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久客异乡、缅怀故里的感怀诗。写于初来乍到之时,抒写久客伤老之情。
“少小离家老大回”,诗一开始,就紧扣题目,单刀直入,点明离家与回乡相距年岁之久、时间之遥,其中已蕴藏着很深的感慨。这感慨在同题第二首诗中即有明白的描写:“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山河依旧,人事消磨,将自然的永恒与人生的多变作了鲜明的对照。这里是明写,在“少小离家老大回”中是隐含,表现手法不同,艺术效果也不同。
第二句“乡音无改鬓毛衰”用的也是对比法,但不是自然与人生的对比,而是语言与鬓发的对比。语言习惯一经形成,虽经岁月磨砺也难以更改;美好青春难以永驻,童颜黑发转眼即可衰颓。“乡音无改”既是故乡在诗人身上打下的永远抹不掉的烙印,又是诗人亲近故乡儿童的媒介,所以弥足珍贵;“鬓毛衰”本是离乡数十年来宦游奔波的必然结果,幸而叶落归根,在白发飘萧的垂暮之年,终于返回朝思暮想的故乡,因而倍觉幸运。诗人这时的感情是悲喜交集,感慨与激动参半。
三四句从充满感慨的一幅自画像,转而为富于戏剧性的儿童笑问的场面。“笑问客从何处来”,在儿童,这只是淡淡的一问,言尽而意止;在诗人,却成了重重的一击,引出了他的无穷感慨,自己的老迈衰颓与反主为宾的悲哀,尽都包含在这看似平淡的一问中了。全诗就在这有问无答处悄然作结,而弦外之音却如空谷传响,哀婉备至,久久不绝。
就全诗来看,一二句尚属平平,三四句却似峰回路转,别有境界。后两句的妙处在于背面敷粉,了无痕迹:虽写哀情,却借欢乐场面表现;虽为写己,却从儿童一面翻出。而所写儿童问话的场面又极富于生活的情趣,即使读者不为诗人久客伤老之情所感染,也不能不被这一饶有趣味的生活场景所打动。
此诗运用了三种对比:通过少小离家与老大回乡的对比,以突出离开家乡时间之长;通过乡音难改与鬓毛易衰的对比,以突出人事变化速度之快;通过白发衰翁与天真儿童的对比,委婉含蓄地表现了诗人回乡欢愉之情和人世沧桑之感,并且将这两种迥不相同的感情水乳交融地凝合在一起。全诗采用白描手法,在自然朴素的语言中蕴藏着一片真挚深厚的感情。读之如饮醇醪,入口很淡,而后劲无穷。
第二首可看作是第一首的续篇。诗人到家以后,通过与亲朋的交谈得知家乡人事的种种变化,在叹息久客伤老之余,又不免发出人事无常的慨叹来。
“离别家乡岁月多”,相当于上一首的“少小离家老大回”。诗人之不厌其烦重复这同一意思,无非是因为一切感慨莫不是由于数十年背井离乡引起。所以下一句即顺势转出有关人事的议论。“近来人事半消磨”一句,看似抽象、客观,实则包含了许多深深触动诗人感情的具体内容,“访旧半为鬼”时发出的阵阵惊呼,因亲朋沉沦而引出的种种嗟叹,无不包孕其中。唯其不胜枚举,也就只好笼而统之地一笔带过了。
三四句笔墨荡开,诗人的目光从人事变化转到了对自然景物的描写上。镜湖,在今浙江绍兴会稽山的北麓,周围三百余里。贺知章的故居即在镜湖之旁。虽然阔别镜湖已有数十个年头,而在四围春色中镜湖的水波却一如既往。诗人独立镜湖之旁,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触自然涌上了他的心头,于是又写下了“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的诗句。诗人以“不改”反衬“半消磨”,以“惟有”进一步发挥“半消磨”之意,强调除湖波以外,昔日的人事几乎已经变化净尽了。从直抒的一二句转到写景兼议论的三四句,仿佛闲闲道来,不着边际,实则这是妙用反衬,正好从反面加强了所要抒写的感情,在湖波不改的衬映下,人事日非的感慨显得愈益深沉了。
还需注意的是诗中的“岁月多”、“近来”、“旧时”等表示时间的词语贯穿而下,使全诗笼罩在一种低回沉思、若不胜情的气氛之中。与第一首相比较,如果说诗人初进家门见到儿童时也曾感到过一丝置身于亲人之中的欣慰的话,那么,到他听了亲朋介绍以后,独立于波光粼粼的镜湖之旁时,无疑已变得愈来愈感伤了。
陆游说过:“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回乡偶书二首》之成功,归根结底在于诗作展现的是一片化境。诗的感情自然、逼真,语言声韵仿佛自肺腑自然流出,朴实无华,毫不雕琢,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被引入了诗的意境。像这样源于生活、发于心底的好诗,是十分难得的。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淮夷在淮北,以徐国为主,故平淮夷也即《大雅·常武》所说之征徐国。因为此次伐淮夷,宣王亲征,驻于江汉之滨,召公的受命、誓师、率师出征俱在此,所以诗的前二章均以“江汉”为喻,借长江、汉水的宽阔水势,喻周天子大军浩浩荡荡的气势。也同样因为天子亲征,故曰“匪安匪游,淮夷来求”,“匪安匪舒,淮夷来铺”。意思是天子到此不是为了游乐,而是为了平定叛国。这几句前人未能明其深意,故或以为作为一个受命出征的大臣这样说有些多余。关于开头二句,王引之、陈奂都以为当作“江汉滔滔,武夫浮浮”,“浮浮”为众强之貌。这样与《风俗通义》引作“江汉陶陶”及《小雅·四月》“滔滔江汉”之语皆相合,其说颇为有理。
