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杏馆是辋川园林中的重要建筑,馆在山之最高处。
诗的首二句写题面。“文杏裁为梁”,从司马相如《长门赋》“饰文杏以为梁”化来。文杏是极其名贵的杏树品种,据《西京杂记》卷一记载,当初修建上林苑时,群臣和外地纷纷贡献名果异卉,其中杏树珍品两种,即文杏和蓬莱杏。以后文杏在关中一带逐渐普及。文杏馆的得名,大抵因馆前植有文杏;而诗中却说“文杏裁为梁”,这就如同《楚辞·九歌》中的“桂棹兮兰枻”,意在夸饰馆的高雅。“香茅结为宇”,意谓用香茅结屋檐。香茅是一种有香味的茅草,又名茅菁或琼茅,生长于湖南和江淮之间。文杏馆的茅草也大有讲究,有香味,自非普通的低矮茅舍可比。立馆而不求华丽,茅庐而以馆名,这就使“文杏馆既区别于权贵势要们的亭榭馆阁,也区别于老杜浣花溪畔的经不起八月秋风的茅屋,它是高人王右丞啸傲流连之所,体现了主人的性格特征。
三、四句写其地之高。“不知栋里云,去作人间雨”,栋里有云,这是山居习见景象。而云自栋间出而降雨,人犹不知,则所居在山之绝顶可知。登过华山、泰山这样高山的人都可能有身出云表的体验:头顶是红日,脚下是云海,仿佛置身另一个世界,此时尘虑顿消,心境格外舒坦。当诗人置身文杏馆,注视着奄冉四泻的流云,并遥想它“去作人间雨”的情景,他的心境将不再“惆怅情何极”(《华子冈》),而很可能变得平静而闲适。称山下为“人间”,诗人俨然以世外人自命。这样刻画文杏馆处境之高,迥出常情之外,动人遐想。
朱熹撰写的《诗集传》二十卷(后人并为八卷),是宋以后《诗经》的重要注本之一。他杂采《毛诗》《郑笺》及齐、鲁、韩三家之说,作以己意为取舍, 旨在探求《诗经》本义。这样,就使他的“传”打破了《毛诗序》的迷信,在理解上另辟蹊径。同时兼顾训诂与剖析义理,作以剖析义理为主,在阐释诗义上多所发明。这篇序文抓住有关《诗经》研究的几个带全局性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他既沿用《毛诗序》的说法,又引《礼记》加以补充,认为感物生情,情思生言, 由于充分表达感情的需要,就产生了合于音响节奏的诗。他强调“诗者,人心之感物作形于言之馀也”,突出客观外物的作用,对《毛诗序》“情动于中”的观点作了补充。
其次谈诗的教化作用。他根据感物形言有邪正是非的观点,把诗的教化分为两方面:一是在上的圣人“所感者无不正”,故作“足以为教”,这是上以诗化下的一面;一是常人所感虽杂,但“上之人”加以选择“思所以自反”, “作因有以劝惩”,这是以诗刺上的一面。这些观点,是对《毛诗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进一步发挥。他又指出, “昔周盛时”,诗教大兴;及至衰微,“遂废作不讲”。但诗教“被于万世”,在于孔子的删诗。这是强调圣人在发挥《诗》的教化作用中所起的巨大作用。
再次谈诗的体制及其流变。朱熹认为,风、雅、颂体制的不同在于它们是不同性质的乐歌:风“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雅、颂是“朝廷郊庙乐歌之词”。他还沿袭郑玄《诗谱序》“正经”、“变风”、“变雅”的说法,对诗的流变加以具体阐释,并认为诗是“正”与“变”两方面的结合, “诗之为经”正在于这种结合,从作使“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作无一理之不具也”。这显然不同于《毛诗序》将“变风”、“变雅”仅仅归结为“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的产物。特别是强调风诗乃“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变雅为“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等,发前人所未发,较之《毛诗序》显然更符合《诗》的创作情况。
最后谈学诗的基本原则。朱熹明确指出,学诗的途径首先是按照风、雅、颂的不同体制分别“求其端”、“尽其变”、“大其规”、“要其止”,也就是要从整体上把握诗的基本精神;然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即通过“章句”、“训诂”、“讽咏”、“涵濡”,来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最后, “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诗的教化作用就能落实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之中。把握诗的基本精神,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从作悟出“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鲜明地体现了宋学的时代精神。
以上所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诗》的教化作用、《诗》的体制及其演变、学《诗》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朱熹研究《诗经》、撰写《诗集传》的指导思想,其核心固然是强调《诗》的教化作用。朱熹在宋代理学勃兴的背景下研究《诗经》,鉴于他在知行关系上坚持“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知行相须”,其中不乏可以拣拾的“真理颗粒”,故作在《诗经》的研究中往往能别出机杼,断以己意。这篇序文就超越了魏以来墨守《毛诗序》解《诗》的樊篱,明显地体现出对汉儒的诗学观念的修正和突破,从作成为《诗经》研究中的一篇重要文献。
