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春风先吹开了苑中的梅花,紧接着樱花、杏花、桃花、梨花都相继开放。
就连那生长在深村里的荠花和榆荚也好像在说,春风是为我而吹来。
注释
次第:依次 ,按照顺序或以一定顺序,一个接一个地。
全诗前半部分诉说了:李白青少年的时候,对事理的认识不是特别通达,呼朋唤友,都是些热血豪迈人士。为朋友曾经不惜两肋插刀,红尘滚滚处也曾经手刃歹徒。哥们肝胆意气天下闻名,官民同赏。不为报酬而助人,并不把解人之难看作是多么了不起的功劳。说明了李白喜欢交朋友,豪气,喜欢帮助别人不求回报。一直在帮助别人,但是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家徒四壁,还是个需要接济的落魄文人。
全诗后半部分诉说了:李白仕途非常不顺,在诗中也体现的淋漓尽致。早年寓居安陆时,曾多次给地方官员写信自荐,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开元二十三年,不甘心失败的李白去了一趟襄阳,拜访时任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采访使的韩朝宗。韩朝宗素以爱惜人才闻名,因曾任荆州长史,故人称韩荆州。但李白在呈给他的求职信中,又犯了一个严重错误——豪放不羁。信中写道:“幸愿开张心颜,不以长揖见拒。”长揖即拱手礼,通常用于平辈之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衷心地希望你能够敞开心怀,不会因为别人只作长揖而拒绝。作为求职信,这句显然写得不太得体。李白带着这种傲慢心态去求职,韩朝宗自然不会对他感兴趣。虽是诗仙,但李白的这几封求职信写得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也体现出了李白求职时傲慢的心态,这种故意贬低自己的比喻,或许能博取同情,却无法给人好感。
整首诗是对李白年轻时裘马轻狂,豪爽用事的真实写照。看整首诗,可以知道李白的豪爽性格,所以会爱之者众,恨之者也众。
这首诗揭示了农民的悲惨遭遇。诗首句言稻谷因旱灾欠收,次句言荞麦因霜冻绝收,勤苦一年,连遭灾害侵袭,心境凄惨可想而知。三句是一个顿宕,说已做好心理准备忍受长年的饥荒,四句又是一个转折,闰月使时光愈觉难熬,先说准备忍,再说实不堪忍,将农民的悲苦无助描写到极致。
这首诗用层层迭加的手法,步步推进,揭示农民的苦难,作者悲悯同情的意绪浸透于字里行间,使作品字字血,声声泪,扣动读者的心弦。
道教的神话常常会激超诗人的丰富想象,仿佛道士们过的也是神仙生活,也能摆脱人世间的种种限制,享受神仙的超脱和自由,以满足他们向往自由的心理和愿望。这首诗的基本内容就是这样。
“元丹丘,爱神仙。”正因为元丹丘喜好神仙之术,所以他才长期在嵩山修炼。下三句就是他常年在嵩山中求仙学道的夸张描写:“朝饮颍川之清流,暮还嵩岑之紫烟,三十六峰常周旋。”诗中把元丹丘长期在嵩山的活动浪漫化,夸张地说成是一天之内的活动,仿佛他已成仙得道,有了神仙飞腾之术。早上,他还在清清的颍川边饮水,晚上就出现在紫烟缭绕的嵩山峰顶,在嵩山三十六峰的绝顶灿列处都有元丹丘的踪迹。嵩山在今河南登封,是五岳之一的中岳。唐时这里是道教最盛的地方。著名的道教胜地嵩阳观和中岳庙就在这里。嵩山有太室、少室二山,二山各有三十六峰,共计七十二峰。大概在唐时嵩山有名字的只有三十六峰,后来愈来愈多,但三十六峰也只是一个约数,言其多而已。
