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玉门关从军,曾在金微山击破匈奴,驱逐胡虏。
边塞上吹奏了一曲《梅花落》,这是战士们在庆祝战争的胜利。
鼓声在大漠荒海上鸣起,士兵们的英勇豪气可以充斥在云间。
只愿能亲取单于的首级,直驱入铁关靖虏安边。
注释
玉门:指玉门关。
金微山:即今天的阿尔泰山。东汉窦宪曾在此击破北匈奴。
梅花曲:指歌曲《梅花落》,是横吹曲辞。
海上:瀚海,大漠之上。
单于:匈奴称其王为单于。
铁关:指铁门关。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盛唐时期,国力强盛,君主锐意进取、卫边拓土,人们渴望在这个时代崭露头角、有所作为。武将把一腔热血洒向沙场建功立业,诗人则为伟大的时代精神所感染,用他沉雄悲壮的豪情、谱写了一曲曲雄浑磅礴、瑰丽壮美而又哀婉动人的诗篇。
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在孩子身上印下深深的烙印,所以说,作为父母千万要做一个合格“产品”.但是也有教孩子走歪道的父母,文中陈万年就是其中一个。“子不教,父之过。”父亲如果不给生养子女良好的教育,这就是做父亲的过错。陈万年喜好结交权势,对他们卑躬屈膝,文中内容对他极具讽刺之意。
2.不要光阿谀奉承与听信谗言。
3.父母不要为儿女做坏的榜样。
4.世上竟然有父亲教儿子拍马屁学奉承的,陈万年就是这种反面的角色。
5.儿子揭露了陈万年内心的虚伪。
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纪事诗,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可见诗题中的“客”,即指崔明府。其具体情况不详,杜甫母亲姓崔,有人认为,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明府”,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相“过”,即探望、相访。
首联先从户外的景色着笔,点明客人来访的时间、地点和来访前夕作者的心境。“舍南舍北皆春水”,把绿水缭绕、春意荡漾的环境表现得十分秀丽可爱。这就是临江近水的成都草堂。“皆”字暗示出春江水势涨溢的情景,给人以江波浩渺、茫茫一片之感。群鸥,在古人笔下常常作水边隐士的伴侣,它们“日日”到来,点出环境清幽僻静,为作者的生活增添了隐逸的色彩。“但见”,含弦外之音:群鸥固然可爱,而不见其他的来访者,不是也过于单调么!作者就这样寓情于景,表现了他在闲逸的江村中的寂寞心情。这就为贯串全诗的喜客心情,巧妙地作了铺垫。
颔联把笔触转向庭院,引出“客至”。作者采用与客谈话的口吻,增强了宾主接谈的生活实感。上句说,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还没有因为迎客打扫过。下句说,一向紧闭的家门,今天才第一次为你崔明府打开。寂寞之中,佳客临门,一向闲适恬淡的主人不由得喜出望外。这两句,前后映衬,情韵深厚。前句不仅说客不常来,还有主人不轻易延客意,今日“君”来,益见两人交情之深厚,使后面的酣畅欢快有了着落。后句的“今始为”又使前句之意显得更为超脱,补足了首联两句。
颈联实写待客。作者舍弃了其他情节,专拈出最能显示宾主情份的生活场景,重笔浓墨,着意描画。“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仿佛看到作者迎客就餐、频频劝饮的情景,听到作者抱歉酒菜欠丰盛的话语:远离街市买东西真不方便,菜肴很简单,买不起高贵的酒,只好用家酿的陈酒,请随便进用吧!家常话语听来十分亲切,很容易从中感受到主人竭诚尽意的盛情和力不从心的歉仄,也可以体会到主客之间真诚相待的深厚情谊。字里行间充满了款曲相通的融洽气氛。
“客至”之情到此似已写足,如果再从正面描写欢悦的场面,显然露而无味,然而诗人却巧妙地以“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作结,把席间的气氛推向更热烈的高潮。诗人高声呼喊着,请邻翁共饮作陪。这一细节描写,细腻逼真。可以想见,两位挚友真是越喝酒意越浓,越喝兴致越高,兴奋、欢快,气氛相当热烈。就写法而言,结尾两句真可谓峰回路转,别开境界。
刘克庄说此诗是戏效元白体。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这是从风格角度反讲的。简而言之,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综观全诗,语势流畅,除“盘飧”“兼味”“樽酒”之外,其余语句都没有太大的障碍,尤其是尾联虚字“肯与”和俗语“呼取”的运用,足当“戏效元白体”之评。另外,诗用第一人称,表达质朴流畅,自然亲切,与内容非常协调,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确实不大一样。
