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庞葱要陪太子到邯郸去做人质,庞葱对魏王说:“现在,如果有一个人说市集上有老虎,大王相信吗?”魏王说:“不相信。”庞葱说:“如果两个人说市集上有虎,大王相信吗呢?”魏王说:“那我就要疑惑了。”庞葱又说:“如果三个人说市集上有虎,大王相信吗?”魏王说:“我会相信。”庞葱说:“大街上不会有老虎那是很清楚的,但是三个人说有老虎,就像真有老虎了。如今邯郸离大梁,比我们到街市远得多,而毁谤我的人超过了三个。希望您能明察秋毫。”魏王说:“我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庞葱告辞而去,而毁谤他的话很快传到魏王那里。后来太子结束了人质的生活,庞葱回国后,魏王果然没有再召见他。
注释
庞葱:魏国大臣。
质:人质,这里用作动词,指作人质。
谓将人作为抵押品,这是战国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外交惯例。
邯郸:赵国的都城,在今河北省邯郸县西南十里。
市:集市。
之:代词,这里指“市有虎”这件事。
信:相信。
夫:语气词,用于句首,表示下文要发表议论,现代汉语没有与此相应的词语。
明:明白,清楚。
然:可是。
去:距离。
议臣者:议论我的人。
议:议论。
这里是非议,说人坏话。
臣:庞葱(恭)自称。
者:……的人。
愿:希望。
察:观察,仔细看,明察。
得:能够(得到)。
见:拜见、谒见。
这里指召见。
对人对事不能以为多数人说的就可以轻信,而要多方进行考察、思考,并以事实为依据作出正确的判断。这种现象在实际生活中很普遍,不加辨识,轻信谎言,就会让人犯错误。
战国时代,互相攻伐,为了使大家真正能遵守信约,国与国之间通常都将太子交给对方作为人质。"战国策":"魏策"有这样一段记载:
魏国大臣庞恭,将要陪魏太子到赵国去作人质,临行前对魏王说:"现在有一个人来说街市上出现了老虎,大王相信吗?"
魏王道:"我不相信。"
庞恭说:"如果有第二个人说街市上出现了老虎,大王相信吗?"
魏王道:"我开始质疑。"
庞恭又说:"如果有第三个人说街市上出现了老虎,大王相信吗?"
魏王道:"我当然会相信。"
庞恭就说:"街市上不会有老虎,这是很明显的事,可是经过三个人一说,好像真的有了老虎了。现在赵国国都邯郸离魏国国都大梁,比这里的街市远了许多,议论我的人又不止三个。希望大王明察才好。"
魏王道:"一切我自己知道。"
太子结束了做人质,庞恭再也没有见到魏王。
街市是人口集中的地方,当然不会有老虎。说街市上有虎,显然是造谣、欺骗,但许多人这样说了,如果不是从事物真相上看问题,也往往会信以为真的。
这故事本来是讽刺魏惠王无知的,但后世人引申这故事成为"三人成虎"这句成语,乃是借来比喻有时谣言可以掩盖真相的意思。例如:判断一件事情的真伪,必须经过细心考察和思考,不能道听途说。否则"三人成虎",有时会误把谣言当成真实的。
诗作前部分叙写古人事迹,以之为衬托表明自己坚决辞职隐居的意志与行为。诗作后部分写自己返家行程中的景象及感想。诗中抒发了去官还家、获得解脱的愉悦心情。诗中写景不多,却极为清丽动人。
一至十句自述隐居丘园之志。
