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之侨第一次献琴,琴虽好却遭到贬抑被退了回来。琴不仅是“良桐”所制,而且“金声而玉应”,材质、音质俱佳,因此制作者对它的评价是“天下之美”。虽然如此,这架琴经过太常寺主管人的手,又经优秀乐师们的鉴定,终被退回,而理由只有“弗古”二字。这样的理由是很可笑的。
工之侨第二次献琴,因为琴经过伪装,又是由贵人献上,竟得到极高的评价。文章比较详细地叙述工之侨伪装古琴的经过,先请漆工绘制“断纹”,再请刻字工匠刻上“古窾”,然后装在匣子里埋在地下,过了一年才拿出来。这说明工之侨把这件事做得很精心。献琴的方法也很巧妙,他不直接去献,而“抱以适市”,让别人重价买了去献,结果真的得到了极高的评价,成了“希世之珍”。
表面上看写的是琴的遭遇,实际上是写人。作者借工之侨伪造古琴试探索世风的机智,讽刺了元末一帮缺乏见识,不重真才实学而只重虚名的虚伪之人,其寓意是十分鲜明而深刻的。
文中“弗古,还之”与“世之珍也”的对比,很好地表现了当时败坏的社会风气,进一步讽刺了鼓励人们弄虚作假的封建统治者。人们不要一昧地追求新事物,被事物的外表所吸引,而不在乎事物的内在。
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