下面诗中着重写元丹丘的神通:“长周旋,蹑星虹。身骑飞龙耳生风。横河跨海与天通。”以上诗句意即脚踏星虹,身骑飞龙,速度之快,星驰电闪,只觉得两耳生风。可以横跨江河,飞越大海,在天空自由邀游,一直通向神话中的天国。这与屈原《离骚》中的乘飞龙遨游天国是同一寓意,即借飞升以向往自由,借游仙以寄托理想。
诗的最后一句说。“我知尔游心无穷。”《文苑英华》“游心”作“心游”,意思就更为明显。原来“蹑星虹”、“乘飞龙”,“横河跨海”的无穷之游,都只是“心游”而已。这一切都是诗人想象中的产物。并非真实。原来只是精神上的一番自由和逍遥之游。这与庄子“游心”(《庄子·则阳》:“知游心于无穷。”)的精神遨游是完全一致的。
此诗赞扬元丹丘爱神仙。“爱神仙”是全诗之眼。诗中故意把元丹丘写成一个能骑龙升天、横河跨海的神仙,表达了诗人对老友的美好祝愿,也是对老友的戏谑。李白真心希望元丹丘像神仙一样的自由快活,当然这也是李白自己的愿望。诗是歌谣体,用三、三、七的句式,使诗句更加活泼,富有变化。诗的前半首和后半首结构重叠,有一种长短相间,循环复沓的音乐美。后半首的首句与前半首的来句还用顶针格的修辞手法,使前后段自然衔接,天衣无缝。此诗有语言明白如话,自然天成的民歌风味,读起来朗朗上口。由此可见,李白在学民歌方面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此诗就是他学习民歌的优秀结晶。
这是一首写风雪行军的仄韵绝句,全诗写得十分壮美。一、二句写从军将士面对的环境极为严酷:天山脚下寒风劲吹,湖边(“海畔”)冻泥纷纷裂开,梧桐树上的叶子已经刮光,枝梢被狂风折断。就在这一严酷的背景上,映出皑皑雪山,传出高亢嘹亮的笛声。诗人以这一笛声,就点出了这里也许有人的联想,同时又将人隐去,以“不见人”造成悬念:那风里传来的笛声究竟来自何处呢?从而自然转出末句:寻声望去,只见在天山白雪的映衬下,一行红旗正在向峰巅移动。风雪中红旗不乱,已足见出从军将士的精神,“直上”的动态描写,更使画面生机勃然,高昂的士气、一往无前的精神,尽在这“直上”二字中溢出。
这首诗在艺术上善于映衬与妙用指代。一、二句对环境的描写,竭力突出自然环境的恶劣,用浓重氛围映衬从军将士无所畏惧的精神风貌。如果是在风和日丽、山明水净的条件下行军,便难能见出士气的昂扬坚强了。适应氛围描写的需要,在押韵上采用了入声的韵脚,一、二、四句末一字入韵,“裂”、 “折”、“雪”都是入声“屑”韵字,韵尾为舌尖音,收音短促,适宜于抒写或悲或壮的诗情。
前两句的氛围描写与入声韵的选用,为抒写壮美的诗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映衬毕竟是陪宾,描写的成败,关键在于作为主体的三、四两句。后两句意在写人,却不正面写出,更不和盘托出,而只是拈出与人相关的二物——“横笛”、“红旗”,不言人而自有人在。这种指代手法的运用,既节省了笔墨,又丰富了作品的艺术容量,给了读者广阔的想象的空间。军中物品无数,只写笛、旗二者,不仅出于只有笛声、红旗才会被远处发现,还因为只有此二物最足以表见行军将士的精神。在写法上,先写“横笛闻声”,后写“红旗直上”,符合人们对远处事物的注意往往“先声后形”的一般习惯。特别巧妙的是“不见人”三字的嵌入。“闻声”而寻人,寻而“不见”,从而形成文势的跌宕,使末句的动人景象更为显豁地表现出来。
这首《从军行》兼有诗情画意之美,莽莽大山,成行红旗,雪的白,旗的红,山的静,旗的动,展示出一幅壮美的风雪行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