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头三句,就是豪放之极的文字。“斗酒彘肩”,用樊哙事。《史记·项羽本纪》载“樊哙见项王,项王赐与斗卮酒与彘肩。”樊哙在鸿门宴上一口气喝了一斗酒,吃了一只整猪腿。凭仗着他的神力与胆气,保护刘邦平安脱险。作者用这个典故,以喻想稼轩招待自己之饮食。他与稼轩皆天下豪士,则宴上所食自与项羽、樊哙相若也。这段文字劈空而来,突兀而起,写得极有性格和气势,真是神来之笔。然而就在这文意奔注直下的时候,却突然来了一个大兜煞。词人酒几位古代的文豪勒转了他的车驾,只得回头。笔势陡转,奇而又奇,真是天外奇想,令人无法琢磨。如果说前三句以赴会浙东为一个内容的话,那么第四句以下直至终篇,则以游杭州为另一内容。从章法上讲,它打破了两片的限制,是一种跨片之路,也显示出词人独创一格的匠心和勇气。香山居士为白居易的别号,坡仙就是苏东坡,他们都当过杭州长官,留下了许多名章句。林如靖是宋初高士,梅妻鹤子隐于孤山,诗也作得很好。刘过把这些古代的贤哲扯到一起不是太离奇了么?因为这些古人曾深情地歌咏过这里的山水,实际上与他住已与杭州的湖光山色融为一体。东坡有“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妙句。白居易也有“一山分作两山门,两寺原从一寺分。东涧水流西涧水,南山云起北山云”(《寄韬光禅师诗》)等讴歌天竺的名篇。而林和靖呢,他结庐孤山,并曾吟唱过“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梅花佳句。风景与名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湖光山气增添了人物的逸兴韵致,名人又加深了风景的文化内涵。
刘过将不同时代的文人放在一起,也体现了词人想象的独创性。刘勰主张“酌奇而不失其真,玩华而不坠其实”,苏轼也说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这首词是恢奇的,但并不荒诞。他掇拾珠玉,别出心裁,给读者带来一阵清新的空气,带来一种审美的愉悦。
刘过的行辈比辛弃疾晚,地位也相差悬殊。但他照样不拘礼数地同这位元老重臣、词坛泰斗呼名道姓,开些玩笑。这种器量胸襟不是那些镂红刻翠、秦楼楚馆的词客所能企及的。洋溢于词中的豪情逸气、雅韵骚心是同他的“天下奇男子”的气质分不开的。俞文豹《吹剑录》云:“此词虽粗而局段高,固可睨视稼轩。视林、白之清致,则东坡所谓淡妆浓抹已不足道。稼轩富贵,焉能凂我哉。”这首词的体制和题材都富有创造性,它大起大落,纵横捭阖,完全解除了格律的拘束,因而显得意象峥嵘,运意恣肆,虽略失之于粗犷,仍不失为一首匠心独运的好词。当然像这样调侃古人、纵心玩世的作品,在当时的词坛上的确是罕见的。难怪岳珂要以“白日见鬼”相讥谑。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上似乎有些类似曹植的《名都篇》。首联写天子的狩猎队伍,从皇宫出发经过上林苑到达目的地——闲田。“闲”字至关重要,它说明了天子狩猎不是在良田上举行,不扰民,不害农。二三联写射兔过程,描写了一个热闹紧张的场面,其中“一发遂双连”是直点题目。四联从人、弓两方面描写射猎场景:上句言狡兔,“含霜草”意指霜还未化的清晨时分;“向月弦”,状写弓被拉得极满,如满月,这是借弓称美皇帝的技艺。五联是承上联而来,“欢声”、“喜气”都是对御箭连中双兔的说明,“动寒木”和“满晴天”,极言随从者称颂山呼之声。尾联以议论作结,犹言吾皇实有武技,胜于只在诗篇中空见射猎之事的陈思王曹植。