先对几位古人加以评价:西汉的彭宣、薛广德、贡禹虽有高名,但只能说是优于贪婪奔竞之徒,还说不上是懂得养生缮性。彭宣和薛广德,班固《汉书》对他们评价颇高,称其“近于知耻”(《汉书·叙传》);谢灵运却说他们“裁知耻”而已,并不十分推崇。贡禹曾为河南县令,因受上司责备,便辞官而去。后又出仕,元帝时为光禄大夫,以年迈求退,为皇帝所挽留,进为御史大夫。诗人认为他并未能遗弃荣华富贵。评论古人只是陪衬,目的是表明自己的志向不仅是不贪竞而已,而且要做到“达生”。《庄子》有《达生》篇,说“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认为人之性分有定,不可勉强致力于性分之外的事。
篇中又说欲存生养性,莫如弃世而无所牵累。诗人正以此种思想作为隐退的精神支柱。其具体的打算,则是“庐园当栖岩,卑位代躬耕”。《山居赋》云:“古巢居穴处曰岩栖,传说古代隐士也有过此种原始生活者。但诗人毕竟做不到这样,故有所变通,以田园当作岩栖。他也不能真的耕稼自给,故欲学习古代一些达士的做法,安于卑位,以薄俸为生生之资。他说自己拙于仕宦,讷于言辞,故欲选择这样的生活道路,不过以往行迹尚未能与此种生活理想相一致。这可说是诗人对往昔生活的一个总结。
十一至二十句写去职。
先举周任、司马相如、尚子、邴生以自比。诗人说自己在种种方面都类似于上举那些淡泊明志的古人。自晋安帝义熙元年(405年)至景平元年(423年),实得十八年,说“二十载”是约略言之。二十年来做违心的事,心情是悒郁的;而今终于摆脱了送往迎来等等俗务,其快意可知。
二十一句至三十二句写初去郡途中的所见所感。
“理棹”以下四句写其水陆行程。为早日还家,乃疾速行舟。遄、鹜二字表现出心情之急迫。“理棹”二句已兼写水陆,“溯溪”二句又写水涉山行,但不觉累赘,因读者可由此充分想象其行进的画面,感受到行程的漫长辛苦。“野旷”二句是写景名句,景中其实有情。清旷无际的风景正与诗人心境相应。久被絷牵,一朝脱去,自感到无限的开朗、轻快,故触目皆成佳趣。
“憩石”二句写山林小憩情景,暗用《楚辞》典故:《九歌·山鬼》:“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又《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熟悉典故的读者可于言外获得一种清幽芳洁之感。“理棹”四句写疾速前行,途程漫漫,“野旷”四句写赏玩风物,途中小憩,形成情绪和内在节奏的对比;而其心情之急迫与愉悦,都得到了表现。由愉悦的心情、悠然的意绪,进而引发出一番情理相融的议论:高尚之志战胜了富贵之欲,胸襟旷然,则臞者可肥;以止水为鉴,则流荡不返者将归于宁静清明。(二句用《韩非子·喻老》和《庄子·德充符》典故)心灵获得了自由宁静,则即使处于纷乱奔竞之世,也等于是归真返璞,回到了伏羲、唐尧时代,可以无拘无束、怡然自得了。传说尧时百姓无事,有老者击壤而歌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诗人用此典故,似有“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束为人靰”(韩愈《山石》)之慨,且使人隐约感到他与当权者关系之不和谐。
谢灵运去郡之志是坚定的。当时其堂弟谢晦等人都写信劝他不要离职,他执意不从。不过他并非一贯恬退之人。《宋书》本传说他“自谓才能宜参权要,既不见知,常怀愤愤”。其出为永嘉太守,正是与当权者矛盾的结果。他之去郡,乃是一种不合作态度的表现。明乎此,对于此诗的理解便可更深入一层了。
