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尽管专门吟咏少年的诗数量不及模山范水、状物言志之作,但这类诗大都写得富有诗味,颇具特色。李白的《少年行二首》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第一首用五古的形式,迹近咏史,实是抒情,写一个少年的信念和追求。诗开头运用荆轲的典故,表现少年对荆轲事迹的向往和憧憬。对英雄人物的追慕,是青少年们所共有的心理特征。整首诗从易水饯饮落笔,但不脱不粘,若即若离,从对荆轲的身世感慨跳跃到对自己的身世感慨,把由荆轲身上所焕发出来的豪情壮志,注入到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凝结成一种激扬奋发的豪情与坚定的人生信念:“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接着写鲁句践。鲁句践是战国时代的人,和当时的荆轲在邯郸下棋赌博,最后却互相争吵起来。这里仍然以荆轲的故事抒情达意,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少年的心理特征。
第二首用七绝的形式,描摹刻画,情态毕露。三言两语就勾画出一个任气逞能的豪侠少年形象。“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说明他的家世豪贵,生活豪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显示其豪放、倜傥、爽朗、率真,展示其无限的青春活力。在春风得意之际,这些五陵侠少驰骋着骏马,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出入于花海酒肆,无拘无束,在欢歌笑语中忘怀了一切,不知什么叫时光与金钱,不知什么是愁苦与忧思。这里没有明显的是非褒贬,也没有暗示出什么微言大义。这些青少年,是幸福的。从这些青少年的身上,似乎可以让人感受到盛唐的国威给这些时代的幸运儿带来的狂欢与激情,似乎也可以感受到诗人在其中倾注的人生理想。
李白的《少年行二首》,刻划的是豪爽倜傥的少年形象,因而,诗中写少年紧扣其个性特点下笔。敲打着乐器喝着酒,背着宝剑唱着歌,骑着白马踏着落花,风流豪爽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从中,读者不难窥见任气逞能的少年李白的影子。这是李白对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回忆,也只有李白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全诗语言豪迈俊爽,寓刚于柔,刚柔并济,浑然天成。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意境赏析
在古典诗歌中,思亲怀友是常见的题材,这类作品要力避平庸,不落俗套,单凭作者生活体验是不够的,还必须在表现手法上匠心独运。杜甫正是在对这类常见题材的处理中,显出了他的大家本色。
这首诗首联即突兀不平。题目是“月夜”,作者却不从月夜写起,而是首先描绘了一幅边塞秋天的图景:“戍鼓断人行,边秋一雁声。”路断行人,写出所见;戍鼓雁声,写出所闻。耳目所及皆是一片凄凉景象。沉重单调的更鼓和天边孤雁的叫声不仅没有带来一丝活气,反而使本来就荒凉不堪的边塞显得更加冷落沉寂。“断人行”点明社会环境,说明战事仍然频繁、激烈,道路为之阻隔。两句诗渲染了浓重悲凉的气氛,这就是“月夜”的背景。
颔联点题。“露从今夜白”,既写景,也点明时令。那是在白露节的夜晚,清露盈盈,令人顿生寒意。“月是故乡明”,也是写景,却与上句略有不同。作者所写的不完全是客观实景,而是融入了自己的主观感情。明明是普天之下共一轮明月,本无差别,偏要说故乡的月亮最明;明明是作者自己的心理幻觉,偏要说得那么肯定,不容质疑。然而,这种以幻作真的手法却并不使人觉得于情理不合,这是因为它极深刻地表现了作者微妙的心理,突出了对故乡的感怀。这两句在炼句上也很见功力,它要说的不过是“今夜露白”,“故乡月明”,只是将词序这么一换,语气便分外矫健有力。所以王得臣说:“子美善于用事及常语,多离析或倒句,则语健而体峻,意亦深稳。”(《麈史》)读者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杜甫化平凡为神奇的本领。
