣。
这支曲子所写景象喜人,表现出作者对农民怀有深厚的感情和浓烈的平民意识。此曲抒写作者于清明前的寒食节在新野道中看到的农村初春景象。开头三句是写农村的自然风光。接着是写农村老年人的悠闲生活。“桑拓”两句是写农村孩子们的快乐生活。最后三句是写作者看到这些迷人的景象后,感到无比的喜悦,情不自禁地“转眄移时”,在马上不住吟诗称颂。
该词是宋代词人叶梦得所作的一首咏怀词,先用“新月”与“暗水”对比,用“疏星”与“流萤”对比,描写了眼前所见所闻的自然现象,构思极为巧妙。
坐在凤凰亭里,四周一片寂静。仰视天空,见一弯新月慢慢升起,正高挂树梢;侧耳细听,即将干涸的弯曲的池塘,还有涓涓的流水声在暗中发出枯竭前的悲鸣。再纵目四望:稀疏的明星不时从画檐前落下;却有几点流萤在暗处闪闪发光,自由自在地随意到处飘动。这是常见的自然现象,由于是“常见”,便很少有人注意它,更没有人把它集中起来描绘、观察、思考。“新月”是在成长、向上的,不会变成弯曲的“枯沼”,“疏星”是大而明、高而洁的,可是它落下的时候,它的亮光还不如暗处闪闪发光的萤火虫。这是常见的自然现象,却饱含着人生哲理。
“归意已无多,故作连环绕。”叶梦得祖籍苏州晚年闲居吴兴,据《湖州府志》载:“叶元辅居乌程,至梦得已四世。”乌程,即吴兴也。叶梦得居吴兴已“四世”,当然是第二故乡,他的“归意无多”这是原因之一。其二,眼前景色给他以启示:“新月”与“枯沼”,“疏星”与“流萤”都相去无多;从中悟得的道理谱就新声去问他的知音“采菱”人,可是水天空阔、烟波浩渺,却又是无处可寻了。
这首词寓理于物,寓理于情,艺术技巧是很高明的。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