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小雅》中一首著名的谴责诗,讽刺统治者听信谗言,斥责谗人害人祸国。它的鲜明特色是借物取喻形象生动,劝说斥责感情痛切。
首先,把专进谗言的人比作苍蝇,这是十分贴切的。苍蝇作为一种令人厌恶的昆虫,具有追臭逐腐、散播病菌、嗡嗡乱叫等习性,而这些习性与人间专找缝隙进谗言害人者如出一辙。因此用苍蝇来喻指进谗者,这本身已是一个极大的成功;更遑论此诗三章均以“营营青蝇”取喻起兴,把它四处飞舞、不停播乱的特性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这三章前两句仅以更换末一字的形式重复出现,似拙实巧,令人不由对苍蝇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厌恶感。“樊”“棘”“榛”三字一义,其实都指篱笆而言,但每一次变化,又不仅仅是单纯的同义反覆,而是隐含了对苍蝇见缝就叮、不弃不舍的深刻揭露。
其次,这三章诗的后两句也逐章递进,层层见意。第一章是规劝正人君子不要去听信谗言,语言直白如话,是全诗的作旨。第二章列出谗言的第一个危害,那就是搅乱四邻各国间的关系,即所谓祸国殃民。第三章指出谗言的第二个危害,那就是挑拨人际关系,使朋友知己互生嫌隙,反目成仇。而这两种祸害,全在于“谗人罔极”,即进谗者为人处世没有一定的准则,阳奉阴违有之,出尔反尔有之,翻云覆雨、颠倒黑白亦有之。
所以从全诗来看,它的特点既包括取喻确切传神,同时也包括对谗言的危害和根源的深刻揭示。而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使“无信谗言”的规劝和警示显得充分有力,从而大大增强了诗的讽刺、谴责的力度。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手法上相当朴实,记事、写景,较少抒情,语言工整,用词精确恰当。从文义的表面上看,赞美韦彪关心民间疾苦而祈神求雨,但本意是对韦中丞等州府官员愚昧迷信、劳民伤财行为的批评,对自己蒙屈而沦为下僚的悲叹。
柳宗元是一位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他曾针对韩愈天有意志、能赏罚的观点,提出:“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他认为天地只是自然物,既无意志,也不能赏罚,“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天说》),希望天地能赏罚、有哀仁都是迷信(《天说》)。他还认为,“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祸乱,皆人也……其事各行不相预,而凶丰理乱出焉”(《答刘禹锡天论书》),天事与人事各不相干。另外,在《非国语》中,他还指 出:“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歇,是恶乎为我设?”认为天地、元气、山川等自然物的运动变化是自然而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这些认识,柳宗元对韦中丞黄溪祈雨的荒诞行为,必然是持批评态度的。
当时的永州刺史韦彪,跟柳宗元并没有什么深厚的交情。柳宗元到永州一年多后,唐宪宗改元大赦天下,韦彪便北移了。这人毫无才干,连北移的贺表也是请柳宗元写的。但由于他身为永州的行政首长,柳宗元的顶头上司,柳宗元又是待罪之人,并且希望得到朝庭的赦免和重新起用,因此柳宗元当然不便直接批评韦彪,只能用赞赏的表面形式来记述这件事。但诗题中标明“口号”,而“口号”是古人随口吟成的诗体,这便给诗添了几许诙谐。诗人写这场荒诞的祈神求雨戏时,字里行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传神地刻画出了韦彪其人:兴师动众,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是沽名钓誉的行径;神祠荒凉清冷,象征他的愚蠢糊涂;场面宏大,巫师装神弄鬼,讥讽他的迷信与无知;并且通过“惠风仍偃草”的写实,“灵雨会随车”的用典,以对比的手法来揭示韦彪祈雨的无功与荒谬。据诗人的《游黄溪记》记载,黄溪在城东七十里,“黄神”乃是王莽的后代,是避祸来的。韦彪导演的这场闹剧,吹吹打打弄了整整一夜,直到天亮才收场,使周围的百姓都受到了惊扰,根本不是在为老百姓祈福,而是在“造祸”,并且灾祸波及到了“骑客路”与“野人居”。
诗的最后两句,才是诗人真实意图的流露:自己是“俟罪非真吏”,却奉命随行,做太守的清客、帮闲,成为献媚取悦长官的低级僚属,这对胸怀大志的柳宗元来说,是非常羞愧的。如果他是有实职实权的地方官,定会珍惜手中的权力,尽情施展自己“以利安元元为务”的抱负,干一番兴利除弊的事业。
这两首诗均以乌鹊自比。这组诗写的坚定、明快;第一首诗通过描写北山张网捕南山之乌,来说明康王欲拆散夫妻是白费力气。第二首通过描写乌鹊不和凤凰一同飞翔栖息,来比喻自己虽然贫贱,但绝不爱有权有势的宋王。诗中比兴得体,抒写了作者忠于爱情,不贪富贵,不畏权势的坚贞情操。
第一首,以传统起兴手法开篇:“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但兴中又含比。南北二山,相互对立,毫无关涉,喻示何氏与宋王乃毫不相干的两个人。虽毫无关系,捕鸟之人又偏要在北山张开罗网,去捕那南山之鸟,这分明是毫无道理之举动。同时也表明这是南辕北辙的作法,“乌”是何氏自喻,“罗”喻康王的阴谋,暗示宋王想强占何氏,逼她就范的梦想永远不可能实现,因为南山的“乌自高飞”,北方的“罗当奈何”。罗网虽有,但对那不贪恋富贵、坚贞不屈的女子来说,也就形同虚设。这里是在嘲笑,在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面前,权势与荣华都变得苍白无力。何氏最后以死明志,使宋王的计谋完全落空。
第二首也是用比兴手法来写自己坚贞的情怀。“乌鹊双飞,不乐风凰。”乌鹊与凤凰在这里形成了一种对立。乌鹊是一种平凡的鸟儿,凤凰则是高贵的鸟中之王。但乌鹊虽然平凡普通,但却双飞双宿,情深意笃。而有此真挚的爱情,他们已心满意足,谁也不愿去与凤凰同居一处。这就是何氏这一普通女子的爱情观。因此,她明白她告诉暴君:“妾是庶人,不乐宋王。”我是平民百姓,自愿过平民百姓的生活,不愿意来侍侯你这无道的宋王。这种不慕荣华、不畏权势的气骨,表明了她对真挚爱情的追求与忠贞。
这两首诗妙在质直。它们都用比兴手法,直接了当地表明劳动人民的爱与憎。第一首侧重于嘲笑暴君的痴心妄想,第二首侧重于表明自己追求淳朴爱情的心迹,但都十分鲜明地塑造了一位忠于爱情、蔑视权贵、勇于反抗的女子形象。
这两首诗共八句,前六句是比兴,后两句是“赋”,直抒胸臆。前后相贯通,兼有婉约、刚正之美,意象清新,音韵谐和,含蓄隽永,感情色彩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