以上四句信手挥写,若不经意,看似与忆弟无关,其实不然。不仅望月怀乡写出“忆”,就是闻戍鼓,听雁声,见寒露,也无不使作者感物伤怀,引起思念之情。所以是字字忆弟,句句有情。
诗由望月转入抒情,过渡十分自然。月光常会引人遐想,更容易勾起思乡之念。诗人今遭逢离乱,又在这清冷的月夜,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在他的绵绵愁思中夹杂着生离死别的焦虑不安,语气也分外沉痛。“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上句说弟兄离散,天各一方;下句说家已不存,生死难卜,写得伤心折肠,感人至深。这两句诗也概括了安史之乱中人民饱经忧患丧乱的普遍遭遇。
尾联紧承五、六两句进一步抒发内心的忧虑之情。亲人们四处流散,平时寄书老是不能送到,更何况战乱频繁还没有停止,生死茫茫当更难逆料。含蓄蕴藉,一结无限深情。读了这首诗,我们便不难明白杜甫为什么能够写出“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春望》)那样凝炼警策的诗句来。深刻的生活体验是艺术创作最深厚的源泉。
结构分析
全诗层次井然,首尾照应,承转圆熟,结构严谨。“未休兵”则“断人行”,望月则“忆舍弟”,“无家”则“寄书不达”,人“分散”则“死生”不明,一句一转,一气呵成。
思想感情
在安史之乱中,杜甫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既怀家愁,又忧国难,真是感慨万端。稍一触动,千头万绪便一齐从笔底流出,所以把常见的怀乡思亲的题材写得如此凄楚哀感,沉郁顿挫。
这首诗的前两句“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坚实有力,具有不可辩驳的力量,是流传较广的名句。作者没有多用笔墨去铺叙事情的原委,一开始就用哲理性的诗句,雄辩地提出那种“无情”之辈未必是真正的豪杰,而“怜子”者倒完全可以是大丈夫。诗句有力地回击了那些抽象地玩弄“有情”、“无情”的论客,严正指出,以“无情”自嘘的人并不就是英雄,用攻击别人的“怜子”,以显示自己的“无情”更是卑鄙可笑。在鲁迅看来,是否英雄,不在于它是否怜子,而在于他对敌人是否无情。诗句,先用一个“未必”,否定了“无情”论者,又用一个“如何”,诘问攻击“怜子”者,使之无言以对。这两句诗,是对仗的写法,但不是情对,也不是景对,而是理对。它的哲理性很强。气势也很壮。鲁迅在当时的众矢飞射之下,理直气壮地热爱其子,并把这种感情泛而至于广大人民,并不失为丈夫本色,而那些标榜“无情”的人却跟豪杰一点也不沾边。诗人痛斥“无情”论者,没有回避“怜子”,相反地正以“怜子”来证明攻击者的卑鄙,这就完全取得了主动的地位。这两句诗语意深刻,对仗天成,有否定,有肯定,有判断,有诘问,毫不费力,轻而易举,使得讥讽者自讨没趣,本相毕露。
后两句“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把“怜于如何不丈夫”的句意,扩展开来,在生动的比喻中给攻击者以嘲笑和挖苦;把老虎虽猛也要怜子之意充分表现出来。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曾记述说:“海婴性格活泼,鲁迅曾对我说:这小孩非常淘气,有时弄得我头昏。他竟问我:爸爸可不可以吃的?我答:要吃也可以,自然是不吃的好。我听了一笑,说他正在幻想大盛的时期,而本性又是带神经质的。鲁迅颇首肯。后来他《答客诮》一诗,完全写出了这种爱怜的情绪。”
这首诗,作者鲁迅分别通过否定句、反问句、疑问句,完成了诗的“起”、“承”、“转”;诗的首句“无情未必真豪杰”采用了否定句,这在诗歌创作中并不常见,但直白易懂,起到了开宗明义的作用;第二句“怜子如何不丈夫”承接第一句,通过反问句式,在意思上更进一层,把“丈夫”与“怜子”联系起来。全诗的题旨更加具体显豁,范围由一般意义的“豪杰”缩小到有孩子的“丈夫”们;第三句干脆不再讲究委婉与周严,直接用“知否”打头,发出无可辩驳的质问——“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推出了最有说服力的证据,语气也更加坚定。“未必”、“如何不”、“知否”都有否定语,却使立论步步深入,也使感情越来越强烈,为最后一句的“合”做了充分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