这篇序文在写法上也颇具特色。全文采用问答方式,通过四问四答, 自然地转移论题,使得论题醒目、条理井然,加之论说透辟、浅显,语言整饬、精炼,成为古代序文的名篇长久流传。
这首诗为试帖诗,命题“古原草送别”。草与别情,似从古代的骚人写出“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楚辞·招隐士》)的名句以来。此诗写出了“古原草”的特色而兼关送别之意,还写出了新意。
首句即破题面“古原草”三字。“离离原上草”,抓住“春草”生命力旺盛的特征,可说是从“春草生兮萋萋”脱化而不着迹,为后文开出很好的思路。就“古原草”而言,也可开作“秋来深径里”(僧古怀《原是秋草》),那通篇就将是另一种气象了。野草是一年生植物,春荣秋枯,岁岁循环不已。“一岁一枯荣”意思似不过如此。然而写作“枯──荣”,与作“荣──枯”就大不一样。如作后者,便是秋草,便不能生发出三、四的好句来。两个“一”字复叠,形成咏叹,又先状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情味,三、四句就水到渠成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枯荣”二字的发展,由概念一变而为形象的画面。古原草的特性就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是斩不尽锄不绝的,只要残存一点根须,来年会更青更长,很快蔓延原野。作者抓住这一特点,不说“斩不尽锄不绝”,而写作“野火烧不尽”,便造就一种壮烈的意境。野火燎原,烈焰可畏,瞬息间,大片枯草被烧得精光。而强调毁灭的力量,毁灭的痛苦,是为着强调再生的力量,再生的欢乐。烈火是能把野草连茎带叶统统“烧尽”的,然而作者偏说它“烧不尽”,大有意味。因为烈火再猛,也无奈那深藏地底的根须,一旦春风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猛的长势,重新铺盖大地,回答火的凌虐。那“离离原上草”,就像是绿色的胜利旗帜。“春风吹又生”,语言朴实有力,“又生”二字下语三分而含意十分。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说此两句“不若刘长卿‘春入烧痕青’语简而意尽”,实未见得。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如果说这两句是承“古原草”而重在写“草”,那么五、六句则继续写“古原草”而将重点落到“古原”,以引出“送别”题意,故是一转。上一联用流水对,妙在自然;而此联为的对,妙在精工,颇觉变化有致。“远芳”“晴翠”都写草,而比“原上草”意象更具体、生动。芳曰“远”,古原上清香弥漫可嗅;翠曰“晴”,则绿草沐浴着阳光,秀色如见。“侵”“接”二字继“又生”,更写出一种蔓延扩展之势,再一次突出那生存竞争之强者野草的形象。“古道”“荒城”则扣题面“古原”极切。虽然道古城荒,青草的滋生却使古原恢复了青春。比较“乱蛩鸣古堑,残日照荒台”(僧古怀《原居早秋》)的秋原,就显得生气勃勃。
作者并非为写“古原”而写古原,同时又安排一个送别的典型环境:大地春回,芳草芊芊的古原景象如此迷人,而送别在这样的背景上发生,该是多么令人惆怅,同时又是多么富于诗意呵。“王孙”二字借自楚辞成句。“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说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怀思行游未归的人。而这里却变其意而用之,写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增送别的愁情,似乎每一片草叶都饱含别情,那真是“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别来春半》)。这结尾意味深长。诗到此点明“送别”,结清题意,关合全篇,“古原”“草”“送别”打成一片,意境极浑成。
全诗措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虽是命题作诗,却能融入深切的生活感受,故字字含真情,语语有余味,不但得体,而且别具一格,故能在“赋得体”中称为绝唱。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首《渔家傲·与赵康靖公》是欧阳修设宴酬宾,感慨平生之作。词的上片称颂朋友,他说才高名重,为国家栋梁。这些话,虽稍嫌夸张,但并无阿谀之意(欧、赵二人,均非阿附之辈,又何况此时均已退休,无阿附之必要),而是热情地肯定朋友的一生行事和品德,包含了昔日共事交往所积累起来建立在相知相信的基础上的深厚友谊。
下片述及自己。欧阳修晚年虽然官高位显,但心情并不舒畅,随后又不满王安石变法,曾不待朝廷批复,即擅自止散青苗钱,受到严厉批评,加上身体确实不好,因而求退心切。“顾我薄才无可用”这句多少是有些牢骚的,说明自己力请退休,是实在不愿意勉强为官了。“今日一觞难得共”说明老朋友相聚难得,因此,他感慨万端,要求歌女高歌一曲助兴佐酒,要求老朋友相对捧杯,痛饮一番。这里,让人体会出其中一言难尽的饱经沧桑的喟叹。
此词叙事是直叙,抒情是直抒,质朴无华,在艺术上虽略嫌粗疏,但内容是充实的,胸襟是坦荡的。作品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欧阳修晚年生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