这首闺情词写闺中女子的惜春之情。词人通过春光中的各种景物描写,表达了一位妙龄女子的惜春之情。这是一个常见主题。在美人惜春的背后,谁又能说这不是表达对光阴、青春的眷恋呢?“池水凝新碧,栏花驻老红”二句,写的是暮春的景色。新雨之后,池水凝碧,花栏内,残红萎顿在枝头。春天已失去了往日的活力。这二句不仅写出阑珊的春意,也传出了人情的不堪和沉抑。下面带出了惜春人,“有人独立画桥东,手把一枝杨人系春风。”场景从庭院转移到“画桥东”,似乎这女子也禁受不住那小天地的沉闷,走到这“大天地”里来捕捉春光。用杨人来“系春风”很有情趣。杨人与春天关系最为密切。在春风中,是它第一个睁开娇眼;在春天离开时,它又以绵绵的飞絮相送。选择杨人来留春,可以想见这女子有多少柔情。“手把一枝杨人系春风”,这行动是天真可爱的,然而又是十分美丽的,春风中“十五女儿腰”的柔人和“独立画桥东”的女子相互映衬,令人陶醉。起二句透出的沉沉春恨,现在已化解了许多。
现在我们所玩味的春愁已注入了不少甜蜜的味道。女主人公的惜春表现在痴情的留春举动上。但春天毕竟是要情然离去的。“鹊绊游丝坠,蜂拈落蕊空。”鹊绊游丝是无意的,蜂拈落蕊是有意的。春天不管人和物的有情与无意,它走了,留下一片空无走了。“秋千庭院小帘栊,多少闲愁闲绪雨声中。”又一次转换回到庭院,天气也由晴和转入风雨。这是一种心情的转换。在从庭院回到小窗之下,女子又要品尝充满愁绪的风雨之声了。雨中秋千富于含蕴,那“秋千”里包含着春光下的几多红情绿意!“秋千”正给读者的联想指示了一个方向,到底还有哪些“闲情闲绪”,读者自可再发挥。“多少闲情闲绪雨声中”,那淅淅沥沥、不绝如缕的雨声正表达了她飘忽不定,玩味不尽的春愁。词以听雨结束,饶有余味。
上片描写梦境,刻画了在梦里与伊人相会,和她那娇嗔佯笑的动人形象。首句以“客夜怎生过”提问和起,第二句以后便具体描述征人怎生度过孤眠之夜。客夜无聊,他一早便进入梦乡。在梦中,他回到家里,和妻子窗下联诗。鸾笺分韵,红袖添香,闺房之乐,甚于画眉。他还见到,妻子对他“薄嗔佯笑”,怨他归来太晚,以为他只一心一意勤于王事,忘记她独守空房。这上片的几句,把少年夫妻久别重聚的神态,写得跃然欲活。
下片说好梦不长,来去匆匆,所望这欢会能到“晓钟敲破”之时,却忽而梦断,令人不胜怅惘。然而,那一晚回家,相聚的时间很短,天亮时又得匆匆离别。于是这一对会少离多的人,尽量俄延,打算等到“晓钟敲破”,没法再拖延下去时才肯分手。到最后,分手时间真的到了,夫妻俩紧紧偎依在一起,情意缠绵,难分难舍,谁知道,那时灯花一闪,随即熄灭,他们也掉进了黑暗的深潭里。下片这几句,感情真切,词人只约略点染了夫妻不肯分离的情景,便表现出他们夫妻之间感情的深厚。词最后一句, “却对着琉璃火”写得最为精彩。就在灯花一闪的刹那间,征人醒了。原来,在词人眼前的灯,并不是那盏照着夫妻俩在依窗吟和的灯,而是借宿于萧寺里的“琉璃火”。重聚的欢乐,离别的依恋,这一切,原来都是一场春梦。值得注意的是,琉璃佛火,在寂寞的殿堂里闪烁,分外使入感到虚无空幻。午夜梦回,征人对着它回昧着梦里的悲欢离合,此中滋味,真不足为外人道。词中结尾处以空对着孤灯之景戛然而止,扑朔迷离,耐人寻味。
这首词,从梦中重逢写到梦中再别。梦里重逢固然喜出望外,梦中分手,也还掺和着柔情蜜意。然而,作者酣畅地描写客夜梦境的缠绵,却在于表现自己在萧寺的荒凉,表现对妻子的无限思念。梦境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使其凄苦之情具有特殊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