杜甫《宾至》《有客》《过客相寻》等诗中,都写到待客吃饭,但表情达意各不相同。在《宾至》中,作者对来客敬而远之,写到吃饭,只用“百年粗粝腐儒餐”一笔带过;在《有客》和《过客相寻》中说,“自锄稀菜甲,小摘为情亲”、“挂壁移筐果,呼儿问煮鱼”,表现出待客亲切、礼貌,但又不够隆重、热烈,都只用一两句诗交代,而且没有提到饮酒。反转来再看《客至》中的待客描写,却不惜以半首诗的篇幅,具体展现了酒菜款待的场面,还出人料想地突出了邀邻助兴的细节,写得那样情彩细腻,语态传神,表现了诚挚、真率的友情。这首诗,把门前景,家常话,身边情,编织成富有情趣的生活场景,显示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人情味。
“粉壁为空天,丹青状江海”这两句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出一幅粉壁为天、下有江海的绝妙景致,意境极为开阔,易使读者产生激昂振奋的感觉。侧面表现出诗人超脱的想像力,虽写观画感受,却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表达出诗人在咏物题画等方面有相当高超的技巧。
“游云不知归,日见白鸥在”描绘一幅浮云飘泊不定、在烟云深处寻找鸥鸟身影的景致,意境极为幽闲,表现了作者隐逸的思想、追求自由的精神和旷达的情怀。此两句有紧扣上文,烘托气氛,皆写画中景物:天空、江海、浮云、白鸥,为下文写不志安的归隐之思作铺垫。
“博平真人不志安,沈吟至此愿挂冠”通过写借用博平真人不志安欲“挂冠”的归隐心,表露出诗人的江海之志。既是明写,亦是喻己。
“松溪石磴带秋色,愁客思归坐晓寒”运用融情于景的手法,笼罩在“秋色”中的“松溪”、“石磴”无不带有诗人、画家的感情因素。结得自然,而又落脚于“秋”字,自然地点明了寄诗抒怀的时间,从而联想到自已的身世,漂泊不定如浮云一般。“愁客”、“思归”,字里间处处充溢着客居思归的酸楚之情,让诗句意境显得清寂或清峭,情绪上则带着比较重的孤独感。
云、风、雷、电,天、海、月、日、涛,是李白爱入诗的事物。凌、挥、飞、吼,奔、卷、横、啸是李白最爱入诗的动词。此诗借用“空天”、“江海”、“游云”、“日见”、“带”、“坐”等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迅猛阔大、不可一世的气势,易使读者产生激昂振奋的感觉,同时描写了画上的美景,又表达了思乡的感情。在诗歌格式上,五言与七言融合一体,也体现了李白不拘一格、自由奔放的诗歌特色。
李白素有远大的抱负,他立志要“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但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得到实现的机会。后他得到唐玄宗召他入京的诏书,异常兴奋。满以为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时机到了,立刻回到南陵,(今属安徽)家中,与儿女告别,并写下了这首激情洋溢的七言古诗。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开头两句是说,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
诗的一开始就描绘出一派丰收的景象。不仅点明了归家的时间是秋熟季节,而且白酒新熟,黄鸡啄黍,显示一种欢快的气氛,衬托出诗人兴高采烈的情绪,为下面的描写作了铺垫。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这两句是说,喊着童仆给我炖黄鸡斟上白酒,孩子们嬉笑吵闹牵扯我的衣服。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这两句是说,放情高歌求醉想以此自我安慰,醉而起舞与秋日夕阳争夺光辉。