此诗有两点值得注意:一、运用了衬托手法。狡兔三窟,兔子其实是一种灵敏矫健的动物,故很难射中,加上为示好生之德,狩猎时要让开一道,更增加了射猎的难度。但尽管如此,天子还是连中了两兔。射中双兔,除了因为有良弓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在于有百步穿杨的技术,而这种技术在反衬之下就显得尤为高超了,是对君王射艺的一种称赞。二、尾联含义深刻巧妙。陈思王曹植曾作乐府诗《名都篇》,写洛阳贵族子弟如何耽于斗鸡走马之乐,而无治国忧民之心,中间两度出现“我”字,看似自责,其实是刺世。诗人说“那似陈王意”,就意味着他写这首诗所抱的心情和曹植是不同的,并未对狩猎本事心存讽刺。文治武功向来是封建社会衡量好的君主的两个重要标准,此诗从一个方面,向读者展示了这种观念的影响。
此诗三章,全以采摘某种植物起兴。这是上古时期吟咏爱情、婚嫁、求子等内容时常用的手法之一,也就是说,在上古时期,采摘植物与性有着某种神秘的或是象征性的联系,至于两者之间在文化上为何能牵系在一起或如何发生瓜葛,这与原始交感巫术有关,在此不作详论。但若从现代美学角度来看,以采摘植物起兴爱情等题材,在审美上和爱情上倒也有一定的同构同形关系,因为炽热的情欲与绿意葱茏的草木都可给人带来勃然的欣悦。所以,以“采唐”“采麦”“采葑”起兴,在含蓄中有深情,形象中有蕴意。
“兴”以下的正文中,主人公完全沉浸在了狂欢后的甜蜜回忆里。除每章改换所欢爱者外,三章竟然完全相同,反覆咏唱在“桑中”、“上宫”里的销魂时刻以及相送淇水的缠绵,写来又直露无碍,如数家珍。似乎以与多位情人幽会为荣乐,表现了一位多情浪子渔色后的放荡、得意心态,其句式由四言而五言而七言,正是这种心态的表露,尤其每章句末的四个“矣”字,俨然是品咂、回忆狂欢之情时的感叹口吻。近人或认为孟姜、孟弋、孟庸当是一人,若如此,似不合《诗经》中运用复沓的家法。《诗经》中用复沓虽只更换个别词汇,但无论更换的是动词、名词,诗意上多有所递进或拓展,比较典型的如《周南·芣苢》中的“采之”“有之”“掇之”“捋之”“袺之”“襭之”,一字之差,却记叙了一个完整的劳动过程;若此诗中三姓实指一人,一者整首诗三章全为重复,不免过于臃肿拖沓,毫无意味;二者也与“群婚性的男女欢会”的诗意不合。
此诗若依自古以来的“用诗”体例,抛开其隐含的本意,作为一首热烈活泼的情歌来看,也无不可。它的一个最大特色,是自言自语,反复咏唱,每章的前半段只换了两三个字,采集对象换了,地点变换了,美女的姓氏换了,而后半段一字不易。无论是等待、幽会还是送别分手的地方,都没有变换。主人公完全沉浸于自己和美女约会的美好回忆之中。
《咏鹅》相传是骆宾王在七岁时写的一首诗,这是一首咏物诗。这首千古流传的诗歌,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内涵和哲理,而是以清新欢快的语言,抓住事物(鹅)的突出特征来进行描写。写得自然、真切、传神。
开头的“鹅、鹅、鹅”不只是模拟鹅的叫声,而且把思维的那种跃动表现出来,融为一体。小诗人用三个“鹅”字道出鹅由远至近的欢叫声,让人渐渐看清它“曲项”的外形和“向天歌”的得意神态,再写鹅在水中嬉戏时有声有色的情景。表现小诗人细微入神的观察力。
小作者通过白描的手法,简单的略加勾勒,鹅的鲜明形象就脱颖而出。“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一幅可爱的动态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