此诗着重颂扬宣王之德,不在纪事,故关于淮夷战事未作具体描述。伐淮夷在尹吉甫和南仲伐玁狁之后,故诗中以“经营四方”一句,概括南征北讨之事而带过。盖因与淮夷作战为召伯之事,召伯不能自己夸耀自己的武功。以下由“告成于王”引起对赏赐仪式特别是宣王册命之词的纪述。由“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匪疚匪棘,王国来极;于疆于理,至于南海”可以看出一个打算有所作为的英明君主的雄才大略。由“文武受命,召公维翰;无曰予小子,召公是似”,又见其对朝廷老臣说话时恰如其分的谦虚和鼓励的语气,通过表彰召康公的业绩来表彰召伯虎,并激励他再建大功。第五、六章写宣王对召伯虎赏赐规格之高和召伯虎的感戴之情。全诗以“矢其文德,洽此四国”作结,表现出中兴君臣的共同愿望。
诗中有些句子看似语意相似,其实却表现了不同的意思。如第一章“匪安匪游,淮夷来求”等,出于召伯之口,是说:宣王不求安乐,而勤劳于国事。第三章“匪疚匪棘,王国来极”,出于宣王之口,则是说:不是要给百姓造成骚扰,也不是急于事功,四方都必须以王朝政令为准,这是大事。第二章“四方既平,王国庶定;时靡有争,王心载宁”,同样表现了臣子对天子的体贴。而第三章“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则出之周王之口,体现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
召伯虎救过太子静(宣王)的命,又扶其继位,辅佐宣王化解宗族矛盾,和合诸侯,平定外患,其功盖世。然而,正因为这样,他更要注重君臣之礼,以身作则地维护周朝统治阶级的宗法制度。这首诗就表现了老功臣的这样一种意识。
这首《柳枝词》,明代杨慎、胡应麟誉之为神品。它有三妙。
一、故地重游,怀念故人之意欲说还休,尽于言外传之,是此诗的含蓄之妙。首句描绘一曲清江、千条碧柳的清丽景象。“清”一作“春”,两字音韵相近,而杨柳依依之景自含“春”意,“清”字更能写出水色澄碧,故作“清”字较好。“一曲”犹一湾。江流曲折,两岸杨柳沿江迤逦展开,着一“曲”字则画面生动有致。旧诗写杨柳多暗关别离,而清江又是水路,因而首句已展现一个典型的离别环境。次句撇景入事,点明过去的某个时间(二十年前)和地点(旧板桥),暗示出曾经发生过的一桩旧事。“旧”字不但见年深岁久,而且兼有“故”字意味,略寓风景不殊人事已非的感慨。前两句从眼前景进入回忆,引导读者在遥远的时间上展开联想。第三句只浅浅道出事实,但由于读者事先已有所猜测,有所期待,因而能用积极的想象丰富诗句的内涵,似乎看到这样一幅生动画面:杨柳岸边兰舟催发,送者与行者相随步过板桥,执手无语,充满依依惜别之情。末句“恨”字略见用意,“到今朝”三字倒装句末,意味深长。与“二十年前”照应,可见断绝消息之久,当然抱恨了。只说“恨”对方杳无音信,却流露出望穿秋水的无限情思。此诗首句写景,二句点时地,三四道事实,而怀思故人之情欲说还休,“悲莫悲兮生别离”的深沉幽怨,尽于言外传之,真挚感人。可谓“用意十分,下语三分”,极尽含蓄之妙。
二、运用倒叙手法,首尾相衔,开阖尽变,是此诗的章法之妙。它与《题都城南庄》(崔护)主题相近,都用倒叙手法。崔诗从“今日此门中”忆“去年”情事,此诗则由清江碧柳忆“二十年前”之事,这样开篇就能引人入胜。不过,崔诗以上下联划分自然段落,安排“昔──今”两个场面,好比两幕剧。而此诗首尾写今,中二句写昔,章法为“今──昔──今”,婉曲回环,与崔诗异趣。此诗篇法圆紧,可谓曲尽其妙。
三、白居易有《板桥路》云:“梁苑城西二十里,一渠春水柳千条。若为此路今重过,十五年前旧板桥。曾共玉颜桥上别,恨无消息到今朝。”唐代歌曲常有节取长篇古诗入乐的情况,此《杨柳曲》可能系刘禹锡改友人之作付乐妓演唱。然此诗就《板桥路》删削二句,便觉精采动人,颇见剪裁之妙。诗歌对精炼有特殊要求,往往“长篇约为短章,涵蓄有味;短章化为大篇,敷衍露骨”(明谢榛《四溟诗话》)。《板桥路》前四句写故地重游,语多累赘。“梁苑”句指实地名,然而诗不同于游记,其中的指称、地名不必坐实。篇中既有“旧板桥”,又有“曾共玉颜桥上别”,则“此路今重过”的意思已显见,所以“若为”句就嫌重复。删此两句构成入手即倒叙的章法,改以写景起句,不但构思精巧而且用语精炼。《柳枝词》词约义丰,结构严谨,比起《板桥路》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刘禹锡的绝句素有“小诗之圣证”(王夫之)之誉,《柳枝词》虽据白居易原作改编,也表现出他的艺术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