诗人接着摄取了几个似乎是特写的“镜头”,进一步渲染欢愉之情。李白素爱饮酒,这时更是酒兴勃然,为了欢庆奉诏,一进家门就“呼童烹鸡酌白酒”,神情飞扬。显然,诗人的情绪也感染了家人,“儿女嬉笑牵人衣”,此情此态真切动人。饮酒似乎还不足以表现兴奋之情,所以一边痛饮,一边高歌,表达快慰之情。酒酣兴浓,起身舞剑,剑光闪闪与落日争辉。这样通过儿女嬉笑,开怀痛饮,高歌起舞几个典型场景,把诗人喜悦的心情表现得活灵活现。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描写自己的内心世界。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这两句是说,游说万乘之君已苦于时间不早,快马加鞭奋起直追开始奔远道。这里诗人用了跌宕的表现手法,用“苦不早”反衬诗人欢乐的心情,同时在喜悦之时,又有“苦不早”之感,正是诗人曲折复杂的心情的真实反映。正因为恨不在更早的时候见到皇帝,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所以跨马扬鞭巴不得一下跑完遥远的路程。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会稽愚妇看不起贫穷的朱买臣,如今我也辞家去长安而西入秦。诗人又很自然的联想到晚年得志的朱买臣。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会稽人,早年家贫,以卖柴为生,常常担柴走路时还念书。他的妻子嫌他贫贱,离开了他。后来朱买臣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做了会稽太守。诗中的“会稽愚妇”就是指朱买臣的妻子。李白把那些目光短浅轻视自己的世俗小人比作“会稽愚妇”,而自比朱买臣,以为像朱买臣一样,西去长安就可以青云直上了。真是得意之态溢于言表!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末二句是说,仰面朝天纵声大笑着走出门去,我怎么会是长期身处草野之人?诗情经过一层层的推演,至此感情的波澜涌向高潮。“仰天大笑”,多么得意的神态;“岂是蓬蒿人”,何等自负的心理,诗人踌躇满志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首诗因为描写了李白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了解李白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具有特殊的意义。正因为诗人自负甚高,其后的失望也就越大。此诗在艺术表现上也有其特点,诗善于在叙事中抒情。诗人描写从归家到离家,有头有尾,全篇用的是直陈其事的赋体,又兼采比兴有正面描写,又有烘托。通过匠心独运一层层把感情推向顶点,最后喷发而出,全诗跌宕多姿,把感情表现得真挚而鲜明。
道教的神话常常会激超诗人的丰富想象,仿佛道士们过的也是神仙生活,也能摆脱人世间的种种限制,享受神仙的超脱和自由,以满足他们向往自由的心理和愿望。这首诗的基本内容就是这样。
“元丹丘,爱神仙。”正因为元丹丘喜好神仙之术,所以他才长期在嵩山修炼。下三句就是他常年在嵩山中求仙学道的夸张描写:“朝饮颍川之清流,暮还嵩岑之紫烟,三十六峰常周旋。”诗中把元丹丘长期在嵩山的活动浪漫化,夸张地说成是一天之内的活动,仿佛他已成仙得道,有了神仙飞腾之术。早上,他还在清清的颍川边饮水,晚上就出现在紫烟缭绕的嵩山峰顶,在嵩山三十六峰的绝顶灿列处都有元丹丘的踪迹。嵩山在今河南登封,是五岳之一的中岳。唐时这里是道教最盛的地方。著名的道教胜地嵩阳观和中岳庙就在这里。嵩山有太室、少室二山,二山各有三十六峰,共计七十二峰。大概在唐时嵩山有名字的只有三十六峰,后来愈来愈多,但三十六峰也只是一个约数,言其多而已。
下面诗中着重写元丹丘的神通:“长周旋,蹑星虹。身骑飞龙耳生风。横河跨海与天通。”以上诗句意即脚踏星虹,身骑飞龙,速度之快,星驰电闪,只觉得两耳生风。可以横跨江河,飞越大海,在天空自由邀游,一直通向神话中的天国。这与屈原《离骚》中的乘飞龙遨游天国是同一寓意,即借飞升以向往自由,借游仙以寄托理想。
诗的最后一句说。“我知尔游心无穷。”《文苑英华》“游心”作“心游”,意思就更为明显。原来“蹑星虹”、“乘飞龙”,“横河跨海”的无穷之游,都只是“心游”而已。这一切都是诗人想象中的产物。并非真实。原来只是精神上的一番自由和逍遥之游。这与庄子“游心”(《庄子·则阳》:“知游心于无穷。”)的精神遨游是完全一致的。
此诗赞扬元丹丘爱神仙。“爱神仙”是全诗之眼。诗中故意把元丹丘写成一个能骑龙升天、横河跨海的神仙,表达了诗人对老友的美好祝愿,也是对老友的戏谑。李白真心希望元丹丘像神仙一样的自由快活,当然这也是李白自己的愿望。诗是歌谣体,用三、三、七的句式,使诗句更加活泼,富有变化。诗的前半首和后半首结构重叠,有一种长短相间,循环复沓的音乐美。后半首的首句与前半首的来句还用顶针格的修辞手法,使前后段自然衔接,天衣无缝。此诗有语言明白如话,自然天成的民歌风味,读起来朗朗上口。由此可见,李白在学民歌方面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此诗就是他学习民歌的优秀结晶。